商品期货合约数量设计
⑴ 期货合约的标准通常由谁设计
期货标准化合约时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实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标准化合约。期货合约的标准化条款一般包括:
(1)交易数量和单位条款。每种商品的期货合约规定了统一的、标准化的数量和数量单位,统称“交易单位”。
(2)质量和等级条款。商品期货合约规定了统一的、标准化的质量等级,一般采用被国际上普遍认可的商品质量等级标准。例如,由于我国黄豆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例比较大,所以在名古屋谷物交易所就以我国产黄豆为该交易所黄豆质量等级的标准品。
(3)交割地点条款。期货合约为期货交易的实物交割指定了标准化的、统一的实物商品的交割仓库,以保证实物交割的正常进行。
(4)交割期条款。商品期货合约对进行实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规定,一般规定几个交割月份,由交易者自行选择。
(5)最小变动价位条款。指期货交易时买卖双方报价所允许的最小变动幅度,每次报价时价格的变动必须是这个最小变动价位的整数倍。
(6)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限制条款。指交易日期货合约的成交价格不能高于或低于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一定幅度。达到该幅度则暂停该合约的交易。
(7)最后交易日条款。指期货合约停止买卖的最后截止日期。每种期货合约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约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约的买卖,准备进行实物交割。
除此之外,期货合约还包括交割方式、违约及违约处罚等条款
⑵ 谁知道某种商品的期货合约总数是多少,怎么定的呀
楼上的说的也有问题
期货和约是没有总量这一说的我卖100万顿的和约 只要有人买成交量就是100万吨 到期对冲我买100万吨的和约只要有人卖成交量也是100万吨 从整个过程来看并没有发生实物的交割 总量是零
⑶ 期货合约数量如何规定,有限制吗
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的买卖对象或标的物,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了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商品的标准化合约,期货价格则是通过公开竞价而达成的。 一般期货合约规定的标准化条款有以下内容:
(1)标准化的数量和数量单位。如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每张铜合约单位为5吨。每个合约单位称之为1手。
(2)标准化的商品质量等级。在期货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就毋需再就商品的质量进行协商,这就大大方便了交易者。
(3)标准化的交割地点。期货交易所在期货合约中为期货交易的实物交割确定经交易所注册的统一的交割仓库,以保证双方交割顺利进行。
(4)标准化的交割期和交割程序。期货合约具有不同的交割月份,交易者可自行选择,一旦选定之后,在交割月份到来之时如仍未对冲掉手中合约,就要按交易所规定的交割程序进行实物交割。
(5)交易者统一遵守的交易报价单位、每天最大价格波动限制、交易时间、交易所名称等等。
期货交易是投资者交纳5%-10%的保证金后,在期货交易所内买卖各种商品标准化合约的交易方式。一般的投资者可以通过低买高卖或高卖低买的方式获取赢利。
⑷ 期货合约的创造
期货市场上有两种人,一种做套保一种做投机。期货合约必然是成对出现的,也就是说必须有人卖其他人才能买,必须有人买其他人才能卖。
期货开盘之前5分钟是报价时间,这个时候所有期货市场参与者都可以参与报价,愿意报多少就报多少,开盘之前1分钟,是电脑撮合自动成交时间,这是电脑会按照最高成交率原则看那个价位买和卖的人加起来最多,那么这个价格就是开盘价格。这个价格成交的合约数量就是开盘时的成交量。
合约从开始到结束一般不少过一年,各个品种各不相同。你所举得例子,3个人在市场上,一个机构卖空,其他三个人买进,如果双方价格相当方向相反即可成交,每个机构和个人不限制交易数量,也就是说是否成交看买卖双方各想买卖多少,不是看买卖双方人数多少,一个机构可以买1000手,3个人加起来可能之后100手,那么三个人的100手可能成交(如果价钱可以成交)而机构最多只能成交100手。机构卖空商品到期前如果不平仓,则进入交割,也就是说机构要根据自己在期货市场上的持仓情况向交易所指定仓库上交(持空仓,也就是卖空)或接收(吃多仓,也就是买空)相应数量和质量的实物商品,成交价格按照期货合约的持仓价格结算。
⑸ 商品期货的合约和主力合约是怎样划分的
成交量和持仓量第一的就是主力合约,期货合约是有交割月份的。
主力合约不是不变的,会随着时间向前推移,主力合约的月份也要向前推移,就是里面的投机力量在转换合约。
商品期货合约对进行实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规定,一般规定几个交割月份,由交易者自行选择。
例如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为小麦期货合约规定的交割月份就有7月、9月、12月,以及下一年的3月和5月,交易者可自行选择交易月份进行交易。
如果交易者买进7月份的合约,要么7月前平仓了结交易,要么7月份进行实物交割。
(5)商品期货合约数量设计扩展阅读:
期货合约影响因素:
期货市场交易的是标准化合约,期货品种的创新以标准化合约为载体,期货品种创新必须通过成功的合约设计才能得以实现。
品种创新的过程是选择创新商品与合约设计的过程。期货合约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其原生商品的相关特征,即“商品特征”,商品特征主要从相关商品的自然属性及其现货市场,来解释影响该种商品期货交易成功的各种因素。
这些因素主要来自商品的现货市场;同时期货合约也会受合约设计本身各种因素的影响,即“合约特征”,合约特征则是从期货交易的基本原理来分析期货合约成功的影响因素。
这些因素主要来自于期货交易过程的合约及制度设计。商品特征与合约特征共同给出了影响期货合约成功因素的完整描述。
⑹ 期货合约由谁创设,合约创设的数量怎么确定
期货合约由期货交易所设计并上市成交,我国的规定是对于要交割的数量是期货交易所是不能拒绝的,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出现大于现货数量的,若有大于的时候可以发布标准仓单征购公告,或者进行期转现交易。
⑺ 在期货交易中,交易所对每张合约包含交易商品的数量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合约的商品数
合约规模,也就是每手多少吨,值多少钱
⑻ 问一个关于期货合约数量的问题
是的,交易所会及时更新合约。
⑼ 期货市场上每种期货合约的数量是怎么确定的
上市的只是品种,具体数量是交易者参与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