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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期货黄金的诈骗

发布时间: 2021-08-18 09:56:30

A. 什么期货黄金都是骗人的

黄金期货是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正规的期货交易平台,你被现货黑平台骗了吧。

B. 黄金期货欺诈案破获后,客户损失怎么办

黄金期货貌似还没出现过诈骗案。你说的是各地的一些不正规的黄金现货交易所吧,比如湖南维财金之类的,2010年的时候貌似很火,后来交易所创始人跑路被抓了。到时候能挽回多少损失,就看还留多少资金了,然后按比例返还给投资者,其实也剩不了多少了。
建议还是做期货,全国4大期货交易所,证监会监管,还有保证金监控中心,每天的结算单都能查。期货开户可以参考下这:http://7hkh.cn,推荐的都是国内A类大型期货公司,绝对不会出现跑路的现象。

C. 黄金期货平台被骗。已立案(4201076320190200002)

立案警察处理了嘛,光立案没用啊,一般涉嫌金额比较大的话会缓冲一定时间拿到证据去抓人,不会立马去抓。然后一般会走检察院判定真假盘,假盘就是诈骗,但是一般只是退还剩余本金,不会退亏损,实盘的话是非法经营,也只是给本金剩余,盈亏自理。

D. 苏州男子网上投资“黄金期货”被骗1260万元,骗子行骗的套路是什么

随着现在网络的发达,越开越多人用互联网来社交甚至是工作等,但是这也让很多不法分子找到了行骗的机会。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天遭受网络诈骗的多达上百起,可见还有很多人没有网络安全意识。


2050年九月份,一位苏州做生意的王先生在网上认识了自称是“成都杨总”的理财顾问,对方称有一些赚钱的门路能够给到王先生,最终王先生被这位自称是“成都杨总”的骗子骗走了1260万余元。


网络诈骗相信有很多人都遇到过,有些人能够识别出来,但是一些人因为某些问题也识别不出来,最终就会被骗。有些人被骗几百上千之后可能幡然醒悟脱离了出来,而也有些人任然有些侥幸心理想着赚更多后面失去更多。



网络诈骗方式有很多,这些东西是防不胜防,总是有各种新的方式出来,但是这些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从你的弱点切入,所以在网络上要防止被诈骗最主要的就是不要随便将自己的个人信息泄露给别人。

E. 男子炒黄金期货20天被骗1260万,在投资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

黄金期货到处都是陷阱


被骗投资者想要维护自身权益,需要走正当的维权道路,这就需要专业人士的帮助。大多数投资者都是辛苦半生的血汗钱被骗!有诉求的投资者可以来咨询维权事宜,这里提供相应法律援助!让金融骗子无处遁形

F. 苏州男子炒黄金期货被骗千万,在这场骗局中,涉事人员得到了什么处罚

网络是一个大熔炉,如果稍有不慎,可能就会落得个人财两空的下场,到时候就追悔莫及了。苏州男子炒黄金期货被骗千万,在这场骗局中,涉事人员将会被以诈骗罪进行处罚。


最后我想所的是,人的选择有很多,但是千万不要选择犯罪的道路,因为这将会害了你一生。

G. 非法经营金银期货代理商是否犯罪

属于违法违规行为是一定的,至于是否构成犯罪要看情节轻重和具体的性质。
以下重点对地下黄金期货交易欺诈行为所涉及的非法经营罪和诈骗类犯罪(包括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和集资诈骗罪)问题进行分析。

(一)有关非法经营罪的定性

根据《刑法》第225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的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那么,地下黄金期货交易的欺诈行为能否归入“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的范围?从文义解释的角度,并不能完全予以否定。首先,从犯罪客体上看,“地下炒金”之所以被称之为“地下”,就在于其未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开展黄金期货交易活动,违反了有关组织经营期货交易的行政许可制度,侵犯了黄金期货市场管理制度和管理秩序,其行为符合非法经营罪的客体要件,也符合《刑法》第225条规定的“违反国家规定”和“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罪状表述。其次,从客观行为来看,非法经营黄金期货的组织者和参与者采取各种欺诈方法骗取投资客户资金,这种欺诈交易行为无疑也属于非法经营活动,应属于“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的范围。实践中,多数地下黄金期货交易市场以境外交易机构境内代理为幌子,要求投资者以外币形式存入保证金或汇入资金,从而担任“地下钱庄”的角色。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4条规定,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因此,有人主张,对地下金融期货交易案件的处理可以从违反国家对于外汇管理角度入手,认定地下金融期货交易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⑶

不过,应当看到,《刑法》第225条对“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的规定是立法机关追求大一统刑法典的无奈选择。可以说,非法经营罪本来是为了瓦解投机倒把罪这一“口袋罪”而设立,结果却变异为一个新的口袋罪。根据现行刑法、刑法修正案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已有十几种行为被认定为“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包括:非法买卖外汇,非法出版,非法经营电信业务,非法传销或变相传销,生产、销售添加“瘦肉精”的饲料,非法经营食盐业务,哄抬物价、牟取暴利行为,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经营业务,擅自发行、销售彩票等。一些地方的刑事判决更是在司法解释之外扩张了非法经营罪的内涵。如果一个罪名被指斥为“口袋罪”,可以囊括违法性质不同的行为,那就意味着其与罪刑法定原则、尊重保障人权的冲突。由于各类行为方式差别往往较大,危害性也不同,将非法经营期货业务与其它形态迥异的非法经营行为合用一个量刑标准,显得罪刑不相适应,同时,刑法中非法经营罪无单位犯罪规定,但实践中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的多是单位,如果仅追究相关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则显然比较勉强,并使相关单位逃脱罪责。

从完善立法的角度,刑法宜将期货交易欺诈行为从非法经营罪中独立出来,单独设置新的罪名加以规制。许多国家对期货交易的刑事规制相当重视,所设定的期货交易欺诈犯罪类型有很多种,包括场外交易、私下对冲、交叉交易、办公室交易前台交易、连续交易和滚动交易、超量交易、不真实报告和记录、欺诈性误导交易、“强行平仓”骗取资金、巧禁止令、制造设施故障、虚拟交易等。⑷与国外刑事立法相比,我国刑法对诸如私下对冲等期货交易欺诈行为都没有规定为犯罪。借鉴国外刑事立法,建议在我国刑法中新增设一个“期货交易欺诈”的罪名,其罪状可表述为“在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中,欺诈期货投资者,情节严重的行为”。同时,删除《刑法》第181条规定的编造并传播影响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将这些期货交易欺诈行为、《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71条所列的其他欺诈行为类型、以及私下对冲行为都归列入本罪的范围。设立期货交易欺诈罪之后,就可以将“非法经营期货业务”中的期货交易欺诈行为从非法经营罪中分离出来,避免非法经营罪进一步“口袋化”。

(二)有关诈骗类犯罪的定性

实践中,地下炒金公司或个人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在其招揽客户、业务开展中往往存在种种欺诈因素,如虚构己方系外盘代理的身份,隐瞒交易风险夸大收益等。尽管司法机关大多将黄金期货交易欺诈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定性,但并不能否定将其认定为诈骗类犯罪的可能。如前所述,“非法经营期货业务”包括期货交易欺诈行为,其与诈骗类犯罪在行为手段上都是“欺骗”性质。然而,地下金融期货交易存在欺诈因素与其行为构成诈骗犯罪属于两个层面的问题,不能仅仅因为行为具有欺诈因素就认定其构成诈骗犯罪。正如有学者指出,对生活、市场、投资和投机领域应分别适用不同的欺诈标准。在上述领域中,重点保护财产权的诈骗罪范围呈现出不断缩小的状态,即“生活与刑法同在、市场进诈骗退、投资抵触刑罚、有投机无诈骗”。⑸尤其是在投资领域,为了让投资市场保持博弈本性,刑法对欺诈行为的容忍度较高,对财产权实行弱保护,诈骗罪的适用范围相对萎缩;对于这种谋求超高回报的投机行为,法律更是不应注重保护其财产权,因为,既然参与者认识到了欺诈风险,在自身财产受损时,就不能成为诈骗罪的被害人。然而,这并不等于放弃交易秩序和市场规则的刑法保护,“地下炒金”属于法外投机,参与者被骗,对组织者虽不宜认定为诈骗罪,但必须针对其对黄金期货交易市场秩序的破坏予以刑事惩治。

因此,对于地下黄金期货交易欺诈行为来说,认定其构成诈骗类犯罪或非法经营罪的关键并非在于其行为方式,而在于其侵害的客体性质。在诈骗类犯罪中,诈骗罪的单一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而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的客体属于复杂客体,主要客体分别为金融市场秩序或金融管理制度,次要客体则为公私财产所有权;而非法经营罪的客体则为市场经济秩序。究竟将非法经营黄金期货行为认定为何罪,就要对刑法所重点保护的客体作出具体判断:(1)如果行为人没有擅自设立黄金期货交易机构,只是个人假借投资黄金期货的名义,骗取特定被害人的钱财,此种行为局限于生活领域,与黄金期货市场交易并无直接或间接联系,也未产生扰乱正常黄金期货市场秩序的影响,则刑法所保护的只是被害人的财产权,因而应认定为诈骗罪。(2)如果行为人在非法从事黄金期货交易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设立黄金期货交易机构,采取虚构网络交易平台等欺诈手段,骗取投资客户的钱款,符合诈骗类犯罪的构成要件,则可认定为合同诈骗罪或集资诈骗罪,此时,行为人所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被害人的财产权和正常的黄金期货交易市场秩序。(3)如果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而非意图非法占有,利用虚假的期货交易经纪人员、工作人员身份或虚构期货交易网络平台,在正规期货市场之外非法从事黄金期货交易,而投资人对此欺诈手法和虚拟规则并非完全不知情,而是存在概括性认识,且抱着“炒一把”、“博一博”的投机意图参与其中,与庄家对赌,形成互动。此时,刑法所要保护的客体不再是投资客户的财产权,而是正常的黄金期货交易市场秩序,对该类行为应认定为非法经营罪而非诈骗类犯罪。

H. 关于黄金期货非法经营的案子

看情况而定吧 现在黄金期货 国内就上海期货交易所是合法的
就像黄金现货就上海黄金交易所合法的一样的。
但是非法的平台还是非常多的。就比如 嘉祺的建行金和工行金 明显是非法的。但是不一样还是在经营啊。

I. 遇到黄金期货网络金融诈骗怎么办

既然发生的是诈骗案,就应该带着证据报警,
警方会进行甄别,会调查的。
要是诈骗案,会积极破案的。
案子要是破了,会为受害人挽回损失的。

J. 有人带领大家一起做黄金期货,会是骗局吗

你好!这是骗子不要相信!
这个市场95%的人都是亏钱的,骗子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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