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期货交割配对时间优先
1. 期货一般什么时候进行交割
五大交割日:
第一交割日
1、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2、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第三交割日
1、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必须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2、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第四、五交割日
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
交割日,交易所收取买方会员全额货款:并于当日将全额货款的80%划转给卖方会员,同时将卖方会员仓单交付买方会员。余款在买方会员确认收到卖方会员转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结清。发票的传递、余款的结算,会员均应当盖章和签字确认;
2. 期货交割的时间是每月的几号
交割期是指合约月份的16日至20日。因最后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顺延的或交割期内遇法定假日的,均相应顺延交割期,保证有五个交割日。该五个交割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
第一日为配对日。凡持有标准仓单的卖方会员均可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期间,通过席位提出交割申请。没有进行仓单质押的交割申请提出后,释放相应的交易保证金;卖方会员在当日收市前可通过席位撤销已提出的交割申请,撤销交割申请后,重新收取相应的保证金。交割月买方会员无权提出交割申请。交易所根据卖方会员的交割申请,于当日收市后采取计算机直接配对的方法,为卖方会员找出持该交割月多头合约时间最长的买方会员。交割关系一经确定,买卖双方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
第二日为通知日。买卖双方在配对日的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到交易所签领交割通知单。
第三日为交割日。买卖双方签领交割通知的下一个交易日为交割日。买方会员必须在交割日上午九时之前将尚欠货款划入交易所账户。卖方会员必须在交割日上午九时之前将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交到交易所。
3. 期货成交 优先原则
1 开盘之前 你挂涨停价 买多单,但是价格有 波动,你实际成交的多单是高位,然后价格回落,你反而亏着。
答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你挂涨停这样的高位买单,而且是开盘前,这样必然导致开盘后。涨停价买进,价格只要没封死涨停板,都会以当时的高价成交.
解决方法,除非是有十足把握,否则追高谨慎,而且你开买单现价追就可以了。
2上午收盘前 挂的单子不撤出,没成交,下午开盘如果到了你挂单价位,还会出现上边这样的问题。
上午收盘前,撤消 委托单,等下午看盘前,可以提前挂单,或者开盘后,现价追买,假设价格上升很快也不用打涨停价,可以比现价,当时买进价格,如9.95,下单你可以多打上2个价位9.97,这样就追上了!
3商品期货集合竞价时间
上午9:00开。8:55~8:59可下单,59分集合竞价
下午13.30开 13.25-13.29
开盘集合竞价在某品种某月份合约每一交易日开市前 5 分钟内进行,其中前 4 分钟为期货合约买、卖指令申报时间,后 1 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开市时产生开盘价。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 , 以集合竞价后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
4. 商品期货交每笔交易相隔时间
期货里没间隔的,成交单源源不断出来的,不像股票3秒报一次。
5. 期货的交割期怎么确定啊
期货交割价格即交割结算价,是指在进行交割时用于商品交收时所依据的基准价格。
不同的交易所,以及不同的实物交割方式,交割结算价的选取也不尽相同。集中交割最后交易日交割结算价一般采用该期货合约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价。
郑州商品交易所的pta、白糖和棉花期货采取集中交割方式,期货交割价格是期货合约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结算价格的加权平均价。
上海期货交易所均采用集中交割方式,但其交割结算价是该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
大连商品交易所的所有品种均可采用滚动交割方式,滚动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配对日结算价;若在最后交易日之后进行的交割,期货交割价格是期货合约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结算价格的加权平均价。
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小麦期货可采取滚动交割方式,但对于滚动交割和最后交易日之后进行交割,期货价格价格均为配对日结算价。交割商品计价以交割结算价为基础,再加上不同等级商品质量升贴水,以及异地交割仓库与基准交割仓库的升贴水。
期货交割价格的计算方式:
1、滚动交割配对日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配对日的当日结算价;
2、大连商品交易所滚动交割的交割结算价为配对日结算价;集中交割最后交易日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价;
3、上海期货交易所采用集中交割方式,其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但黄金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为该合约最后5个有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燃料油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为该合约最后10个交易日按照时间的加权平均价。
3、期转现结算价采用买卖双方协议价格。
6. 期货交割日时间
期货交割日是:期货买卖双方签领交割通知的下一个交易日为交割日。
第一交割日
1、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2、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
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第三交割日
1、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必须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2、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第四、五交割日
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
7. 商品期货交割日是在每月的几号
商品期货品种不一样,交割时间也是不一样的,一般商品期货是在合约月份的第三个周五。
一、买卖股指期货的本质是与他人签订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约定的价格和数量买卖期指的合约。
1、这个合约都有约定的最后交易日(就是最后履行合约的日子,一般是合约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这就是期指的交割日。
2、约定的最后履约时间到了,买卖双方必须平仓(解除合约)或交割(现金结算)。
二、不同的品种是有差别的,有的品种交割日期是一天,有的是几天,主要品种的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期如下:
1、铜、锌、铝、天然橡胶、钢材、黄金。
(1)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
(2)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2、燃油。
(1)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3、白糖、棉花、PTA、菜籽油。
(1)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
(2)交割日期: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2个交易日。
4、大豆1号、大豆2号、豆粕、豆油。
(1)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第十个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分别为后(注意)七日、第三日、第四日。
5、L、玉米、PVC、棕榈油。
(1)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第十个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分别为第二个交易日。
(7)商品期货交割配对时间优先扩展阅读
商品期货交割流程:
一、卖方交割流程。
1、卖方交割流程:
交割预报——货物入库(交割仓库验收)——交割仓库或指定质检机构检验——交割仓库开具《标准仓单注册申请表》——到交易所办理标准仓单注册——到交易所交仓单——参与交割,获得货款和开具增值税发票。
2、如在厂库标准仓单注册,则从上述流程中“交割仓库开具《标准仓单注册申请表》”开始交割流程。
3、卖方必须在最后交割日闭市以前完成标准仓单注册,并将仓单交到交易所,否则即判定为违约。滚动交割时,卖方在交收日结算后拿到80%货款,余款在提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结清。一次性交割时,卖方在最后交割日结算后拿到80%货款,余款在提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结清。
二、买方交割流程。
1、买方交割基本流程:
交货款—领取《标准仓单持有凭证》—注销标准仓单,领取《提货通知单》—凭《提货通知单》到交割仓库办理出库手续—商品出库。
2、滚动交割时,买方必须在交收日结算前将足额货款划入交易所帐户。一次性交割时,买方必须在最后交割日结算前将足额货款划入交易所帐户。
3、滚动交割时,客户在交收日结算后领取《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一次性交割时,客户在最后交割日结算后领取《标准仓单持有凭证》。
8. 期货交割时间怎么定的
期货合约代码后面的四位数字表明了该期货品种合约的交割时间:前两位数字是交割的年份,后两位数字就是交割的月份。
例如:期货沪铜1412合约表明该期货品种是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金属铜合约,交割的时间是2014年12月份。(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以上只是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交割情况,其他交易所交割时间也类似,具体你可以去交易所官网去看
希望能有所帮助,望采纳~
9. 期货买卖时交割的时间怎么规定呢
期货合约代码后面的四位数字表明了该期货品种合约的交割时间:前两位数字是交割的年份,后两位数字是交割的月份。
例如:期货沪铜1112合约表明该期货品种是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金属铜合约,交割的时间是2011年12月份。(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10. 商品期货 交割日的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
期货交割流程&交割违约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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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易的交割方式分为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两种。实物交割是指交易双方在交割日将合约所载商品的所有权按规定进行转移、了结未平仓合约的过程。而现金交割是指交易双方在交割日对合约盈亏以现金方式进行结算的过程。在期货市场中,商品期货通常都采用实物交割方式,金融期货中有的品种采用实物交割方式,有的品种则采用现金交割方式。现金交割由于不进行实物交收,只是以交割时的现货价格作为交易盈亏和资金划拨的依据,因此,实行现金交割的品种,其现货标的价格应具有可确定性特点,而且是标准的,唯一的。农产品的地域差价十分明显,不具有现金交割的条件,而股指期货的交易标的是股票指数,具有虚拟性和唯一确定性,更适合采用现金交割方式。我国商品期货交易,全部采用实物交割方式。实物交割方式包括集中交割和滚动交割两种。
(一)集中交割方式
集中交割方式以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为例
1.郑州商品交易所一号棉花交割程序:
(1)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第10个交易日)闭市后,交易所按“按数量取整、最少配对数”的原则通过计算机对交割月份持仓合约进行交割配对。交割关系一经确定,买卖双方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
(2)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通知日),买卖双方通过会员服务系统确认《交割通知单》。会员未收到《交割通知单》或对《交割通知单》有异议的,应在通知日17时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所,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交割通知单》的认可。
(3)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交割日)上午9时之前,买方会员应当将尚欠货款划入交易所帐户,卖方会员应当将《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交到交易所结算部。买卖双方应当在规定时间到交易所结算部办理具体交割及结算手续,同时,买方会员把投资者名称和税务登记证号等事项提供给卖方会员。
(4)交割日,交易所收取买方会员全额货款,并于当日将全额货款的80%划转给卖方会员,同时将卖方会员仓单交付买方会员。余款在买方会员确认收到卖方会员转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结清。发票的传递、余款的结算,会员均应当盖章和签字确认。
2.上海期货交易所天然橡胶交割程序:
实物交割的日期:合约到期月份的16日至20日(节假日顺延)为实物交割期。
(1)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在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的下一个工作日的12:00前,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2)卖方交标准仓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在18日16:00以前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标准仓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交易所。如18日为法定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若是20日,则卖方必须在12:00前完成交割。
(3)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根据已有资源,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4)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必须在最后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交款后取得标准仓单。
(5)卖方收款。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二)滚动交割方式
滚动交割方式以郑州商品交易所为例:
1.凡持有标准仓单的卖方会员均可在进入交割月前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期间,凭标准仓单到交易所办理标准仓单抵押手续,以头寸形式释放相应的交易保证金。卖方会员必须到交易所办理撤销标准仓单抵押后,方可提出交割申请。
2.交易所实行“三日交割法”。
第一日为配对日。凡持有标准仓单的卖方会员均可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期间,通过席位提出交割申请。没有进行仓单质押的交割申请提出后,释放相应的交易保证金;卖方会员在当日收市前可通过席位撤销已提出的交割申请,撤销交割申请后,重新收取相应的保证金。交割月买方会员无权提出交割申请。交易所根据卖方会员的交割申请,于当日收市后采取计算机直接配对的方法,为卖方会员找出持该交割月多头合约时间最长的买方会员。交割关系一经确定,买卖双方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
第二日为通知日。买卖双方在配对日的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到交易所签领交割通知单。
第三日为交割日。买卖双方签领交割通知的下一个交易日为交割日。买方会员必须在交割日上午九时之前将尚欠货款划入交易所账户。卖方会员必须在交割日上午九时之前将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交到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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