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财政部商品期货
❶ 关于期货会计处理
商品期货是指标的物为实物商品的期货合约,主要包括金属期货、农产品期货、能源期货等。商品期货属于衍生金融工具的一种。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衍生工具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一般应按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核算,其主要账务处理为:(1)向证券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立买卖账户,按存入的资金借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2)企业取得衍生工具时,按其公允价值借记“衍生工具”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3)资产负债表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衍生工具”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4)衍生工具终止确认时,应比照“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买入商品期货合约会计处理 [例1]假设20x8年度A公司发生以下期货投资业务:(1)11月1日向证券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立期货买卖账户,存入资金20万元:(2)11月2日买入大豆期货20手,每手10吨,2000元/吨,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0%,交易手续费4元/手;(3)11月30 Ft结算价1970元/吨;(4)12月31 13将上述大豆期货全部平仓,平仓成交价1950元/吨,交易手续费4元/手。则A公司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1)11月1日向证券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立期货买卖账户,存入资金20万元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2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 (2)11月2日买入大豆期货20手,交纳交易保证金40000元(20×10×2000×10%),交易手续费80元(20×4) 借:衍生工具——大豆期货40000 投资收益 8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40080 (3)11月30日,大豆期货合约亏损6000元[20×10×(2000-197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000 贷:衍生工具——大豆期货 6000 (4)12月31日,大豆期货合约亏损4000元[20×10×(1970-195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000 贷:衍生工具——大豆期货 4000 (5)12月31日,将上述大豆期货全部平仓,并支付交易手续费4元/手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30000 贷:衍生工具——大豆期货 30000 借,投资收益 8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80 借:投资收益 1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0 二、卖出商品期货合约会计处理 [例2]20×8年度B公司发生以下期货投资业务:(1)11月1日向证券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立期货买卖账户,存入资金50万元;(2)11月2日,卖出铜期货10手,每手20吨,19000元/吨,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0%,交易手续费为成交金额的4‰;(3)11月30日结算价18800元/吨;(4)12月31日将上述铜期货全部平仓,平仓成交价18500元/吨,交易手续费为成交金额的4%。则B公司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1)11月1日向证券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立期货买卖账户,存人资金50万元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50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0 (2)11月2日卖出铜期货10手,交纳交易保证金380000元(10×20×19000×10%),交易手续费15200元(10×20×19000×4%) 借:衍生工具——铜期货 380000 投资收益 152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395200 (3)11月30日,铜期货合约盈利40000元[10×20×(19000-18800)] 借:衍生工具——铜期货 4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0000 (4)12月31日,铜期货合约盈利 60000元[10×20×(18800-18500)] 借:衍生工具——铜期货 6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0000 (5)12月31日,将上述铜期货全部平仓,并按成交金额的4%支付交易手续费14800元(10×20×18500×4%)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480000 贷:衍生工具——铜期货 480000 借:投资收益 148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1480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00 贷:投资收益 100000
❷ 什么是期货保税交割 期货保税交割具有什么意义
期货保税交割定义是指以保税监管区域或保税仓库内处于保税监管状态的合约所载商品作为交割的标的物进行实物交割。简单讲,保持现有交易规则体系不变,保持完税货物进行实物交割不变,在交割环节,新增保税货物进行实物交割。原来进口的货物需要进口报关后才能进入交割,开展保税交割后,保税货物利用保税仓库在完成进口报关前就可以进入交割环节,不必先行办理报关手续、缴纳进口关税和相关税费。期货保税交割的意义一是开展期货保税交割是促进期货市场资源配置功能辐射范围逐步扩大至国际市场过程中的重要一步,有利于形成国际物流中心、航运中心,提高我国的国际市场影响力;二是开展期货保税交割将大幅提升我国期货市场的价格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有力推手;三是开展期货保税交割将有利于将国际资源纳入期货市场,便于实物交割,对我国期货市场稳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四是开展期货保税交割是探索我国期货市场国际化、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能为我国期货市场走向全球化积累经验。期货保税交割的政策背景经过近20年发展,我国期货市场已经在国内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然而在国际市场、国际贸易中的定价地位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期货保税交割被列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关于期货保税交割国家已出台哪些政策2010年10月21日,《海关总署关于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试点的批复》(署加函【2010】460号)。2010年12月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08号)。12月1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函【2010】448号正式批复上海期货交易所可以开展期货保税交割试点。
❸ 期货盈亏如何计算
国内的期货品种交易单位一般为5吨/手或者10吨/手,大豆是10吨/手。10手赚:(4020-4000)*10吨*10手-手续费。
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在实际计算时,下列特殊情形下的处理方式请注意:
(1)最后一小时因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交易中断的,扣除中断时间后向前取满一小时视为最后一小时。
(2)合约最后一小时无成交的,以前一小时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该时段仍无成交的,则再往前推一小时。以此类推。合约当日最后一笔成交距开盘时间不足一小时的,则取全天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
(3)浅析财政部商品期货扩展阅读:
会计处理:
在财政部《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财商字[1997]44号文中,明确提出:“浮动盈亏,又称持仓盈亏,是指按合约的初始成交价与结算日的结算价计算的潜在盈亏。”对浮动盈亏有如下规定:交易所“对会员的浮动盈亏,不得作为开新仓所需的保证金计算”。
期货经纪机构“对客户的浮动盈亏,应当按日调整客户的保证金存款账户金额。对客户的浮动盈利,不得作为开新仓所需的保证金计算”;而期货投资企业“对尚未进行反向交易的已买入或卖出的期货合约。
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形成的浮动盈亏,企业应根据期货经纪机构或期货交易所出具的浮动盈亏清单和资金结算账单调整保证金账户金额,相应地作为一种待处理财产损溢设专户核算,不计入本期损益,但在年度财务报告中应予说明”,“不能将浮动亏损提前计入本期损益”。
❹ 期货交易还要交增值税吗
货物期货交易要缴纳增值税。
货物期货是指标的物为实物商品的期货合约。期货品种主要包括农副产品、金属产品、能源产品等几大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规定,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缴纳增值税。
货物期货交易增值税的纳税环节为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计税依据为交割时的不含税价格(不含增值税的实际成交额),增值税的纳税人为: 1、交割时采取由期货交易所开具发票的,以期货交易所为纳税人;2、交割时采取由供货的会员单位直接将发票开给购货会员单位的,以供货会员单位为纳税人。
(4)浅析财政部商品期货扩展阅读
多数企业和个人从事货物期货交易仅是投机炒作,买进卖出博取差价,并没有实物交割环节,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投机是期货市场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其经济功能主要有如下几点:
1、承担价格风险。期货投机者承担了套期保值者力图回避和转移的风险,使套期保值成为可能。
2、提高市场流动性。投机者频繁地建立部位,对冲手中的合约,增加了期货市场的交易量,这既使套期保值交易容易成交,又能减少交易者进出市场所可能引起的价格波动。
3、保持价格体系稳定。各期货市场商品间价格和不同种商品间价格具有高度相关性。
4、形成合理的价格水平。投机者在价格处于较低平时买进期货,使需求增加,导致价格上涨,在较高价格水平卖出期货,使需求减少,使价格波动趋于平稳,从而形成合理的价格水平。
5、维护产业均衡。投机者在预期到未来供给短缺时,会推升远期价格,给出供给方套期保值利润,鼓励产业扩大生产,弥补未来供给不足的风险,避免了真正短缺的出现。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货物期货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期货交易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期货投机
❺ 要用它做期末论文,327国债期货价格分析用的,有没高手帮忙阐述一下(上涨、下降的原因。1000字左右。急)
国债327事件原因之深度分析
中证视点:强化中介责任 推进发行改革 松口气 时未至 A股发行可向Facebook学什么 山城里的“麻辣会” 抢手的矿产信托 上交所1、管金生在最后交易日的临收市前抛出700多万口合约把合约价格打压下去。但是在收市后所有未平仓的合约都要进行实物交割,他根本交割不了这么多国债。为什么还要这么做?
事件猜测猜测:管金生在临收市前抛出大量空单的目的有两个:(1)促成协议平仓;(2)打压国债期货的价格,降低结算价格。所谓协议平仓,一般都是在多、空双方都出现违规行为的情况下,监管者通过行政手段强制双方平仓。协议平仓的原则一般是“赔者少赔,赚者少赚”。在327事件发生前,国债期货市场上已经有过多次协议平仓,并且在327国债事件中多、空双方都违规了,管金生当然不肯就这么束手就擒。于是乎,他就棋行险招,大抛空单,以造成更大的影响,使监管者和社会注意到该事件,并可能发现多、空双方都违规的事实,从而迫使监管者再次行政干预,促成协议平仓。因为协议平仓时的价格一般是以收市日的结算价格为参照的。所以,如果大量抛单的两个目的都达到的话,管金生就可能不仅减少了自己的损失,还能把多头主力(中经开)也拉下水,以解心头之恨。
金融背景当时期货市场管理很乱,国债期货是十分狂热的。贴补率的博弈1994年,国内面临两位数的高通胀压力,银行储蓄利率达到10%以上,固定利率的国债自然少人问津,当时公布的保值贴补率为8%,而且每月都不断上升,到12月突破两位数,受此刺激,“327”国债期货的价格开始直线上涨。从1994年10月的110多元上涨到1995年初的140多元,上涨了20%多。
当时,国债期货保证金的标准定在2.5%,也就是缴纳250万保证金可以做1亿元市值的交易,20%以上的上涨幅度意味着在短短的三个月内,买入者已经有了相当于本金十余倍的暴利!投资机构能日进千万,欣喜若狂。当时有这样一个插曲:某机构客户代表上午打电话给公司本部,要求再想办法筹资,趁行情如火如荼再做1000万进去,但过了一小时后,该客户电话再次打回本部,告诉那边说:你那1000万不用筹了,我这边刚才已经赚出来了!“327”国债应该在1995年6月到期,它的9.5%的票面利息加保值补贴率,每百元债券到期应兑付132元。与当时的银行存款利息和通货膨胀率相比,“327”的回报太低了。
内部传言于是从1995年2月初开始,市场上开始传闻财政部又将提高保值贴补率,“327”国债将会以148元兑付。面对传闻,市场出现了急剧分化,权倾一时的国内证券界“教父”人物,时任万国证券总裁管金生认为,宏观调控三年的三大目标第一条就是治理居高不下的通货膨胀,因此没有可能再提高保值贴补率,而且财政部也没有必要为此多支付10多亿元的利息,使财政更加吃力。管金生的观点代表了当时一批券商的看法,因此,他们把宝都押在做空上。
这个时候,中国经济开发总公司开始进场坚定地做多,当时市场上绝大部分的中小散户和部分机构也做多,他们的看法就是通货膨胀短期内肯定是控制不住的,保值贴补肯定会涨,327国债的兑付价也会跟着涨。到当年的2月中旬,“谁是敌人,谁是朋友”,市场界限已经清楚的划出来了:满山遍野的散户和中小机构,跟着“多头司令”中经开做多;万国证券和辽国发等一批机构做空。到2月23日,“327”合约每涨跌1元,万国的账面上就将浮动4亿元的盈亏。有知情者后来评论说,其实这个时候,多空都已经没有退路了,由对政策预期的差异变成了市场上的资金博弈。
法律手段法律手段不健全,缺乏法律法规约束。1994年11月22日,提高“327”国债利率消息刚面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国债期货就出现了振幅为5元的行情,未引起注意,许多违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在“327”国债的前期交易中,万国证券预期已经形成错误,当出现无法弥补的巨额账面亏损时,干脆以搅乱市场来收拾残局。事发后第二天,上交所发出《关于加强国债期货交易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布了《国债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终于有了第一部具有中国性效力的国债期货交易法规。但却太晚了。
保证金规定不合理,炒作成本极低。“327”事件前,上交所规定客户保证金比率是2.5%,深交所规定为1.5%,武汉交易中心规定是1%。保证金水平的设置是期货风险控制的核心,用500元的保证金就能买卖2万元的国债,这无疑是把操纵者潜在的盈利与风险放大了40倍。这样偏低的保证金水平与国际通行标准相距甚远,甚至不如国内当时商品期货的保证金水平,无疑使市场投机成分更为加大,过度炒作难以避免。
缺乏规范管理和适当的预警监控体系。涨跌停板制度是国际期货界通行的制度,而事发前上交所根本就没有采取这种控制价格波动的基本手段,出现上下差价达4元的振幅,交易所没有预警系统。当时中国国债的现券流通量很小,国债期货某一品种的可持仓量应与现货市场流通量之间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并在电脑撮合系统中设置。从“327”合约在2月23日尾市出现大笔抛单的情况看,交易所显然对每笔下单缺少实时监控,导致上千万手空单在几分钟之内通过计算机撮合系统成交,扰乱了市场秩序,钻了市场管理的空子。
管理漏洞管理漏洞,透支交易。中国证券期货交易所以计算机自动撮合为主要交易方式,按“逐日盯市”方法来控制风险,而非“逐笔盯市”的清算制度,故不能杜绝透支交易。交易所无法用静态的保证金和前一日的结算价格控制当日动态的价格波动,使得空方主力违规抛出千万手合约的疯狂行为得以实现。
监管职责监管职责不明确。中国的国债期货交易最初是在地方政府的批准下推出的,《办法》颁布前,中国一直没有在法律上明确国债期货的主要主管机构。财政部负责国债的发行并参与制定保值贴补率,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包括证券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的审批和例行管理,并制定和公布保值贴补率,证监会负责交易的监管,而各个交易组织者主要由地方政府直接监管。多头监管导致监管效率的低下,甚至出现监管措施上的真空。
❻ 对于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商品期货如何会计处理
期货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1997年印发的《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1997年51号),及以后施行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已被《企业会计制度》取代)附件《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规定》(以下将上述两文件合称为《规定》),对期货业务的会计处理都作了规定。但是,近年来施行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却都未涉及期货业务,而且,笔者也未见1998年2月至今财政部有关于期货业务会计处理的规范性文件印发,这正好与近几年来期货市场逐渐发展和成熟构成较大的反差。因此,现在研究期货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仍必须以上述《规定》为基础。
一、科目设置和报表列示
(一)《规定》增设的科目
《规定》要求凡有商品期货业务的企业,应增设以下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
1、“期货保证金”科目,核算企业向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经纪所)交存和追加的用于办理期货业务的保证金。
2、“应收席位费”科目,核算企业为取得基本席位以外的席位而交纳的席位占用费。
3、“期货损益”科目,核算企业在办理期货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手续费、平仓盈亏和会员资格变动的损益。
期货年会费及期货业务违规、违约罚款,应分别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科目内单列明细科目反映,不列入期货损益。
4、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中设置“期货会员资格投资”明细科目。核算投资缴存和退回投资;缴存的金额与能够退回的金额不一致时,差额记入“期货损益”科目。
(二)尚需补设的科目
1、“待确认期货盈亏”科目,核算按交易所或经纪所通知发生的持仓浮动盈亏。
2、“买入期货合约”、“卖出期货合约”、“期货结算”科目。按照《规定》,企业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的份数(手)、标的数量、金额都不在账内核算,这样做对期货内部控制会带来负面影响。为此,企业可增设以上三个科目,核算买入、卖出期货合约的数量、种类和初始成交价格。
(三)报表列示
1、资产负债表:
(1)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上设置“期货保证金”和“应收席位费”项目,分别根据两个同名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在“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列示持仓合约的浮动盈亏。
(3)报表附注中,还应披露期货会员资格投资、持仓合约浮动盈亏等内容和金额。
(4)设置买入、卖出期货合约及期货结算科目的企业,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将这几个科目抵销,不在表内反映,但在报表附注中应详细披露持仓合约的种类、数量和初始成交金额。
2、利润表(损益表):在“投资收益”项目下设置“期货收益”项目。
3、现金流量表:期货业务现金收付,均应作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列报。
套期保值——案例
(一)套期保值(hedge):就是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数量相当、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以期在未来某一时间通过卖出(买入)期货合约来补偿现货市场价格变动所带来的实际价格风险。
保值的类型最基本的又可分为买入套期保值和卖出套期保值。买入套期保值是指通过期货市场买入期货合约以防止因现货价格上涨而遭受损失的行为;卖出套期保值则指通过期货市场卖出期货合约以防止因现货价格下跌而造成损失的行为。
套期保值是期货市场产生的原动力。无论是农产品期货市场、还是金属、能源期货市场,其产生都是源于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现货价格剧烈波动而带来风险时自发形成的买卖远期合同的交易行为。这种远期合约买卖的交易机制经过不断完善,例如将合约标准化、引入对冲机制、建立保证金制度等,从而形成现代意义的期货交易。企业通过期货市场为生产经营买了保险,保证了生产经营活动的可持续发展。可以说,没有套期保值,期货市场也就不是期货市场了。
实例: 牛市和熊市中的套期保值操作技巧
1、牛市中电铜生产商的套期保值交易
铜价处于涨势之中,电铜生产商显然很少会担心产品的销售风险,对于拥有矿山的生产商来说,价格的上涨对企业非常有利,企业可以在确保利润的价格水平之上根据市场情况逐步在期货市场进行卖出保值。但对于原料(铜精矿)不足的冶炼厂来说,会更多地担心因原料价格上涨过快而削弱其产品获利能力。
我国企业进口铜精矿,通常采用以下两种惯用的贸易方式。
(1)“点价”
在这种贸易方式下,电铜生产商完全可以根据其需要,选择合适的价格锁定其生产成本。
(2)平均价
在这种贸易方式下,电铜生产商显然会在铜价上涨的过程中面临着较大的原料价格风险,企业为了规避这种风险,就需要通过期货市场对其现货市场上的贸易活动进行保值。
该套期保值交易过程可参见案例一:
某铜业公司1999年6月与国外某金属集团公司签定一份金属含量为3000吨的铜精矿供应合同,合同除载明各项理化指标外,特别约定TC/RC为48/4.8,计价月为1999年12月,合同清算价为计价月LME(伦敦金属交易所)三月铜平均结算价。
该公司在签定合同后,担心连续、大规模的限产活动可能会引发铜价的大幅上涨,因此决定对这笔精矿贸易进行套期保值。当时,LME三月铜期货合约价为1380美元/吨。(后来铜价果然出现大幅上涨,到计价月时,LME 三月铜期货合约价已涨至1880美元/吨,三月铜平均结算价为1810美元/吨。)
于是该公司在合同签定后,立即以1380美元/吨的价格在期货市场上买入3000吨期货合约,(这意味着该公司所确定的铜精矿目标成本=1380-(48+4.8*22.5)=1224美元/吨)到计价月后,1810美元/吨清算价被确定的同时,(铜精矿价格=1810-(48+4.8*22.5)=1654美元/吨)该公司即在期货市场上以1880美元/吨的价格,卖出平仓3000吨期货合约。
表一
铜精矿 期货合约
标成本价 1224美元/吨 买入开仓 1380美元/吨
实际支付价 1654美元/吨 卖出平仓 1880美元/吨
盈亏 亏损430美元/吨 盈亏 盈利500美元/吨
表一结果显示,该铜业公司通过该买入套期保值交易,不仅有效地规避了因价格上涨给其带来的风险损失,而且获得了一定的利润。
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电铜生产企业不仅可以作卖出套期保值,同样也可以作买入套期保值。事实上,在牛市中,电铜生产企业的保值策略应该以买入保值为主。
但在这里,我们也提醒交易者应该注意到:本案例是将套期保值交易活动统一在同一个市场环境里(LME)。如果由于国内的某些政策限制,我们不得不在国内期货市场上完成上述保值交易时,一定要考虑汇率因素对保值活动的影响。
2、熊市中电铜生产商的保值交易
(1) 对于自有矿山的企业来说,成本相对固定,铜价的下跌直接削弱企业的盈利能力,企业仍然必须在期货市场进行卖出保值以减少损失;当出现极端的情况,铜价跌破企业的成本价乃至社会的平均成本价时,企业可以采取风险保值策略。
案例二:
在99年1季度后,国内铜价不仅跌破某铜业公司的最低成本线,而且国际铜价也跌破了人们公认的社会平均成本价(1480美元/吨),在这样的市况面前,该公司判断国际上大规模的限产活动必将会导致铜价的大幅上扬。基于这种判断,该公司为减少亏损,决定开始采用“限售存库”的营销策略。 2个月后,该公司的库存已接近2万吨,而铜价并没有出现他们所期盼的大幅上升。在这种背景条件下,公司的流动资金越来越困难。于是公司进一步采取了风险保值策略,首先他们在现货市场上开始加大销售库存的力度,并每日在期货市场上买入与现货市场上所销售库存数量相等的远期期货合约,以保持其资源保有量不变。几个月后,当期货市场价格达到其预设的目标销售价时,该公司立即将其买入的期货合约全部平掉,从而使该公司有效地摆脱了亏损困境。
在这个案例中,该公司打破了“规避产品价格风险须用卖出套期保值”的常规,所以我们把这一套期保值交易作为一个特例提出,并把它归结为风险套期保值。目的是想说明投资者在制订套期保值方案时,不必拘泥于传统模式。事实上,套期保值交易的方法与途径也会在长期实践中得到发展与丰富的。企业完全有理由根据套期保值的基本原理,在具体的市场环境里制订形式多样的保证值策略。
但是,这里必须指出,这类保值交易毕竟是在特殊市场背景条件下产生的,企业在套用时必须要谨慎,必须要考虑市场环境的判断依据是否充分;企业抗风险资金的承受程度与周期是否充分等。
(2)对于来料冶炼的电铜生产商来说,铜价下跌时将很少考虑成本因素,即精矿的价格风险,而会更多地担心其产品价格下降过快使其蒙受风险损失。因为在绝大部分情况下,企业在组织生产时,手上并不会握有定单。因此,他们必须考虑到利用期货市场的避险功能将销售风险转移出去。
生产企业在进行这种保值交易时,其保值量往往是根据其库存商品数量或计划销售数量来确定的,期货合约的卖出价是根据其目标利润确定的。
案例三:
某铜业公司在98年初根据资料分析,担心铜价会有较大幅度的下跌。于是该公司决定按每月4000吨的计划销售量,对其产品——电铜进行套期保值交易。
该公司在期货市场上分别以17450元/吨,17650元/吨,17850元/吨,18050元/吨,18250元/吨的价格卖出5,6,7,8,9月份期货合约各4000吨。并且该公司将当时的现货价格为17200元/吨作为其目标销售价。
在进入二季度后,现货铜价果然跌至16500元/吨,该公司按预定的交易策略,从4月1日起,对应其每周的实际销售销售量对5月份期货合约进行买入平仓。到4月末的套期保值交易结果如下:
表二
时间 现货市场 期货市场
目标销售价:17200(元/吨) 计划销售量:4000(吨) 5月份期货合约卖出价17450(元/吨),合约数量4000(吨)
第一周 实际销售量:1000吨 平均销售价16500元/吨 销售亏损70万元 5月合约买入平仓量1000吨 平仓价16650元/吨 平仓盈利80万元
第二周 实际销售量1000吨 16450元/吨 销售亏损75万元 5月合约买入平仓量1000吨 平仓价16600元/吨 平仓盈利85万元
第三周 实际销售量1000吨 平均销售价16400元/吨 销售亏损80万元 实际销售量1000吨 平均销售价16400元/吨 销售亏损80万元
第四周 实际销售量1000吨 平均销售价16400元/吨 销售亏损80万元 5月合约买入平仓量1000吨 平仓价16500元/吨 平仓盈利95万元
累 计 累计销售4000吨 累计销售亏损305万元 累计平仓4000吨 累计平仓盈利350万元
根据上述结果,盈亏相抵并减去8万元交易手续费后,还盈利37万元。因此该公司实际实现的销售价格为17290元/吨。这一结果表明该公司通过套期保值交易,有效地规避了铜价下跌所产生的经营风险,实现了该公司所希望的目标销售价。
以后各月的交易过程同此,本文不再赘述。我们通过这个案例可以得出在熊市中电铜生产企业,在现有的投资市场条件下,应该以卖出套期保值为主。
3、牛市中铜加工企业的套期保值交易
加工企业在铜价上涨的过程中,他们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出发点与铜生产企业是一样的。他们同样会认为最大的市场风险是来自于原料价格的上涨。于是,加工企业希望通过在期货市场上先建立与现货交易量相对应的多头头寸,来确定自己所预期的目标成本,这在前文已有阐述。
我们实际上可以这样表述买入套期保值的应用条件,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加工企业,如果当他们判断市场风险是来自于原料价格风险时,企业将会使用买入套期保值的交易方式来规避风险。
4、熊市中铜加工企业的套期保值交易
在铜价下跌的过程中,铜加工企业同样会较少考虑原料成本风险,而更多地关注其产品价格会随原料价格的下跌而下跌,并进而削弱其产品的获利能力。在这样的市场风险面前,他们往往会通过商品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以规避未来产品的价格风险。
案例四:
某电缆厂到98年底仍有库存铜芯电缆3000吨,生产这批电缆的电铜成本平均价为18500元/吨,而这批电缆最低目标利润的销售价=铜价+2000元/吨。(正常利润的销售价=铜价+3000元/吨)而当时的电缆价格仍随铜价的下跌而下跌,已跌至了20500元/吨,如果跌势持续的话,该厂的库存电缆将无法实现其最低目标利润。于是该厂决定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当即在期货市场上以17500元/吨的期货价卖出3月期铜合约3000吨。
第一周周末清算时,该厂共销售库存电缆600吨,平均销售价为20300元/吨,同时该厂又在期货市场上以17250元/吨的期货价格买入600吨期货合约对所持期货合约进行平仓。
第二周周末清算时,该厂又销售库存电缆700吨,平均销售价为20000元/吨,同时该厂再在期货市场上以16950元/吨的期货价买入700吨期货合约继续对所持的期货合约进行平仓。
第三周、第四周该厂分别以19900元/吨和19800元/吨的平均销售价销售库存电缆800吨和900吨,并且分别在周末清算的同时,等量的在期货市场上以16850元/吨和16750元/吨的价格在期货市场上进行买入平仓。该套期保值交易的结果详见下表。
表三
时间 现货市场 期货市场
库存电缆3000吨 目标利润销售价20500元/吨 卖出期货合约持仓3000吨 期货合约价格17500元/吨
第一周 销售库存电缆600吨 销售平均价20300元/吨 亏损12万元 剩余库存电缆2400吨 买入平仓600吨 平仓价17250元/吨 盈利15万元 剩余空头持仓2400吨
第二周 销售库存电缆700吨 销售平均价20000元/吨 亏损35万元 剩余库存电缆1700吨 买入平仓700吨 平仓价16950元/吨 盈利38.5万元 剩余空头持仓1700元/吨
第三周 销售库存电缆800吨 销售平均价19900元/吨 亏损48万元 剩余库存电缆900吨 买入平仓800吨 平仓价16850元/吨 盈利52万元 剩余空头持仓900吨
第四周 销售库存电缆900吨 销售平均价19800元/吨 亏损63万元 剩余库存电缆0 买入平仓900吨 平仓价16750元/吨 盈利67.5万元 剩余空头持仓0
累 计 亏损158万元 盈利173万元
我们通过表三所显示的结果,将盈亏相抵并去处交易成本6万元后,该厂3000吨库存电缆的实际销售价格为20530元/吨,完全避免了产品价格下降所产生的风险损失。
我们可以这样来表述卖出套期保值的应用条件,无论生产企业,还是加工企业,当他们判断企业所面临的市场风险是来自于产品价格风险时,企业将会选用卖出套期保值的交易方式来规避风险。
❼ 我想知道在会计准则以及财务部等部委颁布的准则中有没有关于商品期货的具体规定
这个问题我不会!
❽ 货物期货为什么征收增值税,而不征收营业税了
期货买卖 是指在期货买卖 所内集中统一买卖期货合约的买卖 活动。它的买卖 对象是规范 化的期货合约。
一、增值税从我国目前的期货买卖 品种 来说,主要包括货物期货与非货物期货。
货物期货买卖 交纳 增值税,非货物期货买卖 交纳 营业税。 货物期货是目标 的物为实物商品的期货合约。期货种类 主要包括农副产品、金属产品、动力 产品等几大类。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详细 难题 的规则 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规则 ,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该当 交纳 增值税。 货物期货买卖 增值税的征税 环节为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计税根据 为交割时的不含税价钱 (不含增值税的实践 成交额),增值税的征税 人为: 1、交割时采取由期货买卖 所开具发票的,以期货买卖 所为征税 人;2、交割时采取由供货的会员单位直接将发票开给购货会员单位的,以供货会员单位为征税 人。 多数企业和个人从事货物期货买卖 仅是投机炒作,买进卖出博取差价,并没有实物交割环节,在这种状况 下,不需要交纳 增值税。
二、营业税 2019年新《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征税 人的营业额为征税 人提供给 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许 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营业税暂行条例施行 细则》第十八条: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征税 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原《营业税暂行条例施行 细则》第三条规则 :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买卖外汇、有价证券或期货,不征收营业税。”由此可见,在1994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原《营业税暂行条例》及施行 细则执行期间,非金融企业进行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不需要交纳 营业税的。 相比原条例,金融商品买卖征收营业税扩展 了两个范围: 1、征税 人不限于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买卖金融商品也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税; 2、征税范围不限于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还包括其他金融商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11号)第一条规则 :“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获得 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也就是给予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进行金融商品买卖业务获得 的收入予以免税的优惠。这是关于 货物期货为什么征收增值税,而不征收营业税了?的解答。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