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期货日期散户最后一个交易日
① 期货最后一个交割日,个人投资者不能实物交割,
保证金比例和手续费是交易所规定的,只不过,不同的期货公司在交易所上面加的不一样
我们公司是加的最少的:保证金+0,手续费只加0.01
② 期货基础知识:期货交易的最后交易日及交割日是怎么
最后交易日是指某个期货合约在合约交割月份中进行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过了这个期限的未平仓期货合约,必须进行实物交割。根据不同期货合约标的商品的生产、消费和交易特点,期货交易所确定其不同的最后交易日。
交割日:就是指交易双方同意交换款项的日期,一般有股票交割日、期货交割日、股指期货交割日
③ 期货交易最后交割日 个人投资者可以购买吗
期货的最后交割日,个人的投资者是不能代购买的,因为它正处于交割日期,在期货的交割日期是不能购买任何的屁话品种。
期货买卖双方签领交割通知的下一个交易日为交割日。
交割与交割日
交割
期货合约卖方与期货合约买方之间进行的现货商品转移。各交易所对现货商品交割都规定有具体步骤。某些期货合约,如股票指数合约的交割采取现金结算方式。
交割日
根据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规定,交割日为交割过程内的第三天。合约买方结算公司必须在交割日将交割通知书,连同一张足额保付支票送抵合约卖方结算公司的办公室。
五大交割日
第一交割日
1、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2、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
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第三交割日
1、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必须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2、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第四、五交割日
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
最后交割日
因最后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顺延的或交割期内遇法定假日的,均相应顺延交割期,保证有五个交割日。该五个交割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
标准与非标准
标准交割日
标准交割日指某交割月份的最后交易日。
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为3、6、9和12月份的第二个星期的星期三;芝加哥国际货币市场为上述月份的第三个星期的星期三。
不规则交割日
不规则交割日是指远期外汇交易交割日或到期日,通常为1周、2周或1、2、3、6、12几个月。其他起息日称为不规则交割日。
④ 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是哪一天
1、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是指期货或期权合约允许的交收月份的最后截止日。一般是交割月份的第十个交易日。如果是单纯的投机交易的话会随着主力合约的转移而移仓,因为随着交割月的临近保证金会增加,而且交易不活跃。每个合约的最后交易日都不一样,建议投资者可以下载行情软件按F10,查看合约的基本资料。
2、最后交易日是指某种期货合约在交割月份中进行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过了这个交易日的未平仓合约,必须按规定进行实物交割或者现金交割。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必须以现货、金融工具、或根据期货合约的协议作结算。商品交易所对每一种商品期货都规定有不同的合约月份。因商品而异,一般按商品收获季节、运输时期相习惯而定。金属原料交割月份季节性不强,小麦等农副产品交割月份季节性则强。有些商品交易所允许买卖双方或任何一方在交割月份内任意一天交割。同一种商品期货合约可规定远近不一的交割月份,近期一个月,远期最长可达两年之久。
3、期货合约(Futures Contract)是期货交易的买卖对象或标的物,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了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商品的标准化合约。期货价格则是通过公开竞价而达成的。
⑤ 期货的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期
期货交割分为集中交割和滚动交割。
集中交割就是待最后交易日结束后,所有未平仓合约在规定的期限内统一办理交割;滚动交割则是从进入交割月的第一个交易日开始,(买方或卖方中的一方、或双方均可)每天都可以在交易时间内申请交割。
过去郑州小麦就一直是实行滚动交割的,从交割月的第一天开始,卖方就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随时提出交割申请(在交易所的席位上)。当某个卖方(卖出合约的持有人、并且持有仓单的)提出交割申请后,交易所的主机会自动搜索持仓时间最长的买方交易者,完成和卖方的配对,这种卖方提出申请交割的形式称为“卖方优先”。
所以有时候某个买方在收盘后突然发现,自己的持仓没有了,原来已经被交割配对了!现在郑州交易所实行的是买方和卖方都可以随时提出交割申请,而过去只是卖方有权提出交割申请的,这主要是为了方便现货生产商一方。
⑥ 关于期货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的问题
首先,要弄清楚两个名词:
持有标准仓单的卖方会员(会员指拥有期货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在期货交易所内直接进行期货交易的单位。国内期货交易所分两类会员,一类是为自己进行套期保值或投机交易的期货自营会员,另一类则是专门从事期货经纪代理业务的期货经纪公司),
滚动交割方式(.交易所实行“三日交割法”)。
其次,郑商所交割规则:
滚动交割方式以郑州商品交易所为例:
1.凡持有标准仓单的卖方会员均可在进入交割月前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期间,凭标准仓单到交易所办理标准仓单抵押手续,以头寸形式释放相应的交易保证金。卖方会员必须到交易所办理撤销标准仓单抵押后,方可提出交割申请。
2.交易所实行“三日交割法”。
第一日为配对日。凡持有标准仓单的卖方会员均可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期间,通过席位提出交割申请。没有进行仓单质押的交割申请提出后,释放相应的交易保证金;卖方会员在当日收市前可通过席位撤销已提出的交割申请,撤销交割申请后,重新收取相应的保证金。交割月买方会员无权提出交割申请。交易所根据卖方会员的交割申请,于当日收市后采取计算机直接配对的方法,为卖方会员找出持该交割月多头合约时间最长的买方会员。交割关系一经确定,买卖双方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
第二日为通知日。买卖双方在配对日的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到交易所签领交割通知单。
第三日为交割日。买卖双方签领交割通知的下一个交易日为交割日。买方会员必须在交割日上午九时之前将尚欠货款划入交易所账户。卖方会员必须在交割日上午九时之前将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交到交易所。
最后,交易规则的具体解释:2月28日卖方会员可以去申报交割,3月1日为配对日,3月2日为通知日,3月3日是交割日。若在3月2日提出申请可同理得出交割日的具体时间。又比如卖方会员是23日提出申请交割的,3月24日为配对日,3月25日为通知日,3月26日是交割日。3月23日后仍可以申请交割,但是当月合约已停止交易。
⑦ 豆粕期货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是什么日期(前提:投机个人客户)
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的第十个交易日,拿1208举例,就是8月14号为最后交易日。强平当然是以市价平仓。个人投资者不能进入交割月份,1209合约在8月31平仓。
期货的炒作方式与股市十分相似,但又有十分明显的区别。
一、以小搏大 股票是全额交易,即有多少钱只能买多少股票,而期货是保证金制,即只需缴纳成交额的5%至10%,就可进行100%的交易。比如投资者有一万元,只能买一万元的股票,而投资期货按10%的保证金计算,就可以签订(买卖)10万元的商品期货合约,这就是以小搏大,节省了资金。
二、双向交易 股票是单向交易,只能先买股票,才能卖出;而期货即可以先买进也可以先卖出,这就是双向交易,熊市也可以赚钱。
三、期货交易的一般是大宗商品,基本面较透明,签订(买卖)的合约数量理论上是无限的,走势较平稳,不易操纵。股票的数量是有限的,基本面不透明,容易受到恶庄家操纵。
四、期货的涨跌幅较小,一般是3%-6%,单方向连续三个停板时,交易所可以安排想止损的客户平仓。股票的涨跌停板的幅度是10%,有连续10几个跌停板出不来的时候。
五、 期货由于实行保证金制、追加保证金制和到期强行平仓的限制,从而使其更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的特点。如果满仓操作,期货可以使你一夜暴富,也可能使你顷刻间赔光(爆仓),所以风险很大,但是可以控制(持仓量),投资者要慎重投资,切记不能满仓操作。做股票基本没有赔光的。
六.期货是T+0交易,每天可以交易数个来回,建仓后,马上就可以平仓。手续费比股票低(约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五,一般当天平仓免手续费).股票是T+1交易,当天买入的只能第二个交易日抛出,买卖手续费约为成交额的千分之八。
⑧ 期货交割日最后一个交易日没平仓会怎么办
一、股指期货处理结果:
股指期货可以一直交易到合约最后交易日当天,若最后交易日未平仓,则该持仓将直接由交易所在收盘后按照当天的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撮合进行现金交割。
需要注意的是:最后交易日收盘前未平仓进入到交割,交割手续费为开仓手续费的数倍。
二、商品期货处理结果:
商品期货个人客户无法进入进入交割月,平台系统会帮你进行强制平仓。
三、外汇期货处理结果:
在个人保证金充足情况可以一直持续交易到最后交易日,平台系统不会进行干预。
(8)商品期货日期散户最后一个交易日扩展阅读
五大交割日简介
一、第一交割日:
1、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2、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
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三、第三交割日:
1、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必须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2、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四、最后交割日:
因最后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顺延的或交割期内遇法定假日的,均相应顺延交割期,保证有五个交割日。该五个交割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
五、不规则交割日:
不规则交割日是指远期外汇交易交割日或到期日,通常为1周、2周或1、2、3、6、12几个月。其他起息日称为不规则交割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