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商品由谁保管
A. 期货交易合约卖出后由谁接盘啊如果赢利了,是赚了谁的钱
双方都交了保证金,赚的就是对方的保证金.平仓是把和约卖给了交易所.交易所可以再卖给别人.
期货交易买卖双方都是和交易所来清算.交易所付给你钱,同时,从对方的保证金中扣同样多的钱.期货具有跨期性,是未来某个时点的交易,与有不确定性,也就是说,涨跌不定.而投资者对未来预期的分歧造成了多空分化的状况.
期货的炒作方式与股市十分相似,但又有十分明显的区别。
一、以小搏大 股票是全额交易,即有多少钱只能买多少股票,而期货是保证金制,即只需缴纳成交额的5%至10%,就可进行100%的交易。比如投资者有一万元,只能买一万元的股票,而投资期货按10%的保证金计算,就可以签订(买卖)10万元的商品期货合约,这就是以小搏大,节省了资金。
二、双向交易 股票是单向交易,只能先买股票,才能卖出;而期货即可以先买进也可以先卖出,这就是双向交易,熊市也可以赚钱。
三、期货交易的一般是大宗商品,基本面较透明,签订(买卖)的合约数量理论上是无限的,走势较平稳,不易操纵。股票的数量是有限的,基本面不透明,容易受到恶庄家操纵。
四、期货的涨跌幅较小,一般是3%-6%,单方向连续三个停板时,交易所可以安排想止损的客户平仓。股票的涨跌停板的幅度是10%,有连续10几个跌停板出不来的时候。
五、 期货由于实行保证金制、追加保证金制和到期强行平仓的限制,从而使其更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的特点。如果满仓操作,期货可以使你一夜暴富,也可能使你顷刻间赔光(爆仓),所以风险很大,但是可以控制(持仓量),投资者要慎重投资,切记不能满仓操作。做股票基本没有赔光的。
六.期货是T+0交易,每天可以交易数个来回,建仓后,马上就可以平仓。手续费比股票低(约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五,一般当天平仓免手续费).股票是T+1交易,当天买入的只能第二个交易日抛出,买卖手续费约为成交额的千分之八。
B. 进入期货市场的商品有什么规定
期货市场的功能:
1、价格发现:所谓价格发现,是指利用市场公开竞价交易等交易制度,形成一个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市场价格。具体来说就是,市场的价格能够对市场未来走势作出预期反应,同现货市场一起,共同对作出预期。
2、套期保值:套期保值是指把期货市场当作转移价格风险的场所,利用期货合约作为将来在现货市场上买卖商品的临时替代物,对其现在买进准备以后售出商品或对将来需要买进商品的价格进行保险的交易活动
期货市场的功能和特点:
第一是交易的对象不同。现货交易的范围包括所有商品;而期货交易的对象是由交易所制订的标准化合约。合约中的各项条款,如商品数量、商品质量、保证金比率、交割地点、交割方式以及交易方式等都是标准化的,合约中只有价格一项是通过市场竞价交易形成的自由价格。关于期货合约,我们前面已经讲过了。
第二是交易目的不同。在现货交易中,买方是为了获取商品;卖方则是为了卖出商品,实现其价值。而期货交易的目的是为了转移价格风险或进行投机获利。 刚开始期货交易时,可能一些念头会闯入你的脑海:“如果我作为买方或卖方进行某一合约的交易,当合约期满而我不得不提供这种商品时,我该怎么办呢?我到哪儿获得交割所需的全部大豆?”实际上,这并没有什么好担忧的。在全部期货交易中只有不到1%的交易需交割。作为交易者,你只要确保在合约交割前平仓就行了。记住:只有不到1%的期货合约需进行实物交割,绝大部分合约都是在交割前对冲或平仓。
第三是交易程序不同。现货交易中卖方要有商品才可以出卖,买方须支付现金才可购买,这是现货买卖的交易程序。而期货交易可以把现货买卖的程序颠倒过来,即没有商品也可以先卖,不需要商品也可以买。 刚刚进入期货市场的投资者往往会问:我怎么能出售自己没有的东西呢?要理解其中的原因,请记住期货合约的定义,期货合约是在将来某时买卖特定数量和质量的商品的一项“协议”,并不是作某种实物商品的实买实卖。因此,出售期货合约即意味着签订在将来某时交割标的物的一项议。做股票、做贸易、房地产投资,只能先买后卖,都是“单行道”,这就形成人们的一种习惯思维定式。期货交易是一条“双程路”,可以先买后卖,也可以先卖后买,因而,期货交易非常灵活,机会多多。做股票碰到熊市,价格一路下跌,投资者没有盈利的机会。期货交易却不同,你预测期货价格会上涨,你可以买进期货合约;你判断它会下跌,也可以卖出期货。只要你预测正确,做对了方向,不论牛市熊市,都有获利机会。
第四是交易的保障制度不同。现货交易以《合同法》等法律为保障,合同不能兑现时要用法律或仲裁的方式解决;而期货交易是以保证金制度为保障来保证交易者的履约。期货交易所为交易双方提供结算交割服务和履约担保,实行严格的结算交割制度,违约的风险很小。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交易者不需付出与合约金额相等的全额货款,只需付5%~15%的履约保证金。用少量的资金控制期货合约的全部价值,对交易者来说当然刺激。杠杆作用是期货市场吸引投机者的原因之一,保证金制度在放大盈利比例的同时,也把风险放大了。
第五是交易方式不同。现货交易是进行实际商品的交易活动。交易过程与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同步进行。而期货交易是以各种商品期货合约为内容的买卖,整个交易过程只是体现商品所有权的买卖关系,而与商品实体的转移没有直接的联系。无论买卖多少次,只有最后的持约人才有履行实物交割的义务。而其他的人只需在合约期满之前做相反方向的买卖,了结原有交易,把买卖差价结算完了即可。另外,现货交易活动随时随地可以进行,具体交易内容由交易双方一对一谈判商定,有较强的灵活性。而期货交易必须在规范化的市场中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交易中买方、卖方互不见面,不存在买卖双方的私人关系。
C. 期货交易的主要制度有哪些
你好,金融期货交易有一定的交易规则,这些规则是期货交易正常进行的制度保证,也是期货市场运行机制的外在体现。
(1)集中交易制度。金融期货在期货交易所或证券交易所进行集中交易。
(2)标准化的期货合约和对冲机制。期货合约是由交易所设计、经主管机构批准后向市场公布的标准化合约。
(3)保证金及其杠杆作用。为了控制期货交易的风险和提高效率,期货交易所的会员经纪公司必须向交易所或结算所缴纳结算保证金,而期货交易双方在成交后都要通过经纪人向交易所或结算所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
(4)结算所和无负债结算制度。结算所是期货交易的专门清算机构,通常附属于交易所,但又以独立的公司形式组建。结算所实行无负债的每日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制度。
(5)限仓制度。限仓制度是交易所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和防范操纵市场的行为,而对交易者持仓数量加以限制的制度。
(6)大户报告制度。大户报告制度是交易所建立限仓制度后,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数量时,必须向交易所申报有关开户、交易、资金来源、交易动机等情况,以便交易所审查大户是否有过度投机和操纵市场行为,并判断大户交易风险状况的风险控制制度。
(7)每日价格波动限制及断路器规则。为防止期货价格出现过大的非理性变动,交易所通常对每个交易时段允许的最大波动范围作出规定,一旦达到涨(跌)幅限制,则高于(低于)该价格的买入(卖出)委托无效。
D. 期货交割仓库有什么要求
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的管理,规范交割行为,保证交割正常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指定交割仓库是指经交易所指定的为期货合约履行实物交割的交割地点。
第三条 交易所依据本办法对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业务进行监管,指定交割仓库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申请和审批
第四条 申请指定交割仓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 固定资产和注册资本须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数额;
(三)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仓储管理规章制度;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和被取消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的记录;
(五) 承认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交割细则等;
(六) 仓库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仓储管理经验以及有一支训练有素的专业管理队伍;
(七) 有严格、完善的商品出入库制度、库存商品管理制度等;
(八) 堆场、库房有一定规模,有储存交易所上市商品的条件、设备完好、齐全、计量符合规定要求以及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
(九)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申请成为指定交割仓库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 申请书;
(二)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审计报告原件或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的复印件;
(四) 申请单位仓库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及相关文件;
(五) 申请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其董事会出具的同意申请指定交割仓库的批准文件及有关单位出具的担保函;
(六) 仓库管理制度及简介;
(七) 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六条 指定交割仓库的审批程序:
(一) 交易所根据前条所列材料进行初审;
(二) 交易所根据初审结果派员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调查和评估;
(三) 指定交割仓库需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或细则,经交易所审定后方可开展有关期货合约的实物交割业务;
(四) 交易所根据实地调查和评估结果择优选用仓储企业,并与之签订《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
第七条 指定交割仓库经交易所核定批准后须办理以下事宜:
(一) 指定交割仓库签发标准仓单所需各种印章须到交易所备案;
(二) 期货交割业务指定专人授权书及专人签字须到交易所备案;
(三) 缴纳风险抵押金;
(四) 指定交割仓库期货管理人员接受交易所的交割业务培训;
(五) 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指定交割仓库申请放弃指定交割仓库资格, 应向交易所递交《放弃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申请书》,并经交易所审核批准。
第九条 指定交割仓库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的,应办理以下事项:
(一) 交割商品全部出库或全部变成现货;
(二) 结清与交易所的债权债务;
(三) 按交易所规定清退风险抵押金。
第十条 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的确认、放弃或取消,交易所应及时通告会员及指定交割仓库,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指定交割仓库的权利:
(一) 按交易所规定签发标准仓单;
(二) 按交易所审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方法收取有关费用;
(三) 对交易所制定的有关实物交割的规定享有建议权;
(四) 交易所交割细则和《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指定交割仓库的义务:
(一) 遵守交易所的交割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接受交易所的监管,及时向交易所提供有关情况;
(二) 根据期货合约规定的标准,对用于期货交割的商品进行验收入库;
(三) 按规定保管好库内的商品,确保商品安全;
(四) 按标准仓单要求提供商品,积极协助货主安排交割商品的运输;
(五) 保守与期货交易有关的商业秘密;
(六) 参加交易所组织的年审;
(七) 缴纳风险抵押金;
(八) 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或股权结构、仓储场地、授权业务人员等事项,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
(九) 交易所交割细则和《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日常业务
第十三条 指定交割仓库的日常业务分为三个阶段:商品入库、商品保管和商品出库。
第十四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保证期货交割商品优先办理入库、出库。
第十五条 商品入库是商品进入储存的第一阶段,商品入库依次经过下列作业环节:
(一)商品接运。接运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及时而准确地向运输部门接收入库商品,手续要清楚,责任要分明,遇有封识损坏、苫罩异常、货证不符、数量短缺、商品残损、包装损坏等现象的,一要摸清情况;二要分清责任,向承运部门索要商务记录或普通记录,交货主处理;三要做好入库验收记录。
(二) 商品验收。商品的验收是按一定的程序和手续,对某项商品的外观质量和数量进行检查,以验证其是否货证一致,是否符合交易所交割规定的一项工作。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的验收项目为:商品名称、商标、规格、数量,必备的入库资料、包装状况,以及无须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表面质量状况(问题较多,直观难见或已有规则规定按比例抽样检查的,要做拆箱、拆捆、拆包检查)。
(三) 商品入库和签发标准仓单。商品验收无误(或在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已处理完毕)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即登帐、立卡、建立商品档案,并根据货主要求按交易所的具体规定签发标准仓单。
(四) 标准仓单的注册。标准仓单签发完毕后,有关会员应及时到交易所办理注册手续。标准仓单注册后,方可用于履行交易所期货合约的实物交割。
第十六条 商品经验收入库后,即进入储存阶段,在整个储存期间仓库应做好商品的保管保养工作。指定交割仓库应根据各种商品不同的性能、特点,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选择合适储存场所和科学合理的堆码方式,对商品进行不同的保管、维护和保养,以确保储存商品完好。
第十七条 商品出库是指定交割仓库根据货主的要求,用发货、送货、代运等方式将商品发送出库。商品出库标志着储存阶段结束。
第十八条 商品出库应核对出库凭证、检查无误方可发货;发货完毕当日登销料帐、清理单据证件、清理场地、整理货垛;对需办理代运的物资应提前向承运部门提出运输计划;收回标准仓单加盖"货讫"章与仓库留底配对后保存。
第十九条 商品过户。过户必须做好记录和料帐的登、销工作。
第二十条 指定交割仓库在办理商品进出库手续时,应及时将相应数据录入仓单管理系统,并做好数据传送工作。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指定交割仓库必须对期货交割商品单独设帐管理。
第二十二条 指定交割仓库必须确定一名负责人主管期货交割业务,指定专人负责交割商品的管理和办理标准仓单业务。
第二十三条 为保证和提高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为会员、投资者的服务质量,切实改进仓库管理水平,交易所对指定交割仓库实行仓库自查、交易所抽查和年审制度。
(一) 自查制度。各指定交割仓库根据本办法、交割细则、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和仓库的实际情况,每月选择一项或几项工作内容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 交易所抽查制度。交易所根据掌握的情况或会员、投资者的反映,随时对各指定交割仓库的一项或多项工作进行抽查,并做好详细记录,以检查指定交割仓库在日常工作中对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
(三) 年审制度。交易所每一年度对指定交割仓库的工作做一次年度检查并按《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评比,提出下一年度的要求,对确不符合指定交割仓库要求又不能做改进的仓库,交易所可以取消其指定交割仓库的资格。
交易所审查的内容包括仓储设施、库容库貌、业务能力、业务实绩、帐目管理、会员满意程度以及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指定交割仓库应向交易所缴纳风险抵押金作为仓库履行义务的保证。若未发生经济赔偿的,交易所将其利息返还给仓库(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若发生经济赔偿的,交易所首先用其所缴纳的风险抵押金赔偿,抵押金不足以赔偿的,交易所有权向指定交割仓库追索。
风险抵押金的具体数额和交纳方式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的协议书上载明。
第二十五条 由于指定交割仓库的过错造成标准仓单持有人不能行使或不能完全行使标准仓单权利的,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不足的部分由交易所按有关规定补充赔偿,补充赔偿后交易所有权对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追偿。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交易所按《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上海期货交易所。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E. 谁是期货的买卖双方
期货的买卖双方是举行期货交易的双方。买方和卖方都有义务到期交割实物,买方必须承当购买现货的义务,卖方必须承当出售现货的义务(在交割时,现货实际是指标准仓单)。
而为了规避交割义务,大部分期货投资者在交割月之间就平仓,持有大量现金,并计划将来通过期货交易所进行交割的客户或会员将买入大量合约持有或到期将持有大量现货,并计划通过期货交易所进行交割的客户或会员将卖出大量合约,也就期货持有者。
和商业合同是一样的,到了交割日手中有持仓的都要履行合同,也就是买方必须买,卖方必须卖,否则任何一方不履行都算是违约。但期货市场中持有到交割的投资者不是多数,商品期货中自然人投资者的持仓基本不能进入交割月,因为无法提供增值税发票。
(5)期货商品由谁保管扩展阅读:
期货交易是以现货交易为基础,以远期合同交易为雏形而发展起来的一种高级的交易方式。它是指为转移市场价格波动风险,而对那些大批量均质商品所采取的,通过经纪人在商品交易所内,以公开竞争的形式进行期货合约的买卖形式。
期货交易历史上是在交易大厅通过交易员的口头喊价进行的。大多数期货交易是通过电子化交易完成的,交易时,投资者通过期货公司的电脑系统输入买卖指令,由交易所的撮合系统进行撮合成交。
F. 商品期货交易买卖的是哪一方的权益
普通投资者都是投资交易
和实物交割没有关联
都是通过价格涨跌盈利或是盈亏
做多的情况下,价格涨了
自然就盈利
方向反了 那就亏损
你这是学生吧
完全还没有投资的概念在里面
G. 关于商品期货的一些基本知识。
关于商品期货的一些基本知识:
商品期货是指标的物为实物商品的期货合约。
商品期货历史悠久,种类繁多,主要包括农副产品、金属产品、能源产品等几大类。
商品期货是关于买卖双方在未来某个约定的日期以签约时约定的价格买卖某一数量的实物商品的标准化协议。
商品期货交易,是在期货交易所内买卖特定商品的标准化合同的交易方式。
商品期货交易投资特点:
- 杠杆机制,以小博大。投资商品期货只需要交纳5%~20%的履约保证金,就可控制100%的虚拟资金。
- 交易便利。由于期货合约中主要因素如商品质量、交货地点等都已标准化,合约的互换性和流通性较高。
- 信息公开,交易效率高。期货交易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使交易者在平等的条件下公平竞争。同时,期货交易有固定的场所、程序和规则,运作高效。
- 期货交易可以双向操作,简便、灵活。交纳保证金后即可买进或卖出期货合约,且只需用少数几个指令在数秒或数分钟内即可达成交易。
- 合约的履约有保证。期货交易达成后,须通过结算部门结算、确认,无须担心交易的履约问题。
H. 期货市场的期货产品由谁提供是期货交易所请具体介绍一下期货产品的产生,出售过程。举个例子啊。
如果你想以A+B的价格把你的货交到期货市场上,你就得现在(不是几个月后)在期货市场上下一个空头头寸,只占用你少量的保证金,对应的仓位是C吨,如果你想在10年2月份交割你就得卖空rb1002合约。无需交易所公布,每一个卖单的同时必定对应一个买单,不必担心没人要。期货合约对交割的商品有现成的标准化合约,你将来提交的货物必须瞒住交易所的要求,特别是螺纹钢期货交易所的要求特别的多(品牌、生产日期、同一批交割的产品生产时间跨度等),希望你有个细致的了解。同时还得注意现货交割有费用的,按照现阶段大概250元每吨的交割费用。同时提醒价格真的如你预期下跌皆大欢喜,如果将来价格上涨了你可以不交割,但是你的空单保证金将面临亏损。
I. 期货监管机构是干什么的啊
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中国证监会设在北京,现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纪委书记1名(副部级),主席助理3名;会机关内设18个职能部门,1个稽查总队,3个中心;根据《证券法》第14条规定,中国证监会还设有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由中国证监会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会外有关专家担任。中国证监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36个证券监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
(二)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
(三)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四)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
(五)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结算;按规定监管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六)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证券业、期货业协会。
(七)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期货结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有关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开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八)监管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发行可转换债券;监管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期货机构;监管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期货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
(九)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律师事务所、律师及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活动。
(十一)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十二)归口管理证券期货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J. 期货所交割的商品由谁提供它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 符合交割条件的商品(符合质量标准 或是为交易所指定的交割注册品牌) 由交割卖方(必须为法人)通过交易所会员向 交割仓库进行 交割预报;
2 交割仓库在接到交割预报一定工作日内回复;
3 接到同意入库通知后缴纳预报定金
4 交割库开具入库通知单
5 交割卖方组织商品入库
6 质量检验,开具标准仓单
不同交易所的流程略有不同, 一般来说,交割仓单的注册由期货卖方来完成,也有一部分企业通过交割库注册标准仓单 然后将仓单进行转让 或是进行仓单融资业务, 或是由交割厂库直接注册仓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