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和現貨的對比方法
A. 現貨與期貨的對比的優勢
第一,交易機制不同,大宗商品是T+0,交易靈活便捷,股票是T+1,傳統交易機制,交易遲緩,期貨與黃金現貨也為T+0,交易靈活便捷;
第二,贏利模式不同,大宗商品是雙向交易,上漲做多,下跌做空,股票是單向交易,只有股票上漲才能獲利,期貨與黃金現貨也是雙向交易,上漲做多,下跌做空;
B. 期貨和現貨有何區別
期貨交易和現貨交易的區別
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有相同的地方,如都是一種交易方式、都是真正意義上的買賣、涉及商品所有權的轉移等,不同的地方有以下幾點:
(1)買賣的直接對象不同。現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商品本身,有樣品、有實物、看貨定價。而期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期貨合約,是買進或賣出多少手或多少張期貨合約。
(2)交易的目的不同。現貨交易是一手錢、一手貨的交易,馬上或一定時期內進行實物交收和貨款結算。期貨交易的目的不是到期獲得實物,而是通過套期保值迴避價格風險或投資獲利。
(3)交易方式不同。現貨交易一般是一對一談判簽訂合同,具體內容由雙方商定,簽訂合同之後不能兌現,就要訴諸於法律。期貨交易是以公開、公平競爭的方式進行交易。一對一談判交易(或稱私下對沖)被視為違法。
(4)交易場所不同。現貨交易一般分散進行,如糧油、日用工業品、生產資料都是由一些貿易公司、生產廠商、消費廠家分散進行交易的,只有一些生鮮和個別農副產品是以批發市場的形式來進行集中交易。但是,期貨交易必須在交易所內依照法規進行公開、集中交易,不能進行場外交易。
(5)保障制度不同。現貨交易有《合同法》等法律保護,合同不兌現即毀約時要用法律或仲裁的方式解決。期貨交易除了國家的法律和行業、交易所規則之外,主要是經保證金制度為保障,以保證到期兌現。
(6)商品范圍不同。現貨交易的品種是一切進入流通的商品,而期貨交易品種是有限的。主要是農產品、石油、金屬商品以及一些初級原材料和金融產品。
(7)結算方式不同。現貨交易是貨到款清,無論時間多長,都是一次或數次結清。期貨交易由於實行保證金制度,必須每日結算盈虧,實行逐日盯日制度。結算價格是按照成交價為依據計算的,CZCE結算價是為當日同品種所有成交期貨合約價格的加權平均價,結算價有以下作用:
(a)計算平倉盈虧及持倉盈虧的依據;
(b)決定是否追加保證金的依據;
(c)制定下一交易日停板額的依據。
現在很多所謂的「現貨交易市場」;借「現貨」之名,行「期貨」之實罷了。
說的直接點;就是「准期貨交易所」;只不過是不受任何監管而已。
所以在操盤上找區別;本身是不可能的。也就是你看的這些書完全可以應用到現貨盤上去
C. 期貨和現貨的區別
期貨買賣的是遠期的一份標准化合約,合約裡面規定了什麼時間,在什麼地點,多少價格,貨品是什麼品質,違約以後怎麼處理等。相比現貨的遠期合約有更強的抗違約性,更重要的是相對較低的成本。如果是進行套期保值的話就能體現期貨的鎖定成本抵抗價格風險的優勢。
現貨買賣就比較通俗易懂了,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優勢是即使交易,流水往來都快。
D. 期貨轉現貨的方式比較
與「交易廳平倉買賣現貨」不同,「期轉現」是以買賣雙方商定的價格平倉(鄭商所規定商定價格在批准日價格限制范圍內)。期轉現與交割不同,買賣雙方可以提前期轉現交貨,也可以到交割月交貨,交貨時間、地點和品級由雙方商定。下面比較「期轉現」與「到期交割」、「在交易廳平倉後買賣現貨」所得到的購銷售價格,探究期轉現的合理性。
「交易廳平倉後買賣現貨」得到的購銷貨物價格
假如甲乙各自在交易廳平倉,再買賣現貨,則,甲購入小麥價:1060元/噸;乙銷售小麥價:1260元/噸。
「到期交割」得到的購銷貨物價格
假如甲乙到期執行交割,甲購小麥價格1100元/噸;乙銷小麥價格1300元/噸。這樣,甲乙雙方以各自建倉價格實現貨物的買賣。
1)
不考慮成本時,期轉現第一種情況(a)對賣方有利,因為提前實現了建倉價格。期轉現第二種情況(b)對買方有利,因為買方購貨價格低於建倉價格。
2)相對於「到期交割」來說,期轉現成本更低,期轉現賣方可以提前收回貨款。而且減少了運輸、儲存、利息等交割費用。因此,期轉現比交割來說成本更低。
3)相對於「平倉後買賣現貨」來說,「期轉現」可以保證平倉價格的單一性(single
price)。上述分析中,假定期貨價格是唯一,現貨價格也是唯一的,其實,交易廳中平倉時,期貨價格不唯一。現貨交易價格也不唯一。買賣雙方以商定的價格平倉和商定的價格進行現貨交收,可以保證期貨價格和現貨價格唯一。而且,商定的期貨價格稍高(低)時,現貨價格也同樣升高(降低),可以保證買賣雙方得到的購銷價格保持不變。期轉現能夠保證雙方平倉價格的單一性(single
price),是其得到廣泛應用的一個重要原因。
4)相對於「平倉後買賣現貨」來說,「期轉現」還可以使現貨的交收價格與期貨的平倉價格同時鎖定,即期現價格風險同時鎖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