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標准化的期貨合約中是固定不變的
⑴ 期貨合約的主要條款
1、數量和單位條款
每種商品的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准化的數量和數量單位,統稱「交易單位」。例如,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小麥期貨合約的交易單位為5000蒲式耳(每蒲式耳小麥約為27.24公斤),每張小麥期貨合約都是如此。
如果交易者在該交易所買進一張(也稱一手)小麥期貨合約,就意味著在合約到期日需買進5000蒲式耳小麥。
2、質量和等級條款
商品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准化的質量等級,一般採用被國際上普遍認可的商品質量等級標准。例如,由於我國黃豆在國際貿易中所佔的比例比較大,所以在日本名古屋穀物交易所就以我國產黃豆為該交易所黃豆質量等級的標准品。
3、交易時間條款
期貨合約的交易時間是固定的。每個交易所對交易時間都有嚴格規定。一般每周營業5天,周六、周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一般每個交易日分為兩盤,即上午盤和下午盤,上午盤為9:00-11:30,下午盤為1:30-3:00。
4、報價單位條款
報價單位是指在公開競價過程中對期貨合約報價所使用的單位,即每計量單位的貨幣價格。國內陰極銅、白糖、大豆等期貨合約的報價單位以元(人民幣)/噸表示。
5、合約名稱條款
合約名稱需註明該合約的品種名稱及其上市交易所名稱。以鄭州商品交易所白糖合約為例,合約名稱為「鄭州商品交易所白糖期貨合約」,合約名稱應簡潔明了,同時要避免混淆。
6、交割地點條款
期貨合約為期貨交易的實物交割指定了標准化的、統一的實物商品的交割倉庫,以保證實物交割的正常進行。
7、交割期條款
商品期貨合約對進行實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規定,一般規定幾個交割月份,由交易者自行選擇。例如。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為小麥期貨合約規定的交割月份就有7月、9月 、12月,以及下一年的3月和5月,交易者可自行選擇交易月份進行交易。
如果交易者買進7月份的合約,要麼7月前平倉了結交易,要麼7月份進行實物交割。
8、最小變動價位條款
指期貨交易時買賣雙方報價所允許的最小變動幅度,每次報價時價格的變動必須是這個最小變動價位的整數倍。
9、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限制條款
指交易日期貨合約的成交價格不能高於或低於該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一定幅度。達到該幅度則暫停該合約的交易。例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小麥合約的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為每蒲式耳不高於或不低於上一交易日結算價20美分(每張合約為1000美元)。
10、最後交易日條款
指期貨合約停止買賣的最後截止日期。每種期貨合約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約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約的買賣,准備進行實物交割。例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麥期貨的最後交易日為交割月最後營業日往回數的第七個營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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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點
1、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2、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貨價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喊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3、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4、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種類
商品
農產品期貨: 1848年CBOT(美國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誕生後最先出現的期貨品種。主要包括小麥、大豆、玉米等穀物;棉花、咖啡、可可等經濟作物和木材、天膠等林產品。
金屬期貨:最早出現的是倫敦金屬交易所(LME)的銅,已發展成以銅、鋁、鉛、鋅、鎳為代表的有色金屬和黃金、白銀等貴金屬兩類。
能源期貨:20世紀70年代發生的石油危機直接導致了石油等能源期貨的產生。市場上主要的能源品種有原油、汽油、取暖油、丙烷等。
金融
金融期貨合約:以金融工具作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
外匯期貨: 20世紀70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後,浮動匯率制引發的外匯市場劇烈波動促使人們尋找規避風險的工具。1972年5月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率先推出外匯期貨合約。在國際 外匯市場上,交易量最大的貨幣有 7種,美圓,德國馬克,日圓,英鎊,瑞士法郎,加拿大圓和法國法郎。
利率期貨:1975年10月芝加哥期貨交易所上市國民抵押協會債券期貨合約。利率期貨主要有兩類——短期利率期貨合約和長期利率期貨合約,其中後者的交易量更大。
股指期貨:隨著證券市場的起落,投資者迫切需要一種能規避風險實現保值的工具,在此背景下1982年2月24日,美國堪薩斯期貨交易所推出價值線綜合指數期貨。現在全世界交易規模最大的股指合約是 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的 S&P500指數合約。
⑵ 什麼叫標准化期貨合約
指由期貨交易所經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商品的標准化合約。
以下是銅的標准 化合約
交易品種 陰極銅
交易單位 5噸/手
報價單位 元( 人民幣)/噸
最小變動價位 10元/噸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不超過上一交易日結算價+3%
合約交割月份 1-12月
交易時間 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
最後交易日 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順延)
交割日期 合約交割月份的16日至20日(遇法定假日順延)
交割品級 標准品:標准陰級銅,符合國標GB/T467—1997 標准陰級銅規定,其中主成份銅加銀含量不小於99.95%。替代品:1、高級陰級銅,符合國標GB/T467-1997高級陰級銅規定; 2、LME注冊陰級銅,符合BS EN 1978:1998標准(陰級銅等級牌號Cu-CATH-1)。
交割地點 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
最低交易保證金 合約價值的5%
交易手續費 不高於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二(含風險准備金)
交割方式 實物交割
交易代碼 CU
上市交易所 上海期貨交易所
⑶ 標准化期貨合約中為什麼價格
標准化期貨合約的條款包括
1.合約名稱
2.交易單位
3.報價單位
4.最小變動價位
5.每日最大價格波動限制
6.合約交割月份
7.交易時間
8.最後交易日
9.交割日期
10.交割等級
11.交割地點
12.交易手續費
13.交割方式
14.交易代碼
15.最低交易保證金
16.上市交易所
可以說標准化期貨合約是一個「商品」。標准化期貨合約的價格是在買賣的過程中形成的。而不是事先定好在合約上的。如果價格已經訂好了,那他的價格波動和變化無從談起了。
合約中有「價格」的情況樓主說的應該是面額的問題。類比於債券,債券是有面額的,比如說5年期面額100元利率8%的國債,而這個面額100元並不等於他的價格。價格的形成是來自於市場,來自於交易的。
⑷ 標准化的期貨合約中唯一可變的變數是交易價格,為什麼是價格啊,價格沒有確定嗎
價格是是買賣雙方決定的,買漲的人希望價格往上漲,賣跌的人希望往下跌,所有才有價格的上下起伏,金元期貨,服務周到,手續費合理。
期貨合約是由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的標准化的合約。期貨合約的持有者可借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期貨合約它是期貨交易的對象,期貨交易參與者正是通過 在期貨交易所買賣期貨合約,轉移價格風險,獲取風險收益。期貨合約是在現貨合同和現貨遠期合約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但它們最本質的區別在於期貨合約條款的 標准化。在期貨市場交易的期貨合約,其標的物的數量、質量等級和交割等級及替代品升貼水標准、交割地點、交割月份等條款都是標准化的,使期貨合約具有普遍性特徵。期貨合約中,只有期貨價格是唯一變數,在交易所以公開競價方式產生。
⑸ 期貨合約是標准化的,遠期合約則是非標准化的。
對。
遠期合約與期貨合約頗有相似之處,容易混淆。因為這兩種合約都是契約交易,均為交易雙方約定為未來某一日期以約定價格買或賣一定數量商品的契約。它們的區別則在於:
1、交易場所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所內交易,具有公開性,而遠期合約在場外進行交易。
2、合約的規范性不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除了價格,合約的品種、規格、質量、交貨地點、結算方式等內容者有統一規定。遠期合約的所有事項都要由交易雙方一一協商確定,談判復雜,但適應性強。
3、交易風險不同。期貨合約的結算通過專門的結算公司,這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投資者無須對對方負責,不存在信用風險,而只有價格變動的風險。遠期合約須到期才交割實物、貨款早就談妥不再變動,故無價格風險,它的風險來自屆時對方是否真的前來履約,實物交割後是否有能力付款等,即存在信用風險。
4、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合約交易雙方按規定比例繳納保證金,而遠期合約因不是標准化,存在信用風險,保證金或稱定金是否要付,付多少,也都由交易雙方確定,無統一性。
5、履約責任不同。期貨合約具備對沖機制、履約迴旋餘地較大,實物交割比例極低,交易價格受最小價格變動單位限定和日交易振幅限定。遠期合約如要中途取消,必須雙方同意,任何單方面意願是無法取消合約的,其實物交割比例極高。
⑹ 期貨合約
正常工作日9.00-11.30 13.30-3.00,因為期貨是一個標准化的遠期合約,所以在合約到期前不平倉的話就要進行實物交割。當然受基本面影響如:政治因素、經濟因素、天氣、供求等等。做為中小投資者就得注重技術面的分析研究,因為基本面的影響短時間不一定會體現。比股票靈活,但風險比股票大的多。還了解更多請到「大慶期貨知識普及網」查看
⑺ 標准化期貨合約中為什麼價格如題 謝謝了
標准化期貨合約的條款包括 1.合約名稱 2.交易單位 3.報價單位 4.最小變動價位 5.每日最大價格波動限制 6.合約交割月份 7.交易時間 8.最後交易日 9.交割日期 10.交割等級 11.交割地點 12.交易手續費 13.交割方式 14.交易代碼 15.最低交易保證金 16.上市交易所 可以說標准化期貨合約是一個「商品」。標准化期貨合約的價格是在買賣的過程中形成的。而不是事先定好在合約上的。如果價格已經訂好了,那他的價格波動和變化無從談起了。 合約中有「價格」的情況樓主說的應該是面額的問題。類比於債券,債券是有面額的,比如說5年期面額100元利率8%的國債,而這個面額100元並不等於他的價格。價格的形成是來自於市場,來自於交易的。
⑻ 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嗎
期貨合約指的是一種標准化的合約,在一些集合期貨交易的過程中看到活躍是非常的標准,而且特別是期貨的合約都是這樣。
⑼ 什麼是期貨合約的標准化
1、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2、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貨價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喊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3、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4、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⑽ 期貨合約到底怎麼理解
1。期貨市場誰是誰的提款機。在一個期貨市場交易者成熟起來之前,他其實一直要扮演期貨市場的提款機的角色。在這個市場也就是千分之幾的人能夠最終把期貨市場當做自己的提款機,其他交易者都是期貨市場的供血機、提款機。
2。2%資金開倉是不存在逆勢交易的。期貨交易者奇怪:為什麼只要開倉就會是逆勢賠錢?也許永遠也不知道,如果使用2%資金開倉,懂得一點資金管理的粗糙皮毛,會發現一個嶄新的自我,一個煥然一新的交易新天地。
3。全倉交易即便是順勢也是逆勢。全倉交易等於是背水一戰。如果是滿倉交易,即便是順勢也等於逆勢,因為他們是經受不起最細微、最微弱的動盪,乃至在任何時間單元的行情起伏、波折,一點風吹草動對他們就面臨是滅頂之災。
4。要想不逆勢交易,解決好倉位問題。5。增加自身資金厚度和回撤空間。滿倉交易抵擋不了分時的波動,70%的倉位勉強應對隔夜的風險,半倉抵禦不了逆趨勢的波動,30%經受不起大幅度的回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