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的期貨合約到期日
① 期貨合約交易截止日期是怎麼確定的
期貨合約中,雙方將來必須進行交易的指定日期稱為結算日或交割日。每種期貨合約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約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約的買賣,准備進行實物交割。這個日期對於不同交易所不同期貨是有所不同的。要了解期貨合約到期日,最方便的就是查看英為財情的期貨到期日歷
下面具體詳述:
國際上的商品期貨,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麥期貨的最後交易日為交割月最後營業日往回數的第七個營業日。
國內的商品期貨,商品代碼中顯示了年份和月份,如豆油1005合約,就是10年5月為交割月份;最後交易日是合約交割月份,即5月份的15號,但因為個人戶不可以進交割月份,所以四月份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就要平倉了。
綜合豆油消費、生產和進口的季節性特點和與豆油、豆粕的套利關系,國內豆油的交割月份設計為1、3、5、7、8、9、11、12月。與豆粕期貨合約交割月份一致,與CBOT豆油合約相比,大商所豆油合約少了10月合約、多了11月合約,這樣的設計有利於跨品種和跨市場交易。
總體來說,不同交易所不同期貨是有所不同,最好還是用專業的期貨到期日歷工具。
② 期貨到期了怎麼辦
期貨到期後處理方法是進行交割。有兩種交割方式:
一、實物交割
指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於合約到期時,根據交易所制訂的規則和程序,通過期貨合約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將到期未平倉合約進行了結的行為。商品期貨交易一般採用實物交割的方式。
二、現金交割
指到期未平倉期貨合約進行交割時,用結算價格來計算未平倉合約的盈虧,以現金支付的方式最終了結期貨合約的交割方式。
投資者進行證券委託買賣以後,應及時辦理交割手續,如發現有疑問,可在一定期限內(一般為3天),向證券營業部提出質疑。對於因此而產生的損失,如果證據確鑿,理由充分,完全可以要求證券營業部進行賠償。
(2)上交所的期貨合約到期日擴展閱讀:
股指期貨的到期風險
股票買入後,投資者可以短期持有,也可以長期投資。股指期貨交易的對象是標准化的期貨合約,有到期日,投資者不能無限期持有,必須根據市場變動情況,決定是提前平倉,還是等待合約到期進行現金交割。
在持倉過程中,最好設置止損點,而不要採取拖延戰術,這樣做有可能使虧損越來越大,甚至在到期日之前出現爆倉。因此,投資者交易股指期貨時,必須注意所持倉合約的到期日。
股指期貨的到期風險包括以下兩種:
1、投資者對股指期貨的長期走勢判斷准確,但短期內還未實現盈利的時候,合約就到期了。
2、投資者在持倉過程中曾經有盈利機會,但投資者沒有及時平倉,合約到期時由於價格變動,賬戶變盈為虧。
③ 期貨合約到期怎麼換期
期貨合約到期是不可以延期的,對於個人必須要平倉,不平也會讓交易所給強平,要是法人戶可以交割,不交割也會強平。需要賣掉當期,然後再買入下一期。
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的對象,期貨交易參與者正是通過 在期貨交易所買賣期貨合約,轉移價格風險,獲取風險收益。期貨合約是在現貨合同和現貨遠期合約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但它們最本質的區別在於期貨合約條款的標准化。
在期貨市場交易的期貨合約,其標的物的數量、質量等級和交割等級及替代品升貼水標准、交割地點、交割月份等條款都是標准化的,使期貨合約具有普遍性特徵。期貨合約中,只有期貨價格是唯一變數,在交易所以公開競價方式產生。
期貨合約到期時間即期貨最後交易日,指期貨合約停止買賣的最後截止日期。每種期貨合約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約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約的買賣,准備進行實物交割。
④ 期貨交易的合約什麼時候到期
期貨交易的合約以月份來劃分,如CMX銅5月(銅0905),意思是09年5月份到期的期貨合約,到5月底最後一天為合約到期日。
⑤ n b a交易到期日是什麼時候
到期日即是指期權合約所規定的,期權購買者可以實際執行該期權的最後日期。
期權合約的到期日固定不變,一月份的1.20小麥看漲期權不會突然變成三月份的1.20小麥看漲期權,七月份的1.60小麥看跌期權不會變成五月份的1.60小麥看跌期權。當然,時間每經過一天,期權就愈接近到期日。可是,就如同協定價格一樣,到期日本身是由交易所設定,不會變動。到期日通常比標的期貨合約的最早交割日要早或同時。例如:紐約股票交易所NYSE指數期貨期權和標准普爾S&P指數期貨期權都與標的期貨合約同一天到期;而國際貨幣市場IMM貨幣期貨期權的到期日比期貨合約到期日要早兩個交易日;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BOT的長期國債期貨期權的到期時間則是比期貨到期月之前的那個月末早至少5個交易日的第一個星期五。
事實上,許多期權的部位必須持有到到期日,這或許是因為期權與期貨之間的套利,部位在期貨到期時才能夠沖銷,也可能是期權的交易商以期貨合約進行避險。基於這兩個理由,如果期權合約能夠與期貨合約相互替代,兩者必須同時到期。 1)在我國期貨市場;只有企業法人才可以進行實物交割。
(2)如果個人投資者不在合約摘牌前;也就是最後交易日平倉。期貨交易所會予以強平。風險有投資者個人承擔。
(3)持倉到最後交易日;未平倉的企業法人;即准備進行實物交割。在實物交割時;買房須全額付款;賣方須全額支付標的物。如果標的物的實際質量高於或低於標准合約;還會有升貼水!
⑥ 股指期貨合約到期後怎樣進行交割
股指期貨的交割:就是根據你持有的期貨合約的「價格」與當前現貨市場的實際「價格」之間的價差,進行多退少補,相當於以交割那天的現貨「價格」平倉。股指期貨採用的是現金交割。所謂現金交割,就是不需要交割一籃子股票指數成分股,而是用到期日或第二天的現貨指數作為最後結算價,通過與該最後結算價進行盈虧結算來了結頭寸。以某一股票市場的股票指數為例,假定當前有一個"12月底到期的指數期貨合約",其報出的期貨價格是1100點。如果市場上大多數投資者看漲。假如你認為將來這一指數的"價格"會超過1100點,你就可以買入這一股指期貨。
假如12月底到期時,你仍然持有的買進合約就需要交割,合約價位點數是1100點,這時,股票現貨市場指數的結算價點位是1130點,你就可以得到30個點的差價補償,也就是說你賺了30個點。相反,假如到時指數的結算價點位是1050點的話,低於你的買價50個點,你就必須拿出50個點來補貼,也就是說虧損了50個點。當然,所謂賺或虧的「點數」是沒有意義的,必須把這些點折算成有意義的貨幣單位。具體折算成多少,在股指期貨合約中是事先約定好的,稱為合約乘數。假如規定股指期貨的合約乘數是100元,也即每個點值100元,那麼贏利30點就是贏利3000元。假設股指期貨的點位是1000點,一個合約的價值就是100000元。香港恆生指數大概在15600點左右,合約乘數是50港幣,這樣,一份香港恆指期貨合約價值大概在780000港幣。
⑦ 期貨合約怎樣查標普4月和黃金6月的最後網上交易日期啊,就是說怎樣查期貨合約的到期日
在各期貨品種的標准化合約里都有最後交易日的說明。上海期貨交易所黃金合約的最後交易日是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順延),但按交易所的風控制度,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後一個交易日收盤前,自然人客戶黃金期貨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進入交割月後,自然人客戶不允許新開倉。如果想多了解期貨品種的具體規定,可以直接到交易所的網站上查詢,現在國內有上交所,鄭商所,大商所和中金所四家期貨交易所。
⑧ 期貨合約到交割日忘記了平倉,會有什麼問題嗎
期貨合約臨近交割月如果你還未平倉,期貨公司會通知你的,如果你自己不平,期貨公司在交割月前一個月的最後一個交易日會給你強平的。
在交易過程中,期貨交易所按規定採取強制平倉措施,其發生的平倉虧損,由會員或客戶承擔。實現的平倉盈利,如屬於期貨交易所因會員或客戶違規而強制平倉的。
由期貨交易所計入營業外收入處理,不再劃給違規的會員或客戶;如因國家政策變化及連續漲停板、跌停板而強制平倉的,則應劃給會員或客戶。
(8)上交所的期貨合約到期日擴展閱讀:
在期貨交易中發生強行平倉的原因較多,譬如客戶未及時追加交易保證金、違反交易頭寸限制等違規行為、政策或交易規則臨時發生變化等。
而在規范的期貨市場上,最為常見的當屬因客戶交易保證金不足而發生的強行平倉。具體而言,是指在客戶持倉合約所需的交易保證金不足。
而其又未能按照期貨公司的通知及時追加相應保證金或者主動減倉,且市場行情仍朝持倉不利的方向發展時,期貨公司為避免損失擴大而強行平掉客戶部分或者全部倉位,將所得資金填補保證金缺口的行為。
⑨ 到期日、交割日、最後交易日有什麼區別嗎
1、到期日:是指某一期貨合約的合約到期日。
2、交割日:就是指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就期貨合約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後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
3、最後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貨合約在合約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9)上交所的期貨合約到期日擴展閱讀:
最後交易日 [Last trading day],交收月份的最後一天。
最後交易日是指某種期貨合約在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過了這個交易日的未平倉合約,必須按規定進行實物交割或者現金交割。
B股最後交易日,相當於A股的股權登記日,B股最後交易日就是含權息或含權或含息股票交易的最後一天,只要在最後交易日收盤止一直擁有B股者,即可擁有該B股的送股、轉增股、派發現金紅利等權利,並能通過B股「最後交易日」來確定B股「股權登記日」的具體日期。
由於B股實行T+3交收制度,則B股的「股權登記日」是「最後交易日」後的第三個交易日,直至「股權登記日」這天為止,B股投資者的股權登記才告完成,這就意味著B股股份至股權登記日為止,才真正劃入B股投資者的名下。
最後交易日是一個投資者特別需要關注的日期,權證的交易日並不等同於權證的到期日。在現行的權證管理辦法中,權證到期日前第六個交易日即為權證的最後交易日,過了最後交易日,權證停止交易,權證持有者可以行權但不能交易。
以即將到期的招行認沽證為例,招行CMP1的到期日是2007年9月1日,倒推5個交易日即8月24日是招行CMP1的最後交易日,過了8月24日該權證停止交易。
在此提醒投資者,招行CMP1到期成為廢紙的命運已成定論,投資者應該在最後交易日前伺機賣出,以免過了最後交易日遭受損失,而萬一沒有賣出,更不可誤行權,以防一錯再錯,損失更大。同樣即將到期的認購權證國電JTB1的最後交易日是8月28日。
參考資料:網路-最後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