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屬期貨合約的可能性
1. 焦炭期貨合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具體點
(1)期貨合約是上市品種;一般是由交易所進行論證的。
(2)如果焦炭作為未來上市的期貨合約;可以做如下闡述:
首先是焦炭的價格變動較為頻繁;而期貨合約可以幫助現貨企業對從風險。通過在期貨市場上進行套期保值業務,可以為生產商和投資者有效地迴避、轉移或分散現貨市場上價格波動的風險。
其次;發現價格功能。
期貨市場通過公開、公平、公正和高效、競爭的期貨交易運行機制形成的價格反映了供求變化趨勢,具有真實性、預期性、連續性和權威性。
再則:定價功能。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焦炭生產和出口國之一;國際性的期貨市場往往也是世界性的定價中心,具有定價功能,如CBOT已成為世界大豆定價中心,而目前國際上尚無焦炭定價中心。我國是大宗商品的主要生產和消費國,隨著期貨市場的壯大,我國期貨市場的定價功能將日益顯現。
最後;風險投資和資源配置功能
期貨為投資者提供獲取風險收益的功能,包括利用期貨套期保值、套期圖利和期貨投機。同時,期貨市場快捷的信息傳遞、嚴格的履約保證、公平公開的集中競價、簡捷方便的成交方式,全方位地、迅速有效地抹平區域性不合理的價差,達到資源配置的效果。
補充問題的回答:
合約內容一般包括:
A.交易品種
B.交易數量和單位
C.最小變動價位,報價須是最小變動價位的整倍數。
D.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漲跌停板。當市場價格漲到最大漲幅時,我們稱"漲停板",反之,稱"跌停板"。
E.合約月份
F.交易時間
G.最後交易日:最後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貨合約在合約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
H.交割時間:指該合約規定進行實物交割的時間;
I.交割標准和等級
J.交割地點
K.保證金
L.交易手續費
2. 有色金屬期貨主力合約更換有什麼規律呢
差月
3. 為什麼貴金屬期貨的遠月合約幾乎只是近月合約的一個
貴金屬期貨包括黃金期貨和白銀期貨,近月合約一般是主力合約。
4. 期貨合約的影響因素
期貨市場交易的是標准化合約,期貨品種的創新以標准化合約為載體,期貨品種創新必須通過成功的合約設計才能得以實現。品種創新的過程是選擇創新商品(包括實物商品與金融產品)與合約設計的過程。期貨合約在很大程度上繼承了其原生商品的相關特徵,即「商品特徵」,商品特徵主要從相關商品的自然屬性及其現貨市場,來解釋影響該種商品期貨交易成功的各種因素,這些因素主要來自商品的現貨市場;同時期貨合約也會受合約設計本身各種因素的影響,即「合約特徵」,合約特徵則是從期貨交易的基本原理來分析期貨合約成功的影響因素,這些因素主要來自於期貨交易過程的合約及制度設計。商品特徵與合約特徵共同給出了影響期貨合約成功因素的完整描述。 進行期貨品種創新,第一項重要工作就是在眾多商品中選擇可能進行期貨交易的品種。為了確定適合期貨交易的商品,國外早期研究主要將注意力集中在商品屬性上。下面的特徵通常被認為是期貨商品應具有的屬性,這些屬性在中國的期貨書籍中早有論述,但其中某些特徵的研究仍可繼續深入,下面的討論或許有助於我們拓寬品種創新的思路。
(一)適宜貯藏。
期貨市場的一個經濟功能是分配現貨市場的存貨。擁有大量存貨的持有人可以有兩種選擇——只要商品在持有期內不腐爛或者不減少,既可以把存貨出售,也可以持有存貨等待以後出售。期貨市場通過為存貨持有者提供迴避價格變動風險的保值服務,而成為現貨銷售業務的一個組成部分。因此,早期期貨市場都遵循商品不易腐爛、適宜儲藏的原則,進行期貨交易的商品主要有穀物、棉花、咖啡、橡膠和金屬等。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適宜儲藏的概念在不斷拓展。
首先,技術進步使適宜儲藏的標准得到進一步擴展。如先進的製冷技術可以使易腐爛的商品大大延長保質期,這一突破使不易貯藏的商品變得可貯藏了,傳統上不適合進行期貨交易的商品具備了開展期貨交易的條件,如冷凍雞蛋、黃油和桔子汁期貨合約。
其次,期貨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改變了適宜貯藏的標准。Tomek和 Gray(1970)認為:「如果某種商品不需要以存貨的方式來滿足未來的消費,存貨成本為零,那麼今天的期貨價格就是對未來月份現貨價格的預測,這一預測以能夠得到的、與未來商品供求有關的信息為基礎,如商品的數量,相關替代品是否容易得到,在不同價格水平上這種商品供求預期變化等。」那麼,可連續生產、不易貯藏的商品(如活的動物、鮮雞蛋、豆粕)與季節性的、非連續生產的、易貯藏的存貨商品(例如玉米)一樣可以進行期貨交易。只要一種商品通過生產能夠隨時得到,那麼用於期貨交割的商品不一定必須當下就有存貨。
相對於實物商品,金融產品的貯藏問題比較簡單,如國債憑證體積小、重量輕,非常易於保管;而盡管貨幣的實物儲存也很容易,但因電子匯劃等現代化支付及結算方式的使用,已經不必使用現鈔交割;對於股票指數期貨,則因採用了現金交割方式而不需要用實物股票進行交割。因此,對於金融產品而言,貯藏與保管的問題已經解決。
(二)同質性。
期貨合約不同於遠期合約的明顯特徵就是交易標的物必須是標准化的商品。如果不能滿足這種同質性的條件,交易所將無法對不同的市場參與者進行結算。
為了使交易標的物不須通過視覺觀察、詳細書寫,或口頭描述(有較高的交易成本)等人的感觀行為來完成,在合約設計過程中對交易標的物必須進行客觀、標準的描述,以便於使買賣雙方都知道他們可以買到或必須交割何種質量標準的商品。Hoffman(1932)認為要使交割等級簡單化和精確化,必須以可衡量的物理量為基礎。如果一種商品缺乏官方或行業普遍認可的質量標准體系(從而同一等級不能被區分),那麼註定要不符合期貨交易的要求。茶與煙草就是屬於更多需要個人評價、難以用標准方法辨別等級而無法進行期貨交易的商品。應該說,這一特點更多地在農產品品種中體現。
(三)價格的波動性。
價格波動性對把保值者和投機者這兩類基本的參與者吸引到期貨市場中具有重要作用。Telser(1981)認為價格變動是決定一種商品是否適宜進行期貨交易的重要商品特徵之一。他利用成本收益理論進行研究的結果表明,價格波動的變化決定了一種商品期貨交易的出現(消失)或者增長(減少)。他認為,如果一種商品的價格波動下降,則保值需求減少,期貨交易量下降,市場流動性降低,投資者的傭金和保證金等交易成本增加,而較高的交易成本加劇交易需求的降低,從而進一步影響了交易量。價格波動的上升則使這個過程向反方向移動。較大的需求量使合約的交易量上升,從而增加了流動性,降低了成本,進而增加了對交易的需求。對於投機者而言,只有存在價格波動性,才有賺取價差的機會,因此價格波動上升,獲利機會增加,投機者參與意願增強。金融期貨的產生就在於實行浮動匯率制度行以及利率市場化後,匯率及利率價格波動性加大。20世紀80年代,美國銀價以每年4%的幅度變化,而金價的變化幅度僅有1%或更少,使得銀的期貨交易量超過了金 (以往金是最活躍的貴金屬市場)。
(四)足夠的現貨規模。
期貨商品應該有充足的現貨供給量與需求量,原因有三點:第一,商品供給充足,有助於避免價格壟斷。如一種商品的供給有限,則具有大量的金融資金的參與者將非常容易地控制價格。第二,大量的市場參與者有助於為期貨交易提供大量的潛在套期保值者。第三,充足的現貨市場有助於提供連續而有序的供給和需求力量,從而可以便利交割和期現套利的實現。有學者認為,適宜進行期貨交易的商品現貨流通規模應超過50億美元。
(五)無限制供給。
無限制供給的商品有兩方面含義:一是市場沒有政府管制或壟斷;二是較低的交割成本。具體而言:
1完全競爭形成的價格。如果一種商品的市場供給完全被政府、少數壟斷者所控制,這種商品的期貨市場不可能繁榮,有現貨控制能力的壟斷者可以決定現貨價格(或者至少是有力地影響著價格),從而能夠操縱期貨價格。1979年到1980年間,有人試圖操縱美國的銀期貨價格,雖然操縱最終沒有成功,但使紐約商品交易所和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銀期貨交易量分別降了74%和83%。
政府對市場的干預也會影響對期貨市場的參與程度。如政府大量的國家儲備將使相關商品的期貨交易減少甚至消失。如美國棉花期貨交易在政府取消管制後才活躍起來。
2 較低的交割成本。交割成本的存在,將降低期現套利的可能性。如果交割成本較高,即使期、現貨價格存在較大差價也不會產生套利動機,從而期貨價格與現貨價格將無法實現回歸。較高的交割成本通常與下列因素有關:(1)將商品運送到交割地點而發生額外的運輸費用,在很不方便的地方才有可供交割的商品,這主要可能是因交割地點設置不合理所致;(2)將實物商品長期保持在可交割狀態下等,這主要可能是賣方企業的管理體制有問題,或有操縱至少是影響價格的意向,也有可能是實物商品由現貨轉化為可用於期貨交割狀態的成本較高等。這些「非正常」的因素導致交割成本過高,即使在美國也曾經因此而導致小麥、玉米、棉花特別是土豆期貨交易出現一系列問題。
為了解決實物交割環節遇到的流通問題,降低交割成本,現金交割制度被引入期貨交易中。現金交割是一種不需使用實物的交割方式。這種方式使得許多傳統上不適宜或難以實現實物交割的商品能夠進行期貨交易,如飼養牛期貨、土豆期貨以及股票指數期貨等。
(六)場外交易。
遠期合約因沒有交易所作為履約的擔保者而面臨對手違約的風險,並且遠期合約只是一個雙邊協議,在結算日前了結合同比較困難,而期貨市場中市場參與者可以在交割日前隨時對沖平倉。盡管如此,場外交易對期貨交易仍具有一定的替代性。期貨交易是將合約的履約時間延長,從而實現迴避價格風險的目的。然而對於保值者而言,最有效率的做法只需把交割期延長,並不一定要將合約標准化。而遠期合約可以使交易條件如結算日期、交割的特定商品、數量和價格更加符合交易雙方的要求等優點,又在一定程度彌補了履約風險與無法對沖等缺陷。但到目前為止,仍不能得到場外交易與期貨交易相互排斥的結論。如全球外匯交易大部分集中在場外交易,但美國的GNMA延期交割市場與GNMA期貨市場則同時獲得了成功。
以上我們概括了期貨合約的商品特徵,但在期貨交易的實踐中,有許多商品雖然符合上述條件期貨合約卻失敗了,而有些商品即使沒有完全達到上述條件但期貨交易仍然是成功的。例如,咖啡豆是按主觀評定級別的,GNMA存在遠期交易市場等。因此,僅有商品特徵無法解釋期貨合約成功與否的全部內容。 在研究期貨合約的商品特徵基礎上,研究期貨合約的設計。期貨合約條款的設計,是影響市場參與者交易興趣的關鍵因素。按交易興趣或交易目的可以將期貨市場參與者分為保值者和投機者兩個基本類型,下面來分析影響這兩類參與者進行期貨交易的合約特徵。
(一)對保值者的吸引。
凱恩斯認為:「如果一個期貨合約只考慮投機方的利益,這種合約決沒有獲得成功的希望。要使一個市場能夠運轉下去,就必須有一種真正的、起基礎性作用的套期保值動機」。期貨合約設計以吸引保值者為基礎的理論是由Working(1953)提出的,他認為期貨市場的交易量是由保值的數量決定的。那麼如何設計合約才能吸引套期保值者呢?許多期貨合約最初上市的目的是出於商業用途,Working(1970)提出,「期貨合約的條款應該符合現貨交易的運作方式。」因為,現貨企業參與期貨交易是為了迴避價格風險,而有效的套期保值需要依賴於現貨價格與期貨價格之間高度的相關性,這也就必須使期貨交易的標的物盡可能貼近現貨商品。而套利者可能會同時持有期貨頭寸和現貨實物,當期、現貨價格存在價差時,他們就有可能進行實物交割,只有期貨交易的標的物與現貨商品基本相符,才能保證他們順利實現實物交割。因此,期貨合約要吸引保值者,既要使期貨合約的標的物盡可能與現貨商品一致,同時期貨合約的交割規則也要盡可能符合現貨商品的流通習慣。
保值者的流失是期貨合約失敗的重要原因。美國的小麥期貨交易是一個很典型的例子。美國堪薩斯城商品交易所(KCBT)曾經是美國最主要的硬冬麥期貨市場。1940年,KCBT對該合約進行了修改,允許軟紅小麥替代交割,當時因價格關系只有硬冬麥能夠進入交割。但到了1953年,價格關系發生了變化,軟紅麥成為最便宜的交割品種。由於該合約的期貨價格不再反映硬冬麥價格的變化趨勢,硬冬麥保值者開始從KCBT轉移到明尼阿布利斯交易所(MGE)的硬春小麥期貨市場和CBOT的軟紅小麥期貨市場。由於CBOT軟紅小麥期貨市場流動性很強,交易成本比KCBT更低,既然硬冬麥的保值者必須被迫進行替代套期保值,在能夠達到降低價格風險的目的的前提下,其交易必然流向交易成本最低的市場。於是,1953年下半年KCBT小麥期貨合約的空盤量和交易量大幅下降,原因就在於保值者的流失。而當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1961年9月首次推出凍豬肚合約時,雖然商業環境非常理想,但是因合約條款與現貨交易差異較大,如對貯藏時間、貯藏方法與等級的限制等,交易一直沒活躍起來。直到三年後即1964年交易所對這些條款進行了修改,該合約的空盤量和交易量才開始顯著增加,其原因就在於通過修改合約而使期、現貨市場更加接近,改善了保值效果。因此,期貨合約設計與現貨經營要相符,這對成功地吸引保值者是非常重要的。
(二)對投機者的吸引。
Gray(1961,1966,1967)發現空頭套期保值頭寸和多頭套期保值頭寸在數量上很難達到平衡,其不平衡部分需要由投機頭寸來填補,否則將會產生較大的價格偏離;一定量的套期保值頭寸需要更多的投機頭寸與之相適應。適度的投機有利於提高保值效率。判斷保值效率的標准之一是套期保值成本。在一個成交量小、交投不活的市場上,套期保值交易很難尋找到合適的價位成交,也難以在合適的時候平倉結束套期保值,這無疑增加了套期保值的成本和風險,從而導致保值減少,最終期貨市場消失。因此,套期保值者更喜歡流動性高的市場,一個期貨市場的流動性越高,套期保值者進出市場就越容易。沃金認為,「盡管期貨市場中大量的投機交易似乎是依靠套期保值成交的,但是對於同時在多個交易所交易的品種,套期保值者更喜歡利用投機交易成交量最大的交易所。」
1跨市套利為流動性較差的相近合約輸入投機行為。美國的經濟學家曾經對CBOT、KCBT和MGE的小麥期貨市場中投機者的作用進行了分析。最初,大多數保值者因交割地點及交割品級等原因,比較喜歡KCBT和MGE的小麥期貨合約。然而CBOT是美國最大的小麥期貨市場,擁有數量最多的投機者和多樣的小麥交割種類。當不平衡的保值指令(空頭和多頭不等時)沖擊KCBT和MGE時,其價格開始與CBOT小麥價格出現偏離。在KCBT和MGE的保值成本的上升最終使保值者轉移到CBOT,因為交易成本的上升超出了保值效果的提高。然而另一方面,專業的投資者也會對CBOT、KCBT和MGE小麥期貨合約進行跨市場套利交易。Gray將這種套利活動看成是「對缺乏投機交易的市場轉移投機,以支持這些市場度過投機短缺時期」。他認為KCBT和MGE小麥期貨能夠得以存在,主要歸因於CBOT大量投機者的存在。但從長期看,流動性較差的同類期貨合約因缺少足夠的投機行為而沒有能力吸引保值者,大量的套利交易又將使市場間差價趨於縮小,從而最終導致附屬合約必定要消亡。
2保值合約向相近的投機合約借用投機行為。CBOT的GNMA期貨合約(以下簡稱GNMA-CDR合約)規定GNMA存單的收據憑證(collateralized depository receipt,CDR)根據固定公式折算價格後用於GNMA期貨合約交割。對於GNMA的保值者來說,CDR價格、GNMA(CD)期貨價格因與現貨價格相關性均很強,都能夠使他們達到降低基差風險的目的。於是,1978年Amex商品交易所(ACE)和CBOT同時推出了吸引保值者參與的GNMA-CD合約,而GNMA-CDR合約則吸引了大部分的投機資金。在CBOT,GNMA-CD在GNMA-CDR交易池進行交易,因為GNMA-CD合約從GNMA-CDR市場「借來」了投機行為而日趨活躍。但 ACE只有GNMA-CD合約,並是其主要產品,在1980年該合約就停止交易了。
3 縮小合約規格吸引投機行為。期貨市場中,套期保值者數量較少,交易數額較大,而投機者中除大型機構投資者外,還存在著大量的中小投機者,這些中小投機者也是提供市場流動性的重要群體。期貨合約規格的大小,既需要參考與相關產品的現貨經營習慣,同時也要考慮對中小投機者的吸引。如合約規格過小,可能給現貨企業帶來不便,但合約規模過大,中小投機者將因缺乏資金而無力參與,進而影響合約的活躍。美國銀期貨交易在1969年前集中在紐約商品交易所,當時交易十分活躍。其合約規格為10000盎司/張。1969年11月,CBOT引進了一種稍作修改的銀期貨合約——合約規格為5000盎司/張,獲得巨大成功,在兩年內吸引了30%以上的銀期貨交易量。紐約商品交易所意識到合約規格的縮小對交易規模的促進作用,於是他們在1974年也將銀合約規格降為5000盎司以便阻止市場份額中的進一步損失。CBOT在1981年又將合約規格進一步調低至1000盎司。
(三)防止操縱。
合約設計在注重吸引投機者和保值者的同時,如果有受到操縱的潛在危險,也會直接影響投資者特別是保值者的參與意願。因此,期貨品種創新的另一目標是設計一種難以被操縱的期貨合約。
期貨合約的時限性要求,當合約到期時,必須完成實物商品與資金的平衡。但是,由於現貨市場中實物商品實際可供交割量通常是有限的,這樣就有可能發生實物商品與資金不平衡的問題,由此而引發交割風險。在合約交易的一般月份,買賣雙方所處交易環境基本相近,但隨著合約到期日(交割日)的臨近,如一方在交易中表現出明顯的資金優勢或實物佔有量的優勢(自然原因或是蓄意操縱)而將另一方擠出的合約,會因經常風險而影響投資者的正常交易,這類合約通常需要進行修改。
在合約設計中,防止價格受到操縱的重要方法,是增加可參與交割的商品等級或交割地點,通過對與交割標准品相近的商品設置一定的質量升貼水,或對交割基準地以外的交割地點設置一定的地區升貼水來實現交割,從而增加可供交割實物量。但是,需要指出的是,這種方法也會遇到一些比較棘手的問題:
首先,保值的有效性要求期、現貨價格必須具備很強的相關性。具有單一可交割等級的合約對於這一等級商品的保值者是最有吸引力的,因為交割等級明確,期貨價格參考定價的現貨價格相應也就比較明確,這時期現貨價格相關性最強,在合約到期日能夠較好地實現回歸。但在有較多等級或種類的替代品時,賣方必然傾向於交割最便宜的等級,那麼買方在交割時能夠得到什麼樣的商品的不確定性就加大了。與此相似,可進行交割的地點增多後,買方在交割時能夠得到什麼地點的商品的不確定性也將加大。替代品等級越多,交割地點越多,產生的不確定性越大,保值的總體效果受到影響的可能性就越大。
其次,升貼水設計非常重要。加大質量貼水或縮小質量升水有助於增加交割標准品的交割概率,以使期、現貨價格保持較好的相關性,但這將影響可供實物交割量的擴大。如果地區升水過小或貼水過大,將導致基準交割地以外的交割點實際交割很少,反之則使基準交割地實際交割量減少,兩者都既增加了管理成本,又沒有起到擴大交割量的作用。因此,需要找到能夠兼顧「保持期現貨價格相關性」與「擴大可供實物交割量」兩個目標的升貼水標准。也正因如此,對升貼水設計的合理性要求較高。質量升貼水主要取決於實物商品等級間的內在質量、實用價值的差異,確定起來比較容易一些。而地區升貼水主要與運輸成本、地區間現貨價格有關,如果運輸成本與地區差價變動頻繁,地區升貼水也需要不斷調整,這必然使交易成本處於不穩定狀態。所以,確定合理、穩定的地區升貼水,需要有較為規范、成熟、統一的現貨市場。
5. 貴金屬期貨合約怎麼理解
黃金期貨合約交易只需10%左右交易額的定金作為投資成本,具有較大的杠桿性,少量資金推動大額交易。標准盛豐金融集團是一個集團公司,旗下有很多子公司。其中貴金屬業務是在2009年開始做的。
6. 黃金期貨合約與遠期合約有什麼區別嗎
黃金期貨合約與遠期合約的區別:黃金期貨,是指以國際黃金市場未來某時點的黃金價格為交易標的的期貨合約,投資人買賣黃金期貨的盈虧,是由進場到出場兩個時間的金價價差來衡量,契約到期後則是實物交割。遠期合約:是根據買賣雙方的特殊需求由買賣雙方自行簽訂的合約。
遠期合約是買賣雙方在指定的限期內按當日同意價格購買及出售資產的現貨合約協議,此與限定於當日交易的現貨契約不同。買方因假設將來相關資產升值而買入,而賣方則假設相關資產價值會下降,而所簽訂的協議價格則被稱為交貨價格。此價格與在合同訂立的遠期價格相等。
7. 期貨合約&期權合約&遠期合約有什麼不同
1、期貨合約的概念
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的買賣對象或標的物,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商品的標准化合約。期貨價格則是通過公開競價而達成的。
期貨合約的主要特點
1、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2、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貨價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喊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3、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4、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期貨合約組成要素
交易品種
交易數量和單位
最小變動價位,報價須是最小變動價位的整倍數。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漲跌停板。當市場價格漲到最大漲幅時,我們稱"漲停板",反之,稱"跌停板"。
合約月份
交易時間
最後交易日
交割時間
交割標准和等級
交割地點
保證金
交易手續費
期貨合約種類
1)商品期貨合約
農產品期貨: 1848年CBOT(美國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誕生後最先出現的期貨品種。主要包括小麥、大豆、玉米等穀物;棉花、咖啡、可可等經濟作物和木材、天膠等林產品。
金屬期貨:最早出現的是倫敦金屬交易所(LME)的銅,目前已發展成以銅、鋁、鉛、鋅、鎳為代表的有色金屬和黃金、白銀等貴金屬兩類。
能源期貨:20世紀70年代發生的石油危機直接導致了石油等能源期貨的產生。目前市場上主要的能源品種有原油、汽油、取暖油、丙烷等。
2)金融期貨合約: 以金融工具作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
外匯期貨: 20世紀70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後,浮動匯率制引發的外匯市場劇烈波動促使人們尋找規避風險的工具。1972年5月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率先推出外匯期貨合約。目前在國際 外匯市場上,交易量最大的貨幣有 7種,美圓,德國馬克,日圓,英鎊,瑞士法郎,加拿大圓和法國法郎。
利率期貨:1975年10月芝加哥期貨交易所上市國民抵押協會債券期貨合約。利率期貨目前主要有兩類——短期利率期貨合約和長期利率期貨合約,其中後者的交易量更大。
股指期貨:隨著證券市場的起落,投資者迫切需要一種能規避風險實現保值的工具,在此背景下1982年2月24日,美國堪薩斯期貨交易所推出價值線綜合指數期貨。現在全世界交易規模最大的股指合約是 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的 S&P500指數合約。
期貨合約的作用
一是吸引套期保值者利用期貨市場買賣合約,鎖定成本,規避因現貨市場的商品價格波動風險而可能造成損失。
二是吸引投機者進行風險投資交易,增加市場流動性。
2、期權合約概述
期權合約的產生:1973年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BOE)推出股票看漲期權。
期權合約是期貨合約的一個發展,它與期貨合約的區別在於期權合約的買方有權利而沒有義務一定要履行合約。
期權合約是指由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買方有權在合約規定的有效期限內以事先規定的價格買進或賣出相關期貨合約的標准化合約。所謂標准化合約就是說,除了期權的價格是在市場上公開競價形成的,合約的其他條款都是事先規定好的,具有普遍性和統一性。
期權合約的內容包括:合約名稱、交易單位、報價單位、最小變動價位、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執行價格、執行價格間距、合約月份、交易時間、最後交易日、合約到期日、交易手續費、交易代碼、上市交易所。
期權合約主要有三項要素:權利金、執行價格和合約到期日。
期權合約內容及要素的名詞解釋
交易單位:是指每手期權合約所代表標的的數量。
最小變動價位:是指買賣雙方在出價時,權利金價格變動的最低單位。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是指期權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權利金波動價格不得高於或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出該漲跌幅度的報價視為無效。
執行價格:是指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買賣價格。這一價格一經確定,則在期權有效期內,無論期權之標的物的市場價格上漲或下跌到什麼水平,只要期權買方要求執行該期權,期權賣方都必須以此執行價格履行其必須履行的義務。
執行價格間距:是指相臨兩個執行價格之間的差,並在期權合約中載明。在鄭商所設計中的硬冬白麥期權合約中規定,在交易開始時,將以執行價格間距規定標準的整倍數列出以下執行價格:最接近相關硬冬白麥期貨合約前一天結算價的執行價格(位於兩個執行價格之間的,取其中較大的一個),以及高於此執行價格的3個連續的執行價格和低於此執行價格的3個連續的執行價格。
合約月份:是指期權合約的交易月份。與期貨合約不同,為了減少期權執行對標的期貨交易的影響,期權合約的到期日一般提前至其合約月份前的一個月內。
最後交易日:是指某一期權合約能夠進行交易的最後一日。
到期日:是指期權買方能夠行使權利的最後一日。
權利金:權利金(premium)又稱期權費、期權金,是期權的價格。權利金是期權合約中唯一的變數,是由買賣雙方在國際期權市場公開競價形成的,是期權的買方為獲取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而必須支付給賣方的費用。對於期權的買方來說,權利金是其損失的最高限度。對於期權買方來說,賣出期權即可得到一筆權利金收入,而不用立即交割。
執行價格:執行價格是指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買賣價格。執行價格確定後,在期權合約規定的期限內,無論價格怎樣波動,只要期權的買方要求執行該期權,期權的賣方就必須以此價格履行義務。如:期權買方買入了看漲期權,在期權合約的有效期內,若價格上漲,並且高於執行價格,則期權買方就有權以較低的執行價格買入期權合約規定數量的特定商品。而期權賣方也必須無條件的以較低的執行價格履行賣出義務。
對於外匯期權來說,執行價格就是外匯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匯率。
合約到期日:合約到期日是指期權合約必須履行的最後日期。歐式期權規定只有在合約到期日方可執行期權。美式期權規定在合約到期日之前的任何一個交易日(含合約到期日)均可執行期權。同一品種的期權合約的在有效期時間長短上不盡相同,按周、季度、年以及連續月等不同時間期限劃分。
期權履約
期權的履約有以下三種情況
1 、買賣雙方都可以通過對沖的方式實施履約。
2 、買方也可以將期權轉換為期貨合約的方式履約(在期權合約規定的敲定價格水平獲得一個相應的期貨部位)。
3 、任何期權到期不用,自動失效。如果期權是虛值,期權買方就不會行使期權,直到到期任期權失效。這樣,期權買方最多損失所交的權利金。
3、遠期合約是20世紀80年代初興起的一種保值工具,它是一種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一確定時間,以確定的價格買賣一定數量的某種金融資產的合約。合約中要規定交易的標的物、有效期和交割時的執行價格等項內容。
遠期合約指合約雙方同意在未來日期按照固定價格交換金融資產的合約,承諾以當前約定的條件在未來進行交易的合約,會指明買賣的商品或金融工具種類、價格及交割結算的日期。遠期合約是必須履行的協議,不像可選擇不行使權利(即放棄交割)的期權。遠期合約亦與期貨不同,其合約條件是為買賣雙方量身定製的,通過場外交易(OTC)達成,而後者則是在交易所買賣的標准化合約。。遠期合約規定了將來交換的資產、交換的日期、交換的價格和數量,合約條款因合約雙方的需要不同而不同。遠期合約主要有遠期利率協議、遠期外匯合約、遠期股票合約。
遠期合約是現金交易,買方和賣方達成協議在未來的某一特定日期交割一定質量和數量的商品。價格可以預先確定或在交割時確定。
遠期合約是場外交易,如同即期交易一樣,交易雙方都存在風險。因此,遠期合約通常不在交易所內交易。倫敦金屬交易所中的標准金屬合約是遠期合約,它們在交易所大廳中交易。
在遠期合約簽訂之時,它沒有價值-支付只在合約規定的未來某一日進行。在遠期市場中經常用到兩個術語:
1、如果即期價格低於遠期價格,市場狀況被描述為正向市場或溢價(Contango)。
2、如果即期價格高於遠期價格,市場狀況被描述為反向市場或差價(Backwardation)。
遠期價格的決定
原則上,計算遠期價格是用交易時的即期價格加上持有成本(carrycost)。根據商品的情況,持有成本要考慮的因素包括倉儲、保險和運輸等等。
遠期價格=即期或現金價格+持有成本
盡管在金融市場中的交易與在商品市場中的交易有相似之處,但它們之間也存在著很大的差別。例如,如果遠期的石油價格很高,在即期市場上買進一油輪的石油並打算在將來賣掉的行動似乎是一項很有吸引力的投資。
一般來說,商品市場對供求波動更為敏感。例如,收成會受到氣候和自然災害的影響,商品消費會受到技術進步、生產加工過程以及政治事件的影響。事實上,許多商品市場使用的交易工具在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直接進行交易,而不是提供套期保值與投機交易的機會。
然而,在商品市場中也存在著基礎金屬、石油和電力的遠期合約,在船運市場中用到了遠期貨運協議(FFAs)。
遠期合約與近期合約的風險性比較
遠期合約較近期合約交易周期長,時間跨度大,所蘊含的不確定性因素多,加之遠期合約成交量及持倉量不如近期合約大,流動性相對差一些,因此呈現遠期合約價格波動較近期合約價格波動劇烈且頻繁。
4、三者區別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之間既有區別又聯系。其聯系是:
8. 紐約金屬期貨問題
這個雖說是白天也交易,但是主要交易還是集中在晚上(因為就是美國的白天),沒有價格和買賣量就是因為當時交易不活躍,沒報價
只看一個月的,看成交量、持倉量最大的那個合約
9. 黃金期貨合約一般是多久的
黃金期貨合約介紹
更新時間:08-01-21 作者: 來源: 瀏覽次數:765
上海期貨交易所黃金期貨標准合約
交易品種 黃金 交易單位 1000克/手 報價單位 元(人民幣)/克 最小變動價位 0.01元/克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
不超過上一交易日結算價±5% 合約交割月份 1-12月
交易時間 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 最後交易日 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順延) 交割日期
最後交易日後連續五個工作日
交割品級
金含量不小於99.95%的國產金錠及經交易所認可的倫敦金銀市場協會(LBMA)認定的合格供貨商或精煉廠生產的標准金錠
(具體質量規定見附件)。 交割地點 交易所指定交割金庫 最低交易保證金 合約價值的7%
交易手續費 不高於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二(含風險准備金) 交割方式 實物交割 交易代碼 AU
上市交易所
上海期貨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