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期貨場外期權
㈠ 2019年人保的農業保險的玉米目標價格是多少
給農產品價格波動「上保險」
何謂「保險+期貨」,該模式具有何種魅力。9日,在第二屆中國產業經濟(國際)論壇間隙,媒體人采訪了與大商所率先推動「保險+期貨」的新湖期貨有限公司副董事長李北新。
在李北新看來,「保險+期貨」是在各方探索農產品價改和「三農」服務中應時而生的。
「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走到十字路口。」李北新說,近年來我國為保障農民收入,投入巨大,僅2014年糧食儲備的相關支出已經達到1500億元以上,同時陷入了收儲造成國內價格堰塞湖——吸引大量國外廉價替代品進口——國產品種消費銳減——過剩更加嚴重——收儲量繼續加大的怪圈,財政包袱沉重。
今年3月東北三省和內蒙古自治區將玉米臨時收儲政策調整為「市場化收購」加「補貼」的新機制。在業內看來,這是一個重大改革信號,意味著國家將通過市場力量、市場化軌道來推動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改革。
不過,市場化進程中該如何保障農民利益,如何幫助農民有效防範農產品價格波動風險?市場主流的觀點是對生產進行直接補貼,同時推出農產品價格險、通過農產品價格險作為手段之一在市場環節配合收儲政策的退出,這也是國際上保障農民收入的通行做法。美國自2006年起,即推行了大豆、玉米、小麥作物收入保險CRC。
其實,「積極開展農產品價格保險試點」在2015年就已被寫入中央一號文件,相關部委也推出了不少舉措,但在實際操作環節中卻遲遲未能落地。
「價格險的理賠概率要遠遠高於其他險種,對保險公司來說,農產品價格險存在由於價格暴跌保費完全無法覆蓋理賠金額的風險。」一位保險公司人士如是表示,保險公司需要對價格保險進行再保險,至少是部分再保險,以分散風險,但目前並沒有一個可以對此進行再保險的市場。
大商所和新湖期貨敏銳地捕捉到了這一市場空缺,這就有了「保險+期貨」首單——人保財險玉米期貨價格險項目。2015年8月,人保財險大連市分公司與錦州義縣合作社達成合作協議,合作社購買了人保財險以玉米期貨1601合約目標價格為2160元(9月16日-11月16日收盤均價)的玉米價格保險1000噸,保費為115776元;同時人保財險以同等條款購買了新湖瑞豐(新湖期貨風險子公司)的玉米期貨1601看跌期權(此為場外期權)1000噸產品,以對沖玉米價格下降可能帶來的賠付風險,權利金為965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