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期權期貨的前沿問題研究
㈠ 期權期貨的問題
第一題:當合約到期,A肯定會執行以430賣出的期權(430>428.5)。所以賺了1.5元。但是期權購買價是5.5元,賣出的期權價格是4.5元,在期權買賣上虧了1元。最終收益是0.5元
第二題:1.當點位是15000點時,買入A賣出的期權的人,不管行權不行權都一樣(因為行權點數也是15000),所以此時A的利最大,是500+300的期權賣出收益。假設是15001點,那麼買入看漲期權的人會行權(以15000買入,便宜1個點),那麼A就虧了1個點。而買入15000看跌期權的人不會行權。這時A的收益就是500-1+300.類似推斷可以看出來當行權價和當時點位一樣時利潤是最大的。
2.有了第一問鋪墊,第二問就好理解多了。如果要把收益最大化,那麼一定是對手行權後對A造成的損失小於A賣出期權的收益和。A賣出期權一共收入800點。那麼當時點位對買入看漲期權的人有利,一定對買入看跌期權的人是不利的。也就是說永遠不會出現2個買入期權的人同時行權的情況。那麼就可以考慮當其中一方行權時,行權點位是多少時A處於盈虧臨界點,就是行權價+/-A的總收益,也就是14200和15800.當然處於15000也就是第一問時A最有利。
3.當點位處於15900時,利用第二問咱們推理好的思路,買入看跌期權的人是不會行權的(行權的話就會以15000賣出,啥子才會虧900點賣)。所以行權的是買入看漲期權的對手,以15000行權買入,A要履行義務,就要比現在低900點賣給對手,而自己的賣出期權收益才是800點,當然虧了100點。
㈡ 關於期貨期權問題,精通這一塊的大神求回答
期貨市場其實就是轉讓標准化合約的一個市場
標准化合約是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銷售大豆的公司不是合約制定方
這樣就不難理解了,在期貨市場買賣的是標准化期貨合約,買入大豆合約的意思是買入了一個將在未來某一個時點購買10噸大豆的合同;同樣對手盤就是賣出大豆合約,即在未來的那個時點出售10噸大豆的合同(這個就是充當的賣方)
這樣這個疑惑就很簡單了,簡單來說就是撮合兩方簽合同
另外就是期貨市場大致可以分為兩類參與方,其一為真的想買大豆的企業(比如農產品加工企業),還有真的想賣大豆的企業(初級農產品供應商),他們兩個是以現貨交割為目的而簽合同的,可以規避現貨價格波動風險,這個是套保;其二為投機客,自己手裡也沒有大豆,也不想買大豆,純屬就是為了賺差價而簽合約。
㈢ 關於期貨期權的問題
1,金融衍生工具由於其本身特徵,往往難以准確估計未來金額,故在會計報表中披露也有一定困難。由於以上原因,金融衍生工具不能在該財務報表中得以反映,只能作為表外業務,在表外作附往說明.
2,訂約雙方不交換本金,本金只是作為計算基數。
3,利率掉期(Interest Rate Swap)
所謂利率掉期,是藉利息支付方式的改變,而改變債權或債務的結構,雙方簽訂契約後,按照契約規定,互相交換付息的方式,如以浮動利率交換固定利率,或是將某種浮動利率交換為另一種浮動利率。訂約雙方不交換本金,本金只是作為計算基數。
用途:
(一)規避利率風險:讓使用者對已有的債務, 有機會利用利率掉期交易進行重新組合,例如預期利率下跌時,可將固定利率形態的債務,換成浮動利率,當利率下降時,債務成本降低。若預期利率上漲時,則反向操作,從而規避利率風險。
(二)增加資產收益:利率掉期交易並不僅局限於負債方面利息支出的交換,同樣的,在資產方面也可有所運用。一般資產持有者可以在預期利率下跌時,轉換資產為固定利率形態,或在預期利率上漲時,轉換其資產為浮動利率形態。
(三)靈活資產負債管理:當欲改變資產或負債類型組合,以配合投資組合管理或對利率未來動向進行鎖定時,可以利用利率掉期交易調整,而無須賣出資產或償還債務。浮動利率資產可以與浮動利率負債相配合,固定利率資產可以與固定利率負債相配合。
㈣ 大家幫幫忙啊,關於期貨和期權的問題
難道是讓翻譯?
感覺3樓翻的就不錯,也翻一遍吧
對照如下:
假設原油不計倉儲成本,且借貸利率為每年5%。你在07年1月8號如何通過交易原油0706和0712合約賺錢?當日0706合約開盤價:60.20,最高價:61.33,最低價:59.08,結算價60.01,變動0.10,總持倉78744;0712合約開盤價:62.78,最高價:64.08,最低價:62.10,結算價62.94,變動:0.28,總持倉:143083
㈤ 求一個關於期貨或者期權的案例
在大連商品交易所跨期套利
在大連商品交易所,大連大豆倉單兩個月間的持倉費用預計約60元/張 合約,也即兩個相近合約的價差應在60點左右。理論推測同一作物年度合約 比如在6—11月之間,5月份期貨合約應高於1月份期貨合約120點左右。之所以 討論6—11月,主要是投機性的套利應盡可能避免實物交割式的套利交易,以 減少對交割費用,稅收因素等因素的考慮,所以對1月份、5月份合約,同作物 年度且避免實物交割的套利時間在6—1 1月之間。
在2000年6月8日,1月大豆期貨價格為2166元/噸,5月大豆期貨價格2236元/噸,
價差為2236-2166=70,價差顯然偏低,預計價差會擴大,則作賣出1月合約同時
買入5月合約,至2000年8月23日,1月大豆跌至1915元/噸,5月跌至2043元/噸,
價差為2043-1915=128;觀察價格差擴大的趨勢不變,則繼續持有套利頭寸至9月
22日,1月份升至2090元/噸,5月份升至2279元/噸,價差為2279-2090=189點。
忽略交易手續費,從6月8日—8月23日,每手大豆套利收益達10×(128-70)
=580元/手,延續至9月22日,則利潤擴大至10×(189-70)=1190元/手。
對7月、9月份大豆合約,從2000年10月—2001年5月份,討論套利的可行性,
見表7
㈥ 有一關於期貨期權的問題求解
一個簡單的套期保值,那麼在期貨市場上要做的就是一個在現實中將要實施的動作的反向操作。
另外不得不提的是關於這道題目的設計:
1.該公司發行的債券總量是多少?如果是100萬的話很難相信這樣的規模能夠在期貨市場流通;如果遠不止100萬,那麼為了避免更大的損失而僅贖回100萬無疑是杯水車薪。
2.既然該主管預判利率會很快下跌,他要做的只有一件事:立刻馬上快。在市場發生變化之前而不是坐等一個季度之後(現正折價銷售呢,親)。
3.在瞬息萬變的金融市場,還需要經歷冗長的60天審批,從而使該主管所有英明果斷的預判付諸流水,只能理解為,該題目只會出現在實驗室里。
㈦ 有關期貨期權的問題
買入看跌期權,此時成本就是250。
買入看跌期權,然而到期日價格上升,此時可以選擇購買或者不購買,也就是行權與否,此時當然不行權,那麼損失就是期權購買成本,250.
買入期權最大損失就是期權費,賣出期權理論損失無限大。
㈧ 一些關於期權期貨的問題,求高人解答啊
1,9 2,a
請採納
㈨ 關於期貨和期權的問題
目前期貨分商品期貨和指數期貨,都是期貨公司發布的。
期權現在有兩種,商品期權和股票期權(目前場內只有50指數期權),前者是期貨公司發布的,後者是證券公司發布的,嚴格說不是具體某個公司。。
好吧,雖然我交易了蠻久了,但是理論水平我也比較外行,不過大體上應該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