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以點數計算
A. 股指期貨合約點數的漲跌由什麼決定
股指期貨合約是交易所統一制定的一種標准化協議,是股指期貨交易的對象。股指期貨合約的內容需要在交易前事先明確。
股指期貨交易是以現貨股票指數為基礎的交易,一種股指期貨合約的標的確定後,其對應的成份股當然就確定了,但為了便於這個合約的標准化交易,合約的內容還需做出具體規定。其主要內容簡介如下。
1.合約乘數
在股指期貨中,其指數值是貨幣化的,也就是說,期貨的股票指數每一個點代表一定的貨幣金額,這個固定金額就是"合約乘數"。每種股指期貨的合約乘數規定值都不同。 例如,恆指期貨規定的合約乘數是每點50港元。
股指期貨是用指數的點數來報出它的價格。例如,恆指期貨15000點就是它某一時刻的價格。
2.合約價值和保證金
合約乘數乘以股指期貨點數,就得到合約價值。
如果再乘以保證金比例,就得到交易一手股指期貨合約應佔用的保證金數額。
B. 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交易單位是什麼如何計算合約價值
交易單位為手,波動一個點為三百,比如今天做空,開盤最高四千五百做空,收盤四千。就是波動5五百點,收益為5五百乘以三百等於十五萬。當然還要減去手續費之類的。
C. 股指期貨的點數到底是什麼東西
期貨點數是指最小波動,滬深300股指期貨、上證50股指期貨合約,最小變動單位是0.2點,合約乘數(交易單位)是每點300元,波動一個點就是300*0.2=60元;中證500股指期貨合約,最小變動單位是0.2點,合約乘數是每點200元,波動一個點就是200*0.2=40元;玉米期貨合約,最小變動單位是1元/噸,每手(一份期貨合約)10噸,波動一個點就是10*1=10元
D. 滬深 300 股指期貨合約價值為滬深 300 指數點乘以合約乘數。 這是個判斷題 為什麼是錯的
我的理解:
正確的說法應該是:滬深 300 股指期貨合約價值為滬深 300 股指期貨報價點(或稱為股指期貨指數點)乘以合約乘數。
滬深 300指數是標的物,合約是IF,二者含義不同,交易時IF以報價的形式出現,即是報價點位,其數值一般不等於滬深 300指數,即存在升貼水情況。
所以題目的答案是錯的
E. 期貨合約的價格怎麼計算
合約價值計算,期貨合約價值計算公式.合約價值等於股指期貨價格乘以乘數,因此一張合約的價值受到股指期貨價格和合約乘數的影響而變動。
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合約乘數越大,合約價值意味著股指期貨合約價值越大。合約價值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合約價值隨著標的指數的上升,合約價值股指期貨的合約價值亦在增加。
合約價值如恆指期貨推出時,合約價值但生指數低於2000點(合約乘數為50港元),因而期貨合約價值不超過10萬港元。合約價值2009年恆生指數超過2000()點,合約價值恆指期貨的合約價值已超過100萬港元。
F. 我想問問股指期貨合約張數到底怎麼算,公式=現貨總價值/一張期貨合約價值*貝塔系數,
現貨總價值*貝塔系/一張合約價值
是這個公式
舉例:滬深300是300隻股票,每隻股票的走勢和指數是不同的,需要有一個系數做調整
G. 股指期貨合約價值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細則》第六條 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合約乘數為每點人民幣300元。股指期貨合約價值為股指期貨指數點乘以合約乘數。
例如某時刻IF1007指數點為2800,則IF1007合約價值為2800*300=84000元
H. 股指期貨合約價值和保證金
滬深300和上證50的交易單位是300,所以算合約價值時乘300,中證500的交易單位是200,所以計算時乘200,這三個的交易所保證金現在都為40%
I. 股指期貨合約點位到底怎麼來的
股指期貨合約是交易所統一制定的一種標准化協議,是股指期貨交易的對象。股指期貨合約的內容需要在交易前事先明確。
合約乘數與合約價值
股指期貨合約的標的物為表示股價總水平的一系列股票價格指數,由於標的物沒有自然單位,這種股價總水平只能以指數的點數與某一既定的貨幣金額的乘數的乘積來表示,乘數表明了每一指數點代表的價格,被稱為合約乘數。
合約乘數是將以「點」為計價單位的股價指數轉化為以貨幣為計價單位的金融資產的乘數。合約價值則等於合約指數報價乘合約乘數。由於指數點和合約乘數不同,全球主要交易所的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也不相同。
合約價值的大小與標的指數的高低和規定的合約乘數大小有關。例如,股票指數為300點,如果乘數為500美元,合約價值就是300×500=15萬美元。當股票指數上漲到1000點時,合約價值就變為1000×500=50萬美元。
最小變動價位
股指期貨合約最小變動價位是指股指期貨交易中每次報價變動的最小單位,通常以標的指數點數來表示。投資者報出的指數必須是最小變動價位的整數倍,合約價值也必須是交易所規定的最小變動價值的整數倍。比如,S&P500指數期貨合約的最小變動價位是0.1點,只有報1478.2或1478.3 進行交易才有效,而1478.25的報價是無效的。
每日價格波動限制
為了防止市場發生恐慌和投機狂熱,也是為了限制單個交易日內太大的交易損失,一些交易所規定了單個交易日中合約價值最大的上升或下降極限,這就是漲跌停板。股指價格只能在漲跌停板的范圍內交易,否則交易就會被暫停。
漲跌停板通常是與前一交易日的結算價相聯系的。如果出現了在漲跌停板交易的情況,隨後的交易只允許在這個范圍內進行。如果出現連續幾天漲跌停板,交易就會被暫停。並非所有的交易所都採用漲跌停板的限制,譬如,香港的恆指期貨交易、英國的金融時報100指數期貨交易都沒有這種規定。而芝加哥商業交易所 (CME)不但規定了每日價格最大的跌幅為20%(上漲沒有限制),而且還規定了在達到最大跌幅之前必須經歷的一系列緩沖階段及如何執行的程序。該程序稱為「斷路器(Circuit Breakers)」,是1987年股災後的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