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2個相近合約漲跌不一致
1. 期貨合約當日的漲跌是怎麼算的
1、如果上一交易日有交易,那麼是和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相比的
2、如果上一交易日沒有交易(比如交易所系統故障造成停盤一天、或本·拉登又開著飛機撞樓了),則向前遞推一個交易日......
2、如果是新上市的合約,則是和交易所公布的基準價相比的(每個新上市的合約,交易所都會公布一個基準價格)
2. 關於期貨中的漲跌問題
1你的軟體不準,偶爾軟體計算也是有失誤的,可以選擇兩個看盤軟體對比
2你的演算法不對,如樓上幾位說的期貨有結算價
3你研究為什麼漲跌比研究這個8究竟是怎麼回事強多了,別介意喲,如果你現在在做實盤,
有沒有注意到當你留倉的時候,資金盈虧顯示是按照結算價的。
3. 期貨交易的對沖(套期保值)只能在兩個不同的市場內進行嗎
1、只要是對沖掉風險就叫對沖,但是套保國家有規定,得申請套保席位,一般個人投資者不能做套保,你這樣做叫套利。但是沒有在一個合約上建立同時雙向的頭寸,這樣你不但不會賺錢,還會虧錢(虧的是傭金,滑移價差)。你做套利得先去看看有關套利的書,這里給你打,太長了,一句兩句說不明白。
2、保證金17%,你的杠桿是100除以17,也就是5.88,也就是說放大了5.88倍。期貨價格上漲10%,你就用10%*5.88=58.8%.
股指期貨,就是以股市指數為標的物的期貨。雙方交易的是一定期限後的股市指數價格水平,通過現金結算差價來進行交割。
股票指數期貨是指以股票價格指數作為標的物的金融期貨合約。在具體交易時,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價值是用指數的點數乘以事先規定的單位金額來加以計算的,如標准·普爾指數規定每點代表250美元,香港恆生指數每點為50港元等。股票指數合約交易一般以3月、6月、9月、12月為循環月份,也有全年各月都進行交易的,通常以最後交易日的收盤指數為准進行結算。
股票指數期貨交易的實質是投資者將其對整個股票市場價格指數的預期風險轉移至期貨市場的過程,其風險是通過對股市走勢持不同判斷的投資者的買賣操作來相互抵銷的。它與股票期貨交易一樣都屬於期貨交易,只是股票指數期貨交易的對象是股票指數,是以股票指數的變動為標准,以現金結算,交易雙方都沒有現實的股票,買賣的只是股票指數期貨合約,而且在任何時候都可以買進賣出。
4. 同一期貨合約當日同一時間的漲跌幅怎麼顯示不一樣謝謝
漲跌8/0.76%.....這個應該是正常的。。。8表示金額,上漲了8塊錢。。。0.76%表示上漲比例啊。
5. 為什麼期貨的同一個品種的不同合約之間漲跌幅差異有時候會很大呢
一般來說近月主力合約和現貨的聯動性比較大
其他合約可能成交量和持倉量比較小,資金池子比較小,一定資金量的操作可能會對其價格構成很大影響,而主力合約成交和持倉太大,一般大筆資金步入也不會造成多大影響。
6. 期貨的疑問
1.是的。
2.賣給一個想買的人。這個想買的人也許認為金子現在是9,可以漲到10.
我不明白,為什麼你說 買一份以10這個價格買入金的錯誤合約 呢?
7. 期貨中同合約兩個不同價格買的相同合約怎麼計算持倉成本
按照不同價格分開計算 或者價格相加平均後按照持倉均價計算
8. 期貨的同一品種不同月份價格走勢為什麼大致相同
1、建議不要參與鄭、大、滬、中金、上海能源以外的所謂交易所設立的期貨品種,各種不規范;
2、同一商品自然走勢相近,價值差幾個月難道會有天翻地覆的變化嗎?自然不會,所以合約間走勢相近才是正常。季節性差異大的當屬農產品,所以月間套利機會更多;當然其他品種也會有這樣的機會,只是相對少得多;
3、基本面研究有性價比的問題,不一定適合所有投資者。基本面研究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而不是簡單網上搜一下,或者道聽途說就是基本面研究,盡管絕大多數人也控制不住去打聽。對於散戶,既然所有因素最終要落腳到價格上,那用技術分析未嘗不可,但要做好少做預判,輕策略重應對。
9. 利用期貨合約對現貨進行套期保值時,如果兩者的時限不一致怎麼辦
都是利用主力合約套保,之後差不多的時候就換合約(因為主力合約是在動態變化的),時現不一致的話一般是臨近幾個月就認為近似擬合了,越短越好,還有就是務必保證現貨這邊先出清,期貨那邊後平倉。兩者時間間隔越短越好。所以就這個意義上,期貨合約應該時限在時間軸後面一些。
10. 期貨中如果都一致看多或看空怎麼辦
連續的兩個交易日出現同一方向的漲(跌)停板單邊無連續報價情況,稱為同方向單邊市;在出現單邊市之後的下一個交易日出現反方向的漲(跌)停板單邊無連續報價情況,則稱為反方向單邊市。
當D3交易日期貨合約出現同方向單邊市(即連續三天達到漲跌停板)時,若D3交易日是該合約的最後交易日,則該合約直接進入交割;若D4交易日是該合約的最後交易日,則D4交易日該合約按D3交易日的漲跌停板和保證金水平繼續交易;除上述兩種情況之外,D4交易日該合約暫停交易一天。交易所在D4交易日根據市場情況決定對該銅、鋁、天然橡膠、燃料油期貨合約實施下列兩種措施中的任意一種:
措施一:D4交易日,交易所決定並公告在D5交易日採取單邊或雙邊、同比例或不同比例、部分會員或全部會員提高交易保證金,暫停部分會員或全部會員開新倉,調整漲跌停板幅度,限制出金,限期平倉,強行平倉等措施中的一種或多種化解市場風險;但調整後的漲跌停板幅度不超過20%。在交易所宣布調整保證金水平之後,保證金不足者須在D5交易日開市前追加到位。若D5交易日該期貨合約的漲跌幅度未達到當日漲跌停板,則D6交易日該期貨合約的漲跌停板和交易保證金比例均恢復正常水平;若D5交易日該期貨合約的漲跌幅度與D3交易日同方向再達到當日漲跌停板,則交易所宣布為異常情況,並按有關規定採取風險控制措施;若D5交易日該期貨合約的漲跌幅度與D3交易日反方向達到當日漲跌停板,則視作新一輪單邊市開始,該日即視為Dl交易日,下一交易日保證金和漲跌停板參照第四條規定執行。
措施二:在D4交易日結算時,交易所將D3交易目閉市時以漲跌停板價位申報的未成交平倉報單,以D3交易日的漲跌停板價位,與該合約凈持倉盈利投資者(或非經紀會員)按持倉比例自動撮合成交。同一投資者持有雙向頭寸,則首先平自己的頭寸,再按上述方法平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