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合約交割日能否交易
Ⅰ 到期日、交割日、最後交易日有什麼區別嗎
1、到期日:是指某一期貨合約的合約到期日。
2、交割日:就是指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就期貨合約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後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
3、最後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貨合約在合約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1)期貨合約交割日能否交易擴展閱讀:
最後交易日 [Last trading day],交收月份的最後一天。
最後交易日是指某種期貨合約在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過了這個交易日的未平倉合約,必須按規定進行實物交割或者現金交割。
B股最後交易日,相當於A股的股權登記日,B股最後交易日就是含權息或含權或含息股票交易的最後一天,只要在最後交易日收盤止一直擁有B股者,即可擁有該B股的送股、轉增股、派發現金紅利等權利,並能通過B股「最後交易日」來確定B股「股權登記日」的具體日期。
由於B股實行T+3交收制度,則B股的「股權登記日」是「最後交易日」後的第三個交易日,直至「股權登記日」這天為止,B股投資者的股權登記才告完成,這就意味著B股股份至股權登記日為止,才真正劃入B股投資者的名下。
最後交易日是一個投資者特別需要關注的日期,權證的交易日並不等同於權證的到期日。在現行的權證管理辦法中,權證到期日前第六個交易日即為權證的最後交易日,過了最後交易日,權證停止交易,權證持有者可以行權但不能交易。
以即將到期的招行認沽證為例,招行CMP1的到期日是2007年9月1日,倒推5個交易日即8月24日是招行CMP1的最後交易日,過了8月24日該權證停止交易。
在此提醒投資者,招行CMP1到期成為廢紙的命運已成定論,投資者應該在最後交易日前伺機賣出,以免過了最後交易日遭受損失,而萬一沒有賣出,更不可誤行權,以防一錯再錯,損失更大。同樣即將到期的認購權證國電JTB1的最後交易日是8月28日。
參考資料:網路-最後交易日
Ⅱ 期貨的最後交易日和期權的最後交易日一樣嗎期貨的最後交割日和期權的最後交割日一樣嗎請解析
期貨的最後交易日和期權的最後交易日一般是不一致的。舉個商品期貨期權,期權的最後交易日是至期權的買方或者賣方可以把這個期權合約再放在市場上流動買進賣出得截止點。這個如何與期貨的最後交易日發生關系呢 ?這里要考慮期權的最後行權日期,很多情況下,期權的最後行權日期與期權的最後交易日是一致的,也就是說在最後行權日期之前,期權的買方可以要求履行權利,買入或者賣出期貨,那麼這個時候期權就轉換為期貨了。為了給到投資者轉換為期貨之後仍有一段時間可以處理期貨頭寸,當時的期貨肯定是不會到達最後交易日的。
商品期貨有交割的可能性,有最後交割日的概念,但是期權只有行權的概念,不存在最後交割日的概念。
Ⅲ 期貨的買賣有時間限制嗎只是在交割日才能進行交易嗎什麼是交割日
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交易,每天有兩個時間段。
在交割日前可以任意的買賣。
到了交割日那天必須交割實物(商品類)。
可以參考網路-期貨
Ⅳ 期貨買賣時交割的時間怎麼規定呢
期貨合約代碼後面的四位數字表明了該期貨品種合約的交割時間:前兩位數字是交割的年份,後兩位數字是交割的月份。
例如:期貨滬銅1112合約表明該期貨品種是上海期貨交易所的金屬銅合約,交割的時間是2011年12月份。(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順延), 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後連續五個工作日。)
Ⅳ 期貨合約到交割日忘記了平倉,會有什麼問題嗎
期貨合約臨近交割月如果你還未平倉,期貨公司會通知你的,如果你自己不平,期貨公司在交割月前一個月的最後一個交易日會給你強平的。
在交易過程中,期貨交易所按規定採取強制平倉措施,其發生的平倉虧損,由會員或客戶承擔。實現的平倉盈利,如屬於期貨交易所因會員或客戶違規而強制平倉的。
由期貨交易所計入營業外收入處理,不再劃給違規的會員或客戶;如因國家政策變化及連續漲停板、跌停板而強制平倉的,則應劃給會員或客戶。
(5)期貨合約交割日能否交易擴展閱讀:
在期貨交易中發生強行平倉的原因較多,譬如客戶未及時追加交易保證金、違反交易頭寸限制等違規行為、政策或交易規則臨時發生變化等。
而在規范的期貨市場上,最為常見的當屬因客戶交易保證金不足而發生的強行平倉。具體而言,是指在客戶持倉合約所需的交易保證金不足。
而其又未能按照期貨公司的通知及時追加相應保證金或者主動減倉,且市場行情仍朝持倉不利的方向發展時,期貨公司為避免損失擴大而強行平掉客戶部分或者全部倉位,將所得資金填補保證金缺口的行為。
Ⅵ 關於期貨合約交割日的問題
你好合約到期只有套保交易者可以進行交割,投機交易者需要在合約到期日前平倉否則交易所會強制平倉。如果你想移倉的話只能先平倉,再到新的主力和約去開倉。
Ⅶ 期貨交割可以在交易日辦理嗎
一、倉單注冊 1. 交割預報客戶或者非期貨公司會員向交割倉庫發貨前,應當由會員填寫《交割預報單》,並以書面形式或者交易所認可的其他形式向交割倉庫預報,預報數量較大的,交易所可以要求貨主提供擁有商品的相關證明。自接到會員《交割預報單》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交割倉庫應當以書面形式或者交易所認可的其他形式回復會員能夠接收的商品數量。自接到交割倉庫同意入庫的回復之日起2個工作日之內,會員應當向交割倉庫繳納20元/噸的交割預報定金(對已存放在交割倉庫的商品申請期貨交割的,仍應提交交割預報,無須交付交割預報定金)。交割倉庫在收到交割預報定金的當日(工作日),開具《入庫通知單》。對已存放在交割倉庫的商品申請期貨交割的,仍應提交交割預報,無須交付交割預報定金。一號棉《入庫通知單》有效期(公歷日)為40天。2. 入庫檢驗自每年九月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含該日)起,交易所接受新年度一號棉的報驗申請。棉花入庫時,交割倉庫按《入庫通知單》、原驗證書和碼單接收棉花。棉花重量和質量檢驗實行公證檢驗制度。按照棉花國家標准(GB1103-2007)和《期貨交割棉公證檢驗實施辦法(試行)》執行。 包裝及包裝物驗收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一號棉入庫過程中和倉單注冊前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交割倉庫應當拒絕轉存為期貨交割商品,並及時通知會員或者貨主:(一)摻雜使假的;(二)混批的;(三)棉包出現嚴重污染、水漬,發現火燒、霉變等,或者有異味的以及包裝不完整的;(四)棉包標志不符合國家標准規定的;(五)崩包率大於5%的;(六)非本棉花年度生產的;(七)單包回潮率大於10%的;採用塑料套包法包裝的,一批棉花中單包回潮率超過9%,或者按批計算的平均回潮率超過8.5%的;(八)無主體品級的;(九)其他不符合交割規定的。3. 注冊倉單棉花入庫檢測完畢後,交割倉庫向交易所申請注冊標准倉單,交易所可在自交割倉庫提出倉單注冊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予以注冊。自交割月第5個交易日下午3時起,交易所不再受理交割倉庫提出的用於當月交割的標准倉單注冊申請。該日下午3時以後的注冊申請所形成的標准倉單可以參與當月標准倉單的征購及後續月份交割。交易所規定的可予質量免檢的商品用於期貨交割的,最遲應當在合約最後交易日前一日申請注冊。二、棉花期貨交割 1. 配對日自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起至最後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買賣雙方同時申請交割的配對(僅有一方提出不配對)。最後交易日閉市後,計算機按照數量取整,最小配對原則對所有未平倉的合約配對(同一客戶持倉自動平倉,不配對)。2. 通知日配對日後的下一日為通知日,買賣雙方在通知日通過會員服務系統確認《交割通知單》。3. 交割日配對日後的第三日為交割日,交易所收取買方會員全額貨款,並於當日將全額貨款的80%劃轉給賣方會員,同時將賣方會員的倉單交付買方會員。餘款在買方會員確認收到賣方會員轉交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時結清。4. 增值稅專用發票自交割日(不含該日)起七個交易日內,賣方應當向買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遲交一至十日(公歷日)的,賣方會員應當每天支付貨款金額0.5‰的滯納金;超過十日(公歷日)仍未交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視為不交增值稅專用發票,賣方會員應當支付貨款金額13%的違約補償金。5. 交割結算價交割結算價為期貨合約配對日的結算價。三、期貨轉現貨 期貨轉現貨是指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約的交易雙方通過協商達成現貨買賣協議,並按照協議價格了結各自持有的期貨持倉,同時進行數量相當的貨款和實物的交換。期貨合約自上市之日起到該合約最後交易日期間,均可進行期轉現。期轉現分為標准倉單期轉現和非標准倉單期轉現。用標准倉單進行期轉現,可由交易所進行貨款劃轉。用標准倉單以外菜油進行期轉現時,應當提供相關現貨買賣協議。貨物交收和貨款劃轉由買賣雙方自行協商確定,由此產生的糾紛自行解決,交易所對此不承擔責任。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約的買賣雙方達成協議後,在每個交易日的下午2時30分之前到交易所辦理期轉現審批手續。交易所批准後,對買賣雙方持有的期貨頭寸按其約定的平倉價格平倉。期轉現申請批准後的下一交易日,交易所為平倉成功的期轉現買賣雙方辦理倉單過戶。四、倉單注銷和出庫 1. 倉單注銷申請與辦理(結算部)標准倉單注銷應當通過會員向交易所結算部門提交標准倉單注銷申請及相應的《標准倉單持有憑證》。2. 《提貨通知單》辦理(交割部)結算部門根據會員申請及交割倉庫的標准倉單情況開具標准倉單注銷相關單據,同時收回原《標准倉單持有憑證》;如有剩餘,開具新的《標准倉單持有憑證》。會員持結算部門開具的標准倉單注銷相關單據到交易所交割部門開具《提貨通知單》。 3. 辦理提貨手續(交割倉庫)客戶應自交易所開出《提貨通知單》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持《提貨通知單》(原件)、提貨人身份證、提貨人所在單位證明到交割倉庫確認所提貨物質量,對貨物質量無異議後,辦理提貨手續,確定運輸方式、申明到站、去向、收貨人,並預交各項費用。 規定期限內客戶未確認貨物質量,或未辦提貨手續的,按現貨提貨單處理,交割倉庫不再保證全部菜籽油質量符合期貨標准。4. 棉花出庫:汽車、輪船、火車運輸,原則上客戶提供或申請運輸工具;客戶也可以委託交割倉庫申請運輸工具;鐵路相關費用客戶承擔;發貨時間規定:委託交割倉庫,交割倉庫若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汽車、船舶十日;火車二十日)發出貨物的,免收倉儲費;客戶提供運輸工具,運輸工具到達交割倉庫之日起,交割倉庫開始發貨,並停止收取其後相應的倉儲費。五、其他注意事項 1. 自然人客戶不允許交割不能交付或者接收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客戶不得交割。進入交割月前,不得交割的客戶應當將交割月份的相應持倉予以平倉。自進入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起,自然人客戶不得開新倉,交易所有權對自然人客戶的交割月份持倉予以強行平倉。不得交割的持倉被配對的,交易所對其處以合約價值(按配對日交割結算價計算)10%的違約金,違約金支付給對方,終止交割。2. 倉單通用客戶可根據《標准倉單持有憑證》中的標准倉單數量在一個或幾個交割倉庫提取棉花。 3. 標准倉單有效期N年生產的、《公證檢驗證書》出具日期在N年11月30日(含該日)之前的一號棉標准倉單C1類標准倉單,C1類標准倉單的有效期至N+1年9月份合約的交割日之後第3個工作日(含該日);N年生產的、《公證檢驗證書》出具日期在N年11月30日(不含該日)之後的一號棉標准倉單為C2類標准倉單,C2類標准倉單的有效期至N+1年11月份合約的交割日之後第3個工作日(含該日)。六、棉花期貨交割費用 ①入庫費火車運輸:小包28元/噸;大包38元/噸(鐵路代轉、卸車、庫內運輸、碼垛等)。汽車運輸:15元/噸(卸車、搬運、碼垛等)。②出庫費火車運輸:小包30元/噸;大包40元/噸(下垛、庫內運輸、鐵路代轉、裝車等)。汽車運輸:15元/噸(下垛、搬運、裝車等)。③檢驗費入庫配合公檢費:25元/噸(挑號費、搬倒費等)。入庫復檢費:15元/噸。出庫復檢費:15元/噸,出庫復檢的搬倒、抽樣費25元/噸。④倉儲費:0.6元/噸•天。⑤交割手續費:4元/噸。⑥倉單轉讓手續費、期轉現手續費:2元/噸
Ⅷ 交割日臨近的股指期貨合約可以買嗎
根據大連商品交易所交割細則:個人客戶持倉和焦炭、焦煤、鐵礦石非交割單位整數倍持倉不允許交割。自交割月份第一個交易日起,交易所對個人客戶交割月份合約的持倉予以強行平倉。
根據鄭州商品交易所交割細則: 自進入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起,自然人客戶不得開新倉,交易所有權對自然人客戶的交割月份持倉予以強行平倉。
根據上海期貨交易所交割細則:某一期貨合約最後交易日前第三個交易日收盤後,自然人客戶該期貨合約的持倉應當為0手。自最後交易日前第二個交易日起,對自然人客戶的交割月份持倉直接由交易所強行平倉。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的股指期貨及國債期貨則無此限制。因此我國期貨交易所不允許自然人參與所有商品期貨的交割,只能參與金融期貨交割。
可以留下個聯系方式,有疑問隨時幫你解答。
Ⅸ 外匯期貨交易有交割日嗎
外匯期貨交易是有交割日的,國際貨幣市場所有外匯期貨合約的交割月份都是一樣的,為每年的3月、6月、9月和12月。交割月的第三個星期三為該月的交割日。
外匯期貨交易介紹:
外匯期貨交易是指在約定的日期,按照已經確定的匯率,用美元買賣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貨幣。
全世界的期貨交易所主要有:
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紐約商品交易所、悉尼期貨交易所、新加坡期貨交易所、倫敦期貨交易所。
期貨市場至少要包括兩個部分:一是交易市場,另一個是清算中心。期貨的買方或賣方在交易所成交後,清算中心就成為其交易對方,直至期貨合同實際交割為止。外匯期貨和合約外匯交易既有一定的聯系,在具體運作方式也有一定的區別。
外匯期貨交易每日漲跌停板限制:
每日漲跌停板額是一項期貨合約在一天之內比前一交易日的結算價格高出或低過的最大波動幅度。八種外匯期貨合約的漲跌停板額規定如下:馬克1250美元、日元1250美元、瑞士法郎1875美元、墨西哥比索1500美元荷蘭盾1250美元、法國法郎1250美元,一旦報價超過停板額,則成交無效。
Ⅹ 期貨交易最後交割日 個人投資者可以購買嗎
期貨的最後交割日,個人的投資者是不能代購買的,因為它正處於交割日期,在期貨的交割日期是不能購買任何的屁話品種。
期貨買賣雙方簽領交割通知的下一個交易日為交割日。
交割與交割日
交割
期貨合約賣方與期貨合約買方之間進行的現貨商品轉移。各交易所對現貨商品交割都規定有具體步驟。某些期貨合約,如股票指數合約的交割採取現金結算方式。
交割日
根據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交割日為交割過程內的第三天。合約買方結算公司必須在交割日將交割通知書,連同一張足額保付支票送抵合約賣方結算公司的辦公室。
五大交割日
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最後交割日
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標准與非標准
標准交割日
標准交割日指某交割月份的最後交易日。
倫敦國際金融期貨交易所為3、6、9和12月份的第二個星期的星期三;芝加哥國際貨幣市場為上述月份的第三個星期的星期三。
不規則交割日
不規則交割日是指遠期外匯交易交割日或到期日,通常為1周、2周或1、2、3、6、12幾個月。其他起息日稱為不規則交割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