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期貨合約
A. 個股期權與期貨合約有什麼區別
你好,期貨合約,是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的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
個股期權與期貨合約的區別有以下幾方面:
(1)、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同:
個股期權合約是非對稱性的合約,期權的買方只享有權利而不承擔義務,賣方只承擔義務而不享有權利;期貨合約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也就是說在合約到期時,持有人必須按照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物(或進行現金結算)。
(2)、收益風險不同:
在期權交易中,投資者的風險和收益是不對稱的。具體為,期權買方承擔有限風險(即損失權利金的風險)而盈利則有可能是無限的,期權賣方享有有限的收益(以所獲得權利金為限)而其潛在風險可能無限;期貨合約當事人雙方承擔的盈虧風險是對稱的。
(3)、保證金制度不同:
在個股期權交易中,期權賣方應當支付保證金,而期權買方無需支付保證金;在期貨交易中,無論是多頭還是空頭,持有人都需要以一定的保證金作為抵押。
(4)、套期保值與盈利性的權衡:
投資者利用個股期權進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鎖定管理風險的同時,還預留進一步盈利的空間,即標的股票價格往不利方向運動時可及時鎖定風險,往有利方向運動時又可以獲取盈利;投資者利用期貨合約進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規避不利風險的同時也放棄了收益變動增長的可能。
B. 中小板股指期貨合約是什麼
你好!
股指期貨合約是交易所統一制定的一種標准化協議,是股指期貨交易的對象。股指期貨合約的內容需要在交易前事先明確
股指期貨合約是交易所統一制定的一種標准化協議,是股指期貨交易的對象。股指期貨合約的內容需要在交易前事先明確,一般包括如下的內容:
(1)合約乘數與合約價值
股指期貨合約的標的物為表示股價總水平的一系列股票價格指數,由於標的物沒有自然單位,這種股價總水平只能以指數的點數與某一既定的貨幣金額的乘數的乘積來表示,乘數表明了每一指數點代表的價格,被稱為合約乘數。
合約乘數是將以「點」為計價單位的股價指數轉化為以貨幣為計價單位的金融資產的乘數。合約價值則等於合約指數報價乘合約乘數。由於指數點和合約乘數不同,全球主要交易所的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也不相同。
合約價值的大小與標的指數的高低和規定的合約乘數大小有關。例如,股票指數為300點,如果乘數為500美元,合約價值就是300×500=15萬美元。當股票指數上漲到1000點時,合約價值就變為1000×500=50萬美元。
(2)最小變動價位
股指期貨合約最小變動價位是指股指期貨交易中每次報價變動的最小單位,通常以標的指數點數來表示。投資者報出的指數必須是最小變動價位的整數倍,合約價值也必須是交易所規定的最小變動價值的整數倍。比如,S&P500指數期貨合約的最小變動價位是0.1點,只有報1478.2或1478.3
進行交易才有效,而1478.25的報價是無效的。
(3)每日價格波動限制
為了防止市場發生恐慌和投機狂熱,也是為了限制單個交易日內太大的交易損失,一些交易所規定了單個交易日中合約價值最大的上升或下降極限,這就是漲跌停板。股指價格只能在漲跌停板的范圍內交易,否則交易就會被暫停。
漲跌停板通常是與前一交易日的結算價相聯系的。如果出現了在漲跌停板交易的情況,隨後的交易只允許在這個范圍內進行。如果出現連續幾天漲跌停板,交易就會被暫停。並非所有的交易所都採用漲跌停板的限制,譬如,香港的恆指期貨交易、英國的金融時報100指數期貨交易都沒有這種規定。而芝加哥商業交易所
(CME)不但規定了每日價格最大的跌幅為20%(上漲沒有限制),而且還規定了在達到最大跌幅之前必須經歷的一系列緩沖階段及如何執行的程序。該程序稱為「斷路器(Circuit
Breakers)」,是1987年股災後的產物。
(4)合約月份與交易時間
股指期貨的合約月份是指股指期貨合約到期結算所在的月份。不同國家和地區的股指期貨合約月份不盡相同。某些國家股指期貨的合約月份以3月、6月、9
月、12月為循環月份,比如2006年2月,S&P500指數期貨的合約月份為2006年3月、6月、9月、12月和2007年3月、6月、9
月、12月。而香港恆生指數期貨的合約月份為當月、下月及最近的兩個季月(季月指3月、6月、9月、12月)。例如,2006年2月,香港恆生指數期貨的合約月份為2006年2月、3月、6月、9月。表3-5顯示了全球主要股指期貨的合約月份。
股指期貨的交易時間是期貨交易所規定的可以進行股指期貨交易的時間。一些交易所規定交易時間為每周營業5天,周六、周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一般每個交易日分為兩盤,即上午盤和下午盤。一些交易所已經實現了全天候交易。
(5)持倉限額一些交易所對投資者規定了最大持倉限額,制定最大持倉限額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少數資金實力雄厚的投資者憑借掌握超量持倉操縱或及影響市場。有些交易所為了及早發現與監控資金雄厚的大戶的動向,還設置了大戶持倉申報制度,如香港的恆生指數期貨合約就有這方面的規定。
(6)最後交易日和最後結算日股指期貨的最後交易日,是指股指期貨在合約到期月份中最後可以交易的一天;股指期貨合約的最後結算日,是指股指期貨在合約到期月份進行實際現金結算的一天。
需要指出的是,最後交易日和最後結算日不一定在每月的月末。最後結算日一般在最後交易日之後的下一個工作日。例如,S&P500股指期貨合約的最後交易日為合約月份第三個周五之前的那個周四,最後結算日為合約月份第三個周五。
(7)結算方法與交割結算價股指期貨交易中,大多數交易所採用當天期貨交易的收盤價作為當天的結算價,CME的S&P500股指期貨合約與香港的恆生指數期貨合約交易都採用此法。也有一些交易所不採用這種方法,如西班牙衍生品交易所(MEFFRW)的ibex-35股指期貨合約規定為收市時最高買價和最低賣價的算術平均值。
C. 什麼是股指期貨合約
股指期貨的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雙方在規定時間內買賣
D. 股指期貨合約月份
股指期貨合約, 中國金融交易所規定:股指期貨上市是4個合約,當月,下月和後兩個季月,
比如說現在是7月份,上市交易的合約就是7月,8月,9月和12月四個合約。所謂季月就是指3月,6月,9月,12月。
股指期貨的合約月份是指股指期貨合約到期結算所在的月份。不同國家和地區的股指期貨合約月份不盡相同。某些國家股指期貨的合約月份以3月、6月、9 月、12月為循環月份,比如2006年2月,S&P500指數期貨的合約月份為2006年3月、6月、9月、12月和2007年3月、6月、9 月、12月。而香港恆生指數期貨的合約月份為當月、下月及最近的兩個季月(季月指3月、6月、9月、12月)。例如,2006年2月,香港恆生指數期貨的合約月份為2006年2月、3月、6月、9月。
E. 股票期貨的合約
股票期貨合約是一個買賣協定,註明於將來既定日期以既定價格(立約成價)買入或賣出相等於某一既定股票數量(合約成數)的金融價值。所有股票期貨合約都以現金結算,合約到期時不會有股票交收。合約到期時,相等於立約成價和最後結算價兩者之差乘以合約乘數的盈虧金額,會在合約持有人的按金戶口中扣存。最後結算價是按照最後交易日該合約所代表的股票在現貨市場每五分鍾最高買入及最低賣出價的中間價格的平均值計算。如果股票期貨的投資者希望在合約到期前平倉的話,原先沽空的投資者只需買回一張期貨合約,而買入合約的投資者則賣出一張期貨合約。
在進行期貨交易時,買賣雙方均需要先繳付一筆基本按金,作為履行合約的保證。結算所在每日收市後會將所有未平倉的合約按市價計算盈虧,作為在投資者按金戶口中扣存的依據。如果市況不利使投資者蒙受虧損,令按金下降到低於規定的水平,交易所會要求投資者在指定時限內補款,使按金維持在原來的基本按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