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使所選用的期貨合約
❶ 期貨交易中的期貨合約到底有什麼作用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期貨的價格是有權威性的,所以很多人願意用期貨合約在期貨市場進行實物交割,避免了在現貨市場被人蒙騙。
期貨合約的作用有:
是吸引套期保值者利用期貨市場買賣合約,鎖定成本,規避因現貨市場的商品價格波動風險而可能造成損失。是吸引投機者進行風險投資交易,增加市場流動性。
套期保值,依據持有頭寸的方向分為買入套期保值和賣出套期保值
❷ 關於期貨合約的問題。。急~~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期是固定的,不會因為交易而變化。比如滬鋅合約ZN1104,自開始交易的第一天它的交割日期就確定了。
平倉以後,手中沒有合約了,你自己就不存在交割的問題了,轉由接手的人去交個。但如果是合約進行了對沖,那麼這個合約就消失了,不必交割。持倉量相應減少了。
只要是在規定的交割日之前,都可以轉手的,前提是有對手接盤。而且對於商品期貨,只有法人機構才能進行實物交割,個人無法進行實物交割。
股指期貨因為是現金交割,個人也可以一直持有到交割日期,最終由交易所按照結算價格進行計算。
❸ 期貨合約和現貨合約的區別是什麼
期貨合約和現貨合約的區別是:
1、合約標准化的區別
期貨合約是經過嚴格標准化了的合同,進人期貨交易所的每一種期貨交易對象,都已經由交易所定了質量、等級、數最、交貨時間、交貨地點,只有期貨價格才是在交易過程中經過公開競價和計算機攝合成交的方式來確定的。
現貨合同是非標准化的,現貨合同的具體條款(如交貨品種、數量、時間、地點等)均需由簽約雙方協商議定。
2、交割內容方面的區別
期貨合約只是期貨交易中的一種特號而已,是期貨交易的載體,以使期貨投資者能夠通過買進或賣出期貨合約實現既定目標或套期保值轉移價格風險,或通過分擔價格風險而獲取價差利潤。
現貨合同中要求全部進行實物商品交割。
3、有無簽約者的區別
期貨合約並不是由買賣雙方來簽訂的。期貨交易過程中並不存在交易的紙面合同,因而轉讓合約時也就無需進行類似現貨交易中的合同背書。
現貨合同要求載有合同交貨的價格、數量、時間和地點等詳細內容,並由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其間如有任何一方不能履約,則必須經過背書之後方可將履約責任、義務及權利轉到第三方。
期貨合約是買方同意在一段指定時間之後按特定價格接收某種資產,賣方同意在一段指定時間之後按特定價格交付某種資產的協議。雙方同意將來交易時使用的價格稱為期貨價格。雙方將來必須進行交易的指定日期稱為結算日或交割日。雙方同意交換的資產稱為「標的」。
現貨合約,為立即或在將來交付實際商品而簽訂的銷售協議。現貨合約:以現貨標准化合約為標的物,通過電子交易平台進行集合競價買賣統一成交、轉讓、結算,價格行情實時顯示的交易方式。現貨合約交易的本質是以金融的手段服務現代貿易業。
❹ 期貨合約是誰和誰之間簽訂的合約簽約雙方包括期貨交易所嗎
期貨合約是看多的期民和看空的期民之間簽訂的合約,簽約雙方不包括期貨交易所。
❺ 期貨合約組成要素
如下圖所示,我們以螺紋鋼為例,對期貨合約各要素進行詳細解讀。
(1)期貨交易單位
買賣1手期貨合約代表的標的物的數量。
如螺紋鋼期貨合約的交易單位為「10噸/手」。在進行期貨交易時,只能以交易單位的整數倍進行買賣,即按手數買賣。
(2)期貨合約價值
是指每手期貨合約代表的標的物的價值。
期貨合約價值=交易單位 × 合約最新價 / 結算價 / 建倉價
(合約的市場最新價值取合約最新價;對於投資者來說,日內交易取建倉價,持倉過夜取結算價,計算出的合約價值是計算其手續費與保證金的基礎)
如1手螺紋1801合約的市場最新價值為:10噸/手(交易單位)×3747(合約最新價)=37470。
(3)期貨報價單位
每計量單位的貨幣價格,元/噸。
國內大多數期貨品種的計量單位都是噸,個別品種特殊。黃金為克,白銀為千克,雞蛋為500千克,膠合板&纖維板為張,金融期貨都為點。
(4)期貨最小變動價位
合約每計量單位報價的最小變動數值。在期貨交易中,每次報價的最小變動數值必須是最小變動價位的整數倍。
比如螺紋鋼期貨的最小變動價位是1元,最新價是3747,那麼投資者往上報價只能是3748、3749、3750等,必須1元1元的加報,而不能報價3747.5、37478.5。
最小變動價位×交易單位,就是該合約價值的最小變動值(也即通常所說的期貨盤面上,1手某期貨合約每一跳資金變動多少)。
例如1手螺紋鋼期貨合約的最小變動值是1元/噸×10噸=10元。
(5)期貨漲跌停板幅度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又稱漲跌停板)是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不得高於或者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
漲跌停板幅度是計算每個交易日漲跌停價的依據,漲跌停價=昨結算價*(1±漲跌停板幅度)。
如果還是想要自行計算,那麼需要注意的是,交易所官方期貨合約里的漲跌停板幅度都不能作為計算依據,官方數據都是合約剛上市時固定的標准,但漲跌停板幅度後期會有變動,官方合約則未做修改。
最新漲跌停板幅度,可通過以下任一種方式獲取:①以交易所實時公布的結算參數為標准;②交易軟體進入具體合約行情界面,按F10。
(6)期貨最低交易保證金
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必須按照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率繳納保證金,用於結算和保證履約。交易所根據合約特點設定最低保證金標准,並可根據市場風險狀況等調節保證金水平。
(7)期貨交易時間
由交易所統一規定,交易者只能在規定的交易時間內進行交易。
(8)期貨最後交易日
指某一期貨合約在合約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過了這個期限的未平倉期貨合約,必須按規定進行實物交割或現金交割。投資者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品種客戶都能在最後交易日進行交易。由於篇幅問題,這里不再贅述。歡迎私~
(9)期貨交易代碼
每個期貨品種都有其唯一的代碼,如螺紋是RB。
剩下的都是交割要素,自然人是不能參與商品期貨交割的,這里也就不再贅述了。
❻ 簡述期貨合約的主要條款及作用
(一)合約名稱 期貨微操盤
合約的品種名稱及其上市交易所名稱。
(二)交易單位/合約價值
交易單位,是指在期貨交易所交易的每手期貨合約代表的標的物的數量。
合約價值,是指每手期貨合約代表的標的物的價值。
對於商品期貨來說,確定期貨合約交易單位的大小,主要應當考慮合約標的物的市場規模、交易者的資金規模、期貨交易所的會員結構以及該商品的現貨交易習慣等因素。
(三)報價單位
報價單位,是指在公開競價過程中對期貨合約報價所使用的單位,即每計量單位的貨幣價格。
(四)最小變動價位
合約每計量單位報價的最小變動數值。
設置最小變動價位是為了保證市場有適度的流動性。較小的最小變動價位有利於市場流動性的增加,但過小的最小變動價位將會增加交易協商成本;較大的最小變動價位,一般會減少交易量,影響市場的活躍程度,不利於交易者進行交易。
(五)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一般是以合約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為基準確定的。
在我國期貨市場,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設定為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一定百分比。
標的物價格波動越頻繁、越劇烈,該商品期貨合約允許的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就應設置得大一些。
(六)合約交割月份(或合約月份)
合約交割月份,是指某種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月份。
商品期貨合約交割月份的確定一般受該合約標的商品的生產、使用、儲藏、流通等方面特點的影響,如農產品的交割月份受其季節性特點影響。
(七)交易時間
交易時間由交易所統一規定。交易者只能在規定的交易時間內進行交易。
日盤,上下午,每周5天;夜盤,形成連續交易。
(八)最後交易日
最後交易日是指某種期貨合約在合約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過了這個期限的未平倉期貨合約,必須按規定進行實物交割或現金交割。
(九)交割日期
交割日期是指合約標的物所有權進行轉移,以實物交割或現金交割方式了結未平倉合約的時間。
(十)交割等級
交割等級,是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規定的、准許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合約標的物的質量等級。
對於商品期貨來說,期貨交易所在制定合約標的物的質量等級時,常常採用國內或國際貿易中最通用和交易量較大的標准品的質量等級為標准交割等級。
允許用與標准品有一定等級差別的商品作替代交割品。交易所根據市場情況統一規定和適時調整替代品與標准品之間的升貼水標准。
(十一)交割地點
交割地點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規定的進行實物交割的指定地點。
統一指定交割倉庫可以保證賣方交付與買方接收的商品符合期貨合約規定的數量與質量等級。
指定交割倉庫的主要考慮因素:指定交割倉庫所在地區的生產或消費集中程度,指定交割倉庫的儲存條件、運輸條件和質檢條件等。
交易所為金融期貨交易指定交割銀行,必須具有良好的金融資信、較強的進行大額資金結算的業務能力,以及先進、高效的結算手段和設備。
(十二)交易手續費
交易手續費是期貨交易所按成交合約金額的一定比例或按成交合約手數收取的費用。
交易手續費過高會增加期貨市場的交易成本,擴大無套利區間,降低市場的交易量,不利於市場的活躍,但也可起到抑制過度投機的作用。
(十三)交割方式
商品期貨、股票期貨、外匯期貨、中長期利率期貨通常採取實物交割方式;股票指數期貨和短期利率期貨通常採用現金交割方式。
(十四)交易代碼
滬深300指數期貨的交易代碼為IF;
鄭州商品交易所白糖期貨為SR;
大連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貨交易代碼為Y;
上海期貨交易所銅期貨的交易代碼為CU。
❼ 期貨合約是如何制訂的
期貨合約的標准化條款一般包括:
(1)交易數量和單位條款。每種商品的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准化的數量和數量單位,統稱「交易單位」。例如,大連商品交易所規定大豆期貨合約的交易單位為10噸。也就是說,你在大連商品交易所買賣大豆期貨合約,起步就得10噸,用期貨市場的術語表達就是1手,這是最小的交易單位。在期貨市場,你不可以買5噸或賣出8噸大豆。
(2)質量和等級條款。商品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准化的質量等級,一般採用國家制定的商品質量等級標准。例如,大連商品交易所大豆期貨的交割標准採用國標。
(3)交割地點條款。期貨合約為期貨交易的實物交割指定了標准化的、統一的實物商品的交割倉庫,以保證實物交割的正常進行。大連是我國重要的糧食集散地之一,倉儲業非常發達,目前,大連商品交易所的指定交割倉庫都設在大連。
(4)交割期條款。商品期貨合約對進行實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規定。剛開始商品期貨交易時,你最先注意到的是:每種商品有幾個不同的合約,每個合約標示著一定的月份,如2008年11月大豆合約與2008年5月大豆合約。
(5)最小變動價位條款。指期貨交易時買賣雙方報價所允許的最小變動幅度,每次報價時價格的變動必須是這個最小變動價位的整數倍,大連商品交易所大豆期貨合約的最小變動價位為1元/噸。也就是說,當你買賣大豆期貨時,不可能出現2188.5元/噸這樣的價格。
(6)漲跌停板幅度條款。指交易日期貨合約的成交價格不能高於或低於該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一定幅度。例如,大連商品交易所規定,大豆期貨的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3%。
(7)最後交易日條款。指期貨合約停止買賣的最後截止日期。每種期貨合約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約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約的買賣,准備進行實物交割。例如,大連商品交易所規定,大豆期貨的最後交易日為合約月份的第十個交易日。
期貨合約中,合約標的物的數量、質量、交貨時間和地點等都是既定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價格是在一個有組織的期貨交易所的交易大廳內通過電腦撮合、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的。由於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這就使得買賣雙方得以用對沖的方式,以了結合約規定的實物交割的責任。
❽ 如何選擇期貨交易所
重點看你選擇買賣什麼期貨,不同交易所的期貨的瓶中是不同的。如國內有一下4個交易所
1.鄭州商品交易所
成立於1990年10月12日,是我國第一家期貨交易所,也是中國中西部地區唯一一家期貨交易所,交易的品種有強筋小麥、普通小麥、PTA、一號棉花、白糖、菜籽油、早秈稻、玻璃、菜籽、菜粕、甲醇等16個期貨品種,上市合約數量在全國4個期貨交易所中居首。
2.上海期貨交易所
成立於1990年11月26日,目前上市交易的有黃金、白銀、銅、鋁、鋅、鉛、螺紋鋼、線材、燃料油、天然橡膠瀝青等11個期貨品種。
3.大連商品交易所
大連商品交易所成立於1993年2月28日,是中國東北地區唯一一家期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有玉米、黃大豆1號、黃大豆2號、豆粕、豆油、棕櫚油、聚丙烯、聚氯乙烯、塑料、焦炭、焦煤、鐵礦石、膠合板、纖維板、雞蛋等15個期貨品種。
4.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
於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成立。交易品種:股指期貨,國債期貨。
期貨交易所是買賣期貨合約的場所,是期貨市場的核心。它是一種非營利機構,但是它的非營利性僅指交易所本身不進行交易活動,不以盈利為目的不等於不講利益核算。在這個意義上,交易所還是一個財務獨立的營利組織,它在為交易者提供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交易場所和有效監督服務基礎上實現合理的經濟利益,包括會員會費收入、交易手續費收入、信息服務收入及其它收入。它所制定的一套制度規則為整個期貨市場提供了一種自我管理機制,使得期貨交易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得以實現。
❾ 套期保值的交易原則是什麼
.交易方向相反原則。即在兩個市場上進行相反的操作,分別處於買和賣的相反位置,交易者在一個市場上虧損的同時在另一個市場上必定出現盈利的結果,從而用一個市場的盈利去彌補另一個市場上的虧損。但是往往很多儲運商、貿易商手頭有庫存現貨,卻在期貨市場買入期貨,這樣的兩筆交易就不是反向交易,而是同向交易,不僅沒有規避價格風險,反而將風險擴大,如果價格下跌,兩個市場將同時出現虧損。
2.商品種類相同(或相當)的原則。只有商品種類相同,期貨價格和現貨價格之間才有可能形成密切的關系,才能在價格走勢上保持大致相同的趨勢,以此取得良好的保值效果。不過,有的企業無法找到與現貨商品完全對應的期貨商品,此時可以選擇與現貨相近的期貨商品來進行交叉套期保值。
3.商品數量相等(相當)原則。即所選用的期貨合約上載明的商品數量,與交易者將要在現貨市場上買賣的商品數量相等或相當,使一個市場上的贏利額與另一個市場上的虧損額相等或最接近。例如,貿易商有2000噸現貨待售,需要做賣出保值,就不要在期貨市場上賣出3000噸,否則,一旦被套或遇到多頭逼倉的行情,風險就會擴大。
4.月份相同或相近原則。因為兩個市場上出現的虧損額和盈利額受兩個市場上價格變動幅度的影響,只有使所選用的期貨合約的交割月份,和交易者決定在現貨市場上實際買賣現貨商品的時間相同或相近,才能使期、現價格之間的聯系更加緊密,增強套保效果。例如,企業需要明年3月的現貨商品,擔心後期價格上漲,則可以買進0903的期貨合約。
完整的套期保值,必須建立在對未來價格趨勢進行判斷的基礎之上,但判斷只作為介入時機和價位的參考,切忌期貨與現貨部位的相同,因而「交易方向相反原則」是保值的根本,其他三個原則所強調的保值效果,主要體現的是保值的配比性
❿ 請問股指期貨中的「期貨合約」是什麼僅僅只是一張合約嗎
期貨合約引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訂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實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標准化合約。
期貨合約是由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的標准化的合約。期貨合約的持有者可借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期貨合約是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商品的標准化合約。它是期貨交易的對象,期貨交易參與者正是通過在期貨交易所買賣期貨合約,轉移價格風險,獲取風險收益。期貨合約是在現貨合同和現貨遠期合約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但它們最本質的區別在於期貨合約條款的 標准化。在期貨市場交易的期貨合約,其標的物的數量、質量等級和交割等級及替代品升貼水標准、交割地點、交割月份等條款都是標准化的,使期貨合約具有普遍性特徵。期貨合約中,只有期貨價格是唯一變數,在交易所以公開競價方式產生。
交易特點
1.以小博大。期貨交易只需交納5-10%的履約保證金就能完成數倍乃至數十倍的合約交易。由於期貨交易保證金制度的杠桿效應,使之具有 「以小博大」 的特點,交易者可以用少量的資金進行大宗的買賣,節省大量的流動資金。
期貨交易
2.雙向交易。期貨市場中可以先買後賣,也可以先賣後買,投資方式靈活。
3.不必擔心履約問題。所有期貨交易都通過期貨交易所進行結算,且交易所成為任何一個買者或賣者的交易對方,為每筆交易做擔保。所以交易者不必擔心交易的履約問題
4.市場透明。交易信息完全公開,且交易採取公開競價方式進行,使交易者可在平等的條件下公開競爭。
5.組織嚴密,效率高。期貨交易是一種規范化的交易,有固定的交易程序和規則,一環扣一環,環環高效運作,一筆交易通常在幾秒種內即可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