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期貨合約的標准化
1、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2、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貨價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喊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3、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4、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Ⅱ 期貨標准化遠期合約
差不多是這意思,但是期貨公司一般不建議客戶選擇期貨交割,比較麻煩。一般期貨合約規定的單位是不固定的,每個合約品種都有自己固定的交割單位。
Ⅲ 期貨合約是如何制訂的
期貨合約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訂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實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標准化合約。
期貨合約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訂的,買賣雙方同意就可以了(不同意,可以不買賣)。
具體可參考:http://ke..com/view/10566.html?wtp=tt
Ⅳ 標准化期貨合約的主要特點
1、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2、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貨價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喊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3、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4、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Ⅳ 期貨合約標准由誰制定期貨合約怎麼產生的保證金怎麼確定為了避免到期,做對沖處理,保證金如何處理
期貨合約是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商品的標准化合約。它是期貨交易的對象,期貨交易參與者正是通過在期貨交易所買賣期貨合約,轉移價格風險,獲取風險收益。期貨合約是在現貨合同和現貨遠期合約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但它們最本質的區別在於期貨合約條款的 標准化。在期貨市場交易的期貨合約,其標的物的數量、質量等級和交割等級及替代品升貼水標准、交割地點、交割月份等條款都是標准化的,使期貨合約具有普遍性特徵。期貨合約中,只有期貨價格是唯一變數,在交易所以公開競價方式產生。
設計依據
期貨合約的各項條款設計對期貨交易有關各方的利益以及期貨交易能否活躍至關重要。
1、合約名稱
2、交易單位
交易單位是指在期貨交易所交易的每手期貨合約代表的標的商品的數量。例如,鄭州商品交易所規定,一手白糖期貨合約的交易單位為10噸。在交易時,只能以交 易單位的整數倍進行買賣。確定期貨合約交易單位的大小,主要應當考慮合約標的的市場規模、交易者的資金規模、期貨交易所會員結構以及該商品現貨交易習慣等 因素。
固定保證金
體系
1、在固定保證金體系下,保證金概念分原始保證金(開戶按金)和維持保證金(維持按金)兩種。
原始保證金是交易所規定開倉收取的固定的最低資金,而維持保證金則是在固定保證金上打一定折扣,也是固定的。例如恆指期貨原始保證金約為57000元/張,維持保證金約為47000元/張,交易所根據市場情況隨時微調。如果原始保證金減虧損值大於維持保證金,盡管客戶出現虧損,期貨公司一般不會立刻強平,僅通知客戶追加保證金。但如原始保證金減虧損值小於維持保證金,期貨公司不僅發出追保通知書,而且保持立刻強平權利。
固定保證金是歷史產物。在電子化交易普遍採用前,為快速計算和判斷客戶風險狀況,採用固定保證金是唯一可行方法,否則將帶來相當耗時的大量計算和動態判斷。而在電子化交易時代,客戶可自助下單,在交易所主機和期貨公司伺服器容量足夠大、速度足夠快的情況下,持倉保證金動態計算已不成問題。因此,新興市場商品期貨和股指期貨往往採用比例保證金體制。
保證金計算
在交易平台里, 所需保證金全部由美元來結算. 以迷你帳戶為例,進行一手即10K基準貨幣的交易, 如果杠桿比率是200:1, 則需要10,000/200=50個基準貨幣單位, 再乘以該貨幣當前的美元價格, 即為開立一手倉位所需的保證金.
保證金的多少會隨著市場價格的變動而有相應的變化(美元在前的貨幣組合除外), 如某時段的匯率是EUR/USD1.3182, GBP/USD1.8986, AUD/USD 0.7892 則一個迷你帳戶進行交易所需的保證金如下表所示(10K帳戶):同樣地,一個標准帳戶(即100K)進行交易時所需的保證金是上面表格數額的10倍,以此類推,以上數據僅供參考,請以平台實際計算為准。
Ⅵ 鋅期貨標准化合約是怎樣的

滬鋅期貨是上海期貨交易所的,合約資料在軟體裡面可以查看。
Ⅶ 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嗎
期貨合約
指的是一種標准化的合約,在一些集合
期貨交易
的過程中看到活躍是非常的標准,而且特別是期貨的合約都是這樣。
Ⅷ 期貨合約是標准化的,遠期合約則是非標准化的。
對。
遠期合約與期貨合約頗有相似之處,容易混淆。因為這兩種合約都是契約交易,均為交易雙方約定為未來某一日期以約定價格買或賣一定數量商品的契約。它們的區別則在於:
1、交易場所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所內交易,具有公開性,而遠期合約在場外進行交易。
2、合約的規范性不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除了價格,合約的品種、規格、質量、交貨地點、結算方式等內容者有統一規定。遠期合約的所有事項都要由交易雙方一一協商確定,談判復雜,但適應性強。
3、交易風險不同。期貨合約的結算通過專門的結算公司,這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投資者無須對對方負責,不存在信用風險,而只有價格變動的風險。遠期合約須到期才交割實物、貨款早就談妥不再變動,故無價格風險,它的風險來自屆時對方是否真的前來履約,實物交割後是否有能力付款等,即存在信用風險。
4、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合約交易雙方按規定比例繳納保證金,而遠期合約因不是標准化,存在信用風險,保證金或稱定金是否要付,付多少,也都由交易雙方確定,無統一性。
5、履約責任不同。期貨合約具備對沖機制、履約迴旋餘地較大,實物交割比例極低,交易價格受最小價格變動單位限定和日交易振幅限定。遠期合約如要中途取消,必須雙方同意,任何單方面意願是無法取消合約的,其實物交割比例極高。
Ⅸ 期貨交易的標准合約是什麼
期貨合約是指由期貨交易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商品的標准化合約。它是期貨交易的對象。內容主要包括:合約名稱、交易單位、報價單位、最小變動價位、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合約交割月份、交易時間、最後交易日、交割日期、交割地點、交易手續費、交割方式、交易代碼、交易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