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兩份合同
A. 為什麼期貨價與現貨價隨著合約到期日的來臨而趨向一致
期貨到期便需要進行交割,即以現貨與現金進行交易,所以隨著到期日的到來期貨價應與現貨價趨向一致。
期貨價格是指交易成立後,買賣雙方約定在一定日期實行交割的價格。期貨交易是按契約中時間,地點和數量對特定商品進行遠期(三個月、半年、一年等)交割的交易方式。其最大特點為成交與交割不同步,是在成交的一定時期後再進行交割。
期貨交易的誕生是以1898年美國成立芝加哥奶油和蛋商會為標志,當時進行期貨交易的商品基本是農產品。以後商會改名為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進行期貨交易的商品越來越多,一些國家股票、債券、外匯等金融產品也加入期貨交易行列。在價格趨漲時,期貨價格高於現貨價格;在價格趨跌時,期貨價格低於現貨價格。
若兩者不趨向一致,則會有投機者進行套利,最終價格依然會趨向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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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的價格形成機制:
期貨市場的公開競價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電腦自動撮合成交方式,另一種是公開喊價方式。在中國的期貨交易所中,全部採用電腦自動撮合成交方式,在這種方式下,期貨價格的形成必須遵循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
1、所謂價格優先原則,是指交易指令在進入交易所主機後,最優價格最先成交,即最高的買價與最低的賣價報單首先成交。
2、時間優先原則,是指在價格一致的情況下,先進入交易系統的交易指令先成交。交易所主機按上面兩個原則對進入主機的指令進行自動配對,找出買賣雙方都可接受的價格,最後達成交易,反饋給成交的會員。
期貨價格中有開盤價、收盤價、最高價、最低價、結算價等概念。在中國交易所中,開盤價是指交易開始後的第一個成交價;收盤價是指交易收市時的最後一個成交價;最高價和最低價分別指當日交易中最高的成交價和最低的成交價;結算價是指全日交易加權平均價。
B. 期貨合約和現貨合約的區別是什麼
期貨合約和現貨合約的區別是:
1、合約標准化的區別
期貨合約是經過嚴格標准化了的合同,進人期貨交易所的每一種期貨交易對象,都已經由交易所定了質量、等級、數最、交貨時間、交貨地點,只有期貨價格才是在交易過程中經過公開競價和計算機攝合成交的方式來確定的。
現貨合同是非標准化的,現貨合同的具體條款(如交貨品種、數量、時間、地點等)均需由簽約雙方協商議定。
2、交割內容方面的區別
期貨合約只是期貨交易中的一種特號而已,是期貨交易的載體,以使期貨投資者能夠通過買進或賣出期貨合約實現既定目標或套期保值轉移價格風險,或通過分擔價格風險而獲取價差利潤。
現貨合同中要求全部進行實物商品交割。
3、有無簽約者的區別
期貨合約並不是由買賣雙方來簽訂的。期貨交易過程中並不存在交易的紙面合同,因而轉讓合約時也就無需進行類似現貨交易中的合同背書。
現貨合同要求載有合同交貨的價格、數量、時間和地點等詳細內容,並由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其間如有任何一方不能履約,則必須經過背書之後方可將履約責任、義務及權利轉到第三方。
期貨合約是買方同意在一段指定時間之後按特定價格接收某種資產,賣方同意在一段指定時間之後按特定價格交付某種資產的協議。雙方同意將來交易時使用的價格稱為期貨價格。雙方將來必須進行交易的指定日期稱為結算日或交割日。雙方同意交換的資產稱為「標的」。
現貨合約,為立即或在將來交付實際商品而簽訂的銷售協議。現貨合約:以現貨標准化合約為標的物,通過電子交易平台進行集合競價買賣統一成交、轉讓、結算,價格行情實時顯示的交易方式。現貨合約交易的本質是以金融的手段服務現代貿易業。
C. 簡要對比現貨、期貨、遠期合同三種交易方式。
期貨交易是一種集中交易標准化的遠期合約的交易形式,即交易雙方在期貨或證券交易所通過買賣期貨合約,並根據合約規定的條約,約定在未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以某一價格買賣某一種特定數量和質量的商品的交易行為。在大多數情況下,期貨交易的目的並不是商品所有權的轉移,而是通過買賣期貨合約,迴避現貨市場價格波動的風險。
與現貨交易相比,期貨交易具有如下一些主要特徵:
(1)期貨交易的風險較大。價格不確定是期貨買賣最大的特色。在進行買賣協議時,大家都不能確定幾個月之後的現貨價格,無法預知現貨市場的價格變化,只能憑借各種因素分析估計,可能估錯,也可能估對。這就是買賣期貨的風險所在,就有點像在賭場買大小,估對舊賺錢,估錯就虧本。
(2)期貨交易實行保證金制度,杠桿率高。現貨交易室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有多大的本錢作多大的買賣。與現貨交易不同的是,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在訂立合約時,都不必有用足夠的貨款或實物貨品數量,但為保證交易雙方在合約到期時會履行合約,因此,期貨交易要求買賣雙方均必須繳付保證金。
在期貨交易中,實物商品價格的波動可能決定雙方當事人對履行合約的態度。在合約的價格高於該商品的現貨市場價格時,履行合約所付出的成本比從市場上購買海高,這時,倘若沒有制裁措施,賣方就不遠矣履行合約;相反,如果現貨市場價格高於合約規定的價格,則賣方就會因在現貨市場出售獲利更大,而不願意履行合約。為了確保公平、公正、保證合約正常履行,期貨或證券交易所要求買賣雙方都支付一定的保證金。由於期貨或證券交易所及其結算機構為交易雙方提供結算交割服務和履約擔保,並實行嚴格的監管制度,所以,期貨交易的違約風險很小。
保證金通常僅僅是合約價值的很小一個比列,因此,用很少的錢就可以進行大面值的期貨交易,也就是說期貨交易的公幹率很高。
(3)期貨交易的實物交割率低。期貨交易的最初目的是規避現貨交易的價格風險。但是,參與期貨交易的人並不是每個人都願意以實物交割方式履行合約。賣方不一定想賣,買方不一定相買。事實上期貨市場是投機者居多,他們都無意進行實物的交割,只不過是想利用期貨價格的上下波動而賺取利潤。他們雖然是投機者,卻是期貨市場不可缺少的參與者。沒有投機者,期貨市場的對沖風險功能就會因為沒有轉嫁風險的對象而不能實現。所以,期貨合約的履約並不一定必須履行實際的交貨義務,買賣期貨合約者在規定的交割日前的任何時候都可以通過進行數量相同、方向相反的交易將持有的合約相互抵消,從而無需再履行實際交貨的義務。如某人買進了一張買入日元的期貨合約,但後來不願意履行該合約,那麼,只要在買進一張數額相等的沽出日元的合約,一買一賣之間,買家和賣家都是自己,就可以結算這樁投資合約。因此,期貨交易中的實物交割量占交易量的比重很小,一般小於5%。
(4)期貨合約是由交易所制定的,並在交易所內進行交易的標准化合約。合約中的各項條款,比如商品數量、商品質量、保證金比率、交割地點、交割方式以及交易方式等都是標准化的,合約中只有價格一項是通過市場競價形成的自由價格。而在現貨市場,合約並不是標准化的,通常每一筆交易就是一份菲標準的合約。
舉一個例子,在外匯市場上,你用100美元以當日的匯率1:7.727換取人民幣772.7元,這就叫做現貨交易。而你在期貨交易所買進外匯期貨合約,合約約定你在三個月後用100美元以7.727的匯率換取人民幣,而不論三個月後的匯率究竟是多少,這就是期貨交易。如果三個月後,人民幣升值,你就可以賺取匯率的差價;反之,如果人民幣貶值,這樁投資便有損失。
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的主要區別可以概括為下表:
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的主要區別
現貨交易
期貨交易
交易時間 即時 未來
擁有商品的性質 有價證券、實物商品等 合約
擁有期限 無限制 有特定期限
轉讓性質 可以 不可轉讓、大便卻可以平倉
合約條款 買賣雙方協議,無需標准化 交易所制定的標准化合約
價格 買賣雙方在交易時確定 買賣雙方訂約時確認未來交收價格
付款方式 通常為錢貨兩訖 實行保證金制度
交收 通常為實物交收 通常為非實物交收
在現實生活中,還存在一種交易方式,即遠期交易。遠期交易是指買賣雙方分別許諾在將來某一特定時間購買和提供某種商品。如有時供應商手上可能沒有現貨,在收到訂單之後才開始生產或購進商品,那麼,在簽合約和交貨之間就有一段時間上的距離,這就是遠期交易的形式。
與遠期交易合約一樣,期貨合約也是買賣雙方就未來以某種價格交易某種商品或資產而簽訂的協議。然而,與遠期交易不同的是,期貨合約是一種標准化的遠期交易方式。在期貨合約中,交易的品種、規格、數量、期限、交割地點等,都已經標准化,唯一可變的就是價格。這樣,合約的流動性增強,並且即使是對交易商品缺乏知識的「非專家」也可以參與其中。不過,遠期和期貨之間的區別並不是必然的。如果有些遠期合約中的特殊條款與標准合約的差異很容易被量化並定價的話,這些合約也可以像標准期貨合約一樣,在到期前多次轉手買賣。
期貨交易與遠期交易的主要區別可概括如下:
期貨交易與遠期交易的主要區別
遠期交易
期貨交易
合約規格 買賣雙方協議 交易所制定
合約內容 買賣雙方協議 規格化合約
到期日 買賣雙方協議 交易所制定
交收方式 買賣雙方協議 交易所制定
交易地點 通常為櫃台市場(場外),如銀行、中介機構等 集中在交易所(場內)交易
合約終止方式 大多交收指定商品或資產 大多在交易所平倉
盈虧計算 到期日結算 每交易日均進行結算
監管方式 自我約束 專門機構監管
D. 關於期貨交易合同!!!
1.futures contracts 是翻譯成期貨交易合同吧?
是的。
期貨是約定用既定的價格,在將來某個時間,買賣某種貨物,這種約定的合同,就是期貨合同 。
在期貨市場買賣,跟買賣股票差不多。
到期的合同,可以實物交割,也可以轉手賣掉,平倉,只賺或虧買賣的差價。
2.那麼它是怎麼樣轉移或者避免風險的?
風險只能轉移,不能避免。轉移風險是對那些廠商和貿易商而言,他們可以在期貨市場建立頭寸來轉移風險。轉移的風險被投機者承擔,因為他們可以在承擔風險的同時有獲得高回報的可能,他們願意冒險。
具體做法是這樣的:如果現在有一個生產銅的企業,它擔心未來的銅價會下跌,那麼它就可以在期貨市場賣空與自己的存貨量相當的合同數量(數量相當,方向相反),這樣當銅價真的下跌了,雖然它的現貨虧損,但是它此時平倉(就是買入與它當初做空的相等合同數量),在期貨市場則是盈利的。因為它在現貨和期貨市場的數量是相當(不一定完全相等),所以基本期貨市場的盈利可以抵消現貨市場的虧損。如果銅價上漲,則是現貨盈利,期貨虧損,還是大抵盈虧相抵。這就是套期保值。當然手續費和期貨合同佔用資金的利息就不算了。
而對於一個想買進銅又擔心銅價下跌的廠商,只要在期貨市場做多可以了,原理和具體的做法和上面一樣,只是方向放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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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我的解釋夠不夠清楚。
E. 如何理解期貨交易和現貨交易
(1) 期貨是按交割月進行交割,現貨交易每天都可以申請交收;
(2) 風險比期貨小。
期貨是相對現貨而言的。他們的交割方式不同。現貨是現錢現貨,期貨是合同交易,也就是合同的相互轉讓。期貨的交割是有期限的,在到期以前是合同交易,而到期日卻是要兌現合同進行現貨交割的。所以,期貨的大戶機構往往是現貨和期貨都做的,既可以套期保值也可以價格投機。普通投資人往往不能做到期的交割,只好是純粹投機,而商品的投機價值往往和現貨走勢以及商品的期限等因素有關。
期貨交易是合同交易,每次交易你只需付出相應商品實價的定金——保證金——就可以了。具體的保證金比例有期貨交易所根據市場情況定,各期貨公司也會有所調整。 期貨簡單來說是是未來的物品價格人為的提前化,兩個功能,一是套期保值,一是投機,現貨就是大宗的物品及時交易
F. 現貨市場期貨市場區別
現貨市場期貨市場區別如下:
1、定義不同
期貨市場是按達成的協議交易並按預定日期交割的交易場所或領域。現貨市場是指市場上的買賣雙方成交後須在若干個交易日內辦理交割的金融市場。
現貨交易包括現金交易和固定方式交易。現金交易是指成交日和結算日在同一天發生的證券買賣。固定方式交易則是指成交日和結算日之間相隔幾個交易日,一般在七天以內。目前現貨市場上的大部分交易均為固定方式交易。
2、交易對象不同
現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商品本身,有樣品、有實物、看貨定價。 期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期貨合約,是買進或賣出多少手或多少張期貨合約。
3、交割方式不同
現貨是現錢現貨,期貨是合同交易,也就是合同的相互轉讓。期貨的交割是有期限的,在到期以前是合同交易,而到期日卻是要兌現合同進行現貨交割的。所以,期貨的大戶機構往往是現貨和期貨都做的,既可以套期保值也可以價格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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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市場的基本作用
宏觀經濟中的作用。1、調節市場供求,減緩價格波動;2、為政府宏觀調控提供參考依據;3、促進該國經濟的國際化發展;4、有助於市場經濟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微觀經濟中的作用。1、形成公正價格;2、對交易提供基準價格;3、提供經濟的先行指標;4、迴避價格波動而帶來的商業風險;5、降低流通費用,穩定產銷關系;6、吸引投機資本;7、資源合理配置機能;8、達到鎖定生產成本、穩定生產經營利潤的目的。
G. 十六、商品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有什麼異同
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有相同的地方,如都是一種交易方式,都是真正意義上的買賣,涉及商品所有權的轉移等。 不同的地方有以下幾點: (一)買賣的直接對象不同。現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商品本身,有樣品、有實物、看貨定價。而期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期貨合約,是買進或賣出多少手或多少張期貨合約。 (二)交易的目的不同。現貨交易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交易,馬上或在一定時期內進行實物交收和貨款結算。期貨交易的目的不是到期獲得實物,而是通過套期保值迴避價格風險或投機獲利。 (三)交易方式不同。現貨交易一般是一對一談判簽訂合同,具體內容由雙方商定,簽訂合同之後不能兌現,就要訴諸於法律。期貨交易是以公開、公平競爭的方式進行交易。一對一談判交易(或稱私下對沖)被視為違規。 (四)交易場所不同。現貨交易一般分散進行,如糧油、日用工業品、生產資料都是由一些貿易公司、生產廠商、消費廠家分散進行交易的,只有一些生鮮和個別農副產品是以批發市場的形式來進行集中交易。但是,期貨交易必須在交易所內依照法規進行公開、集中交易,不能進行場外交易。 (五)保障制度不同。現貨交易有《合同法》等法律保護,合同不兌現即毀約時要用法律或仲裁的方式解決。期貨交易除了國家的法律和行業、交易所規則之外,主要是經保證金制度為保障,以保證到期兌現。 (六)商品范圍不同。現貨交易的品種是一切進入流通的商品,而期貨交易品種是有限的。主要是農產品(相關, 行情)、石油、金屬商品以及一些初級原材料和金融產品。 (七)結算方式不同。現貨交易是貨到款清,無論時間多長,都是一次或數次結清。期貨交易由於實行保證金制度,必須每日結算盈虧,實行逐日盯市制度。結算價格是按照成交價為依據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