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做期貨遠期合約
1. 期貨合約如何做套利
套利: 指同時買進和賣出兩張不同種類的期貨合約。 套利一般可分為三類:跨期套利、跨市套利和跨商品套利。 1. 跨期套利是套利交易中最普遍的一種,是利用同一商品但不同交割月份之間正常價格差距出現異常變化時進行對沖而獲利的,又可分為牛市套利(bull spread)和熊市套利(bear spread兩種形式。例如在進行牛市套利時,買入近期交割月份的金屬合約,同時賣出遠期交割月份的金屬合約,希望近期合約價格上漲幅度大於遠期合約價格的上帳幅度;而熊市套利則相反,即賣出近期交割月份合約,買入遠期交割月份合約,並期望遠期合約價格下跌幅度小於近期合約的價格下跌幅度。 2. 跨市套利是在不同交易所之間的套利交易行為。當同一期貨商品合約在兩個或更多的交易所進行交易時,由於區域間的地理差別,各商品合約間存在一定的價差關系。例如倫敦金屬交易所(LME)與上海期貨交易所(SHFE)都進行陰極銅的期貨交易,每年兩個市場間會出現幾次價差超出正常范圍的情況,這為交易者的跨市套利提供了機會。例如當LME銅價低於SHFE時,交易者可以在買入LME銅合約的同時,賣出SHFE的銅合約,待兩個市場價格關系恢復正常時再將買賣合約對沖平倉並從中獲利,反之亦然。在做跨市套利時應注意影響各市場價格差的幾個因素,如運費、關稅、匯率等。 3. 跨商品套利指的是利用兩種不同的、但相關聯商品之間的價差進行交易。這兩種商品之間具有相互替代性或受同一供求因素制約。跨商品套利的交易形式是同時買進和賣出相同交割月份但不同種類的商品期貨合約。例如金屬之間、農產品之間、金屬與能源之間等都可以進行套利交易。 交易者之所以進行套利交易,主要是因為套利的風險較低,套利交易可以為避免始料未及的或因價格劇烈波動而引起的損失提供某種保護,但套利的盈利能力也較直接交易小。 (南方財富網期貨頻道) (責任編輯:張宇)
2. 期貨遠期合約雙方關系有何不同
遠期交易和期貨交易基本上就差個標准化
實際上遠期交易和期貨交易都是現貨貿易發展的產物,當我們的生產力跟市場不匹配的時候,就會出現遠期訂單,比如你和生產企業預定,明年的某一時間我們來交貨,這時候你需要向生產企業支付一筆定金,生產企業給你開一個證明,這份證明就是遠期交易合同,你拿到遠期交易合同並不是需要真的等到合同到期,你提前就可以把這份合同賣出去,那麼當買賣這份遠期的合同,我們就叫做遠期交易。
期貨交易就是在遠期交易的基礎上把這份合同充分的標准化,約定好產品的質量,交割的時間,交割的地點,當這份合同完全標准化以後,就可以再期貨市場里或者說期貨交易所進行充分的電子化交易。由於這份合約非常標准,所以大家都可以相信交割品的質量,都可以相信合約會被履約,那麼這種標准化的遠期交易合約,就是叫期貨啦。
所以期貨是從遠期交易上演變而來,期貨和遠期的區別就是合約是否標准化。
3. 期貨和遠期合約什麼區別
遠期是合約雙方承諾在將來某一天以特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標的物(標的物可以是大豆、銅等實物商品,也可以是股票指數、債券指數、外匯等金融產品)。期貨是標准化的遠期合約。
兩種合約都是契約交易,均為交易雙方約定為未來某一日期以約定價格買或賣一定數量商品的契約。
它們的區別在於:
1)交易場所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所內交易,具有公開性,而遠期合約在場外進行交易。
2)合約的規范性不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除了價格,合約的品種、規格、質量、交貨地點、結算方式等內容者有統一規定。遠期合約的所有事項都要由交易雙方一一協商確定,談判復雜,但適應性強。
3)交易風險不同。期貨合約的結算通過專門的結算公司,這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投資者無須對對方負責,不存在信用風險,而只有價格變動的風險。遠期合約須到期才交割實物、貨款早就談妥不再變動,故無價格風險,它的風險來自屆時對方是否真的前來履約,實物交割後是否有能力付款等,即存在信用風險。
4)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合約交易雙方按規定比例繳納保證金,而遠期合約因不是標准化,存在信用風險,保證金或稱定金是否要付,付多少,也都由交易雙方確定,無統一性。
5)履約責任不同。期貨合約具備對沖機制、履約迴旋餘地較大,實物交割比例極低,交易價格受最小價格變動單位限定和日交易振幅限定。遠期合約如要中途取消,必須雙方同意,任何單方面意願是無法取消合約的,其實物交割比例極高。
6)期貨有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如果期貨和遠期都上漲了100塊,期貨的贏利就是100元,而遠期的贏利是100元的貼現值。同理,如果期貨和遠期都下跌了100塊,期貨的虧損就是100元,而遠期的虧損是100元的貼現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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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期貨標准化遠期合約
差不多是這意思,但是期貨公司一般不建議客戶選擇期貨交割,比較麻煩。一般期貨合約規定的單位是不固定的,每個合約品種都有自己固定的交割單位。
5. 期貨合約的遠期合約
期貨合約與遠期合約雖然都是在交易時約定在將來某一時間按約定的條件買賣一定數量的某種標的物的合約,但他們存在諸多區別,主要有:
(1)標准化程度不同。遠期合約遵循契約自由原則,合約中的相關條件如標的物的質量、數量、交割地點和交割時間都是依據雙方的需要確定的;期貨合約則是標准化的,期貨交易所為各種標的物的期貨合約制定了標准化的數量、質量、交割地點、交割時間、交割方式、合約規模等條款。
(2)交易場所不同。遠期合約沒有固定的場所,交易雙方各自尋找合適的對象;期貨合約則在交易所內交易,一般不允許場外交易。
(3)違約風險不同。遠期合約的履行僅以簽約雙方的信譽為擔保,一旦一方無力或不願履約時,另一方就得蒙受損失;期貨合約的履行則由交易所或清算公司提供擔保。
(4)價格確定方式不同。遠期合約交易雙方是直接談判,並私下確定,存在信息的不對稱,定價效率很低:期貨合約是在交易所內通過公開競價確定,信息較為充分、對稱,定價效率較高。
(5)履約方式不同。遠期合約絕大多數只通過到期實物交割來履行:期貨合約絕大多數是通過平倉來了結。
(6)合約雙方關系不同。遠期合約必須對雙方的信譽和實力等方面做充分的了解:而期貨合約可以對雙方完全不了解。
(7)結算方式不同。遠期合約到期才進行交割清算,期間均不進行結算;期貨合約是每天結算,浮動盈利或浮動與虧損通過保證金賬戶來體現。
期貨合約的條款
6. 為什麼不能做期貨的遠期合約呢和近期合約相比在價格上有什麼不同之處嗎
同一商品有的期貨合約交投比較活躍,有的則顯得清淡。所謂活躍,就是買賣者較多,成交量大,不論什麼時候都容易有買賣對手,可以把手頭上的合約順利出脫;相反,清淡的合約買賣比較少,成交量稀疏,有時想賣出沒有對手承接,打算買入又沒有人出貨,價格要麼死水一潭,要麼大步空跳。
一般投資小戶若在不活躍的月份交易,必然會成為大戶的獵物。因為市場漲跌歸根結底取決於買賣雙方力量的對比。在活躍的月份買賣,大戶要把價位推上或者打壓並不輕松,要動用大量資金才可以辦得到。但在不活躍月份,大戶可以用獅子搏兔的姿態,毋須很大資金,即可輕而易舉地翻手為雲覆手為雨,對小戶予取予求。在不活躍月份買賣,正應了一句:「天堂有路你不去,地獄無門卻闖來」,實在相當危險。「君子不立危牆之下」,避之則吉。
期貨市場變換無常。當我們入市之時,首先要想到「太平門」是否夠多夠大,進得去是否出得來。挑選活躍的月份交易,即使後有追兵,不致前無去路。在不活躍的月份買賣,就難免被人「關門打狗」,毫無還手之力,你真要試試嗎?
7. 期貨如何轉轉遠期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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