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合約在哪些方面規避了遠期合約的風險
⑴ 期貨合約的遠期合約
期貨合約與遠期合約雖然都是在交易時約定在將來某一時間按約定的條件買賣一定數量的某種標的物的合約,但他們存在諸多區別,主要有:
(1)標准化程度不同。遠期合約遵循契約自由原則,合約中的相關條件如標的物的質量、數量、交割地點和交割時間都是依據雙方的需要確定的;期貨合約則是標准化的,期貨交易所為各種標的物的期貨合約制定了標准化的數量、質量、交割地點、交割時間、交割方式、合約規模等條款。
(2)交易場所不同。遠期合約沒有固定的場所,交易雙方各自尋找合適的對象;期貨合約則在交易所內交易,一般不允許場外交易。
(3)違約風險不同。遠期合約的履行僅以簽約雙方的信譽為擔保,一旦一方無力或不願履約時,另一方就得蒙受損失;期貨合約的履行則由交易所或清算公司提供擔保。
(4)價格確定方式不同。遠期合約交易雙方是直接談判,並私下確定,存在信息的不對稱,定價效率很低:期貨合約是在交易所內通過公開競價確定,信息較為充分、對稱,定價效率較高。
(5)履約方式不同。遠期合約絕大多數只通過到期實物交割來履行:期貨合約絕大多數是通過平倉來了結。
(6)合約雙方關系不同。遠期合約必須對雙方的信譽和實力等方面做充分的了解:而期貨合約可以對雙方完全不了解。
(7)結算方式不同。遠期合約到期才進行交割清算,期間均不進行結算;期貨合約是每天結算,浮動盈利或浮動與虧損通過保證金賬戶來體現。
期貨合約的條款
⑵ 做期貨為什麼有近期合約和遠期合約近期合約有賠了被強行平倉的風險啊對不對啊買遠期合約不就行了嗎
所謂近期合約或者遠期合約其實是和它的交割日期有關,比如說豆粕1305合約,就是在13年5月份要交割的豆粕合約,如果投資者是個人投資者或者不打算在13年5月份交割實物,那麼就會在交割日臨近之前被強平。另外,你說的賠了就強平其實和遠近期合約無關,而是和你的保證金有關,如樓下所說,如果你的虧損超過你的保證金數額,那就爆倉了,那期貨公司就會你對進行強平。
⑶ 期貨合約和遠期合約的共同點和不同點
共同點:都可以雙向操作,既可以看漲買入,又可以看跌賣出,有效的交易機會增多,資金的利用最大化的同時實現財富最大化。
區別:
1、概念不同:遠期合約是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一確定時間,以確定的價格買賣一定數量的某種金融資產的合約。期貨合約是買方同意在一段指定時間之後按特定價格接收某種資產,賣方同意在一段指定時間之後按特定價格交付某種資產的協議。
2、交易時間不同:期貨合約的交易時間是固定的。每個交易所對交易時間都有嚴格規定。遠期合約不是。
3、交易場所不同:遠期合約沒有固定的場所,交易雙方各自尋找合適的對象,期貨合約則在交易所內交易,不允許場外交易。
(3)期貨合約在哪些方面規避了遠期合約的風險擴展閱讀:
臨近期貨合約切換注意事項:
1、散戶是不能進入交割月的。
2、主力資金一般會提前一個月開始移倉,所以散戶手中的單子有長線的可以在交割月前一個月開始完結布局下一合約,比如1905合約,那麼四月開始就可以考慮下一合約。
3、另外需要注意不要抱有僥幸心理拖到最後,臨近合約交割的時候一般單邊往哪個方向,後面變化不會很大,資金都移倉下一個合約,不會再關注此合約太多,所以要趁早。
4、結算時建立新合約和平倉舊合約記住最好同時進行,因為合約換月的一個特點就是保持同等數量的合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遠期合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期貨合約
⑷ 為什麼期貨交易的是期貨合約,並期貨交易可以規避風險呢該怎麼理解
給你舉一個例子吧。
第一個問題,最早的期貨交易所誕生在日本大阪的堂島大米會所,交易商品是大米。1710年往後,日本的商人可以進行「未來大米」的買賣,被稱之為大米庫卷。你可以通過貨幣買入尚未生產出的大米,也可以賣出尚未生產的大米來換取貨幣。人們交易行為是以交付庫卷實現的,而不是實物。
實物交易就是現貨的買賣。期貨交易的買賣就是期貨合約的買賣。你買入(或賣出)一段時間後的商品,是以簽訂合約來標的的。
比如目前鄭糖價格是5000元/噸,你看好11月的市場,你就可以買一張2010年11月到期的5000元的合約,然後等漲。
第二,期貨交易規避風險的問題。與股票交易相比,期貨交易有較高的杠桿率,一般在10%左右。也就是說你可以支付10%的資金來進行100%的交易。另外就是針對現貨商。在准備買入或賣出手中的現貨時,可以在期貨市場上開出與現貨交易方向相反的合約,進行保值。不知樓主指的是哪方面。
++++++++分
⑸ 金融學的問題:期貨合約與遠期合約有什麼區別
期貨交易與遠期合同交易的相似之處是兩者均為買賣雙方約定於未來一定時期或某特定期間內約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商品的契約。但兩者又有很大的差異,主要表現如下:
(1) 期貨交易是標准化的契約交易,交易數量和交割時期都是標准化的,沒有零星的交易,而遠期合同交易的數量和交割時期是交易雙方自行決定。
(2) 期貨交易是在交易所內公開進行的,便於了解時常行情的變化;而遠期合同交易則沒有公開而集中的交易市場,價格信息不容易獲得。
(3) 期貨交易有特定的保證金制度,保證金既是期貨交易履約的財力保證,又是期貨交易所控制期貨交易風險的重要手段。而遠期合同交易則由交雙方自行商定是否收取保證金。
(4) 期貨交易由交易所結算或結算所結算,交易雙方只有價格風險,而無信用風險;而遠期合同則同時具有價格風險和信用風險。
(5)期貨交易注重價格風險轉移,遠期交易的目的注重商品所有權轉移。
(6)期貨交易的合約,在商品交割期到來之前的規定時間內可以多次轉手,允許交易雙方在商品交割前通過反向買賣解除原合約的義務和責任,使買賣雙方均能通過期貨市場迴避價格風險,而遠期交易的合約在未到期之前很難直接轉手,無論生產或經營發生什麼變化,到期合約必須按規定進行實際商品交割。
⑹ 期貨合約如何規避信用風險
保證金
⑺ 為什麼期貨交易的是期貨合約,並期貨交易可以規避風險呢該怎麼理解
給你舉一個例子吧。
第一個問題
,最早的
期貨交易
所誕生在
日本大阪
的堂島大米會所,交易商品是大米。1710年往後,日本的商人可以進行「未來大米」的買賣,被稱之為大米庫卷。你可以通過貨幣買入尚未生產出的大米,也可以賣出尚未生產的大米來換取貨幣。人們交易行為是以交付庫卷實現的,而不是實物。
實物交易就是現貨的買賣。期貨交易的買賣就是
期貨合約
的買賣。你買入(或賣出)一段時間後的商品,是以簽訂合約來標的的。
比如目前鄭糖價格是5000元/噸,你看好11月的市場,你就可以買一張2010年11月到期的5000元的合約,然後等漲。
第二,期貨交易
規避風險
的問題。與
股票交易
相比,期貨交易有較高的
杠桿率
,一般在10%左右。也就是說你可以支付10%的資金來進行100%的交易。另外就是針對現貨商。在准備買入或賣出手中的現貨時,可以在
期貨市場
上開出與
現貨交易
方向相反的合約,進行保值。不知樓主指的是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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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簡述遠期合約與期貨合約的不同之處
期貨合約是標准化的遠期合約,在期貨交易所內進行交易,遠期合約的合約規模是不統一的,在場外交易的,違約風險相對期貨合約要大,不具有流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