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現貨名義從事期貨交易
A. 如何認定現貨交易中的非法期貨交易行為
您好,
對於商品現貨市場非法從事期貨交易的認定
1認定單位
(1)非法黃金期貨交易活動
根據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明確黃金市場及黃金衍生品交易監管職責的意見》(中央編辦發〔2011〕39號),人民銀行負責組織認定非法黃金期貨交易等活動。
(2)除黃金以外的大宗商品非法期貨交易活動
根據商務部、人民銀行、證監會《商品現貨市場交易特別規定(試行)》,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即各地證監局,負責商品現貨市場非法期貨交易活動的認定工作。
(3) 特殊品種的非法期貨交易活動
對於沒有明確行政認定單位的,如權益類(產權、股權、債權、知識產權等)、有價證券、指數、利率、匯率等,可以提請國務院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進行行政認定。
2認定程序
非法黃金期貨交易活動由各地公安機關致函當地人民銀行中心支行提請出具行政認定意見。
除黃金外的其他大宗商品非法期貨交易活動由各地公安機關致函當地證監局提請出具體行政認定意見。
特殊品種的非法期貨交易活動,可以由當地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致函國務院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提請進行行政認定,或由各地經偵部門層報公安部經偵局提請其進行行政認定。
3認定內容
主要是涉案人員及其會員(加盟商、代理商)的行為是否屬於 「非法組織期貨交易活動」或「擅自從事期貨業務」。
4認定標准
對商品現貨市場非法期貨交易活動認定的標準是要針對政策上明令要求禁止的非法期貨交易活動情形進行審查,對於商品現貨市場所進行的交易活動是否屬於非法期貨交易活動。根據相關法律、規章的規定,在具體審查時須把握住目的要件和形式要件,才能准確定性判斷商品現貨市場所進行的交易活動是否即為《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五條規定的「非法組織期貨交易活動」和「擅自從事期貨業務」的情形,從而按違反了《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四條、第六條的禁止性規定而認定交易平台是否涉嫌從事非法期貨交易行為。
(1)目的要件
根據111號文的精神,就目的要件而言,主要是以標准化合約為交易對象,允許交易者以對沖平倉方式了結交易,而不以實物交收為目的或者不必交割實物。
因此,在審理相關交易行為時側重於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A. 投資者是否具有交割的資質
現貨交易平台上進行的交易動輒幾千盎司白銀、上百噸原油,交易平台為了主張其是現貨交易,往往聲稱,投資者完全可以隨時點擊交割按鈕進行交割。但是,絕大多數投資者是自然人,他們如果交割如此多的數量的現貨商品(特別是賣出)是否屬於非法的無照經營呢?因此投資者必然是要通過平倉的方式來了結交易。合法的期貨交易中雖然也有自然人參加,但是自然人不能進入交割月,所以不存在交割問題。因此,投資者是否具備交割的資質成為影響現貨交易平台向非法期貨交易轉化的一個關鍵因素。
B. 現貨平台是否有真實的倉庫和倉單存在
現貨市場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加快現貨商品的流通,因此真實存在的現貨是基礎。如果現貨平台沒有足夠的倉庫和倉單存在(比如每天的交易量多達幾萬手,但僅僅只有幾手倉單甚至沒有),那麼其交易的主要目的就不是為了交收,而只能是對沖平倉,則轉化成為非法期貨交易。
C. 審查現貨交易平台的交割率
計算現貨交易平台的交易總量和最終的交收數量,從而判斷在現貨平台上的交易目的到底是為了對沖還是為了交收。
(2)形式要件
就形式要件來看,主要側重於審查是否以集中交易方式進行標准化合約的交易。
A. 標准化合約
所謂的標准化合約,根據111號文的定義,即是指除價格、交貨地點、交貨時間等條款外,其他條款相對固定的合約。交易者將此類合約作為交易對象,訂立合約時,並非全額付款,而只繳納商品價值的一定比率作為保證金,即可買入或者賣出;合約訂立後,允許交易者不實際履行,而可通過反向操作、對沖平倉方式,了結自己的權利義務。
B. 集中交易
審理商品現貨市場非法期貨交易活動案件中最為核心的關鍵是認定現貨交易平台是否實施了集中交易。
所謂集中交易是指由現貨市場安排眾多買方、賣方集中在一起進行交易(包括但不限於人員集中、信息集中、商品集中),並為促成交易提供各種設施及便利安排。集中交易又可細分為集合競價、連續競價、電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機制等交易方式。
集合競價是指買賣雙方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行進行買賣申報,由現貨市場電子交易系統對全部有效申報進行一次集中撮合的處理過程。
連續競價是指現貨市場按照「價格優先、市場優先」等原則形成成交價,如當最高買價與最低賣價相同時,該價格為成交價;當買價高於賣價時,報價在先一方的賣方價格為成交價。
電子撮合是指眾多的買方和賣方同時通過電子交易系統進行撮合配對、點選成交或其他方式促成合約成立的交易方式。
匿名交易是指對於一項交易標的物,交易者完全不需要知道對手方的身份、年齡、信用狀況等除價格以外的交易信息而進行的交易。由於該交易標的物可以剝離其所有者的影響而獨立存在,因此極大地提高了其標准化、流動性水平,從而成為資本市場特有的交易方式,因具有不同於現貨交易的一般規律,不宜為商品現貨市場採用。
做市商機制是指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等,不斷地向買賣雙方提供報價,並按照自身提供的報價付出資金或商品與之成交,從而為市場提供即時性和流動性,並通過買賣價差獲取利潤而形成的交易制度。由於做市商買賣商品的目的並不是獲取商品的所有權,而主要是低買高賣,提供流動性,與現貨交易的初衷完全不符,做市商機制不宜作為現貨市場的交易制度。
5認定性質
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對有關交易場所是否開展了非法期貨交易的認定的性質
關於違法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性質認定的問題,國務院文件有明確規定。《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國發〔2011〕38號)規定,地方交易場所均由省級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日常監管、違規處理和風險處置。《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復》(國函〔2012〕3號)規定,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對交易場所涉嫌從事違法證券期貨交易活動的性質認定存疑的,可提交聯席會議認定,由證監會在徵求相關單位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出具認定意見。
證監會出具性質認定意見,本質上是應有權機關的請求,對其查處違法證券期貨活動提供的專業支持。該認定意見,僅供有權機關參考,不能代替其依法作出的認定結論。一項交易活動是否違法,須由有權機關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依法作出判斷。如果投資者認為某項交易活動構成非法期貨交易,應向有權機關提出,請其調查處理。
B. 期貨和現貨有什麼區別嗎為什麼這么多人做期貨
期貨和現貨是有很多區別的,具體區別如下:
期貨是國家特許的投資品種,因此期貨公司設立時不單只有營業執照,還有特許經營執照。有規范的交易場所,交易平台對接交易所,接受證監會監管;現貨平台由於未被國家允許,僅是某些地方某些公司自己開立的現貨公司,並沒有特許經營執照,規范性不足,看盤軟體是平台自身的電子盤,經常有不法分子操縱電子盤價格。
期貨有期限,不能一直持倉;現貨沒有期限,只要不爆倉均可以一直持有下去。
期貨交易的標的是現貨實物,到期可以考慮實物交割,但是現貨一般沒有資格拿到貨物。僅僅是投機賺取差價。
期貨是撮合交易,多方的交易對手是空方,開一手多倉意味著市場有其他投資者成為空方做對手,反之亦然,交易由交易所撮合;現貨投資者是和平台做對手交易。平台想放倒你就放倒你,想捧你就捧你。完全不由市場決定。
期貨的杠桿一般在5到15倍之間;現貨杠桿一般能幾十到百倍。
期貨手續費較低,交易成本低;現貨手續費高。
期貨一開始設立的目的是為實體企業、貿易商做套保,對沖價格波動風險,後來為了增強流動性,引入了個人投資者(散戶)做對手,除了投機,期貨還能套保,套利;現貨純粹就是懵價格變化賺差價,就是個賭場。
2016年中央發文後,多數騙人的現貨平台都被強制關停,隨著期貨市場的發展,現在的個人投資者也傾向於選擇更規范的期市進行投資。投資者在選擇投資品種時,切記要選擇合法合規的平台。
C. 問下有關期貨和現貨的問題
首先說,你應聘去的公司不是期貨公司。
而是大宗商品中遠期合約電子交易,也就是現貨盤。而你公司也不是具有現貨背景的公司。而只是一個代理現貨交易的一個代理商而已。從交易這個品種的過程中賺取手續費。而且現貨電子盤的手續費無論歷史單,還是日內單,均是雙邊收費。
你公司可能會給你們派發的有一定的任務,即交易量,每天需要要做夠多少手以上,返佣50%,不過你也可以不完成,如果你幾筆單子就已經獲得了足夠的利潤,你可以不做單子了,即使任務量沒完成也沒關系,因為你的盈利已經足夠了。然後公司根據你的實際交易量來階梯式的給你返佣。
我公司就是這樣的,代理的是大連交易所粳米這個品種,不過我公司員工自己拿出5000塊錢,然後公司再給你10000讓你操作,所有盈虧自負,我們公司有的員工一天的交易量可能很少,但是賬面盈利卻很多,那這樣的情況下,他即使不做單子沒有返佣了也足夠了,因為他已經賺到了很多盈利。我們公司的手續費是進出都是10塊錢,如果你的交易量達到每天50手,那麼公司就給返佣50*5=250塊。
沒夠50手,給返4塊。
你能這樣問,說明你連期貨和現貨電子盤都沒搞清楚是怎麼回事。期貨不同於現貨電子盤。期貨比現貨盤的盤子大,交易量大,盤面活躍。而且期貨是日內單邊手續費。而且手續費也比現貨手續費要便宜。所以抄單的話,期貨比較合適。
D. 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有什麼關系
1.現貨市場是期貨市場運行與發展的前提條件和物質基礎 。
(1)期貨市場的產生是現貨市場不斷進行外延擴張和內涵深化的結果。
(2)期貨市場的運行與發展是建立在市場運行實際需要的物質基礎之上的。
(3)在現貨市場與期貨市場之間存在著某種內在數量比例關系。
2.期貨市場能夠引導和調節現貨市場的發展。期貨市場的發展要以現貨市場為基礎,但是,一旦期貨市場在現貨市場內在要求的推動下得以形成和發展起來,它就會反作用於現貨市場,並通過其獨特的經濟功能來能動地調節和引導現貨市場的運行和發展。
E. 哪些人不可以進行期貨交易
《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下列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期貨交易,期貨公司不得接受其委託為其進行期貨交易:
(一)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
(二)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期貨交易所、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和期貨業協會的工作人員;
(三)證券、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四)未能提供開戶證明材料的單位和個人;
(五)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不得從事期貨交易的其他單位和個人。
《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五十條:
除《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外,下列人員不得以本人或者他人名義從事期貨交易: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二)期貨公司的工作人員及其配偶;
(三)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期貨交易所、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和中國期貨業協會的工作人員及其配偶。
所以按照規定,中國核物理研究所的工作人員不在被限制進行期貨交易之列,如果有什麼人限制他們不能做期貨,那也是他們自己內部或上級的事情,起碼期貨監管部門是不限制他們的。
至於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的工作人員的家人(除配偶之外的家人),雖然條文沒有明確限制禁止參與期貨交易,但行業內默認的准則是受限的,不出問題則已,一旦出現問題,被牽扯到的工作人員難逃干係。
F. 以公司的名義開立的期貨賬戶,炒期貨,賺了怎麼交稅
做期貨交易,不需要繳稅,投資公司只需要交營業稅等公司所需要交的,期貨盈利不需要上稅。期貨交易是以現貨交易為基礎,以遠期合同交易為雛形而發展起來的一種高級的交易方式。
它是指為轉移市場價格波動風險,而對那些大批量均質商品所採取的,通過經紀人在商品交易所內,以公開競爭的形式進行期貨合約的買賣形式。
期貨交易主要特點
1、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交易單位、合約月份、保證金、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2、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而價格又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叫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3、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4、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6)以現貨名義從事期貨交易擴展閱讀:
交易特徵
1、合約標准化
期貨交易是通過買賣期貨合約進行的,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的。期貨合約標准化指的是除價格外,期貨合約的所有條款都是預先由期貨交易所規定好的,具有標准化的特點。
期貨合約標准化給期貨交易帶來極大便利,交易雙方不需對交易的具體條款進行協商,節約交易時間,減少交易糾紛。
2、交易集中化
期貨交易必須在期貨交易所內進行。期貨交易所實行會員制,只有會員方能進場交易。那些處在場外的廣大客戶若想參與期貨交易,只能委託期貨經紀公司代理交易。所以,期貨市場是一個高度組織化的市場,並且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期貨交易最終在期貨交易所內集中完成。
3、雙向交易和對沖機制
雙向交易,也就是期貨交易者既可以買入期貨合約作為期貨交易的開端(稱為買入建倉),也可以賣出期貨合約作為交易的開端(稱為賣出建倉),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買空賣空」。
與雙向交易的特點相聯系的還有對沖機制,在期貨交易中大多數交易這並不是通過合約到期時進行實物交割來履行合約,而是通過與建倉時的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來解除履約責任。
具體說就是買入建倉之後可以通過賣出相同合約的方式解除履約責任,賣出建倉後可以通過買入相同合約的方式解除履約責任。
期貨交易的雙向交易和對沖機制的特點,吸引了大量期貨投機者參與交易,因為在期貨市場上,投機者有雙重的獲利機會,期貨價格上升時,可以低買高賣來獲利;
價格下降時,可以通過高賣低買來獲利,並且投機者可以通過對沖機制免除進行實物交割的麻煩,投機者的參與大大增加了期貨市場的流動性。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期貨
G. 什麼樣的人能做期貨交易
在期貨市場賺錢的人,往往盈利比例要比股票市場高;同樣在期貨市場虧錢的人,虧損比例也要比股票市場高。因此,很多投資者都說「期貨不是普通人玩的」,那麼到底期貨適合什麼樣的人玩呢?
筆者認為具備以下「三高」特徵的人可以從事期貨投資,並可以走向盈利。
1、風險承受能力較高
期貨風險和收益在理論上是成正比的,反而股票是風險和收益不對等的。期貨的風險大於股票,是因為它有資金放大功能,在放大收益的同時也放大了風險。如果做期貨時選擇很小的杠桿(比如接近1甚至小於1),那麼期貨的風險將比股票還低,因為它還可以做空。但是既然選擇做期貨,那麼當然會使用杠桿,對普通的投資者來說使用3-5倍的杠桿比較合適,也就是說需要承受比股票高3-5倍的風險。
2、自我約束能力較高
正因為期貨的杠桿作用,使得每一次價格波動的虧損都被放大,股票不止損是不會輸光的,幾年後可能還會翻本甚至盈利,但是期貨如果不止損資金很可能就會歸零甚至變成負數。因此期貨交易更講究自我約束能力,自我剋制能力不高的投資者幾乎註定要虧損。
3、心理承受能力較高
因為期貨行情的變動帶來資金金額的變動比股票大得多,比如50%的倉位做對了一天可能會賺20%或更多,而做錯了則相反;另外國內的期貨市場還經常有跳空缺口、漲跌停較多的情況,只有心理承受能力較高的投資者才能冷靜應對帳戶資金大比例的變動。
其實,大多數個人和家庭如果只用流動資金1/5以下的比例從事期貨投資,再培養一下「三高」能力,那麼就都是適合做期貨的。
《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下列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期貨交易,期貨公司不得接受其委託為其進行期貨交易:
(一)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
(二)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期貨交易所、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和期貨業協會的工作人員;
(三)證券、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四)未能提供開戶證明材料的單位和個人;
(五)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不得從事期貨交易的其他單位和個人。
《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五十條:
除《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外,下列人員不得以本人或者他人名義從事期貨交易: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二)期貨公司的工作人員及其配偶;
(三)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期貨交易所、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和中國期貨業協會的工作人員及其配偶。
所以按照規定,中國核物理研究所的工作人員不在被限制進行期貨交易之列,如果有什麼人限制他們不能做期貨,那也是他們自己內部或上級的事情,起碼期貨監管部門是不限制他們的。
至於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的工作人員的家人(除配偶之外的家人),雖然條文沒有明確限制禁止參與期貨交易,但行業內默認的准則是受限的,不出問題則已,一旦出現問題,被牽扯到的工作人員難逃干係。
H. 「期貨」與「現貨」是什麼意思
很多人簡單地將現貨和期貨歸為一類,其實現貨和期貨還是有比較多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屬性不同
現貨交易的標的是當前市面上已經存有的實際貨物,現貨電子交易,是將現有的貨物(現貨)通過電子商務的形式,在網上按照一定的標准通過集合競價來統一的撮合成交,商品貿易屬性大於金融屬性。
期貨交易的標的是未來的貨物,當前還不存在的貨物,是指將未來的貨物以一種標准化的遠期合約,進行撮合競價,金融屬性大於商品貿易屬性。
二、交易合約不同
期貨交易的合約更偏工業用料,也有金融資產,而現貨交易的合約則包括農產品、中葯材、金屬等各種基礎用品。
四、保證金比例不同
期貨市場保證金比例在5%-10%左右,保證金比例較低,杠桿較大,同時放大了投資的風險與收益。現貨市場保證金通常在20%左右,特殊情況(連續漲跌停板,臨近交割等)會增加保證金,杠桿適中,風險適中。
五、交易基數不同
期貨市場的最小單位是手,一般情況下,每手合約代表10噸甚至更多的貨物,即期貨市場交易基數是以噸計算,門檻較高,而現貨電子交易市場最小單位是批,每批合約代表幾千克至幾百千克的貨物,即交易基數是以千克計算,門檻較低。
【最重要的區別】:一是交易時間不同,現貨一般都有22小時交易,而期貨則只有9小時交易時間。二是期貨有漲跌幅限制,現貨沒有,國內的期貨沒有跟國際接軌,國際期貨交易時間段不同,現貨與國際接軌,現貨的保證金低於期貨的保證金。
期貨是合約制,就是到期交割,有個合約到期日,規定到期必須交割。現貨沒有,只要賬戶有足夠資金,是可以一直持有。
I. 大宗商品可以進行現貨交易也可以進行期貨交易對嗎
大宗商品是一種統稱,可以進行期貨交易。
市場經濟下的市場根據經濟發展的不同層次的需要,經歷了三個層次的演變,即現貨市場,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市場,期貨市場。
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市場處於中間的位置,對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起到了銜接和互補的作用。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市場市場既彌補了現貨市場在流通上的局限性和地區差異性,又彌補了期貨市場在實物交收上面的不足。大家都知道期貨市場最大的優勢就在於可以讓很多現貨商套期保值,保證自己收益的最大化,但是其缺點就是沒有實物交割,變成了純粹的金融市場,這在很大程度上又損害了現貨商的利益。
大宗商品的電子交易平台,既擁有期貨市場套期保值的優勢,又保證了貨物在全國范圍內的流通。為投資者節省了很多運營成本。無論是要買還是要賣,都不用東奔西走,只要在網上就可以以合適的價位把投資者的貨賣出去或者買到。而且,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市場龐大的倉庫體系和嚴格的貨物檢驗標准,又保證了貨物的質量和品質。
J. 從事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怎麼選擇
現貨交易好像規模也不小吧?像現貨黃金全球市場有15萬億美元左右,個人感覺現貨交易前景大點,不過想要白天上班就沒辦法了,那還是選期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