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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與期權經典案例

發布時間: 2021-06-26 13:45:18

A. 介紹期貨與期權

與期貨交易都以遠期交割的合同為標的物,防止市場變動,可提供價格保護。兩者主要區別在於:
期貨交易的標的是商品期貨合同;期權交易的標的是一種權利。
期貨交易是雙向合同,除非在交割期以前平倉,否則雙方均有履約的義務;期權交易是一種單向合同,只賦予買方決定是否執行合同的權利,賣方只能聽從於買方的決定。
期貨價格每時都在變動,每天都有盈虧發生,由於實行逐日結算制度,交易雙方因價格變動而發生現金流轉;期權交易的履約價格事先已確定,合約價格則是買方所付的期權費,在指定的期限內不再改變,不到期交易雙方不發生現金流轉。
期貨交易雙方均有履約義務,故均需交納保證金;期權交易買方只交期權費;賣方有履約責任,需交保證金。
期貨交易不需付出現金,僅付少量的保證金,到期交割才付款,而絕大多數交易者在到期前都平倉了結,因此它不屬現金交易;而期權交易需付比期貨交易保證金多的現金作期權費,因而貼近現金合同。

B. 對於期權與期貨能否舉個實實在在的例子

期權是權利,無形的
期貨是遠期的貨物,有形的實物。

簡單的說,比如你和我約定十個月後買我種的大豆,目前大豆還沒種,這個未來的大豆就是期貨。

期權是權利,和期貨沒有必然聯系,標的可能是股票,債券等等,也可能是期貨。以這個為例子。

我們約定,十個月後你可以以1元每斤的價格買我的大豆,但是十個月後的大豆價格不確定,可能高於1元,可能低於1元,所以你可能買(市價3元),也可能不買(市價0.1元),所以你就有了這個權利。這就是期權,而且是看漲期權。

有問題問我好了。、

C. 速求期權交易案例...最好有四個!!!拜謝了

一、看漲期權交易 1、期權買方 5月10日買入9月份到期執行價格為1600元/噸的小麥期貨看漲期權,權利金為30元/噸。 如果之後期貨價格上漲,則權利金也會上漲,比如漲到50元/噸。則: 5月12日賣出9月份到期執行價格為1600元/噸的小麥看漲期權,權利金為50元。 因此,賺20元/噸(50-30) 請留意上面帶標記的兩行文字,只有權利金和買賣日期不同,其它內容都相同(月份、執行價格、品種、期權類型--看漲期權),完全是權利金的買賣交易。 在這里,買的時候,權利金從您的賬戶劃出,賣的時候權利金劃入。也就是,買期權是支付權利金,賣期權是收取權利金(您把自己的東西賣了,當然要收錢了)。 那麼,買看漲期權與買期貨有何不同呢? 買入9月份到期執行價格為1600元/噸的小麥期貨看漲期權,權利金為30元/噸。 買入9月份到期期貨,價格為1600元/噸. 前者,只需交權利金30元,最大損失只有30元。由於最大風險已定,所以也不需要交保證金,沒有每日結算風險。 後者,期貨需要交保證金1600*8%=128元,成本要比期權高。而且,如果期貨價格下跌,每日結算還面臨保證金追加風險。追加不足,還會被強行平倉。 說明:交易所收保證金5%,經紀公司一般要高3個百分點。 2、期權賣方 有人買,肯定得有人賣,不然交易就沒法進行。您看漲,所以買進,而別人可能不看漲,所以賣出。此所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5月12日賣出9月份到期執行價格為1600元/噸的小麥期貨看漲期權,權利金為50元/噸。 如果到5月20日,期貨價格下跌,則權利金也下跌,比如下跌到20元,則做一個反向交易(平倉): 5月20日買入9月份到期執行價格為1600元/噸的小麥期貨看漲期權,權利金為20元/噸。 則盈利30元(50-20)。 由於賣方的最大收益是權利金,因此,需要像期貨一樣交保證金,至於交多少,由交易所確定。 至此,您也許會說,賣方的最大收益只有權利金,那風險不是很大嗎?其實,風險大小在於對期貨價格的走勢分析。買方認為價格會漲,如果價格下跌,則賣方收益不也一樣可觀嗎?而且,從國外實踐看,賣方收益的確也有可觀的時候,而買方損失權利金的也很多。這就像做期貨,有人買,就有人賣;有人虧,就有人賺。大家對後市的看法不可能一樣。 具體來說,賣方可以是:與買方持不同意見的人、持買倉平倉的人(原來買的人現在平倉)、不同交易策略使用的人、期貨與期權套利者、做市商。 3、期權合約 以下合約樣本,您不需要深究,只需要知道,期權與期貨一樣都是合約交易,都有合約就行了。 優質強筋小麥期權合約(樣本) 交易單位一手2噸的優質強筋小麥期貨合約 報價單位元(人民幣)/噸 最小變動價位0.5元/噸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與優質強筋小麥期貨合約相同 執行價格在優質強筋小麥期權交易開始時,以執行價格間距規定標準的整倍數列出以下執行價格:最接近相關優質強筋小麥期貨合約前一天結算價的執行價格(位於兩個執行價格之間的,取其中較大的一個),以及高於此執行價格的3個連續的執行價格和低於此執行價格的3個連續的執行價格。 執行價格間距當執行價格低於1000元/噸(含1000元/噸)以下時,執行價格間距是10元/噸;當執行價格位於1000元/噸至2000元/噸(含2000元/噸)之間時,執行價格間距是20元/噸;當執行價格高於2000元/噸時,執行價格間距是30元/噸。 合約月份除最近期貨交割月以外的其他期貨月份 交易時間與優質強筋小麥期貨合約相同 期權執行期權買方在合約規定的有效期限內的任何交易日內均可以行使權利。 最後交易日合約月份前一個月第5個交易日 合約到期日同最後交易日 交易手續費0.2元/手(含風險准備金) 交易代碼看漲期權(WSC);看跌期權(WSP) 上市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 二、看跌期權交易 1、看跌期權概念分析 在以上分析,我們只引進了看漲期權概念,其實,還有一個概念——看跌期權。 股民在股票下跌時,總是被套,如果也像看漲期權的買方一樣,能把價格確定或對價格下跌風險有自主權該多好?! 看跌期權,就是只要交了權利金,就可以保證按執行價格賣出的權利。比如股票價格為12元,您交了3元權利金,就可以保證在任何時候按12元賣出。如果股票價格跌到8元、5元、3元,您都可以按12元執行。如果價格漲到16、18、20元以上,您可以讓期權作廢,按更高價格賣出。到此,您可能已看出期權奧妙!交了權利金,就有自主權。而且不需要受熊市的煎熬。 不管是看漲期權,還是看跌期權,期權都給您自主權,只要您願意先付出一定的權利金。 5月10日買入9月份到期執行價格為1600元/噸的小麥期貨看跌期權,權利金為20元/噸,就獲得了權利。 至於看跌期權賣方與看漲期權一樣: 5月12日賣出9月份到期執行價格為1600元/噸的小麥看跌期權,權利金為40元。 如果: 5月20日權利金下跌到15元,則: 買入9月份到期執行價格為1600元/噸的小麥期貨看跌期權(平倉),權利金為15元/噸。 因此,盈利35元(40-15)。

D. 跪求求高手解答,期貨與期權有什麼不同,請舉一個簡單又明了的例子,謝謝

期貨就是物品,期權是權力。
現在囤積以後幾個月再賣出,這個是期貨。
現在許諾以後兌現某種權利,這個是期權。

E. 詳細敘述下,期貨與期權的區別最好有例子。謝謝!

期權和期貨同屬於金融衍生品,期權跟期貨作為在交易所交易的標准化產品為投資者提供了不同的投資手段。但它們之間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第一,期權與期貨在投資者權利和義務方面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多頭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合同是雙向合同,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必須在有效期內沖銷;
>02
第二,期權與期貨的保證金制度不同。期權交易中由於期權買方不承擔行權的義務,因此只有期權賣方需要交納保證金。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繳納一定的履約保證金;
>03
第三,期權與期貨的現金流轉不同。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權利金,這是期權的價格;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價格則要根據標的資產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期貨合約面值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04
第四,期權與期貨的盈虧特點不同。期權的收益受標的價格、波動率、剩餘期限等的變化而波動,是不固定的,其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費用;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所得權利金,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都面臨著無限收益和無限虧損的可能。
>05
第五,期權是比期貨更基本的衍生品。期貨可用認購期權和認沽期權簡單的完全復制。

F. 金融衍生工具中option,forward,futures的區別

option是期權,forward是遠期合約,futures是期貨,是遠期的標准化合約。

1、遠期和期貨的區別:

1)交易場所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所內交易,具有公開性,而遠期合約在場外進行交易。

2)合約規范性不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除了價格,合約的品種、規格、質量、交貨地點、結算方式等內容者有統一規定。遠期合約的所有事項都要由交易雙方一一協商確定。

3)交易風險不同。期貨合約的結算通過專門的結算公司,這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投資者無須對對方負責,不存在信用風險,而只有價格變動的風險。遠期合約的風險來自屆時對方是否真的前來履約,實物交割後是否有能力付款等,即存在信用風險。

4)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合約交易雙方按規定比例繳納保證金,而遠期合約因保證金或稱定金由交易雙方確定,無統一性。

5)履約責任不同。期貨合約具備對沖機制、履約迴旋餘地較大,實物交割比例極低,交易價格受最小價格變動單位限定和日交易振幅限定。遠期合約如要中途取消,必須雙方同意,任何單方面意願是無法取消合約的,其實物交割比例極高。

6)期貨有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如果期貨和遠期都上漲了100塊,期貨的贏利就是100元,而遠期的贏利是100元的貼現值。

7)履約方式不同。期貨交易有實物交割和對沖平倉兩種履約方式,遠期交易最終的履約方式是實物交收。

(6)期貨與期權經典案例擴展閱讀:

option :期權是一種選擇權,表示在特定的時間,以特定的價格交易一定量某種金融資產的權利。

forward:是合約雙方承諾在將來某一天以特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標的物(標的物可以是大豆、銅等實物商品,也可以是股票指數、債券指數、外匯等金融產品)。

futures:標准化的遠期合約,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

1、期貨與遠期的聯系

兩者均為買賣雙方約定於未來某一特定時間以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的產品,期貨交易是在遠期交易的基礎上發展的。

2、期貨與期權的聯系

1) 兩者均為以買賣遠期標准化合約為特徵的交易;

2) 期貨市場價格對期權交易合約的行權價格及權利金的確定均有影響。

3) 期貨市場發育乘數和規則完備為期權交易產生和開展創造條件。期權交易擴大豐富期貨期貨市場的交易內容。

G. 期貨和期權的關系

期權與期貨都是在有組織的場所內進行的,且場內交易都採用標准化合約的形式,都由統一的清算機構負責清算,都具有杠桿作用。金投期貨網在此為您簡單介紹期權與期貨。
期權是一種可交易的合約,它給予合約的買方在雙方約定期限以約定價格購買或者出售約定數量合約指定資產的權利。簡單而言,它是一種「未來」可以選擇執行與否的「權利」。
期貨是指買賣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按照約定的價格在交易所進行交收標的物的合約。
期權與期貨都是標准化合約,它們之間主要有以下幾點不同:
(1)期權與期貨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不對等,。買方有以合約規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的權利,而賣方則被動履行義務。期貨合約是雙向的,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
(2)期權與期貨履約保證不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虧損為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所以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可能虧損無限,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擔保履行義務。而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
(3)期權與期貨保證金的計算方式不同。由於期權是非線性產品,因而保證金非比例調整。對於期貨合約,由於是線性的,保證金按比例收取。
(4)期權與期貨清算交割方式不同。當期權合約被持有至行權日,期權買方可以選擇行權或者放棄權利,期權的賣方則只能被行權。而在期貨合約的到期日,標的物自動交割。
(5)期權與期貨合約價值不同。期權合約本身有價值,即權利金。而期貨合約本身無價值,只是跟蹤標的價格。
(6)期權與期貨盈虧特點不同。期權合約的買方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但其最大虧損只為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權利金,虧損則是不固定的。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與虧損。

H.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8)期貨與期權經典案例擴展閱讀: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

參考資料:網路-期貨網路-期權

I. 金融期貨與金融期權的區別請舉例說明。。。謝謝

一、標的物不同

1、金融期貨:只有金融期貨期權,而沒有金融期權期貨,即只有以金融期貨合約為標的物的金融期權交易,而沒有以金融期權合約為標的物的金融期貨交易。一般而言,金融期權的標的物多於金融期貨的標的物。

2、金融期權:一般地說,凡可作期貨交易的金融商品都可作期權交易。然而,可作期權交易的金融商品卻未必可作期貨交易。

二、對稱性不同

1、金融期貨:金融期貨交易的雙方權利與義務對稱,即對任何一方而言,都既有要求對方履約的權利,又有自己對對方履約的義務。

2、金融期權:金融期權交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存在著明顯的不對稱性,期權的買方只有權利而沒有義務,而期權的賣方只有義務而沒有權利。

三、履約保證不同

1、金融期貨交易雙方均需開立保證金賬戶,並按規定繳納履約保證金。

2、金融期權交易中,只有期權出售者,尤其是無擔保期權的出售者才需開立保證金賬戶,並按規定繳納保證金,以保證其履約的義務。

四、現金流轉不同

1、金融期貨交易雙方在成交時不發生現金收付關系,但在成交後,由於實行逐日結算制度,交易雙方將因價格的變動而發生現金流轉,即盈利一方的保證金賬戶余額將增加,而虧損一方的保證金賬戶余額將減少。當虧損方保證金賬戶余額低於規定的維持保證金時,他必須按規定及時繳納追加保證金。

2、金融期權交易中,在成交時,期權購買者為取得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必須向期權出售者支付一定的期權費;但在成交後,除了到期履約外,交易雙方格不發生任何現金流轉。

五、盈虧特點不同

1、金融期貨交易雙方都無權違約也無權要求提前交割或推遲交割,而只能在到期前的任一時間通過反向交易實現對沖或到期進行實物交割。

而在對沖或到期交割前,價格的變動必然使其中一方盈利而另一方虧損,其盈利或虧損的程度決定於價格變動的幅度。因此,從理論上說,金融期貨交易中雙方潛在的盈利和虧損都是無限的。

2、金融期權交易中,由於期權購買者與出售者在權利和義務上的不對稱性,他們在交易中的盈利和虧損也具有不對稱性。從理論上說,期權購買者在交易中的潛在虧損是有限的,僅限於所支付的期權費,而可能取得的盈利卻是無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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