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期貨期權為主的場內交易市場有哪些
Ⅰ 期貨期權包括什麼
1、外匯期貨期權
是指以貨幣期貨合約為期權合約的基礎資產,也就是期權買方有在期權的到期日期或是以前執行或放棄執行以執行價格購如或售出標的貨幣期貨的權利。
股票指數期貨期權必須用現金交割,清算的現金額度等於指數的現值與敲定價格之差和該期權的乘數之積。
Ⅱ 期貨期權
期貨貿易就是以現在的價格買未來的貨;
期權貿易就是以約定的價格選擇買不買未來的貨;
現貨貿易就是以現在的價格買現在的貨。
不知道是不是太通俗了點,與定義有不完全包容的地方,見諒。
Ⅲ 場內期權有哪些品種
場內期權,是指在交易所公開上市的、投資者可以進行公開交易的標准化期權合約。
比如上海證券交易所推出的「上證50ETF期權」,合約的基本要素由交易所統一制定,投資者可以通過證券、期貨公司在交易所進行公開交易。
Ⅳ 國內期權交易有哪些 具體是怎麼交易的
目前我國尚未開放期權,也沒有實體的期權交易所。但是老百姓可以通過兩種渠道進行期權投資。
1、銀行渠道,銀行里可以買賣期權。像招商銀行、交通銀行、民生銀行等銀行都有期權交易。
2、國外渠道,可以通過國外一些期權交易平台來進行期權交易,可以通過美國FEX,easy-forex易信等平台進行操作。
與歐洲市場相比,中國市場是完全未被開發的,中國市場巨大的發展潛力至今還沒有完全展現出來。研究表明,至今國際市場正加速進入中國,越來越多的中國人開始對在線交易感興趣。
當然進入中國市場還需要面臨許多挑戰。首先經紀商必須使用當地的支付方式以及非常強有力的"反欺騙"手段,在當地開發市場也不是簡單的事情。但隨著中國市場的發展,一些二元期權相關網站陸續面世,還有一些大型的二元期權公司如fx77二元期權也開始開發中國二元期權市場,並且整合了銀聯支付方式,較低的入金門檻也方便了更多投資者的參與。
Ⅳ 2.亞洲主要的期貨期權交易市場
中國大陸的期貨期權交易所:
上海期貨交易所(主要交易金屬、能源、橡膠等工業品期貨)、大連商品交易所(交易大豆、玉米等農產品期貨)以及鄭州商品交易所(交易小麥、棉花、白糖等農產品期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股指、國債等金融期貨)
中國香港的期貨期權交易所:
香港交易所集團下的香港期貨交易所(恆生指數期貨、H股指數期貨為主)。
中國台灣的期貨期權交易所:
台灣地區的期貨市場(主要包括在台灣期貨交易所上市的股指期貨與期權)。
日本的期貨期權交易所:
東京工業品交易所(TOCOM:主要是能源和貴金屬期貨)、東京穀物交易所(TGM:主要是農產品期貨)等為主的商品交易所、以及以東京證券交易所(TSE:主要交易國債期貨和股指期貨)、大阪證券交易所(OSE:主要交易日經225指數期貨)和東京國際金融期貨交易所(TIFFE:主要交易短期利率期貨)為主的金融期貨交易所。期權,交易量近幾年名列全球第一。
新加坡的期貨期權交易所:
新加坡交易所(SGX)集團下的期貨市場上市的主要是離岸的股指期貨,如摩根台指期貨、日經225指數期貨等。
印度的期貨期權交易所:
印度主要期貨品種包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指期貨和個股期貨以及商品交易所上市的商品期貨。澳大利亞期貨市場主要是當地的股指和利率期貨。
來自:網路
Ⅵ 急求:金融衍生品市場分為場內市場和場外,求場內外的交易品種都有什麼,希望詳細點的。
品種包括金融期貨,金融期權,金融互換,遠期利率協議,票據發行便利等幾種。場外監管的一行三會具體分管為:
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三家的監管職能區別比較明確,分別對銀行類金融業,保險及相關行業,證券、期貨業進行監管。很容易查到他們各自的職能,沒有什麼重復的地方。
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的之間是較復雜的,理論上來說,人行主要是管理貨幣、貨幣政策和國庫,銀監會是監管各家銀行。
但現實中,人行行使貨幣政策時,繞不開銀監會的,而且有時還牽扯到財政部,所以面臨很多協調問題。
Ⅶ 我國期權以場內交易為主還是場外交易為主
期貨是沒有場外交易的,場外交易存在於股票市場中,就是說在市場上已經不流通的股票在場外置換股權
Ⅷ 現貨 期貨 期權
現貨(Actuals)指亦稱實物(physicals),指可供出貨、儲存和製造業使用的實物商品。可供交割的現貨可在即期或遠期基礎上換成現金,或先付貨,買方在極短的期限內付款的商品的總稱。期貨的對稱。
期貨,是指還未到期的貨物,這種貨物可能已被生產出來但尚未開始應用,或還沒有生產出來,但它將在預期時間內要生產出來。例如,大米已在倉庫儲存,但實際上還沒有賣出食用;再如中國山東省煙台中策葯業有限公司計劃生產出一種新的心血管葯:普樂欣片(鹽酸普萘洛爾緩釋),但目前尚未批量生產,可是經專家多次反復論證,及多次臨床試用效果極佳,目前首都各大醫院都紛紛表示,該公司的心血管葯能生產出來,他們願預先訂貨。這也是期貨的一種表現形式,或稱它是期貨的廣義概念。狹義的期貨概念,是指僅在期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商品
期權是指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的權力,是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金額(指權利金)後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指美式期權)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指歐式期權)以事先規定好的價格(指履約價格)向賣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的權力,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
期權交易事實上是這種權利的交易。買方有執行的權利也有不執行的權利,完全可以靈活選擇。 期權分場外期權和場內期權。場外期權交易一般由交易雙方共同達成。
期權(Option),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力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使得權力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力,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和約方稱作買方,而出售和約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力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力的義務人。 具體的定價問題則在金融工程學中有比較全面的探討。
期權主要有如下幾個構成因素:①執行價格(又稱履約價格,敲定價格〕。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標的物買賣價格。②權利金。期權的買方支付的期權價格,即買方為獲得期權而付給期權賣方的費用。③履約保證金。期權賣方必須存入交易所用於履約的財力擔保,④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是指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按執行價格買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看跌期權,是指賣出標的物的權利。當期權買方預期標的物價格會超出執行價格時,他就會買進看漲期權,相反就會買進看跌期權。
按執行時間的不同,期權主要可分為兩種,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歐式期權,是指只有在合約到期日才被允許執行的期權,它在大部分場外交易中被採用。美式期權,是指可以在成交後有效期內任何一天被執行的期權,多為場內交易所採用。
Ⅸ 期貨為什麼會有場外交易,以及場內交易和場外交易的區別與聯系
一、期貨會有場外交易的原因:
因為買賣交易的便捷。期貨交易歷史上是在交易大廳通過交易員的口頭喊價進行的,但是現在隨著技術的發展,大多數期貨交易是通過電子化交易完成的,交易時,投資者通過期貨公司的電腦系統輸入買賣指令,由交易所的撮合系統進行撮合成交。期貨交易者一般通過期貨經紀公司代理進行期貨合約的買賣。
二、場內交易和場外交易有2點不同:
1、兩者的交易地點不同:
(1)場內交易的交易地點: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所是設有固定場地、備有各種服務設施(如行情板、電視屏幕、電子計算機、電話、電傳等),配備了必要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集中進行股票和其他證券買賣的場所。在這個場所內進行的股票交易就稱為場內交易。
(2)場外交易的交易地點:在證券交易所之外進行。場外交易是場內交易的對稱。
2、兩者的特點不同:
(1)場內交易的特點:有集中、固定的交易場所和固定的交易活動時間;有嚴密的組織管理制度。在會員制交易所,只有取得交易所會員的資格,才能進入交易所進行證券交易。會員必須遵守交易所的各項規定;採用公開競價和雙向拍賣的方式進行交易。
(2)場外交易的特點:沒有一個集中的交易場所,買賣雙方分散於全國各地,買賣主要通過電話、計算機系統進行。買賣對象以未上市證券為主,也有部分上市證券進行場外交易。債券買賣較多,包括所有的政府公債和一些大公司債券,也有部分股票,特別是金融業和保險公司股票。通過協商定價。
三、場內交易和場外交易之間的聯系:
金融市場按照交易程序分為場內交易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場內交易市場是指各種證券的交易所。場內市場與場外市場最大的區別在於,場內市場是有標準的合約並被監管。
而場外交易往往只是交易雙方私下的協定,而正是因為不透明,場外市場在本輪金融危機中成為了眾矢之的。 但很多金融業人士認為場外交易還是有其存在的必要。
(9)以期貨期權為主的場內交易市場有哪些擴展閱讀:
場外交易的獨有特點:
1、場外交易的證券品種多樣。證券交易所對上市證券規定嚴格的上市條件,並只接受符合嚴格條件的證券上市,能夠成為交易所交易品種的證券數量相對較少。場外交易的證券品種通常都是非上市證券,它們無須符合集中市場管理者發布的、嚴格的上市條件,故其數量龐大。
與上市證券相比,場外交易的證券種類更加豐富、多樣。值得注意的是,非上市證券並非劣質證券,有些證券只是因為證券發行人未申請上市而未進入證券交易所交易。
2、場外交易主要以協商定價方式成交。場內交易依照集中競價原則確定證券交易價格,即若干賣方和若干買方通過集合競價或連續競價,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規則,確定每項買賣的成交價格。但場外交易是按照「一對一」方式確定證券價格的,成交價格取決於交易雙方協商一致。
有些場合下,證券交易價格是由交易各方反復協商而確定價格的;有些場合下,證券價格雖是由一方掛牌出價的,但依然可根據市場情況以及交易對方的接受程度加以調整,依然存在著協商定價的機會。
3、場外交易採取特殊的交易管理結構。在國外,場外交易是證券交易的重要的方式,場外交易市場也是巨大的。為了確保場外交易的健康發展,證券監管機構依然以特有的方式實施著間接監管。
一方面,通過劃定場外交易的具體范圍,避免「名為場外交易、實為場內交易」現象的出現;另一方面,支持各種自律性組織實現對場外交易的監管,鼓勵證券公司和各類證券業協會對場外交易實施監管。雖然這種管理相對比較寬松,但絕非放棄對場外市場的監管,場外交易市場也絕非無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