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f期權和股指期貨的異同
『壹』 股指期權和股指期貨有什麼區別
1、性質不同
股指期貨,英文簡稱SPIF,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股價指數的大小,進行標的指數的買賣,到期後通過現金結算差價來進行交割。
股指期權就是判斷股指期貨的漲跌,只需要付一定的權利金,如果判斷正確,可以賣出權利,獲得權利金收益,或者行使權利,買入股指期貨,平倉後獲得股指波動差價的利潤;判斷損失權利金。
2、特點不同
股指期權相對其他期權來說具有風險小(最大虧損是權利金),盈利大(行使權利後的期貨差價)的特點。
除了金融衍生產品的一般性風險外,由於標的物自身的特點和合約設計過程中的特殊性,股指期貨還具有一些特定的風險。
3、保證金制度不同
期貨交易,無論是賣方還是賣方,都需要一定的保證金作為抵押。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不受保證金制度拘束,保證金僅對期權賣方有所要求。
『貳』 股指期貨與股指期權有何區別
1、性質不同
股指期貨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股價指數的大小,進行標的指數的買賣,到期後通過現金結算差價來進行交割。
股指期權就是判斷股指期貨的漲跌,只需要付一定的權利金,如果判斷正確,可以賣出權利,獲得權利金收益,或者行使權利,買入股指期貨,平倉後獲得股指波動差價的利潤;判斷損失權利金。
2、權利義務不同
期權賣方在收取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之後,在合約規定時間,只要期權買方要求行使其權利,期權賣方必須無條件地履行期權合約規定的義務。即對於期權賣方而言,除了在成交時向期權買方收取一定的權利金之外,期權合約只規定了其必須履行的義務,而未賦予其任何權利。
期權買賣雙方權利和義務不對等,而期貨買賣雙方權利與義務對等。期權交易的是權利。買方支付權利金後取得相應的權利,而不承擔履約的義務;賣方賣出權利收取權利金,須承擔履約的義務。
3、保證金制度不同
期權買方沒有期權履約風險,無需繳納保證金;期權賣方收取權利金並承擔履約義務。
此外,期權合約的數量多於期貨合約。
『叄』 ETF、股指期貨的異同點
ETF是Exchange Traded Fund的英文縮寫,中譯為「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又稱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在本質上是開放式基金,與現有開放式基金沒什麼本質的區別。只不過它也有自己三個方面的鮮明個性:一、它可以在交易所掛牌買賣,投資者可以像交易單個股票、封閉式基金那樣在證券交易所直接買賣ETF份額;二、ETF基本是指數型的開放式基金,但與現有的指數型開放式基金相比,其最大優勢在於,它是在交易所掛牌的,交易非常便利;三、其申購贖回也有自己的特色,投資者只能用與指數對應的一籃子股票申購或者贖回ETF,而不是現有開放式基金的以現金申購贖回。
ETF的投資組合通常完全復制標的指數,其凈值表現與盯住的特定指數高度一致。比如上證50ETF的凈值表現就與上證50指數的漲跌高度一致。
http://ke..com/view/926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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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貨的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股價指數的大小,進行標的指數的買賣。作為期貨交易的一種類型,股指期貨交易與普通商品期貨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徵和流程。
股指期貨的基本特徵
1. 股指期貨與其他金融期貨、商品期貨的共同特徵
合約標准化。期貨合約的標准化是指除價格外,期貨合約的所有條款都是預先規定好的,具有標准化特點。期貨交易通過買賣標准化的期貨合約進行。
交易集中化。期貨市場是一個高度組織化的市場,並且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期貨交易在期貨交易所內集中完成。
對沖機制。期貨交易可以通過反向對沖操作結束履約責任。
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每日交易結束後,交易所根據當日結算價對每一會員的保證金帳戶進行調整,以反映該投資者的盈利或損失。如果價格向不利於投資者持有頭寸的方向變化,每日結算後,投資者就須追加保證金,如果保證金不足,投資者的頭寸就可能被強制平倉。
杠桿效應。股指期貨採用保證金交易。由於需交納的保證金數量是根據所交易的指數期貨的市場價值來確定的,交易所會根據市場的價格變化,決定是否追加保證金或是否可以提取超額部分。
2. 股指期貨自身的獨特特徵
股指期貨的標的物為特定的股票指數,報價單位以指數點計。
合約的價值以一定的貨幣乘數與股票指數報價的乘積來表示。
股指期貨的交割採用現金交割,不通過交割股票而是通過結算差價用現金來結清頭寸。
股指期貨與商品期貨交易的區別
標的指數不同。股指期貨的標的物為特定的股價指數,不是真實的標的資產;而商品期貨交易的對象是具有實物形態的商品。
交割方式不同。股指期貨採用現金交割,在交割日通過結算差價用現金來結清頭寸;而商品期貨則採用實物交割,在交割日通過實物所有權的轉讓進行清算。
合約到期日的標准化程度不同。股指期貨合約到期日都是標准化的,一般到期日在3月、6月、9月、12月等幾種;而商品期貨合約的到期日根據商品特性的不同而不同。
持有成本不同。股指期貨的持有成本主要是融資成本,不存在實物貯存費用,有時所持有的股票還有股利,如果股利超過融資成本,還會產生持有收益;而商品期貨的持有成本包括貯存成本、運輸成本、融資成本。股指期貨的持有成本低於商品期貨。
投機性能不同。股指期貨對外部因素的反應比商品期貨更敏感,價格的波動更為頻繁和劇烈,因而股指期貨比商品期貨具有更強的投機性。
『肆』 50etf期權和期貨有什麼不同
上證50etf期權是期貨不同:50ETF期權是我國交易最活躍的場內期權,50ETF期權的交易特點是,期權買方漲幅無限,T+0交易可以隨時平倉,不會爆倉穿倉,杠桿在幾十倍到幾百倍不等,可以自己選擇,收益非線性,比如大盤漲1個點和漲2個點,50ETF期權認購的收益可能是80%也可能是200%。
50ETF期權的賣方採用保證金制度,有爆倉穿倉的可能,這點與期貨類似,但是50ETF期權賣方的好處在於,還可以變相收益買方的時間價值。
期貨跟隨著現貨的波動而虧損或收益,杠桿是固定的10倍左右,收益是線性的,標的物漲多少個點,能通過計算得出,一個點多少錢。
上證50etf期權不是股指期貨,期權與期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雖然他們的交易方式有些許相似,但是二者在本質上有巨大的差別。期權的合約是購買方能夠在到期日的時候以約定的價格買賣標的資產的權利的體現。
『伍』 ETF和股指期貨有什麼區別
ETF:即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兼具股票、開放式指數基金及封閉式指數基金的優勢和特色,是一種高效的指數化投資工具,策略類型豐富。
指數基金:指數基金就是以特定指數(如滬深300指數)為標的指數,並以該指數的成份股為投資對象,以追蹤標的指數表現的基金產品。
『陸』 上證50etf期權與股指期貨相同嗎
期權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衍生性金融工具。指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的權利,是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金額(指權利金)後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指美式期權)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指歐式期權)以事先規定好的價格(指履約價格)向賣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的權利,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一)標的物不同
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商品或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商品或期貨合約選擇權的買賣權利。
(二)投資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
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保險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合同則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
(三)履約保證不同
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交納履約保證金,只要求賣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以表明他具有相應的履行期權合約的財力。
(四)現金流轉不同
在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保險費,這是期權的價格,大約為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價格的5%~10%;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保險費則要根據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期貨合約面值5%~10%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五)盈虧的特點不同
期權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是不固定的,其虧損則只限於購買期權的保險費;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保險費,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
(六)套期保值的作用與效果不同
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柒』 上證50etf期權與股指期貨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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