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買賣可以規避
❶ 股指期貨交易規則的法律規則
從各國的現有規則來看,大多數國家的課稅規則是以股指期貨交易系買賣合同為基本前提建立起來的,如德國、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等。但對交易標的的認定則存在分歧,如德國認為股指期貨交易的標的是高度抽象而無法進行物理化交割的股票指數,英國則認為交易標的為合約中的權利和義務。當前國內學界對股指期貨合約的法律性質同樣存在諸多爭議,主要存在「買賣期貨說」、「買賣期貨合約說」和「折衷說」三種不同的學說。三種理論均認為股指期貨合約屬於買賣合同,但股指期貨合約為買賣合同,則合同履行的結果為「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由此所取得的所得應當為「財產轉讓所得」。然而,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8條第9款的規定,「財產」是指「有價證券、股權、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16條規定,「財產」包括固定資產、生物 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債權等。如依照「買賣期貨合約說」,期貨交易就是在專門的場所對期貨合約的競價買賣,亦即期貨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轉讓,似乎可以將其歸屬於財產中的「債權」項目。然而,盡管《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對何為「債權」並無明確的規定,但稅法上的「債權」,並不具有與民法上債權作為「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權利」的相同內涵與外延,而僅指傳統意義上基於貨幣借用行為而發生的權利。因此,盡管根據民法規定,股指期貨合約包含了債權的內容,卻依然難以歸人稅法中視為「財產」的「債權」的范圍。實際上股指期貨交易是否為「合約買賣」仍是值得懷疑的。從實際交易過程來看,投資者建倉行為是其締結遠期交割合同的過程,對沖平倉則是以締結新的一份數量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貨合約沖銷原有的合約,投資者並無轉讓其持有的股指期貨合約,只是由於其同時持有數量相等、方向相反的兩筆合約,新合約的履行恰好可保證原合約的實現,通過結算系統即可促成各方當事人利益的實現,從而了結投資者參與交割與清算的義務。因此,股指期貨交易並非「合約買賣」。
根據「買賣期貨說」的觀點,股指期貨交易是交易者通過訂立標准化期貨合約進行股票價格指數買賣的行為,其標的物是通過某種方法編制出的股票價格指數及其漲跌情況。然而,股票價格指數是虛擬非實物存在的經濟符號,本身並無價值,似乎難以歸入所得稅法所認定的「財產」范圍。有學者認為,盡管股票指數是無法交付的東西,在期貨交易中只能以現金作為結算手段,但只要其在法律上予以認可,作為法律上的「擬制物」同樣可以成為買賣交易的「物」。但正如該學者所強調,一個虛擬的東西可以擬制為法律上的物,必須是在該物上能夠設定實在的、現實的、能給權利人帶來切實利益的權利。股票指數是客觀存在的一組數據,其數值的漲跌只與若乾股票價格變動有關,實際上仍是不足以為人力所支配的,在股票指數之上也難以設定足以帶來確定利益的任何權利。因此,股票價格指數並非「財產」,並非股指期貨交易的客體。
股指期貨交易是基於管理和規避系統性風險的需要而產生的。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目的在於以一定的貨幣投入而承擔、轉移或管理一定的風險。在這一交易活動中,股票價格指數不過是未來特定時間內的股票市場發展變化的風險的表現形式,或稱載體。股票價格指數基本上代表了整個市場股票價格變動的趨勢和幅度,每一時點的股票價格指數反映了該特定時點股票市場的風險。此種風險能夠被量化為貨幣價值。盡管股票價格指數是虛擬的存在物,但其所代表的風險則是實際存在且能以貨幣予以表達的。股指期貨合約的締結,並不在於實現股票價值指數的轉移佔有,而是通過合約的締結獲得在未來特定時點規避或承擔特定風險的機會。因此,股指期貨交易實際上是雙方當事人以一定的貨幣為代價,對未來風險的移轉與承擔達成合意,其標的為特定時期內的風險管理權。交易一方當事人讓渡風險管理權,從而獲得相應的報酬,另一方則取得風險管理權並給付一定的費用。在此交易中,股票價格指數並非雙方交易的對象,與其它金融產品一樣,只是代表了某一具體類型的市場風險。股指期貨交易價格的高低則反映了未來市場風險變化的程度及由此所決定的風險管理權的價值。因此,股指期貨合約是以「風險管理權」為標的物的買賣合約,該權利以股票價格指數作為參照物,以指數的變動反映其價值的變化。隨著風險管理權的轉移而發生相應財產在當事人之間的變動。以股票價格指數作為參照物的風險管理權同樣是能夠為權利人帶來切實利益的「財產」,因其轉移而在當事人之間發生的財產增減應當產生稅法的效果。 股指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標准化協議,是股指期貨交易的對象。一般而言,股指期貨合約中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1)合約標的。即股指期貨合約的基礎資產,比如滬深300股指期貨的合約標的即為滬深300股票價格指數。
(2)合約價值。合約價值等於股指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指數點與合約乘數的乘積。
(3)報價單位及最小變動價位。股指期貨合約的報價單位為指數點,最小變動價位為該指數點的最小變化刻度。
(4)合約月份。指股指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月份。
(5)交易時間。指股指期貨合約在交易所交易的時間。投資者應注意最後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可能有特別規定。
(6) 價格限制。是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或者某一時段中交易價格的波動不得高於或者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
(7)合約交易保證金。合約交易保證金占合約總價值的一定比例。
(8)交割方式。股指期貨採用現金交割方式。
(9)最後交易日和交割日。股指期貨合約在交割日進行現金交割結算,最後交易日與交割日的具體安排根據交易所的規定執行。
❷ 如何利用股票價格指數期貨規避系統性風險
金融資產價格波動的風險最終可分為兩種:一種是擔心價格上漲,另一種是擔心價格下跌。為此,股指期貨的避險功能可分為買入與賣出套期保值兩種類型,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股票投資計劃選擇其中一種。
買入保值是針對股市看漲的一種保護措施,投資者若要在未來某個時間買入一個股票組合,為防止價格上漲多支付購買成本,先在期貨市場上買入與股票組合價值相當的股指期貨合約,鎖定實際購買成本。賣出保值是針對股市看跌的一種保值措施,投資者若要在未來某個時間賣出股票組合,為避免在實際賣出時價格下跌,先在期貨市場上賣出與現貨股票組合價值相當的股指期貨合約,以鎖定盈利。
利用期指進行保值還要考慮期限匹配的問題。將來推出的滬深300指數期貨有四個合約可選擇:當月、下月及連續的兩個季月。投資者選擇期貨合約的交割月份最好是與未來買入或賣出股票組合的時間相同或相近。其次要考慮期貨合約流動性,一般而言,可以選擇流動性好的近月合約,當近月合約進入交割期時,平掉該合約而將保值頭寸轉到下個月份合約。
在利用股價指數期貨進行套期保值時,通常根據貝塔系數來確定和調整套期保值所需的期貨合約數,以盡可能地使系統風險得到防範。貝塔系數是用來衡量一種證券(或一組證券)風險與整個證券市場的風險程度之間的關系的指標。例如,某股票的貝塔系數為1.5,就表示如果整個股市價格下跌10%,則該股票價格將下跌15%。計算套期保值所需的期貨合約數的公式為:(現貨總價值/期貨合約的價值)×貝塔系數。由此公式可知,當現貨股票或證券組合的總值一定時,貝塔系數越大,則所需的期貨合約數就越多;貝塔系數越小,則所需的期貨合約數就越少。
結束套期保值的簡單方法為,選擇與現貨股票組合操作的時間相一致,即在了結現貨股票頭寸的同時結束期貨保值交易,兩邊同時平倉。當然,也可以根據市場狀況靈活操作。
值得注意的是,若持有股票組合頭寸規模不大,且組合與市場系統性風險相關性比較低時,沒有必要進行保值。此外,套期保值操作也有風險。在實際操作中,套期保值面臨較多的不確定性,可能影響保值效果,比如組合價值、期限匹配等。因此,投資者要了解保值原理、熟悉操作程序、認識影響保值效果的因素,只有在充分准備的情況下,才能夠有效規避市場系統性風險,鎖定收益或者構建組合的成本。
❸ 請問為什麼說股票會受股指期貨的影響
指數期貨與普通的商品期貨除了在到期交割時有所不同外,基本上沒有什麼本質的區別。以某一股票市場是指數為例,假定當前它是1000點,也就是說,這個市場指數目前現貨買賣的「價格」是1000點,現在有一個「12月底到期的這個市場指數期貨合約」,如果市場上大多數投資者看漲,可能目前這一指數期貨的價格已經達到1100點了。假如說你認為到12月底時,這一指數的「價格」會超過1100點,也許你就會買入這一股指期貨,也就是說你承諾在12月底時,以1100點的「價格」買入「這個市場指數」。這一指數期貨繼續上漲到1150點,這時,你有兩個選擇,或者是繼續持有你是期貨合約,或者是以當前新的「價格」,也就是1150點賣出這一期貨,這時,你就已經平倉,並且獲得了50點的收益。當然,在這一指數期貨到期前,其「價格」也有可能下跌,你同樣可以繼續持有或平倉割肉。 但是,當指數期貨到期時,誰都不能繼續持有了,因為這時的期貨已經變成「現貨」,你必須以承諾的「價格」買入或賣出這一指數。根據你期貨合約的「價格」與當前實際「價格」之間的價差,多退少補。比如上例中,假如12月底到期時,這個市場指數實際是1130點,你就可以得到30個點的差價補償,也就是說你賺了30個點。相反,假如到時指數是1050點的話,你就必須拿出50個點來補貼,也就是說虧損了50個點。 當然,所謂賺或虧的「點數」是沒有意義的,必須把這些點折算成有意義的貨幣單位。具體折算成多少,在指數期貨合約中必須事先約定,稱為合約的尺寸,假如規定這個市場指數期貨的尺寸是100元,以1000點為例,一個合約的價值就是100000元。 股指期貨交易與股票交易的不同
1.股指期貨可以進行賣空交易。股票賣空交易的一個先決條件是必須首先從他人手中借到一定數量的股票。國外對於股票賣空交易的進行設有較嚴格的條件,而進行指數期貨交易則不然。實際上有半數以上的指數期貨交易中都包括擁有賣空的交易頭寸。對投資者而言,做空機制最富有魅力之處是,當預期未來股市的總體趨勢將呈下跌態勢時,投資人可以主動出擊而非被動等待股市見底,使投資人在下跌的行情中也能有所作為。 2.交易成本較低。相對現貨交易,指數期貨交易的成本是相當低的,在國外只有股票交易成本的十分之一左右。指數期貨交易的成本包括:交易傭金、買賣價差、用於支付保證金(也叫按金)的機會成本和可能的稅項。美國一筆期貨交易(包括建倉並平倉的完整交易)收取的費用只有30美元左右。 3.較高的杠桿比率。較高的杠桿比率也即收取保證金的比例較低。在英國,對於一個初始保證金只有2500英鎊的期貨交易帳戶來說,它可以進行的金融時報100種(FTSE-100)指數期貨的交易量可達70000英鎊,杠桿比率為28:1。 4.市場的流動性較高。有研究表明,指數期貨市場的流動性明顯高於股票現貨市場。如在1991年,FTSE-100指數期貨交易量就已達850億英鎊。 5.股指期貨實行現金交割方式。期指市場雖然是建立在股票市場基礎之上的衍生市場,但期指交割以現金形式進行,即在交割時只計算盈虧而不轉移實物,在期指合約的交割期投資者完全不必購買或者拋出相應的股票來履行合約義務,這就避免了在交割期股票市場出現「擠市」的現象。 6.一般說來,股指期貨市場是專注於根據宏觀經濟資料進行的買賣,而現貨市場則專注於根據個別公司狀況進行的買賣。 股指期貨市場的結構與功能
一、期貨交易所
期貨交易所指的是法律允許的具體買賣股指期貨合約的場所。期貨交易所是期貨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地區)的法律都規定期:貨交易必須在指定的交易所內進行,任何在期貨交易所外進行的交易都是非法的。 盡管各類交易所近年來出現了公司化經營趨勢,但世界上大多數交易所都是非盈利性的會員制組織。我國1999年9月1日起實施的《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七條規定:期貨交易所不以盈利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規定實行自律管理;期貨交易所以其全部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中國證監會頒布的《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規定:期貨交易所的注冊資本劃分為均等份額的會員資格費,由會員出資認繳。期貨交易所的權益由會員共同享有,在其存續期間,不得將其積累分配給會員。並規定了期貨交易所應當履行的十項職責:提供期貨交易的場所、設施及相關服務;制定並實施期貨交易所的業務規則;設計期貨合約、安排期貨合約上市;組織、監督期貨交易、結算和交割;制定並實施風險管理制度,控制市場風險;保證期貨合約的履行;發布市場信息;監管會員期貨業務,檢查會員違法、違規行為;監管指定交割倉庫的期貨業務;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職能。 《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明確了期貨交易所的組織機構。期貨交易所設會員大會和理事會。會員大會是期貨交易所的權力機構,由全體會員組成。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常設機構,對會員大會負責。理事會由9至15人組成,其中非會員理事不少於理事會成員總數的1/3,不超過理事會成員總數的1/2。期貨交易所理事會可以設立監察、交易、交割、會員資格審查、調解、財務等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會的具體職責由理事會確定,並對理事會負責。期貨交易所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幹人。總經理是期貨交易所的法人代表,是當然理事。 除了期貨合約外,交易所也提供期權和其他現貨金融工具的交易機會。交易所設立的基本宗旨是提供一個有組織的集中市場,並制定標准化的期貨合約和統一的交易法規讓會員從事交易,監督所有交易的進行與有關法規的執行。但是,交易所本身並不從事期貨買賣。會員有權利進場做交易,但並沒有義務一定要進場從事交易。 二、清算所
清算所又稱清算公司,是指對期貨交易所中交易的期貨合約負責對沖、交割和統一清算的機構。清算所的建立是期貨交易安全而有效率的重要保障。有些清算所是交易所的一個重要部門(如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和紐約商業交易所NYMEX),有些清算所則是在組織機構、財務體系、運行制度等方面獨立於交易所的機構(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大部分的清算所都是各自獨立的機構,但也有幾個不同交易所共同使用一個清算機構的情況,如國際商品清算所(ICCH)負責清算大部分英國期貨交易所,市場間清算公司(The Intermartet Clearing Corp)則替紐約期貨交易所(NYFE)與費城交易所(PBOT)清算。 P> 和交易所一樣,清算所通常是個非營利性的會員組織。清算所的會員通常都是依附於交易所的會員,除了擁有交易所的一般會員席位外,還要通過比一般會員更嚴格的財務指標規定。所以,期貨交易所的會員分為清算會員和非清算會員,非清算會員要通過清算會員進行清算,並支付一定的傭金費用。 我國的期貨交易所有組織,監督期貨結算的職能,交易所下設結算部作為承擔期貨結算職責的機構。全球證券市場、期貨市場整合的趨勢之一便是交易所和清算機構間日益增多的合並案例。 三、經紀商
期貨交易所的會員分為自營商和經紀商兩種。自營商是為自己在場內進行期貨買賣的會員,而經經商本身並不買賣期貨合約,而只是受非會員的客戶委託,代替他們在交易所進行期貨交易,並從客戶那裡收取傭金以作為其收入。在國外,有些交易所僅限私人擁有交易所席位,而有些交易所也允許企業、公司等機構申請擁有席位。在美國,根據全國期貨協會(NFA)的定義,期貨經紀高(或稱期貨傭金商,FCM)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組織,是一個代表金融、商業機構或一般公眾進行期貨或期權交易的商行或公司,也有人稱其為電話所,經紀人事務所或傭金行,它是金融領域高度多樣化的一個組成部分,一些商號專長於金融和商業性套期保值,其它的則致力於公眾投機交易。 《期貨交易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期貨經紀公司會員只能接受客戶委託從事期貨經紀業務,非期貨經紀公司會員只能從事期貨自營業務。《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期貨經紀是指接受客戶委託,按照客戶的指令,以自己的名義為客戶進行期貨交易並收取交易手續費,交易結果由客戶承擔的經營活動。經營期貨經紀業務的,必須是依法設立的期貨經紀公司。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經營期貨經紀業務。 四、投資者
股指期貨的投資者范圍很廣,一種區分方法是分為自營商或專業投機商,套期保值者和大眾交易者,專業投機商又分為」搶帽子者」,日交易者和大頭寸交易者。但更一般的區分是將投資者分為套期保值者、套利者和投機者。 1.套期保值者
套期保值者是通過股指期貨交易來規避股票交易中系統風險的交易者,它們是股指期貨市場的主要參與者。股指期貨的套期保值者主要包括證券發行商、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證券市場的機構投資者。 2.套利者
套利者是指利用股指期貨市場和股票現貨市場,以及不同股指期貨市場,不同股指期貨合約之間出現的價格不合理關系,通過同時買進賣出以賺取價差收益的交易者。有關嚴格區分套利和圖利的討論見第六、七章。股指期貨的套利最常採用的是指數套利,當實際期貨價格偏離理論期貨價格時,可能通過同時買賣賺取無風險收益。 套利者的交易活動對股指期貨市場是十分重要的,其交易活動可以使市場的錯誤定價迅速恢復平衡,有利於市場價格的穩定,也是股指期貨市場價格發現機制的傳遞渠道。 3.投機者
投機者是根據他們對股票價格指數走勢的預測通過低買高賣,或高賣低買以獲取利潤的交易者。對股指期貨的投機者而言,並不完全相同於商品期貨或其它金融期貨,因為投資者根據對股票市場走勢的判斷,通過股指期貨市場低成本、高效率的間接投資股票市場。 五、股指期貨市場的基本功能
股指期貨市場的基本功能包括兩方面。一方面是從整個資本市場或社會經濟體系來講,股指期貨有三個的經濟功能:一是價格發現功能。股指期貨的價格是交易雙方在交易所通過公開喊價或計算機自動撮合的電子交易形成的,有關期貨價格的信息不停地來自各個分散的方面,交易者不斷地利用有關信息,將其考慮到價格決定中去,以對期貨價格變化做出合理的估計。雖然單個投資者對相關資產的價格估計會有所偏差,但從市場整體看,集體理性會形成比較合理的期貨價格。由於期貨合約交易頻繁、市場流動性很高、交易成本低、買賣差價小,瞬時信息的價值會較快地在期貨價格上得到反映。股指期貨的集中、公開交易近似於在一個完全競爭的市場中,價格信息的公開、透明和及時傳播對股票的價格預期和下一期股指期貨的價格決定有重要的影響。二是穩定市場和增強流動性的功能。當股票市場價格和股指期貨市場價格偏離時,市場中的投機者、套利者和套期保值者能夠敏銳地衡量出兩個市場一方或兩方的錯誤定價程度,通過比較交易成本,進行各種策略的交易操作,從而糾正市場的錯誤定價平抑市場波動,防止暴漲暴跌。股指期貨會增加因套利、套期保值及其它投資策略對股票交易的需求,從而增強股票市場的流動性。三是促進資本形成的作用。根據著名經濟學家托賓(J.Tobin)提出的Q比率的概念,企業資產負債的市場價值與其重置成本的比率為Q比率,Q>1時,進行新的資本投資更有利,從而增加投資需求,Q<1時,公司買現成的資本產品比新的資本投資更便宜,會減少資本需求。只要企業的資產負債的市場價值相對於其重置成本有所提高,即提高Q比率,就會增加資本形成。證券的價格水平是由證券供求雙方的力量達到平衡而決定的。股指期貨能夠增加由於套利交易和規避風險需求導致的股票需求,也可以使證券供給因預期性套期保值而相對比較穩定這些因素都能夠促進資本形成。 股指期貨市場另一方面的基本功能是投資者可以利用股指期貨更有效地進行投資和資產管理。第一,證券資產在居民和機構的金融資產中所佔的比重不斷提高,投資者往往要根據各種資產收益率變化進行資產調整和重新配置,單純利用證券現貨市場進行大幅度的資產結構調整,會引起股票價格的大幅度變化,增大市場波動性和投資者交易的執行成本和傭金費用,而利用股指期貨合約可能通過不同資產的暴露程度使綜合頭寸達到調整資產結構的要求,而不至於引起價格的大幅波動,交易費用也較低。第二,證券承銷商和發行人可以利用股指期貨進行預期性套期保值規避價格風險,保證證券發行順利進行。第三,投資者可以利用股指期貨市場進行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香港恆生指數期貨市場,以對沖風險為目的的交易約占總交易量的20%,充分反映了恆指期貨對套期保值的巨大存在價值。而機構投資者,尤其是指數投資基金可以利用股指期貨進行套利交易以獲取無風險收益。第四,投資者可以利用股指期貨間接投資股票市場,使自己專注於分析宏觀經濟景氣狀況和股票市場大勢,免除從繁多的股票中桃選可投資股票的麻煩,以及減少投資股票市場的信息搜集、加工、處理成本。 六、中國發展股指期貨市場的一些特殊的功能
除了以上這些一般性功能,中國發展股指期貨市場還有一些特殊的功能。第一,為培育和發展機構投資者提供條件。發達證券市場的經驗表明,以保險資金、共同基金、養老基金為主體的機構投資者對證券市場的穩定和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機構投資者的優勢在於用組合投資來降低風險,但組合投資只能降低非系統性風險,但無法規避系統性風險。中國證券市場還處於發展階段,屬於新興市場,系統性風險所佔比例很高,要培育和發展機構投資者,必須提供包括股指期貨作為規避系統性風險工具在內的一系列條件,股指期貨市場已經與優化投資者結構聯系在一起。第二,股票市場國際化的需要。隨著中國加入WTO,中國經濟的對外開放將面臨一系列的考驗,一方面,境外投資者是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他們有規避風險的強烈需求,另一方面,境外投資者進入中國股票市場可能會加大市場的波動甚至出現大幅度的漲落調整,股指期貨市場不單是滿足境外投資者的需求,以吸引國外資本,也是在開放條件下穩定股票市場的需要。第三,完善證券市場的結構,豐富市場層次,推動市場深化。中國證券市場目前只有單一的主板市場和創業板市場,即只有交易所交易市場,缺乏非上市股票的櫃台交易市場和機構投資者需要的第三、第四市場,不能最大限度的滿足不同層次的資金需求者、資金供給者的需求,不完善的市場機制難以使籌集資產、配置資源等證券市場功能的發揮。在發展和完善各層次基礎資產市場的同時,包括股指期貨、股票期權、股指期權和認股權證、可轉換債券、存托憑證等工具在內的衍生品市場的發展對促進市場深化和市場功能發揮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股指期貨的五大意義
股指期貨具有套期保值、價格發現、資產配置等功能,是國際資本市場重要的風險管理工具。 根據當前我國資本市場的特徵與發展趨勢,開展我國的股指期貨交易具有積極的意義,這表現在: (一)迴避股市系統風險,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
我國股市的一個特點是股指波動幅度較大,系統風險較大,這種風險無法通過股票市場上的分散投資加以迴避。開展股指期貨交易,既可為股票承銷商在一級市場包銷股票提供風險迴避的工具,又可為二級市場廣大投資者對沖風險、確保投資收益。 (二)有利於創造性地培育機構投資者,促進股市規范發展
目前,我國機構投資者比重偏低,不利於股市規范發展。開展股指期貨交易,可以為機構投資者提供有效的風險管理工具,增加投資品種,能促進長期組合投資與理性交易,能提高市場流動性,降低機構投資者的交易成本 ,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特別是我國將發展開放式基金,由於其可隨時贖回 ,因此,必須有相應股指期貨等衍生工具相配套,才能保證開放式基金的安全運作。可見,股指期貨有利於創造性地培育機構投資者,促進股市的規范發展。這一點已被國際市場發展的成功經驗所證明。 (三)促進股價的合理波動,充分發揮經濟晴雨表的作用
由於缺乏風險迴避機制,許多機構投資者只能藉助內幕消息進行短線投機以達到獲利的目的,從而造成股市異常波動。開展股指期貨交易能夠大量聚集各種信息,有利於提高股票現貨市場的透明度;如果股票現貨市場價格與股指期貨市場間價差增大,將會引來兩個市場間的大量套利行為, 可抑制股票市場價格的過度波動;此外,股指期貨交易發現的預期價格可更敏感反映國民經濟的未來變化,充分發揮國民經濟晴雨表的作用。 (四)改善國企大盤股的股性,為國企改革服務
股指期貨的推出將會促使一些大盤股的股性發生轉變,提高投資者投資國企大盤股的積極性。目前,我國成份指數樣本股往往以大盤績優股為主,國企大盤股占較大權重。股指期貨交易的開展,有助於提高投資者參與這類股票交易的積極性,從而間接促進國企大盤股發行工作的開展。Damod aran等人(1990年)對S&P500指數樣本股所作的實證研究表明,開展股指期貨交易後的5年間,指數樣本股的市值提高幅度為非樣本股的2倍以上。另外,為解決國有股的上市流通問題,目前討論的解決途徑之一是成立大型基金,而股指期貨的推出有利於基金的風險迴避與安全運作,從而為國有股的上市流通提供服務。 (五)完善功能與體系,增強我國資本市場的國際競爭力
從國際市場的發展潮流可見,股指期貨在完善資本市場功能與體系方面的作用已得到廣泛的認同。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如果我們還是停留在傳統的交易方式中,不引進現代金融工具,我國資本市場在功能與體系方面都將是不健全的,不但難以與國際金融市場接軌,而且難以為國際投資資本的進入提供迴避風險的場所,不利於我國對外資的吸引及加入WTO;此外, 中國在開展自己的股指期貨交易方面並無專利權,如日經225指數被新加坡搶先開發成功就是一例。目前,由於我國資本市場沒有完全開放,國外還沒有推出中國股指期貨,但一旦資本市場對外開放,國外必將迅速地推出中國股指期貨交易。因此,為增強我國資本市場的競爭力,我國應盡快推出股指期貨交易。這一點對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
股指期貨的特點與功能
金融期貨品種分為外匯、利率與指數期貨三大類。股指期貨是指數類期貨中的主導品種,也是金融期貨中歷史最短、發展最快的金融產品。 一、股指期貨的概念與特點
股票指數期貨交易指的是以股票指數為交易標的的期貨交易。和其它期貨品種相比,股指期貨品種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股指期貨標的物為相應的股票指數。
2、股指期貨報價單位以指數點計,合約的價值以一定的貨幣乘數與股票指數報價的乘積來表示。 3、股指期貨的交割採用現金交割,即不是通過交割股票而是通過結算差價用現金來結清頭寸。 二、股指期貨的功能
股指期貨具有價格發現、套期保值、資產配置等功能。具體表現在:
(一)價格發現
股指期貨交易以集中搓合競價方式能產生未來不同到期月份的股票指數期貨合約價格,反映對股票市場未來走勢的預期;同時,國外學者通過大量實證研究表明,股指期貨價格一般領先於股票現貨市場的價格,並有助於提高股票現貨市場價格的信息含量。因此,股指期貨與現貨市場股票指數一起可起到國家宏觀經濟景氣晴雨表的作用。 (二)套期保值
股指期貨能滿足市場參與者對股市風險對沖工具的強烈需求,促進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的發展。具體表現在: 1、嚴格說來,個股的價格風險只能通過相應的股票期貨進行風險對沖;但當股票市場出現系統性風險時,個股或股票組合投資就可通過股指期貨合約進行套期保值。 2、股票承銷商在包銷股票的同時,為規避股市總體下跌的風險,可通過預先賣出相應數量的股指期貨合約以對沖風險、鎖定利潤。 3、當上市公司股東、證券自營商、投資基金、其他投資者在持有股票時,可通過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對沖股市整體下跌的系統性價格風險,在繼續享有相應股東權益的同時維持所持股票資產的原有價值;減輕集中性拋售對股票市場造成的恐慌性影響,促進股票二級市場的規范與發展。 (三)資產配置
股指期貨具有資產配置的功能,具體表現在:
1、引進做空機制。做空機制使得投資者的投資策略從等待股票價格上升的單一模式轉變為雙向投資模式,使投資人的資金在行情下跌中也能有所作為而非被動閑置。 2、便於發展機構投資者,促進組合投資、加強風險管理。
3、增加市場流動性,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完善資本市場的功能等。
海外股指期貨市場的產生和發展
股指期貨市場最初的產生是基於為機構投資者(尤其是指數投資基金)提供避險工具的考慮,一般不外乎這樣三個條件:一是對機構投資者規避系統性風險的現實需求;二是金融創新的動力;三是相關法律法規的健全。 美國是最早推出股指期貨交易的國家,其股指期貨的產生發展得益於這樣幾個方面的因素:一是70年代初期由於美國持續兩位數的通貨膨脹導致股市暴跌,出現了對現貨市場避險工具的需求;二是1974年美國國會通過的《退休收入保障法》要求退休基金管理人遵循「謹慎人原則」管理資金,嚴格分散和規避市場風險,進一步強化了其避險需求;三是80年代初期券商承銷收益和傭金收入大幅降低,迫使券商進行金融創新,努力尋求新的盈利模式;四是1974年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的設立及其後對《商品交易法》管轄范圍的擴大為股指期貨的產生掃清了法律障礙。 但是美國的情況並不能解釋一切,尤其是90年代以來亞洲國家和地區如日本、韓國和我國台灣地區股指期貨的產生和發展。這些國家和地區股指期貨市場的產生和發展與其證券市場的對外開放尤其是QFII制度是密切相關的。 1、日本股指期貨市場的產生與發展
日本股指期貨市場的發展經歷了較為明顯的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80年代初期到1987年,股指期貨在外界因素的推動下從無到有的初步試驗階段。日本於80年代初期即已開放了其證券市場,允許境外投資者投資境內股市。但是,其股指期貨合約卻首先出現在海外,1986年9月3日,日經225指數期貨在新加坡金融期貨交易所(SIMEX)交易。按照日本當時的證券交易法規定,證券投資者從事期貨交易被禁止。所以,當時的日本證券市場並不具備推出股指期貨交易的法律條件。而且,按照當時的證券交易法,日本國內的基金是被禁止投資SIMEX的日經225指數的,只有美國和歐洲的機構投資者利用SIMEX的日經225股指期貨合約對其投資於日本的股票進行套期保值。本國的機構投資者明顯處於不利位置。基於這樣的原因,1987年6月9日,日本推出了第一支股票指數期貨合約———50種股票期貨合約,受當時證券交易法禁止現金交割的限制,50種股票期貨合約採取現貨交割方式,以股票指數所代表的一攬子股票作為交割標的。 第二階段:1988年到1992年逐步完善的過渡階段。這一階段,通過修改和制訂法律,國內股指期貨市場逐步走上正軌。50種股指期貨剛剛推出的前幾個月,交易發展緩慢,直到1987年股市暴跌後交易量迅速發展起來。1987年10月20日上午,日本證券市場無法開始交易,賣盤遠大於買盤,由於漲跌停板的限制,交易剛開始即達到跌停板。由於當時50種股票期貨合約實行現貨交割,所以,境內投資者也無法實施股指期貨交易。而在SIMEX交易的境外投資者卻能夠繼續交易期貨合約。受此事件影響,1988年日本金融市場管理當局批准了大阪證券交易所關於進行日經指數期貨交易的申請。1988年5月,日本修改證券交易法,允許股票指數和期權進行現金交割,當年9月大阪證券交易所開始了日經225指數期貨交易。1992年3月,大阪證券交易所50種股票期貨停止了交易。 第三階段:對股票指數進行修改,股指期貨市場走向成熟。由於日經225指數採用第一批上市的225種股票,以股價簡單平均的形式進行指數化。針對這樣的情況,大阪證券交易所根據大藏省指示,開發出了新的對現貨市場影響小的日經300指數期貨以取代日經225,並於1994年2月14日起開始交易。此後,日本股指期貨市場便正式走向成熟。 2、 韓國股指期貨市場的產生
韓國股指期貨的產生源於其資本市場的逐步開放,以及正式引入QFII之後對於市場避險工具日益迫切的需求,但是,由於沒有象日本市場那樣遭遇外國市場的競爭,其股指期貨的推出較為從容,在法律法規、投資者教育、交易系統以及指數設計等方面的准備也更充分。 1981年,韓國宣布了資本市場國際化計劃。1984年,韓國政府允許境外投資者通過境內的基金(韓國信投)間接投資境內的股票;到1992年底,境外投資者通過韓國信投對韓國的投資達到了150億美元,接近韓國證券市場總市值的1.5%,加上當年QFII直接買賣股票的數額,境外投資者持有的股票市值達到韓國證券市場總市值的3.1%。 在數量快速增長的同時,股票市場結構方面的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投資工具缺乏,尤其缺乏規避風險的工具,人們無法有效地管理市場波動所帶來的風險。這增加了市場的波動性。雖然從1985年到1990年,韓國股市一直處於上漲趨勢,但每隔3至5個月,股市都會出現上下較為顯著的波動。這表明如果在韓國證券市場引入股指期貨,投資者利用股指期貨進行套期保值的需求將會很高。1987年11月,在全球股市經歷了「黑色星期一」的暴跌之後不久,韓國修改了證券交易法,授權韓國證券交易所建立期貨市場。1992年4月至1993年4月,韓國證券交易所開展了對機構投資者指導和教育工作。1996年6月,韓國?/ca>
❹ 股指期貨交易與融資融券的區別
完全是兩碼事。
融資就是可以用股票質押,借錢來炒股。
融券就是可以借股票來賣。
股指期貨是一種期貨品種,根據指數的漲跌結算盈虧。
股指期貨的交易對象是標准化的期貨合約,都有到期日,到期後該合約將進行現金交割,投資者不能無限期持有。對此,投資者要特別注意,交易股指期貨不能像買股票一樣,交易後就不太管了,必須注意合約到期日,根據市場變動情況,決定是提前平掉倉位,還是等待合約到期進行現金交割。
❺ 股指期貨的交易規則是什麼
股指期貨(Stock Index
Futures)的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股價指數的大小,進行標的指數的買賣。作為期貨交易的一種類型,股指期貨交易與普通商品期貨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徵和流程。
交易時間:
早開盤15分鍾晚收盤15分鍾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徵求意見稿)中規定,交易時間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最後交易日時間"上午
9:15-11:30,下午13:00-15:00"。即除了最後交易日外,滬深300股指期貨開盤較股票市場早15分鍾,收盤較股票市場晚15分鍾。這一設計更有利於期貨市場反映股票市場信息,便於投資者利用股指期貨管理風險。
漲跌停板:
與股市一致均為10%取消熔斷
根據規定,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為上一個交易日結算價的10%。這一漲跌停板幅度與現貨市場保持一致。綜合考慮相關因素,本次修訂取消了《交易規則》和《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中有關熔斷制度的規定。
保證金:
買賣單個合約至少需要15萬元
為加強風險控制,股指期貨最低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准由10%提高至12%。同時,為保證單邊市下交易所調整保證金水平的針對性,修訂了單邊市下對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限制性規定。
交割日:
定在每月第三個周五避免市場劇烈波動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徵求意見稿)中規定,最後交易日與交割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根據計算,每月的第三個周五基本都在當月中旬,有時甚至會在當月的14號、15號就進行交割。這與國外股指期貨通常在月末交割有所不同。
股市通常有"月末效應",許多法人單位因做賬原因,會頻繁進行交易,因此月末波動較大。股指期貨也有"到期日效應",對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將產生較大影響。如今將交割日定在第三個周五,基本就可以在當月中旬進行交割,避免出現月末劇烈市場波動。
競價交易:
漲跌停板成交"平倉合約優先"
股指期貨連續競價交易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這一點與A股市場相類似;但在遇到漲跌停板的極端行情時,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指令,按照"平倉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這是因為股指期貨採用雙向交易,投資者既可以開多倉,也可以開空倉。
股指期貨採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撮合成交,正常交易日9:10-9:15為集合競價時間。其中,9:10-9:14為指令申報時間,9:14-9:15為指令撮合時間。集合競價指令申報時間不接受市價指令申報,集合競價指令撮合時間不接受指令申報。
信息披露:
基金、保險頭寸可能"隱藏"
任何一張股指期貨合約掛牌交易後,只要單邊持倉量達到1萬手以上,即被視作"活躍月份合約"。中金所每日交易結束後,將披露活躍月份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但只公布活躍月份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未來基金、保險等大資金的股指期貨交易頭寸可能會被很好地"隱藏"起來。
持倉限額:
單個賬戶限額約1500萬元
為進一步防止價格操縱,中金所將非套保交易的單個股指期貨交易賬戶持倉限額由原先的600手調整為100手。除了對單個賬戶進行限倉管理,中金所還將對單個結算會員進行限倉。限倉標准將按照每日結算後,某一合約單邊的總持倉量計算。但進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戶號的持倉按照交易所有關規定執行。
強制減倉:
極端行情下謹慎使用
借鑒國內期貨市場處置極端行情的經驗,中金所保留了在連續出現漲跌停板的情況下可以採取強制減倉的制度,即將當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為成交平倉單,以當日漲跌停板價格與該合約盈利客戶按照持倉比例自動撮合成交。但中金所只有在出現極端行情時才能謹慎使用。
套保:
個人投資者也可申請套期保值
為促進套期保值功能發揮,提高套期保值效率,業務規則修訂稿簡化了套期保值申請和審批的程序,將套期保值的申請和審批單位由分合約審批改為按照品種審批。套期保值額度自獲批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有效期內可以重復使用。與商品期貨市場不同,業務規則修訂稿也允許個人投資者申請套期保值。整個制度設計鼓勵股指期貨發揮套期保值的基本功能,中金所不會區別對待對機構和個人的套保需求。
創新:
規則為期權等新品種預留空間
中金所在制定規則時,為未來的金融創新預留了空間。業內人士表示,在交易規則中"預留伏筆",為往後推出期權留下了空間。
股指期貨交割
股指期貨合約到期的時候和其他期貨一樣,都需要進行交割,股指期貨和短期利率期貨等採用的是現金交割。所謂現金交割,就是不需要交割一攬子股票指數成分股,而是用到期日或第二天的現貨指數作為最後結算價,通過與該最後結算價進行盈虧結算來了結頭寸。
❻ 什麼是股指期貨它對股票的買賣有什麼影響
股指期貨概念
股指期貨:全稱為「股票指數期貨」,是以股價指數為依據的期貨,是買賣雙方根據事先的約定,同意在未來某一個特定的時間按照雙方事先約定的股價進行股票指數交易的一種標准化協議。
股票市場是一個具有相當風險的金融市場,股票投資人面臨著兩類風險。第一類是由於受到特定因素影響的特定股票的市場價格波動,給該股票持有者帶來的風險,稱為非系統性風險;另一類是在作用於整個市場的因素的影響下,市場上所有股票一起漲跌所帶來的市場價格風險,稱為系統風險。對於非系統風險,投資者用增加持有股票種數,構造投資組合的方法來消除;對於後一種風險,投資者單靠購買一種或幾種股票期貨合約很難規避,因為一種或幾種股票的組合不可能代表整個市場的走勢,而一個人無法買賣所有股票的期貨合約。在長期的股票實踐中,人們發現,股票價格指數基本上代表了全市場股票價格變動的趨勢和幅度。如果把股票價格指數改造成一種可買賣的商品,便可以利用這種商品的期貨合約對全市場進行保值。利用股票價格指數對股票進行保值的根本原因在於股票價格指數和整個股票市場價格之間的正相關關系。
與其它期貨合約相比,股票指數期貨合約有如下特點:
(1)股票指數期貨合約是以股票指數為基礎的金融期貨。長期以來,市場上沒有出現單種股票的期貨交易,這是因為單種股票不能滿足期貨交易上市的條件。而且,利用它也難以迴避股市波動的系統性風險。而股票指數由於是眾多股票價格平均水平的轉化形式,在很 大程度上可以作為代表股票資產的相對指標。股票指數上升或下降表示股票資本增多或減少,這樣,股票指數就具備了成為金融期貨的條件。利用股票指數期貨合約交易可以消除股市波動所帶來的系統
性風險。
(2)股票指數期貨合約所代表的指數必須是具有代表性的權威性指數。目前,由期貨交易所開發成功的所有股票指數期貨合約都是以權威的股票指數為基礎。比如,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的S&P 500指數期貨合約就是以標准·普爾公司公布的500種股票指數為基礎。權威性股票指數的基本特點就是具有客觀反映股票市場行情的總體代表性和影響的廣泛性。這一點保證了期貨市場具有較強的流動性和廣泛的參與性,是股指期貨成功的先決條件。
(3)股指期貨合約的價格是以股票指數的「點」來表示的。世界上所有的股票指數都是以點數表示的,而股票指數的點數也是該指數的期貨合約的份格。例如,S&P500指數六月份為260點,這260點也是六月份的股票指數合約的價格。以指數點乘以一個確定的金額數值就是合約的金額。在美國,絕大多數的股指期貨合約的金額是用指數乘以500美元,例如,在S&P500指數260點時,S&P 500指
數期貨合約代表的金額為260*500=13000美元。指數每漲跌一點,該指數期貨交易者就會有500美元的盈虧。
(4)股票指數期貨合約是現金交割的期貨合約。股票指數期貨合約之所以採用現金交割,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原因,第—,股票指數是一種特殊的股票資產,其變化非常頻繁,而且是眾多股票價格的平均值的相對指標,如果採用實物交割,勢必涉及繁瑣的計算和實物交接等極為麻煩的手續;第二,股指期貨合約的交易者並不願意交收該股指所代表的實際股票,他們的目的在於保值和投機,而採用現金交割和最終結算,既簡單快捷,又節省費用。
❼ 具體的股指期貨交易規則
交易時間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中規定,交易時間為「上午9:25-11:30,下午13:00-15:00」,最後交易日時間「上午9:25-11:30,下午13:00-15:00」。
東證期貨高級顧問方世聖表示,美國的期指市場是24小時交易,台灣地區則是早晚各增15分鍾。
漲跌停板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中規定,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為上一個交易日結算價的±7%。
保證金
為加強風險控制,此次業務規則修訂稿將股指期貨最低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准由10%提高至12%。同時,為保證單邊市下交易所調整保證金水平的針對性,修訂了單邊市下對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限制性規定。
修訂稿規定,「期貨合約在某一交易日出現單邊市,則當日結算時交易所可以提高交易保證金標准」。而此前的《風險控制辦法》則規定:「Dt交易日與Dt-1交易日同方向累計漲跌幅度小於16%的,Dt交易日結算時該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准按照12%收取,收取標准已高於12%的按照原標准收取」。同時,修訂稿也刪除了「Dt+1交易日未出現單邊市保證金恢復正常標准」和「強制減倉當日結算時交易保證金標准按照正常標准收取」的規定。
業內人士同時表示,12%並非投資者最終的保證金收取標准。根據商品期貨市場經驗,期貨公司將在此基礎上加征2到5個百分點。以滬深300指數的點位計算,買賣單個合約至少需要15萬-20萬左右資金。
交割日
定在每月第三個周五 規避月末波動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徵求意見稿)中規定,最後交易日與交割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根據計算,每月的第三個周五基本都在當月中旬,有時甚至會在當月的14號、15號就進行交割。這與國外股指期貨通常在月末交割有所不同。
業內人士表示,股票市場通常有「月末效應」,許多法人單位因做賬原因,會頻繁進行交易,因此月末波動會較大。而股指期貨也有「到期日效應」,許多資金會在到期日平倉,導致價格波動。如果兩個市場的波動疊加在一起,會增大市場的波動,對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都將產生較大影響。如今將交割日定在第三個周五,基本就可以在當月中旬進行交割,避免出現月末劇烈市場波動。
競價交易
漲跌停板成交「平倉掛單優先」
股指期貨連續競價交易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這一點與A股市場相類似;但在遇到漲跌停板的極端行情之時,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指令,按照「平倉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這是因為股指期貨採用雙向交易,投資者既可以開多倉,也可以開空倉。
股指期貨採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撮合成交,正常交易日9:25-9:30為集合競價時間。其中,9:25-9:29為指令申報時間,9:29-9:30為指令撮合時間。集合競價指令申報時間不接受市價指令申報,集合競價指令撮合時間不接受指令申報。
為防止部分會員和客戶利用技術優勢影響交易系統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對於會員、客戶採取可能影響交易所系統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中金所可採取相關措施加以限制。
信息披露
基金、保險頭寸可能會「隱藏」起來
任何一張股指期貨合約掛牌交易後,只要其單邊持倉量達到1萬手以上,即被視作「活躍月份合約」。中金所每日交易結束後,將披露活躍月份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
值得一提的是,為保護會員和客戶的商業秘密,中金所只公布活躍月份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市場人士推測,基金、保險等大資金未來有望成為與中金所直連的非結算會員,也就是說,未來基金、保險等大資金的股指期貨交易頭寸可能會被很好地「隱藏」起來。
這與國內商品期貨市場的習慣有很大不同。國內三大商品期貨交易所會員分為兩種,即自營會員和非自營會員。無論是哪種會員,只要其交易的合約達到信息公開標准,交易所就會公布其成交量和持倉量。
持倉限額
單個賬戶限額約1500萬元
為進一步加強風險控制、防止價格操縱,中金所將非套保交易的單個股指期貨交易賬戶持倉限額由原先的600手調整為100手。若以當前點位計算,每手合約面值100萬元、保證金比例15%計算,單個交易賬戶的限倉金額約在1500萬元左右。
除了對單個賬戶進行限倉管理,中金所還將對單個結算會員進行限倉。限倉標准將按照每日結算後,某一合約單邊的總持倉量計算。但進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戶號的持倉按照交易所有關規定執行。
為加強對大戶的監管,中金所規定從事自營業務的交易會員或者客戶不同客戶號的持倉及客戶在不同會員處的持倉合並計算;增加「客戶的持倉尚未滿足相關大戶標准,但交易所認為有必要的,交易所可以要求其進行大戶報告」的規定。
強制減倉
極端行情下謹慎使用強制減倉
借鑒國內期貨市場處置極端行情的經驗,中金所保留了在連續出現漲跌停板的情況下可以採取強制減倉的制度,即將當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為成交平倉單,以當日漲跌停板價格與該合約盈利客戶按照持倉比例自動撮合成交。考慮到這種制度雖然化解風險簡單有效、但是對於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不利,因此中金所只有在出現極端行情時才能謹慎使用。
根據《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八十六條「期貨價格出現同方向連續漲跌停板的,交易所可以採用調整漲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證金標准及按一定原則減倉等措施化解風險」的規定,將股指期貨強制減倉的執行條件改為「期貨交易連續出現同方向單邊市」。
套保
個人投資者也可申請套期保值
為促進套期保值功能發揮,提高套期保值效率,業務規則修訂稿簡化了套期保值申請和審批的程序,將套期保值的申請和審批單位由分合約審批改為按照品種審批。
修訂稿規定,套期保值額度自獲批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有效期內可以重復使用。獲批套期保值額度可以在多個月份合約使用,各合約同一方向套期保值持倉合計不得超過該方向獲批的套期保值額度。分析人士指出,通過這一修訂,投資者進行套期保值可以在各個合約之間進行動態分配,避免因合約到期摘牌而需要頻繁申請新的套期保值額度。
與商品期貨市場不同,業務規則修訂稿也允許個人投資者申請套期保值。整個制度設計鼓勵股指期貨發揮套期保值的基本功能,中金所不會區別對待對機構和個人的套保需求。
❽ 請問: 普通投資者若要參加股指期貨交易,該怎麼辦
如何買賣股指期貨與交易
我們目前的股票市場,是一個單邊市場。股市漲的時候大家都賺錢,跌的時候大家都無可奈何地賠錢。股票指數期貨的出現,將使股市成為雙邊市場。無論股市上升或下跌,只要預測准確,就能賺錢。因此,對個人而言,股票指數期貨市場將是一個大有可為的市場。
第一、當個人投資者預測股市將上升時,可買入股票現貨增加持倉,也可以買入股票指數期貨合約。這兩種方式在預測准確時都可盈利。相比之下,買賣股票指數期貨的交易手續費比較便宜。第二、當個人投資者預測股市將下跌時,可賣出已有的股票現貨,也可賣出股指期貨合約。賣出現貨是將以前的賬面盈利變成實際盈利,是平倉行為,當股市真的下跌時,不再能盈利。而賣出股指期貨合約,是從對將來的正確預測中獲利,是開倉行為。由於有了賣空機制,當股市下跌時,即使手中沒有股票,也能通過賣出股指期貨合約獲得盈利。第三、對持有股票的長期投資者,或者出於某種原因不能拋出股票的投資者,在對短期市場前景看淡的時候,可通過出售股票指數期貨,在現貨市場繼續持倉的同時,鎖定利潤、轉移風險。
買賣股票指數期貨還有許多買賣個股所得不到的好處。個人投資者常常為選股困難而發愁,既沒有內幕消息參考,又缺乏充分全面的技術分析和基本面分析;與機構投資者相比,在資金上也處於絕對的劣勢。因此,能得到與大市同步的平均利潤是一種比較好的選擇,其具體辦法就是證券指數化。買賣股票指數期貨相當於證券指數化,與大市同步;另外,買賣股票指數期貨還分散了個股風險,真正做到不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
個人投資者要進行股指期貨交易,首先是選擇一家信譽好的期貨經紀公司開立個人賬戶,開戶手續包括三個方面,第一是閱讀並理解《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後,在該說明書上簽字;第二是與期貨經紀公司簽署《期貨經紀合同》,取得客戶代碼;第三是存入開戶保證金,開戶之後即可下單交易。
與股票現貨交易不同,股指期貨交易實行保證金制度。假定股指期貨合約的保證金為10%,每點價值100元。若在1500點買入一手股指期貨合約,則合約價值為15萬元。保證金為15萬元乘以10%,等於15000元,這筆保證金是客戶作為持倉擔保的履約保證金,必須繳存。若第二天期指升至1550點,則客戶的履約保證金為15500元,同時獲利50點,價值5千元。盈虧當日結清,這5千元在當日結算後就劃至客戶的資金帳戶中,這就是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同樣地,如果有虧損,也必須當天結清。
影響個人投資者參與股票指數期貨交易的主要因素是合約價值大小和期貨市場的規范程度。合約價值越大,能有實力參與的個人投資者越少。市場的規范使得非市場的風險越小,這將提高投資者參與期貨市場交易的積極性。
❾ 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交易 意義 特點
股指期貨:是以股票指數為標的物,不僅能為股票投資者提供有效的套期保值避險工具,而且也為以後適時推出外匯期貨等金融衍生品提供了經驗,對股票市場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利用股指期貨對股票指數和所持有的股票進行套期保值,可有效規避股票市場上的股指波動和價格波動帶來的風險。
對資本市場來說,適時推出股指期貨,對促進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將發揮重要作用。簡單來說,期貨交易的功能有兩個:一是價格發現功能,一是套期保值功能。股指期貨作為金融期貨的一種,也具有價格發現和套期保值這兩個功能。
長期來看,將有利於保持股市的「多空平衡」和穩定發展。從中國香港、中國台灣、韓國等地區或國家的股指期貨推出情況來看,推出前,股市將上漲,推出後,股市將下跌,運行一段時間後,股市將保持獨立走勢。
隨著股指期貨的推出,滬深300中的權重股將成為投資者戰略性的長線投資品種,這樣一來,市場整體的價值中樞將逐漸上揚,從而帶來真正意義上的財富效應。同時,股指期貨也可以改變市場投資理念和投資策略,使投資者在熊市中也可能獲利。
對於股民特點和意義:
期貨市場是一個比較專業的投資市場,他對投資者的素質要求比較高,因此投資者的介入門檻比較高,但實際工作中我們發現,由股市轉戰期市的投資者成功率比較高,我們通過對期貨市與股票市場的比較和分析股民在期貨市場的成功案例發現股民轉戰期貨有其自身獨特的優勢。
1、股民已經具有一定的投資經驗
股票市場在我國起步比期貨市場要早,發展較快。因此股票在我國的普及率比較高,股票幾乎達到了家喻戶曉的程度。投資者認識股票也較早,對股市的研究也比較深入,對股市的基本面分析、技術面分析掌握的比較透徹。因此股票投資者對風險投資市場已經積累了相當的經驗,而期貨市場的一些分析方法和股票市場大同小異,只不過是一些分析方法的具體運用而已。股票市場和期貨市場都屬於資本市場,他們對國家政策的反應是基本相同的,比如說2005年年初國家出台比較嚴厲的宏觀調控政策,股市從4月7日1783點開始回調,同時期貨市場在4月中旬各品種也相續展開回調行情。在股市我們經常用的技術分析方法比如K線圖、KDJ、MACD等一些技術分析指標在期貨市場中同樣得到廣泛運用。因此具有一定股票投資經驗的投資者轉戰期貨市場可謂是輕車熟路。
2、期市與股市具有互補性
期貨市場與股票市場雖然同屬於資本市場,但由於期貨市場與股票市場的運行機制不一樣使得期貨市場與股票市場具有互補性。在我國股票市場中沒有做空機制,因此股票在漲的時候股民才有行情可做。而跌的時候就沒有行情可做或者被套。但期貨市場不一樣,期貨市場中有做空機制,漲的時候有行情,跌的時候也有行情可做。作為我們股民朋友我們就可以在股票市場下跌的時候從股票市場撤出來轉戰期貨。在股票市場展開上漲行情的時候又可以從期貨市場撤出來重回股票市場。資本市場說白了也是一個概率市場只有得到的機會多獲勝的概率才大!我們作為風險投資愛好者如果兩個市場都參與就不會錯過市場給予我們的每一個機會。也許會有投資者說:「我一個市場還做不好呢,還做兩個市場!」就是因為我們在一個市場中沒有做好我們才更應該想到另一個市場,增加一個市場,增加一份機會!
3、投資期貨有助於做好股票
期貨市場目前上市的品種有上海期貨交易所的銅、鋁、橡膠、燃料油;鄭州商品交易所的小麥、棉花、白糖;大連商品交易所的大豆、玉米、豆粕、豆油。這些商品要麼是一些上市公司的原材料,要麼是一些上市公司的產品,通過這些商品價格的漲跌就可以很直觀的得到上市公司業績的好壞。又因為期貨市場商品的價格具有預期性,對股票的操做更具有指導意義。比如,在今年上半年期貨市場中各商品大副上漲的過程中我們就建議我們的投資者在股票市場大膽買進江西銅業、山東鋁業、蘭州鋁業等股票。投資者具此均取得了良好的收益。因為銅、鋁是這些上市公司的主要產品,這些商品的價格上漲必定會給相關上市公司帶來可觀利潤,那麼這樣的股票上漲是無疑的了。據傳年底股指期貨將要在上海金融期貨交易所上市,股指期貨的推出將改變中國內地股市缺乏賣空機制的現狀,為機構投資者規避系統性風險提供工具。
❿ 如何利用股指期貨規避股市風險
你好,股指期貨的推出,為股票投資者帶來了規避股市風險,進行套期保值風險管理的工具。其作為期貨特有的做空機制,也為投資者在熊市中增添了獲取超額收益的投資機會。
規避市場風險,主要是利用了股指期貨的套期保值功能。股指期貨是以股票指數(股票組合的加權平均數值)為標的的期貨合約,與股票大盤走勢具有很強的相關性。因此,在市場上具有指引作用。套期保值具體的操作手法是,在持有股票組合,並且預期行情下跌或正在下跌時,可以在股指期貨上面下空單。從而鎖定收益或是規避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