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貨期貨的由來
⑴ 現貨和期貨到底是誰發明的
是勞動人民發明的。
現貨就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期貨就是先交定金,一段時間後再交貨。
有多高深呢?其實沒有,生活中無處不在。
⑵ 「期貨」與「現貨」是什麼意思
很多人簡單地將現貨和期貨歸為一類,其實現貨和期貨還是有比較多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屬性不同
現貨交易的標的是當前市面上已經存有的實際貨物,現貨電子交易,是將現有的貨物(現貨)通過電子商務的形式,在網上按照一定的標准通過集合競價來統一的撮合成交,商品貿易屬性大於金融屬性。
期貨交易的標的是未來的貨物,當前還不存在的貨物,是指將未來的貨物以一種標准化的遠期合約,進行撮合競價,金融屬性大於商品貿易屬性。
二、交易合約不同
期貨交易的合約更偏工業用料,也有金融資產,而現貨交易的合約則包括農產品、中葯材、金屬等各種基礎用品。
四、保證金比例不同
期貨市場保證金比例在5%-10%左右,保證金比例較低,杠桿較大,同時放大了投資的風險與收益。現貨市場保證金通常在20%左右,特殊情況(連續漲跌停板,臨近交割等)會增加保證金,杠桿適中,風險適中。
五、交易基數不同
期貨市場的最小單位是手,一般情況下,每手合約代表10噸甚至更多的貨物,即期貨市場交易基數是以噸計算,門檻較高,而現貨電子交易市場最小單位是批,每批合約代表幾千克至幾百千克的貨物,即交易基數是以千克計算,門檻較低。
【最重要的區別】:一是交易時間不同,現貨一般都有22小時交易,而期貨則只有9小時交易時間。二是期貨有漲跌幅限制,現貨沒有,國內的期貨沒有跟國際接軌,國際期貨交易時間段不同,現貨與國際接軌,現貨的保證金低於期貨的保證金。
期貨是合約制,就是到期交割,有個合約到期日,規定到期必須交割。現貨沒有,只要賬戶有足夠資金,是可以一直持有。
⑶ 現貨和期貨是怎樣的關系
現貨和期貨的關系:
期貨通常具有價格發現功能,所以,投資者買賣期貨可以說是買賣未來現貨,相比現貨,期貨多了一個持有成本(利息),因此期貨價格通常會高於現貨價格,這種現象稱為正價差。
期貨與現貨之間的價格關系,定義為基差和價差,它們都是為了說明期貨與現貨的風險相關性,基差與價差的計算方式剛好相反,表達方式也有所不同。
現貨與期貨的區別:
1、交收(交割)靈活
現貨:交收方式靈活多樣,既可提前交收,也可以即時交收,實物交收比重較大
,且,如果交割過程當中若一方違約,違約方需要給另一方賠償違約金,且合約可以一直持有,在實體交割當中具有很好的靈活性。對於個人投資者來說就不存在強行交割一說,從投資角度來講大大減少了投資的風險,不需要擔心合約到期需要強制進行實體交割或者轉移合約等繁瑣的操作。
期貨:實物交割只能採用在合約到期後進行交割,而且實物交割的權重和比例在期貨合約中微乎其微,尤其是個人投資者在投資當中對於實體的交割幾乎非常被動,合同到期必須進行強制性交割,對於個人投資者來說會有不小的損失,甚至於因保證金不足無法進行交割,只能被動轉移合約。
2、 交易風險較小
現貨:主要是為了促進大宗商品流通,降低企業成本,實現方便、快捷、安全的物質流、信息流、資金流的統一,投機氣氛不強,且在日常生活當中隨處都有商品的價格,在現貨投資當中,所有商品的最終價格都會回歸市場價格,這也在另一方面給投資者提供了某些商品的價格趨勢,現貨市場當中主要以實體現貨價格為主導方向,投資者大可參考實體價格賺取中間差價,且商品現貨的價格都是公開透明的,可投機操控的空間非常小。
⑷ 期貨的由來
在傳統的交易中,我們會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這叫做現貨交易。期貨則是現在簽訂交易合約,但是在將來進行交易。
舉個例子,二郎是個在戰國時代賣飯團的店家,但是近來戰爭的氣氛越來越濃,二郎擔心戰爭發生時會造成米價飆漲,最後會導致他不夠錢買米來做飯團。 所以二郎決定在下一季的白米收成前,先用現在價格,和米商把未來的這批米買下來!因此二郎付了訂金給米商,並簽訂了一張『買下未來白米』的契約,而這就是期貨的前身。
期貨和現貨最大的區別在於• 保證金• 保證金即日結算• 到期後通常不用實物交割只要記住這三點就可以很好地理解期貨了。
保證金:二郎想預定三個月後的米,於是他和米商商定,將三個月後用1000/噸的價格買下一噸米,並且簽訂了一張合約,三郎和米商都沒有交訂金(保證金)。三個月過去了,米價跌到了950/噸。二郎一想,自己要是不履行合約,而在別人那裡買米,可以便宜個50,於是,他決定違約,在別人那裡買米。結果是二郎賺了50,而米商虧了50。因為三郎在簽訂合約的時候沒有交保證金,所以米商只能自己承擔損失。
為了確保違約的事情不發生,二郎和米商決定在簽訂合約的時候各拿出總金額一定比例的金錢作為保證金,交給村長大人作公證,無論哪一方違約,保證金都歸另一方所有。於是,二郎和米商愉快地簽了合約,並各拿出了總金額10%也就是100的保證金,這下總該沒有問題了吧?
三個月過去了,米價跌到了500/噸。二郎琢磨著,自己違約的話,會損失100保證金,但是可以便宜500買到米,總的來說還是賺了400,於是二郎又選擇了違約。因為二郎在簽訂合約時所交的保證金(100)不足以彌補米商的虧損(500),所以米商得自己承擔損失。也就是說,單單靠保證金制度不能杜絕違約的現象出現。
為了更好的讓雙方履行合約,村長想出了第二個辦法,也就是保證金即日結算制度。現在從頭來過,二郎和米商簽了合約,二郎和米商各交了100的保證金。誰想到第一天一過去,米價就跌到了900/噸。村長一想,現在二郎的損失已經和保證金一樣了,要是明天米價再跌,二郎肯定要違約。於是村長從二郎的保證金那扣了100,把這100交給了米商,並且,將合約的內容更新為,三個月之後二郎付給米商900購買1噸的米。
二郎算了算,發現村長的做法並沒有影響到他的利益:米商也算了一下,發現村長的做法也沒有影響到自己的利益:但是,二郎卻發現,自己的保證金已經為0,為了繼續履行合約,就得在明天之前補上合約金額10%的保證金,也就是900 x 10%=90。當二郎交了保證金之後,如果明天米價繼續跌,村長又會重復上面的做法,確保雙方無法通過違約來規避損失。
在兩個月之後,二郎的飯團店由於經營不善而倒閉了,這個時候一噸米的價格仍為1050/噸。二郎心想:自己已經不再需要這一噸米了,沒有履行合約的理由,但是如果選擇違約,則會損失保證金100,這可如何是好?正好,二郎的鄰居吉永開了一家飯店。吉永想預定一個月後的米,村長便撮合吉永和二郎簽訂了一份合約,規定一個月後吉永向二郎支付1050買下1噸米。 二郎通過簽訂一張賣出米的期貨合約,抵消了買入米的期貨合約,不用進行實物交割,還凈賺了50。 二郎發現自己只需要用10%的金額,就可以做上一筆買賣,這種杠桿操作令收益波動變得很大。二郎開始學著在低價買入米的期貨,在高價賣出米的期貨,變成了一個投機者,從此走上了人生巔峰。總結: 二郎買了米的期貨→建倉 二郎持有米的期貨直到合約到期→持倉合約到期的時候,二郎交錢換米→交割在合約到期前,二郎把這張合約(米)賣給其他人→平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