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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合約定價是按美式期權

發布時間: 2021-06-14 08:34:47

1. 什麼是期權合約

期權合約(option contract,option)產生於1973年芝加哥期權交易所,亦作期權,是以金融衍生產品作為行權品種的交易合約,指在特定時間內以特定價格買賣一定數量交易品種的權利。
一、期權合約的含義
1、期權合約(option contract,option)產生於1973年芝加哥期權交易所,亦作期權,是以金融衍生產品作為行權品種的交易合約,指在特定時間內以特定價格買賣一定數量交易品種的權利。
2、合約買入者或持有者(holder)以支付保證金——期權費(option premium)的方式擁有權利;合約賣出者或立權者(writer)收取期權費,在買入者希望行權時,必須履行義務。
3、期權合約市場特點期權合約是除期貨合約以外最為重要的衍生金融工具。
二、構成要素
1、交易單位
最成功的期權合約是指每手期權合約所代表標的的數量。
2、最小變動價位
是指買賣雙方在出價時,權利金價格變動的最低單位。
3、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
是指期權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權利金波動價格不得高於或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出該漲跌幅度的報價視為無效。
4、執行價格
是指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買賣價格。這一價格一經確定,則在期權有效期內,無論期權之標期權合約的物的市場價格上漲或下跌到什麼水平,只要期權買方要求執行該期權,期權賣方都必須以此執行價格履行其必須履行的義務。
5、執行價格間距
是指相臨兩個執行價格之間的差,並在期權合約中載明。在鄭商所設計中的硬冬白麥期權合約中規定,在交易開始時,將以執行價格間距規定標準的整倍數列出以下執行價格:最接近相關硬冬白麥期貨合約前一天結算價的執行價格(位於兩個執行價格之間的,取其中較大的一個),以及高於此執行價格的3個連續的執行價格和低於此執行價格的3個連續的執行價格。
6、合約月份
是指期權合約的交易月份。與期貨合約不同,為了減少期權執行對標的期貨交易的影響,期權合約的到期日一般提前至其合約月份前的一個月內。
7、最後交易日
是指某一期權合約能夠進行交易的最後一日。
8、到期日
是指期權買方能夠行使權利的最後一日。
9、權利金
權利金(premium)又稱期權費、期權金,是期權的價格。權利金是期權合約中唯一的變數,是由買賣雙方在國際期權市場公開競價形成的,是期權的買方為獲取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而必須支付給賣方的費用。對於期權的買方來說,權利金是其損失的最高限度。對於期權賣方來說,賣出期權即可得到一筆權利金收入,而不用立即交割。
10、執行價格
執行價格是指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買賣價格。執行價格確定後,在期權合約規定的期限內無期權合約論價格怎樣波動,只要期權的買方要求執行該期權,期權的賣方就必須以此價格履行義務。如:期權買方買入了看漲期權,在期權合約的有效期內,若價格上漲,並且高於執行價格,則期權買方就有權以較低的執行價格買入期權合約規定數量的特定商品。而期權賣方也必須無條件的以較低的執行價格履行賣出義務。對於外匯期權來說,執行價格就是外匯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匯率。
11、合約到期日
合約到期日是指期權合約必須履行的最後日期。歐式期權規定只有在合約到期日方可執行期權。美式期權規定在合約到期日之前的任何一個交易日(含合約到期日)均可執行期權。同一品種的期權合約的在有效期時間長短上不盡相同,按周、季度、年以及連續月等不同時間期限劃分。
三、主要特點
1、期權合約市場特點期權合約是除期貨合約以外最為重要的衍生金融工具。在套期保值中,期貨合約既抵消了潛在的損失,也抵消了潛在的收益。期權與期貨最大的不同之處在於,期權只是抵消了潛在的損失風險,並不妨礙持有者獲得收益。為了獲得這樣一個有利的風險,期權的購買者(多方,Buyer)需要向出售者(空方,Writer)支付一筆費用,我們稱之為期權費(Premium)。而我們買賣期貨時,除了傭金以外是不用付給交易對方任何金額的。
2、按照規避風險的不同,期權可以分為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允許買方有權在將來的某個特定時點或者時段以某個特定的價格向期權的賣方購買某種商品,看跌期權則允許買方有權利在將來的某個特定時點或者時段以某個特定的價格向期權的賣方賣出某種商品。那個事先約定的價格被稱為行權價格(Exercise Price)。按照執行時限,期權還可以分為美式期權(American Option)和歐式期權(European Option)。美式期權的擁有者可以在到期日前的任一時點執行期權,而歐式期權只能在到期日執行。
3、期權合約期貨期權是以期貨合約為交割品的期權合約,指的是期權的擁有者有權在到期日按照事先約定的期貨價格買入或者賣出指定數量的期貨合約。「買入」在這里的實際意思是期權的擁有者和期權的賣出者按照事先約定的期貨價格達成新的期貨合約。如果是看漲期權的話,在新的期貨合約中期權的擁有者是多方,而期權的賣出者是空方。如果事先約定的期貨價格與當前的期貨價格不同,那麼交易雙方將立即進行結算,空方將向多方支付當前期貨價格和約定價格的差額。
4、期貨期權也有可能進行現金交割,也就是說,雙方並不進行期貨交易,而直接結算差額。
互換期權是以互換協議為交割品的期權,指的是期權的擁有者有權在到期日是按照事先約定的利率和期權的賣出者達成互換協議。互換協議的結算可以有很多種,包括實物結算和現金結算。實物結算就是在到期日擁有者執行權利並與期權的賣出者達成互換協議,期權的擁有者可以執行這份協議到期末,也可以在互換市場上進行反向操作,實現利息差額。現金結算是指雙方並不簽訂互換協議,而是直接結算利息差額的現值。平均價期權(TAPOs)是為固定一段時間而設計的。以LME交易的平均價期權而言,它是基於月度結算價(MASP)。這些期權在定價期結束時自動終止,盈價的TAPOs轉化為兩個數量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貨合約,其中一個期貨合約價格為月度結算價,另一個為初始的敲定價。
四、區別對比
1、期權合約都能在市場上買賣期權合約是單向合同,期權的買方在支付一定的保險費之後取得一種購買權利,但他可以在交易確立後的任何時間有權放棄合同,即不履行這種權利,其代價是支付了已協商了的保險費。期權的賣方在買方要求履約時,便有義務來交割,在買方決定不履約時,並無權利要求其來履約,雙方的權利義務並不對稱。而一般期貨合約是雙向合同,一旦自己的多頭或空頭地位確立以後,交易雙方便承擔起期貨合約到期進行交割的義務。若不想交割,則必須在到期前對沖合約,了結其多頭或空頭地位。期權合約與一般期貨合約內容最重要的區別在於期權合約中有「敲定價 格」這一項,而一般的期貨合約沒有也無需有。
2、期權交易中的「敲定價格」又稱履約價格,是指按照看漲期權或看跌期權約定價格買進或賣出相關期權合約的價格。具體地說,是指看漲期權的購買者依據合約規定買進相關期權合約或看跌期權購買者依據合約規定賣出相關期權合約的價格。在期權交易中,相對於每一個看漲期權的買方,有一個看漲期權的賣方,相對於每一個看跌期權的買方,有一個看跌期權的賣方。為了便於買賣雙方交易,在期權合約中列明了雙方應共同遵守的「敲定價格」。
3、這一價格是由交易所依一定的機制來決定的,除了某些特殊情況外,這一價格在合約期間內不會改變,市場上買賣雙方所決定的是權利金(或稱保險費、保險金),而非敲定價格。而在期貨合約中,期貨價格由市場的供需雙方決定,由於雙方力量消長不定,期貨價格也隨時在變動。期貨合約在成交時,其價值為零,故雙方並無現金的轉移,雙方所交保證金只是作為違約時的賠償准備而已;期權合約在成交時,買方必須支付權利金給賣方,但並不須繳納保證金,這是因為買方本來就有違 約的權利,至於期權的賣方因只有義務而無權利,故雖得到權利金,也必須擻納保證金。
4、期權合約期權與期貨的標的物很多都是一樣的,但一個重要區別是有以期貨為標的物的期權,即期貨期權,而無以期權為標的物的期貨。由於期貨價格由市場決定,在任一時點僅能有一種期貨價格,故在創造合約種類時,僅有交割月份可供變化,期權的履約價格由交易所決定,在任一時點,可能有多種不同履約價格的合約存在,再搭配不同的權利期間,便可產生數倍於期貨合約種類數的期權合約,最後又由於權利義務不對稱,而形成買權與賣權兩大類,故期權在創造金融商品的能力上大大高於期貨。

2. 分析期權與期貨交易的共同點和差異,並說明各有什麼優勢

期權是指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的權力,是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金額(指權利金)後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指美式期權)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指歐式期權)以事先規定好的價格(指履約價格)向賣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的權力,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
期權交易事實上是這種權利的交易。買方有執行的權利也有不執行的權利,完全可以靈活選擇。 期權分場外期權和場內期權。場外期權交易一般由交易雙方共同達成。

期權(Option),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力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使得權力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力,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和約方稱作買方,而出售和約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力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力的義務人。 具體的定價問題則在金融工程學中有比較全面的探討。

期權主要有如下幾個構成因素:①執行價格(又稱履約價格〕。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標的物買賣價格。②權利金。期權的買方支付的期權價格,即買方為獲得期權而付給期權賣方的費用。③履約保證金。期權賣方必須存入交易所用於履約的財力擔保,④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是指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按執行價格買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看跌期權,是指賣出標的物的權利。當期權買方預期標的物價格會超出執行價格時,他就會買進看漲期權,相反就會買進看跌期權。

按執行時間的不同,期權主要可分為兩種,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歐式期權,是指只有在合約到期日才被允許執行的期權,它在大部分場外交易中被採用。美式期權,是指可以在成交後有效期內任何一大被執行的期權,多為場內交易所採用。
(2)看跌期權:l月1日,銅期貨的執行價格為1750 美元/噸,A買入這個權利.付出5美元;B賣出這個權利,收入5美元。2月1日,銅價跌至1 695美元/噸,看跌期權的價格漲至55美元。此時,A可採取兩個策略:

行使權利一一一A可以按1695美元/噸的中價從市場上買入銅,而以1 750美元/噸的價格賣給B,B必須接受,A從中獲利50美元(1750一1695一5),B損失50美元。

售出權利一一A可以55美元的價格售出看跌期權。A獲利50美元(55一5〕。

如果銅期貨價格上漲,A就會放棄這個權利而損失5美元,B則凈得5美元。

通過上面的例子,可以得出以下結論:一是作為期權的買方(無論是看漲期權還是看跌期權)只有權利而無義務。他的風險是有限的(虧損最大值為權利金),但在理論上獲利是無限的。二是作為期權的賣方(無論是看漲期權還是看跌期權)只有義務而無權利,在理論上他的風險是無限的,但收益顯有限的(收益最大值為權利金)。三是期權的買方無需付出保證金,賣方則必須支付保證金以作為必須履行義務的財務擔保。

期權是適應國際上金融機構和企業等控制風險、鎖定成本的需要而出現的一種重要的避險衍生工具,1997年諾貝爾經濟學獎授給了期權定價公式(布萊克-斯科爾斯公式)的發明人,這也說明國際經濟學界對於期權研究的重視。

期權合約的基本因素

所謂期權合約,是指期權買方向期權賣方支付了一定數額的權利金後,即獲得該的在規定的期限內按事先約定的敲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相關商品期貨合約權利的一種標准化合約,期權合約的構成要素主要有以下幾個:買方、賣方、權利金、敲定價格、通知和到期日等。

期權履約

期權的履約有以下三種情況

1 、買賣雙方都可以通過對沖的方式實施履約。

2 、買方也可以將期權轉換為期貨合約的方式履約(在期權合約規定的敲定價格水平獲得一個相應的期貨部位)。

3 、任何期權到期不用,自動失效。如果期權是虛值,期權買方就不會行使期權,直到到期任期權失效。這樣,期權買方最多損失所交的權利金。

期權權利金

前已述及期權權利金,就是購買或售出期權合約的價格。對於期權買方來說,為了換取期權賦予買方一定的權利,他必須支付一筆權利金給期權賣方;對於期權的賣方來說,他賣出期權而承擔了必須履行期權合約的義務,為此他收取一筆權利金作為報酬。由於權利金是由買方負擔的,是買方在出現最不利的變動時所需承擔的最高損失金額,因此權利金也稱作 " 保險金 " 。

期權交易原理

買進一定敲定價格的看漲期權,在支付一筆很少權利金後,便可享有買入相關期貨的權利。一旦價格果真上漲,便履行看漲期權,以低價獲得期貨多頭,然後按上漲的價格水平高價賣出相關期貨合約,獲得差價利潤,在彌補支付的權利金後還有盈作。如果價格不但沒有上漲,反而下跌,則可放棄或低價轉讓看漲期權,其最大損失為權利金。看漲期權的買方之所以買入看漲期權,是因為通過對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變動的分析,認定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可能性很大,所以,他買入看漲期權,支付一定數額的權利金。一旦市場價格果真大幅度上漲,那麼,他將會因低價買進期貨而獲取較大的利潤,大於他買入期權所付的權利金數額,最終獲利,他也可以在市場以更高的權利金價格賣出該期權合約,從而對沖獲利。如果看漲期權買方對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變動趨勢判斷不準確,一方面,如果市場價格只有小幅度上漲,買方可履約或對沖,獲取一點利潤,彌補權利金支出的損失;另一方面,如果市場價格下跌,買方則不履約,其最大損失是支付的權利金數額。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的關系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之間既有區別又聯系。其聯系是:首先,兩者均是以買賣遠期標准化合約為特徵的交易;其次,在價格關繫上,期貨市場價格對期權交易合約的敲定價格及權利金確定均有影響。一般來說,期權交易的敲定的價格是以期貨合約所確定的遠期買賣同類商品交割價為基礎,而兩者價格的差額又是權利金確定的重要依據;第三,期貨交易是期權交易的基礎交易的內容一般均為是否買賣一定數量期貨合約的權利。期貨交易越發達,期權交易的開展就越具有基礎,因此,期貨市場發育成熟和規則完備為期權交易的產生和開展創造了條件。期權交易的產生和發展又為套期保值者和投機者進行期貨交易提供了更多可選擇的工具,從而擴大和豐富了期貨市場的交易內容;第四,期貨交易可以做多做空,交易者不一定進行實物交收。期權交易同樣可以做多做空,買方不一定要實際行使這個權利,只要有利,也可以把這個權利轉讓出去。賣方也不一定非履行不可,而可在期權買入者尚未行使權利前通過買入相同期權的方法以解除他所承擔的責任;第五,由於期權的標的物為期貨合約,因此期權履約時買賣雙方會得到相應的期貨部位。

期權交易的場所:

期權交易場所沒有需要特點場所,可以在期貨交易所內交易,也可以在專門的期權交易所內交易還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交易與股權有關的期權交易。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期權交易所是全球最大的期權交易所 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hicago Board Options Exchange, CBOE);歐洲最大期權交易所是歐洲期貨與期權交易所(Eurex)的前身為德意志期貨交易所(DTB)與瑞士期權與金融期貨交易所(Swiss Options & Financ ial Futures Exchange, SOFFEX);亞洲方面,韓國的期權市場發展迅速,並且其交易規模巨大,目前是全球期權發展最好的國家,中國香港地區以及中國台灣地區都有期權交易。國內方面,目前有包括鄭州商品交易所在內的幾家交易所已經對期權在中國大陸上市做出初步研究。

3. 期貨合約,期權,期權合約分別有什麼區別

你的問題很刁鑽啊。我估計書上寫的那些你都看了好多遍了,我來說下我的理解。
三種都是在未來以某個約定的價格進行買賣。
期貨合約是標准化的合約,每份合約都是一樣的標准。而且這個合約必須執行除非你轉手給其他人。
期權合約也是標准化的合約,但是其中的某一方可以選擇是否執行合約。具體是哪一方我現在記不起來,你找找美式期權和歐式期權的分別這個內容,這部分應該有講。
期權是非標准化的,經過協商後的合約。一般是場外大宗交易

你舉得例子嚴格來說條件太少,不能肯定是那種。但國內目前貌似只有期貨。
還有定價的事情,那是專業人士的問題,你不用操心

4. 期權和期貨的區別是什麼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1、保證金與權利金的不同: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均要交納交易保證金,但買賣雙方都不必向對方支付費用;而期權交易中,買方支付權利金,但不交納保證金,賣方收到權利金,但要交納保證金;
2、權利和義務的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多頭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是雙向合同,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必須在有效期內沖銷;
3、現金流轉不同: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權利金,這是期權的價格,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價格則要根據標的資產價格的變化而變化;而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繳納期貨合約面值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4、到期日和行權日的不同:做期貨的人一般在實際做期貨的時候第一個要接觸到的期貨概念是「主力合約」,實際上就是最多人做的這個到期時間的合約,而期貨的到期後會面臨強制平倉和交割,所以實際上絕大多數投資人是在交割日以前就會平倉或移倉至下一個主力合約;而期權的本質就是選擇權,而選擇權是有時間要求的,其最後一天稱之為行權日,目前國內的場外期權實行美式期權,也就是在到期日和以前買方都可以選擇行權,可以理解為:在行情上漲或對買方有利時,期權買方可以隨時選擇行權,而行情下跌或對期權買方不利時,買方可以放棄行權。
溫馨提示:
①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②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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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期權合約是什麼

期權合約 英語為:option contract;option。期權合約產生於1973年芝加哥期權交易所亦作:期權。期權合約 以金融衍生產品作為行權品種的交易合約。指在特定時間內以特定價格買賣一定數量交易品種的權利。

合約買入者或持有者(holder)以支付保證金——期權費(option premium)的方式擁有權利;合約賣出者或立權者(writer)收取期權費,在買入者希望行權時,必須履行義務。

6. 到底給遠期、期貨或者期權定價,定的什麼價格 是哪個合約的價格還是標的資產的價格

一下問了這么多問題....
遠期合約:交易對方是個體,遠期合約的價格就是標的物的價格。但未到期不用支付,只有到期的時候以合約定好的價格和數量進行交易。遠期合約內容可以協商。購買方向對方支付合約規定的價格,並獲得合約規定的標的物。
期貨:和遠期合約一樣,不同的是交易對方是交易所,期貨合約是標准化的。
期權:和期貨、遠期不同,期權在購買時就要支付期權費,但期權費不是標的物價格。期權到期時,持有人可以決定是否行權。

7. 期貨期權

期貨貿易就是以現在的價格買未來的貨;
期權貿易就是以約定的價格選擇買不買未來的貨;
現貨貿易就是以現在的價格買現在的貨。
不知道是不是太通俗了點,與定義有不完全包容的地方,見諒。

8. 期權與期貨合約有什麼區別

一、買賣雙方權利義務不同
期貨交易的風險收益是對稱性的。期貨合約的雙方都賦予了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如果想免除到期時履行期貨合約的義務,必須在合約交割期到來之前進行對沖,而且雙方的權利義務只能在交割期到來時才能行使。
而期權交易的風險收益是非對稱性的。期權合約賦予買方享有在合約有效期內買進或賣出的權利。也就是說,當買方認為市場價格對自己有利時,就行使其權利,要求賣方履行合約。當買方認為市場價格對自己不利時,可以放棄權利,而不需徵求期權賣方的意見,其損失不過是購買期權預先支付的一小筆權利金。由此可見,期權合約對買方是非強迫性的,他有執行的權利,也有放棄的權利;而對期權賣方具有強迫性。在美式期權中,期權的買方可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任何一個交易日要求履行期權合約,而在歐式期權交易中,買方只有在期權合約履行日期到來時,才能要求履行期權合約。

二、交易內容不同
在交易的內容上,期貨交易是在未來遠期支付一定數量和等級的實物商品的標准化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是權利,即在未來某一段時間內按敲定的價格,買賣某種標的物的權利。

三、交割價格不同
期貨到期交割的價格是競價形成,這個價格的形成來自市場上所有參與者對該合約標的物到期日價格的預期,交易各方注意的焦點就在這個預期價格上;而期權到期交割的價格在期權合約推出上市時就按規定敲定,不易更改的,是合約的一個常量,標准化合約的惟一變數是期權權利金,交易雙方注意的焦點就在這個權利金上。

四、保證金的規定不同
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要交納保證金,因為他的最大風險是權利金,所以只需交納權利金,但賣方必須存入一筆保證金,必要時須追加保證金。

五、價格風險不同
在期貨交易中,交易雙方所承擔的價格風險是無限的。而在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的虧損是有限的,虧損不會超過權利金,而盈利則可能是無限的——在購買看漲期權的情況下;也可能是有限的——在購買看跌期權的情況下。而期權賣方的虧損可能是無限的——在出售看漲期權的情況下;也可能是有限的——在出售看跌期權的情況下;而盈利則是有限的——僅以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為限。

六、獲利機會不同
在期貨交易中,做套期保值就意味著保值者放棄了當市場價格出現對自己有利時獲利的機會,做投機交易則意味著既可獲厚利,又可能損失慘重。但在期權交易中,由於期權的買方可以行使其買進或賣出期貨合約的權利,也可放棄這一權利,所以,對買方來說,做期權交易的盈利機會就比較大,如果在套期保值交易和投機交易中配合使用期權交易,無疑會增加盈利的機會。

七、交割方式不同
期貨交易的商品或資產,除非在未到期前賣掉期貨合約,否則到期必須交割;而期權交易在到期日可以不交割,致使期權合約過期作廢。

八、標的物交割價格決定不同
在期貨合約中,標的物的交割價格(即期貨價格)由於市場的供需雙方力量強弱不定而隨時在變化。在期權合約中,標的物的敲定價格則由交易所決定,交易者選擇。

九、合約種類數不同
期貨價格由市場決定,在任一時間僅能有一種期貨價格,故在創造合約種類時,僅有交割月份的變化;期權的敲定價格雖由交易所決定,但在任一時間,可能有多種不同敲定價格的合約存在,再搭配不同的交割月份,便可產生數倍於期貨合約種類數的期權合約。

9. 現貨 期貨 期權

現貨(Actuals)指亦稱實物(physicals),指可供出貨、儲存和製造業使用的實物商品。可供交割的現貨可在即期或遠期基礎上換成現金,或先付貨,買方在極短的期限內付款的商品的總稱。期貨的對稱。

期貨,是指還未到期的貨物,這種貨物可能已被生產出來但尚未開始應用,或還沒有生產出來,但它將在預期時間內要生產出來。例如,大米已在倉庫儲存,但實際上還沒有賣出食用;再如中國山東省煙台中策葯業有限公司計劃生產出一種新的心血管葯:普樂欣片(鹽酸普萘洛爾緩釋),但目前尚未批量生產,可是經專家多次反復論證,及多次臨床試用效果極佳,目前首都各大醫院都紛紛表示,該公司的心血管葯能生產出來,他們願預先訂貨。這也是期貨的一種表現形式,或稱它是期貨的廣義概念。狹義的期貨概念,是指僅在期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商品

期權是指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的權力,是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金額(指權利金)後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指美式期權)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指歐式期權)以事先規定好的價格(指履約價格)向賣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的權力,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
期權交易事實上是這種權利的交易。買方有執行的權利也有不執行的權利,完全可以靈活選擇。 期權分場外期權和場內期權。場外期權交易一般由交易雙方共同達成。
期權(Option),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力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使得權力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力,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和約方稱作買方,而出售和約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力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力的義務人。 具體的定價問題則在金融工程學中有比較全面的探討。
期權主要有如下幾個構成因素:①執行價格(又稱履約價格,敲定價格〕。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標的物買賣價格。②權利金。期權的買方支付的期權價格,即買方為獲得期權而付給期權賣方的費用。③履約保證金。期權賣方必須存入交易所用於履約的財力擔保,④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是指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按執行價格買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看跌期權,是指賣出標的物的權利。當期權買方預期標的物價格會超出執行價格時,他就會買進看漲期權,相反就會買進看跌期權。
按執行時間的不同,期權主要可分為兩種,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歐式期權,是指只有在合約到期日才被允許執行的期權,它在大部分場外交易中被採用。美式期權,是指可以在成交後有效期內任何一天被執行的期權,多為場內交易所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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