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合約買賣雙方的權利不對稱
① 期貨交易中的「當初權益」怎麼和「當前權益」數額不一樣呢分別指什麼呢
比如你的保證金是5000.00浮虧 1200.00現在你的期權權益是5000.的.00那麼當前權益就是3800.00 當前權益平倉了後就是你持有可以提現的
當前權益,是當前時點所真正具有的資金數量,其中包括持倉的資金價值。
所以當前權益反應的是你可體現的資金,但是持倉並未平倉,暫時不能實現提現。
② 期貨交易中的「可用資金」怎麼和「當前權益」數額不一樣呢
當前權益=可用資金+持倉保證金-當日手續費+持倉盈虧。由於期貨是每日結算,所以當前權益與上日權益肯定是不同的。可用資金是全部權益減去持倉佔用的保證金。
期貨權益是在期貨賬戶中的權益。等於賬戶中存入的所有保證金加上每天的盈利再減去每天的損失。隨著期貨合約價格每天的波動,頭寸中投資者權益的價值也在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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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期貨法律法規》第十九條:從業人員在向投資者提供服務前,應當了解投資者的財務狀況、投資經驗及投資目標,並應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投資者期貨投資的特點以及在期貨投資中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不得向投資者做出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規定的承諾或保證。
《期貨法律法規》第二十條:從業人員在進行投資分析或者提出投資建議時,應當勤勉盡責、獨立客觀,投資分析及投資建議要有合理、充足的依據,要嚴格區分客觀事實與主觀判斷,並對重要事實予以明示。
《期貨法律法規》第二十一條:從業人員應當如實向投資者申明其所具有的執業能力,不得向投資者提供虛假文件、材料。從業人員應當保護投資者的合法利益,不得以損害投資者利益的手段謀取個人或者相關方利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期貨交易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可用資金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期貨投資者權益
③ 期權的雙方權利不對等,為什麼賣方不選擇做期貨合約
肯定對等啊!因為期權的賣方可是收了錢的。
④ 期貨買賣雙方訂貨價格不一樣,交收合同價格怎麼定
以交割結算價來定 跟雙方入場價格無關 交易所會公布的
⑤ 期貨最後交割賣方和買方價格為什麼不一樣
他們最後是撮合平倉的。
不是按照開倉和平倉的價格的!
⑥ 為什麼說金融期權交易中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不對稱的
金融期貨交易的雙方權利與義務對稱,即對任何一方而言,都既有要求對方履約的權利,又有自己對對方履約的義務。而金融期權交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存在著明顯的不對稱性,期權的買方只有權利而沒有義務,而期權的賣方只有義務而沒有權利。
⑦ 為什麼說期貨交易雙方風險不對稱
因為期貨是撮合交易制。
國內的期貨交易所計算機交易系統的運行,一般是將買賣申報單以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排序。當買入價大於、等於賣出價則自動撮合成交,撮合成交價等於買入價(bp)、賣出價(sp)和前一成交價(cp)三者中居中的一個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