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指數期貨合約規避
1. 如何利用股指期貨規避系統性風險
金融資產價格波動的風險最終可分為兩種:一種是擔心價格上漲,另一種是擔心價格下跌。為此,股指期貨的避險功能可分為買入與賣出套期保值兩種類型,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股票投資計劃選擇其中一種。
買入保值是針對股市看漲的一種保護措施,投資者若要在未來某個時間買入一個股票組合,為防止價格上漲多支付購買成本,先在期貨市場上買入與股票組合價值相當的股指期貨合約,鎖定實際購買成本。賣出保值是針對股市看跌的一種保值措施,投資者若要在未來某個時間賣出股票組合,為避免在實際賣出時價格下跌,先在期貨市場上賣出與現貨股票組合價值相當的股指期貨合約,以鎖定盈利。
利用期指進行保值還要考慮期限匹配的問題。將來推出的滬深300指數期貨有四個合約可選擇:當月、下月及連續的兩個季月。投資者選擇期貨合約的交割月份最好是與未來買入或賣出股票組合的時間相同或相近。其次要考慮期貨合約流動性,一般而言,可以選擇流動性好的近月合約,當近月合約進入交割期時,平掉該合約而將保值頭寸轉到下個月份合約。
在利用股價指數期貨進行套期保值時,通常根據貝塔系數來確定和調整套期保值所需的期貨合約數,以盡可能地使系統風險得到防範。貝塔系數是用來衡量一種證券(或一組證券)風險與整個證券市場的風險程度之間的關系的指標。例如,某股票的貝塔系數為1.5,就表示如果整個股市價格下跌10%,則該股票價格將下跌15%。計算套期保值所需的期貨合約數的公式為:(現貨總價值/期貨合約的價值)×貝塔系數。由此公式可知,當現貨股票或證券組合的總值一定時,貝塔系數越大,則所需的期貨合約數就越多;貝塔系數越小,則所需的期貨合約數就越少。
結束套期保值的簡單方法為,選擇與現貨股票組合操作的時間相一致,即在了結現貨股票頭寸的同時結束期貨保值交易,兩邊同時平倉。當然,也可以根據市場狀況靈活操作。
2. 股指期貨交易規則的法律規則
從各國的現有規則來看,大多數國家的課稅規則是以股指期貨交易系買賣合同為基本前提建立起來的,如德國、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等。但對交易標的的認定則存在分歧,如德國認為股指期貨交易的標的是高度抽象而無法進行物理化交割的股票指數,英國則認為交易標的為合約中的權利和義務。當前國內學界對股指期貨合約的法律性質同樣存在諸多爭議,主要存在「買賣期貨說」、「買賣期貨合約說」和「折衷說」三種不同的學說。三種理論均認為股指期貨合約屬於買賣合同,但股指期貨合約為買賣合同,則合同履行的結果為「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由此所取得的所得應當為「財產轉讓所得」。然而,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8條第9款的規定,「財產」是指「有價證券、股權、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16條規定,「財產」包括固定資產、生物 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債權等。如依照「買賣期貨合約說」,期貨交易就是在專門的場所對期貨合約的競價買賣,亦即期貨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轉讓,似乎可以將其歸屬於財產中的「債權」項目。然而,盡管《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對何為「債權」並無明確的規定,但稅法上的「債權」,並不具有與民法上債權作為「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權利」的相同內涵與外延,而僅指傳統意義上基於貨幣借用行為而發生的權利。因此,盡管根據民法規定,股指期貨合約包含了債權的內容,卻依然難以歸人稅法中視為「財產」的「債權」的范圍。實際上股指期貨交易是否為「合約買賣」仍是值得懷疑的。從實際交易過程來看,投資者建倉行為是其締結遠期交割合同的過程,對沖平倉則是以締結新的一份數量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貨合約沖銷原有的合約,投資者並無轉讓其持有的股指期貨合約,只是由於其同時持有數量相等、方向相反的兩筆合約,新合約的履行恰好可保證原合約的實現,通過結算系統即可促成各方當事人利益的實現,從而了結投資者參與交割與清算的義務。因此,股指期貨交易並非「合約買賣」。
根據「買賣期貨說」的觀點,股指期貨交易是交易者通過訂立標准化期貨合約進行股票價格指數買賣的行為,其標的物是通過某種方法編制出的股票價格指數及其漲跌情況。然而,股票價格指數是虛擬非實物存在的經濟符號,本身並無價值,似乎難以歸入所得稅法所認定的「財產」范圍。有學者認為,盡管股票指數是無法交付的東西,在期貨交易中只能以現金作為結算手段,但只要其在法律上予以認可,作為法律上的「擬制物」同樣可以成為買賣交易的「物」。但正如該學者所強調,一個虛擬的東西可以擬制為法律上的物,必須是在該物上能夠設定實在的、現實的、能給權利人帶來切實利益的權利。股票指數是客觀存在的一組數據,其數值的漲跌只與若乾股票價格變動有關,實際上仍是不足以為人力所支配的,在股票指數之上也難以設定足以帶來確定利益的任何權利。因此,股票價格指數並非「財產」,並非股指期貨交易的客體。
股指期貨交易是基於管理和規避系統性風險的需要而產生的。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目的在於以一定的貨幣投入而承擔、轉移或管理一定的風險。在這一交易活動中,股票價格指數不過是未來特定時間內的股票市場發展變化的風險的表現形式,或稱載體。股票價格指數基本上代表了整個市場股票價格變動的趨勢和幅度,每一時點的股票價格指數反映了該特定時點股票市場的風險。此種風險能夠被量化為貨幣價值。盡管股票價格指數是虛擬的存在物,但其所代表的風險則是實際存在且能以貨幣予以表達的。股指期貨合約的締結,並不在於實現股票價值指數的轉移佔有,而是通過合約的締結獲得在未來特定時點規避或承擔特定風險的機會。因此,股指期貨交易實際上是雙方當事人以一定的貨幣為代價,對未來風險的移轉與承擔達成合意,其標的為特定時期內的風險管理權。交易一方當事人讓渡風險管理權,從而獲得相應的報酬,另一方則取得風險管理權並給付一定的費用。在此交易中,股票價格指數並非雙方交易的對象,與其它金融產品一樣,只是代表了某一具體類型的市場風險。股指期貨交易價格的高低則反映了未來市場風險變化的程度及由此所決定的風險管理權的價值。因此,股指期貨合約是以「風險管理權」為標的物的買賣合約,該權利以股票價格指數作為參照物,以指數的變動反映其價值的變化。隨著風險管理權的轉移而發生相應財產在當事人之間的變動。以股票價格指數作為參照物的風險管理權同樣是能夠為權利人帶來切實利益的「財產」,因其轉移而在當事人之間發生的財產增減應當產生稅法的效果。 股指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標准化協議,是股指期貨交易的對象。一般而言,股指期貨合約中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1)合約標的。即股指期貨合約的基礎資產,比如滬深300股指期貨的合約標的即為滬深300股票價格指數。
(2)合約價值。合約價值等於股指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指數點與合約乘數的乘積。
(3)報價單位及最小變動價位。股指期貨合約的報價單位為指數點,最小變動價位為該指數點的最小變化刻度。
(4)合約月份。指股指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月份。
(5)交易時間。指股指期貨合約在交易所交易的時間。投資者應注意最後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可能有特別規定。
(6) 價格限制。是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或者某一時段中交易價格的波動不得高於或者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
(7)合約交易保證金。合約交易保證金占合約總價值的一定比例。
(8)交割方式。股指期貨採用現金交割方式。
(9)最後交易日和交割日。股指期貨合約在交割日進行現金交割結算,最後交易日與交割日的具體安排根據交易所的規定執行。
3. 股指期貨推出後,對不參與股指期貨的散戶要注意什麼
股指期貨
股票指數期貨交易的實質,是投資者將其對整個股票市場價格指數的預期風險轉移至期貨市場的過程,通過對股票趨勢持不同判斷的投資者的買賣,來沖抵股票市場的風險。由於股票指數期貨交易的對象是股票指數,以股票指數的變動為標准,以現金結算為唯一結算方式,交易雙方都沒有現實的股票,買賣的只是股票指數期貨合約。
交易規則:
1、交易單位
在股指期貨交易中,合約的交易單位系以一定的貨幣金額與標的指數的乘積來表示。在這進而,這一定的貨幣金額是由合約所固定的。因此,期貨市場只以各該合約的標的指數的點數來報出它的價格。例如,在CBOT上市的主要市場指數期貨合約規定,交易單位為250美元與主要市場指數的乘積。因而若期貨市場報出主要市場指數為410點,則表示一張合約的價值為102500美元。而若主要市場指數上漲了20點,則表示一張合約的價值增加了5000美元。
2、最小變動價位
股票指數期貨的最小變動價位(即一個刻度)通常也以一定的指數點來表示。如S&P500指數期貨的最小變動價位是0.05個指數點。由於每個指數點的價值為500美元,因此,就每個合約而言,其最小變動價位是25美元,它表示交易中價格每變動一次的最低金額為每合約25美元。
3、每日價格波動限制
自1987年10月股災以後,絕大多數交易所均對其上市的股票指數期貨合約規定了每日價格波動限制,但各交易所的規定不同。這種不同既在限制的幅度上,也表現在限制的方式上。同時,各忽還經常根據具體情況對每日價格波動進行限制。
4、結算方式
以現金結算是股票指數期貨交易不同與其他期貨交易的一個重大特色。在現金結算方式下,每一個未平倉合約將於到期日得到自動的沖銷。也就是說,交易者比較成交及結算時合約價值的大小,來計算盈虧,進行現金交收.
股指期貨交易的主要功能
一般來說,期貨交易的功能有兩個:一是價格發現功能,一是套期保值功能。作為金融期貨的一種,指數期貨也具有這兩個功能。
所謂價格發現功能,是指利用期貨市場公開競價交易等交易制度,形成一個反映市場供求關系的市場價格。具體來說就是,指數期貨市場的價格能夠對股票市場未來走勢作出預期反應,同現貨市場上的股票指數一起,共同對國家的宏觀經濟和具體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作出預期。從這個意義上講,股指期貨對經濟資源的配置和流向發揮著信號燈的作用,可以提高資源的配置效率。
套期保值功能是指投資者買進或賣出與現貨數量相等便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貨合約,以期在未來某一時間通過賣出或買進期貨合約,從而補償因現貨市場價格變動所帶來的實際損失。股指期貨的這種套期保值功能,會豐富股票市場參與者的投資工具,帶動或促進股票現貨市場交易的活躍,並減輕集中性拋售對股票市場造成的恐慌性影響,對平均股價水平的劇烈波動起到緩沖作用。
中國股指期貨的推出,對於滬深300股票的一些成分股的價格有推動作用,由於有了做空機制,一些由於不能承擔太大風險,以前沒有大舉介入股市的機構投資者,例如保險公司,社保基金等就會利用股指期貨進行套期保值,他們介入股市後,促進股價上揚,對小散戶來說,股指期貨每份都有資金限制,所以只能是瞄準時機,沖擊一下成分股。股指期貨對股票價格發現,穩定市場有很大的作用,股民承擔股市暴跌,從而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小了。
4. 如何利用股票價格指數期貨規避系統性風險
金融資產價格波動的風險最終可分為兩種:一種是擔心價格上漲,另一種是擔心價格下跌。為此,股指期貨的避險功能可分為買入與賣出套期保值兩種類型,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股票投資計劃選擇其中一種。
買入保值是針對股市看漲的一種保護措施,投資者若要在未來某個時間買入一個股票組合,為防止價格上漲多支付購買成本,先在期貨市場上買入與股票組合價值相當的股指期貨合約,鎖定實際購買成本。賣出保值是針對股市看跌的一種保值措施,投資者若要在未來某個時間賣出股票組合,為避免在實際賣出時價格下跌,先在期貨市場上賣出與現貨股票組合價值相當的股指期貨合約,以鎖定盈利。
利用期指進行保值還要考慮期限匹配的問題。將來推出的滬深300指數期貨有四個合約可選擇:當月、下月及連續的兩個季月。投資者選擇期貨合約的交割月份最好是與未來買入或賣出股票組合的時間相同或相近。其次要考慮期貨合約流動性,一般而言,可以選擇流動性好的近月合約,當近月合約進入交割期時,平掉該合約而將保值頭寸轉到下個月份合約。
在利用股價指數期貨進行套期保值時,通常根據貝塔系數來確定和調整套期保值所需的期貨合約數,以盡可能地使系統風險得到防範。貝塔系數是用來衡量一種證券(或一組證券)風險與整個證券市場的風險程度之間的關系的指標。例如,某股票的貝塔系數為1.5,就表示如果整個股市價格下跌10%,則該股票價格將下跌15%。計算套期保值所需的期貨合約數的公式為:(現貨總價值/期貨合約的價值)×貝塔系數。由此公式可知,當現貨股票或證券組合的總值一定時,貝塔系數越大,則所需的期貨合約數就越多;貝塔系數越小,則所需的期貨合約數就越少。
結束套期保值的簡單方法為,選擇與現貨股票組合操作的時間相一致,即在了結現貨股票頭寸的同時結束期貨保值交易,兩邊同時平倉。當然,也可以根據市場狀況靈活操作。
值得注意的是,若持有股票組合頭寸規模不大,且組合與市場系統性風險相關性比較低時,沒有必要進行保值。此外,套期保值操作也有風險。在實際操作中,套期保值面臨較多的不確定性,可能影響保值效果,比如組合價值、期限匹配等。因此,投資者要了解保值原理、熟悉操作程序、認識影響保值效果的因素,只有在充分准備的情況下,才能夠有效規避市場系統性風險,鎖定收益或者構建組合的成本。
5. 股指期貨主要功能是什麼 套期保值規避風險
股指期貨的主要功能是其風險規避功能。股指期貨的風險規避功能是通過套期保值交易來實現的,投資者可以在股票市場和股指期貨市場進行反向操作來達到規避風險的目的。
股票市場的風險可分為非系統性風險和系統性風險兩部分。針對非系統性風險,投資者通常可以採取分散化投資的方式將這類風險的影響降低到較低的程度;但對於系統性風險,卻無法通過分散化投資的方法予以規避。股指期貨的引入,為股票投資者提供了對沖風險的有效工具。擔心股票市場下跌的投資者可以通過賣空股指期貨合約來對沖市場下跌的風險,從而達到規避股票市場系統性風險的目的。
股指期貨也具有一定的資產配置功能。股指期貨由於採用保證金交易制度,具有一定的杠桿性,且交易成本較低,因此機構投資者可以將股指期貨作為資產配置的工具之一。例如,一個以債券為主要投資對象的機構投資者,認為近期股市可能出現大幅上漲,打算抓住這次投資機會,但由於對投資於債券以外的品種有嚴格的比例限制,不可能將大部分資金投資於股市,此時該機構投資者可以藉助保證金交易的杠桿效應,利用較少的資金買入股指期貨,這樣就可以獲得股市上漲的收益,從而提高資金總體的配置效率。
此外,股指期貨市場功能的發揮程度,也取決於投資者的合理運用。(由中金所供稿)
說明:本專欄內容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涉及業務規則的內容,請以正式規則為准。
6. 什麼是股票指數期貨,如何用它管理股票風險
股票指數期貨簡稱股指期貨,也是金融期貨的一種。股指期貨就是將某一股票指數視為一特定的、獨立的交易品種。開設其對應的標准期貨合約,並在保證金交易(或杠桿交易)體制下,進行買空、賣空交易,通常股指期貨都使用現金交割。如果你是期貨新手,可以先到環球金匯網去申請一個期貨模擬賬戶,體驗一下模擬炒期貨的基本步驟,慢慢你就會得到學習,最後就能了解更多的期貨知識。
7. 什麼是股票指數期貨
所謂股指期貨,即股票價格指數期貨的簡稱,就是以某種股票指數為基礎資產的標准化的期貨合約。買賣雙方交易的是一定時期後的股票指數價格水平。股指期貨採用保證金交易制度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保證金交易具有杠桿效應,同時放大風險與收益;當日無負債結算要求投資者必須時刻關注自己的保證金余額,避免出現因保證金不足而被強行平倉。股指期貨實行T+0交易,當天買入(賣出)可以當天賣出(買入)。股指期貨合約有到期日。在合約到期前,投資者可以提前平倉了結交易;在合約到期後,未平倉合約將通過現金交割的方式進行了結。
股指期貨最根本的功能是規避風險,因而在本質上是一種避險工具,而不是大眾理財產品。從境外成熟市場的經驗看,股指期貨是機構投資者常用、有效的避險工具,推出股指期貨具有非常重要的積極意義,長期來看有助於股票市場健康發展。
8. 如何利用股指期貨規避股市風險
你好,股指期貨的推出,為股票投資者帶來了規避股市風險,進行套期保值風險管理的工具。其作為期貨特有的做空機制,也為投資者在熊市中增添了獲取超額收益的投資機會。
規避市場風險,主要是利用了股指期貨的套期保值功能。股指期貨是以股票指數(股票組合的加權平均數值)為標的的期貨合約,與股票大盤走勢具有很強的相關性。因此,在市場上具有指引作用。套期保值具體的操作手法是,在持有股票組合,並且預期行情下跌或正在下跌時,可以在股指期貨上面下空單。從而鎖定收益或是規避虧損。
9. 投資者擁有一批股票,出於規避風險的動機,准備利用股指期貨來降低股票市場震盪對自己的沖擊,應該如何操
在股指期貨市場上賣空相當數量的期指合約。這樣當你的股票下跌虧損時,你賣出的期指合約將有盈利,來對沖股票下跌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