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合約持倉限額交割月
⑴ 期貨的持倉限額制度是什麼意思
你好,為了防止和打擊操縱市場行為,除了合理設計期貨合約、完善保證金制度以外,實行持倉限額制度十分必要。
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中,持倉限額是指交易所規定會員或客戶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持倉的最大數額。如果同一客戶在不同會員處開倉交易,則要將該客戶在各賬戶下的持倉合並計算。
對於確實需要利用股指期貨進行套期保值的會員或客戶,可以向中金所申請豁免持倉限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中金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決定是否批准其要求。
具體的限倉標准根據中金所的規定執行,會員和客戶達到或超過持倉限額的,不得同方向開倉交易。
⑵ 期貨的持倉數量有限制嗎
有的,持倉限制分為交易所對個人客戶和法人客戶,以及交易所對期貨公司(或自營會員)。
不同的交易品種,限額也不同。對個人客戶和對法人客戶的持倉額限制是一個絕對數值,比如某合約單月單邊持倉個人戶為1000手、法人戶為3000手,這就是絕對限額。
而交易所對期貨公司(自營會員)的限制則是一個相對數額。比如某交易所規定:期貨公司在某月份合約上持倉不得超過此月份合約總持倉的15%,這就是一個相對限額。
另外持倉限額是對凈持倉的限制,比如某合約對個人戶持倉限額為1000手,那麼此客戶若持有多單1500手、空單800手,則凈持倉為多單700手,就沒有超過持倉限額。
而套保持倉需要申請套保指標,持倉不受限制,保證金比例上也有優惠,但需要提交購銷合同等相關文件材料。
⑶ 商品期貨持倉限額
上期所的都是500手
大連商交所除玉米是2000手,其他都是1000手
鄭州商交所的都是1000手
⑷ 期貨合約交割月份的持倉限額小於非交割月份的持倉限額的說法對嗎
你要這樣理解就是離到期時間越近,那麼你這個風險保證金就會越高的!
⑸ 關於期貨合約代碼和交割月份問題
問題一:博易大師中我顯示的是0903,因為現在0803的合約已經交割完成,不可能還在交易中,你可能需要去把軟體升級,或卸載重裝。
問題二:白糖最後交易日是每月第10個交易日,交割日是在第12個交易日。合約到期:「不能交付或者接收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客戶不得交割;持倉量為非交割單位整數倍的相應持倉不得交割。
進入交割月前,不得交割的客戶應當將交割月份的相應持倉予以平倉。自進入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起,自然人客戶不得開新倉,交易所有權對自然人客戶的交割月份持倉予以強行平倉。不得交割的持倉被配對的,交易所對其處以合約價值(按配對日交割結算價計算)10%的違約金,違約金支付給對方,終止交割;買賣雙方均屬上述情況的,交易所按本條規定比例核算的金額對雙方進行處罰,終止交割。」
⑹ 期貨合約自然人為什麼不能持有到交割月
首先自然人一般是不能交割的,一般進去交割月之前,散戶全都跟著主力換月,還在流通的合約已經很少,成交量劇減,這個時候散戶還持有合約的話可能會出現掛單一直不成交的情況。而且越臨近交割月保證金比例需要的越高,對於投機的散戶來說非常的不合適,所以交易所規定了散戶不能進入交割月。
⑺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到底是什麼意思!!!!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後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
賣開1501合約即是對2015年1月份合約進行操作,它的最後交易日應該是2015年1月14日,所以作為「向交易所申請套期保值資格並批準的現貨企業」,最遲持倉應該到2014年1月14日交易時間內,不能進入交割流程。
但是期貨合約一旦進了交割月份,價格行情有多變幻莫測,而且單子很少很難成交。所以,最遲也要在2014年12月31日前把這個單子平掉。
因為期貨合約是有期限的,最後交易日就是過了最後交易日的當天,不允許交易了,不過在實際的交易過程中,除非是參與套期保值的機構客戶會持有頭寸到最後交易日,一般的投機者都不會這樣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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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交割日
一、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三、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四、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五、最後交割日
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參考資料來源:閩南網—什麼是期貨交割日? 五大標准與非標准交割日定義說明介紹
⑻ 在期貨中合約月份和合約交割月份有什麼區別
很簡單的
舉個例子,比如說銅0612合約就是指要在2006年12月進行實物換手(也就是交割)的一個合約,12月就是該合約月份即到期的月份
交割日是說規定交割月份內某個交易日或工作日進行實物的交割(物品所有權的換手)還那銅0612合約來說,交割日是2006年12月之內的規定的某一天
⑼ 期貨合約交割月份的選擇
建倉時除了要決定買賣何種合約及何時買賣外,還必須確定合約的交割月份。根據遠期合約價格和近期月份合約價格之間的關系,期貨市場也可劃分為正向市場和反向市場。在正向市場中,一般來說,對商品期貨而言,當市場行情上漲時,在遠期月份合約價格上升時,近期月份合約的價格也會上升,以保持與遠期月份合約間的正常的持倉費用關系,且可能近期月份合約的價格上升更多;當市場行情下滑時,遠期月份合約的跌幅不會小於近期月份合約,因為遠期月份合約對近期月份合約的升水通常不可能大於與近期月份合約間相差的持倉費。所以,做多頭的投機者應買人近期月份合約;做空頭的投機者應賣出較遠期的合約。在反向市場中,一般來說,對商品期貨而言,當市場行情上漲,在近期月份合約價格上升時,遠期月份合約的價格也上升,且遠期月份合約價格上升可能更多;如果市場行情下滑,則近期月份合約受的影響較大,跌幅很可能大於遠期月份合約。所以,做多頭的投機者宜買入交割月份較遠的遠期月份合約,行情看漲時可以獲得較多的利潤;而做空頭的投機者宜賣出交割月份較近的近期月份合約,行情下跌時可以獲得較多的利潤。 在正向市場中,當市場行情上漲時,為什麼近期月份合約的價格要上升的更多在正向市場中,當市場行情下滑時,為什麼遠期月份合約的跌幅不會小於近期月份合約.在反向市場中,當市場行情上漲,為何遠期月份合約價格上升可能更多.在反向市場中,當時行情下滑,為何奇景奇月份合約受影響大.
⑽ 期貨合約個人可以持倉進入交割月嗎
可以。但是保證金進入交割月會逐步增加。直至交割日平倉。增加的保證金一般人承擔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