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三百股指期貨合約代碼
① 中國三大股指期貨代碼各是什麼意思
中國三大股指期貨代碼各自的意思是:
IF為滬深300股指期貨,IC為中證500股指期貨,IH為上證50股指期貨。
滬深300股指期貨以滬深300指數作為標的物的期貨品種,在2010年4月16日由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推出。
中證500指數樣本空間內股票是由全部A股中剔除滬深300指數成份股及總市值排名前300名的股票後,總市值排名靠前的500隻股票組成,綜合反映中國A股市場中一批中小市值公司的股票價格表現。
上證50股指期貨是以上證50指數作為標的物的期貨品種,在2015年4月16日由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推出,買賣雙方交易的是一定期限後的股市指數價格水平,通過現金結算差價來進行交割。
(1)滬深三百股指期貨合約代碼擴展閱讀:
股指期貨與商品期貨的區別:
1、股指期貨沒有真實的標的資產,而商品期貨交易的對象是具有實物形態的商品,例如,農產品等;
2、股指數期貨在交割日以現金清算,商品期貨則可以通過實物所有權的轉讓進行清算;
3、股指期貨對外部因素的反應比商品期貨更敏感,期貨價格的波動更頻繁、更大,因而比商品期貨具有更強的投機性。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股指期貨
網路-上證50股指期貨
網路-滬深300股指期貨
網路-中證500指數
② 滬深三百股指期貨交易指令的類型主要有哪些
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細則》中,股指期貨交易指令分為兩種類型:
1.根據價格劃分的指令,市價指令、限價指令、觸價指令、止損指令、止損限價指令及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指令
2.根據有效時間劃分的指令,一直有效指令、開盤指令、收盤指令、一份撤銷另一份指令和撤銷指令及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指令
③ 滬深三百股指期貨合約的合約月份有哪些
股指期貨的合約月份是指股指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結算的月份。在《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中,合約月份為當月、下月及隨後的兩個季月,共四個月份。
④ 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序列如何生成
就是四種,下面的那四行當月 隔月 下季 隔季對應上面那四行
IF1205現在是當月 12代表2012年 05代表5月,在5月18日,也就是今天交割。
IF1206是隔月
IF1209是下季
IF1212是隔季
⑤ 滬深300股指期貨交易指令的
交易指令分為市價指令、限價指令及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指令。 市價指令是指不限定價格的、按照當時市場上可執行的最優報價成交的指令。市價指令的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限價指令是指按照限定價格或者更優價格成交的指令。限價指令在買入時,必須在其限價或者限價以下的價格成交;在賣出時,必須在其限價或者限價以上的價格成交。限價指令當日有效,未成交部分可以撤銷。市價指令只能和限價指令撮合成交,成交價格等於即時最優限價指令的限定價格。 交易指令的報價只能在合約價格限制范圍內,超過價格限制范圍的報價為無效報價。交易指令申報經交易所確認後生效。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單數量為1手,市價指令每次最大下單數量為50手,限價指令每次最大下單數量為100手。會員、客戶採取可能影響交易所系統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交易所可以採取相關措施。 市價指令和限價指令各有特點。市價指令能夠自動以當時市場上可以執行的最好報價成交,有利於提高投資者的成交概率,方便投資者交易,但不能保證成交價格的最優性。當市場波動劇烈、期貨價格跳動較大時,使用市價指令可能使投資者承受較高的交易沖擊成本。此外,由於市價指令的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可能導致部分指令未成交而未能達到預定的交易目標,投資者應及時查詢成交情況。限價指令的特點是,一旦成交,一定是投資者的預期價格或比其更好的價格。但在期貨價格變化較快時,限價指令可能無法成交而使投資者失去有利的市場機會。 需要提醒的是,投資者在集合競價階段只能下達限價指令,不能下達市價指令。(由中金所供稿。本專欄內容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涉及業務規則的內容,請以正式規則為准。)
⑥ 中國三大股指期貨代碼各是什麼意思
字母是交易代碼,數字表示合約到期交割月份。
"IC1507"是指2015年到期交割的中證500指數期貨合約;「IH1507」是指2015年到期交割的上證50指數期貨合約;「IF1507」是指2015年7月份到期交割的滬深300指數期貨合約。
⑦ 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期貨合約
報價單位 指數點 最小變動價位 0.2點 合約月份 當月、下月及隨後兩個季月 交易時間 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 最後交易日交易時間 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30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 上一個交易日結算價的±10% 最低交易保證金 合約價值的8% 最後交易日 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 交割日期 同最後交易日 交割方式 現金交割 交易代碼 IF 上市交易所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 從公布的規則以及合約內容分析,有十大要點值得關註:一、交易時間較股市開盤早15分鍾,收盤晚15分鍾,投資者可利用期指管理風險。二、漲跌停板幅度為10%,取消熔斷,與股票市場保持一致。三、最低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准為8%,當前點位單手合約保證金需15-20萬元左右。四、交割日定在每月第三個周五,可規避股市月末波動。五、遇漲跌停板,按「平倉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進行撮合成交。六、每日交易結束後,將披露活躍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七、單個非套保交易賬戶的持倉限額為100手,當前點位賬戶限倉金額約在1500萬元左右。八、出現極端行情時,中金所可謹慎使用強制減倉制度控制風險。九、自然人也可以參與套期保值。十、規則為期權等其他創新品種預留了空間。 早開盤15分鍾 晚收盤15分鍾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徵求意見稿)中規定,交易時間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最後交易日時間「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也就是說,除了最後交易日外,滬深300股指期貨開盤較股票市場早15分鍾,收盤較股票市場晚15分鍾。這一設計更有利於期貨市場反映股票市場信息,便於投資者利用股指期貨管理風險。
東證期貨高級顧問方世聖表示,美國的期指市場是24小時交易,台灣地區則是早晚各增15分鍾,與滬深300指數期貨一樣。期貨作為一個價格發現的工具,比股市早15分鍾開盤有利於市場各方對價格的發現。而比股市晚15分鍾收盤,也是因為必須有一段時間來消化流動性,並讓市場對第二天的價格作出預估,更好地發揮價格發現功能。 與股市一致均為10% 取消熔斷機制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徵求意見稿)中規定,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為上一個交易日結算價的±10%。這一漲跌停板幅度與現貨市場保持一致。
綜合考慮相關因素,本次修訂取消了《交易規則》和《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中有關熔斷制度的規定。
考慮季月合約的波動性可能較近月合約大,借鑒國內各商品期貨交易所的規定,在規則中增加「季月合約上市首日漲跌停板幅度為掛牌基準價的±20%。上市首日成交的,於下一交易日恢復到合約規定的漲跌停板幅度;上市首日無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繼續執行前一交易日的漲跌停板幅度」的規定;合約最後交易日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20%。 買賣單個合約至少需要50萬元以上資金
為加強風險控制,此次業務規則修訂稿將股指期貨最低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准由10%提高至12%。同時,為保證單邊市下交易所調整保證金水平的針對性,修訂了單邊市下對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限制性規定。
修訂稿規定,「期貨合約在某一交易日出現單邊市,則當日結算時交易所可以提高交易保證金標准」。而此前的《風險控制辦法》則規定:「Dt交易日與Dt-1交易日同方向累計漲跌幅度小於16%的,Dt交易日結算時該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准按照12%收取,收取標准已高於12%的按照原標准收取」。同時,修訂稿也刪除了「Dt+1交易日未出現單邊市保證金恢復正常標准」和「強制減倉當日結算時交易保證金標准按照正常標准收取」的規定。
業內人士同時表示,12%並非投資者最終的保證金收取標准。根據商品期貨市場經驗,期貨公司將在此基礎上加征2到5個百分點。以滬深300指數的點位計算,買賣單個合約至少需要15萬-20萬左右資金。 定在每月第三個周五 規避月末波動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徵求意見稿)中規定,最後交易日與交割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根據計算,每月的第三個周五基本都在當月中旬,有時甚至會在當月的14號、15號就進行交割。這與國外股指期貨通常在月末交割有所不同。
業內人士表示,股票市場通常有「月末效應」,許多法人單位因做賬原因,會頻繁進行交易,因此月末波動會較大。而股指期貨也有「到期日效應」,許多資金會在到期日平倉,導致價格波動。如果兩個市場的波動疊加在一起,會增大市場的波動,對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都將產生較大影響。如今將交割日定在第三個周五,基本就可以在當月中旬進行交割,避免出現月末劇烈市場波動。 漲跌停板成交「平倉掛單優先」
股指期貨連續競價交易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這一點與A股市場相類似;但在遇到漲跌停板的極端行情之時,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指令,按照「平倉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這是因為股指期貨採用雙向交易,投資者既可以開多倉,也可以開空倉。
股指期貨採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撮合成交,正常交易日9:10-9:15為集合競價時間。其中,9:10-9:14為指令申報時間,9:14-9:15為指令撮合時間。集合競價指令申報時間不接受市價指令申報,集合競價指令撮合時間不接受指令申報。
為防止部分會員和客戶利用技術優勢影響交易系統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對於會員、客戶採取可能影響交易所系統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中金所可採取相關措施加以限制。 基金、保險頭寸可能會「隱藏」起來
任何一張股指期貨合約掛牌交易後,只要其單邊持倉量達到1萬手以上,即被視作「活躍月份合約」。中金所每日交易結束後,將披露活躍月份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
值得一提的是,為保護會員和客戶的商業秘密,中金所只公布活躍月份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市場人士推測,基金、保險等大資金未來有望成為與中金所直連的非結算會員,也就是說,未來基金、保險等大資金的股指期貨交易頭寸可能會被很好地「隱藏」起來。
這與國內商品期貨市場的習慣有很大不同。國內三大商品期貨交易所會員分為兩種,即自營會員和非自營會員。無論是哪種會員,只要其交易的合約達到信息公開標准,交易所就會公布其成交量和持倉量。 單個賬戶限額約9000萬元
中金所發布《關於調整滬深300股指期貨持倉限額標準的通知》,將滬深300股指期貨的持倉限額由1200手調升至5000手。若以當前點位計算,每手合約面值100萬元、保證金比例15%計算,單個交易賬戶的限倉金額約在9000萬元左右。
除了對單個賬戶進行限倉管理,中金所還將對單個結算會員進行限倉。限倉標准將按照每日結算後,某一合約單邊的總持倉量計算。但進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戶號的持倉按照交易所有關規定執行。
為加強對大戶的監管,中金所規定從事自營業務的交易會員或者客戶不同客戶號的持倉及客戶在不同會員處的持倉合並計算;增加「客戶的持倉尚未滿足相關大戶標准,但交易所認為有必要的,交易所可以要求其進行大戶報告」的規定。 極端行情下謹慎使用強制減倉
借鑒國內期貨市場處置極端行情的經驗,中金所保留了在連續出現漲跌停板的情況下可以採取強制減倉的制度,即將當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為成交平倉單,以當日漲跌停板價格與該合約盈利客戶按照持倉比例自動撮合成交。考慮到這種制度雖然化解風險簡單有效、但是對於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不利,因此中金所只有在出現極端行情時才能謹慎使用。
根據《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八十六條「期貨價格出現同方向連續漲跌停板的,交易所可以採用調整漲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證金標准及按一定原則減倉等措施化解風險」的規定,將股指期貨強制減倉的執行條件改為「期貨交易連續出現同方向單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