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和現貨的交易模式
⑴ 期貨與現貨交易方式的區別。
而現貨電子交易在交易之前其貨物就在倉庫存在了,它必須保證市場的供貨量和訂貨量相等,由於一開始貨物就存在於倉庫了,故它可以採取提前交收、到期交收等方式,交收方式靈活,適合套現。並且在現貨電子交易的合約中,實物交收的比重大,投機風險不濃,風險相對來說要小的多。
交收方式不同。期貨在交易的時候其貨物尚不存在,也就是交易的是未來的貨物,即時到了交割時間,其訂貨量和供貨量也是不相等的,由於期貨對於供貨量沒有限制故容易導致訂貨量遠大於訂貨量,這就從根本上加重了投機的風險和氛圍,當然從上面的概念中可以看出,期貨只有到了交割月才能交割,並且實物交割的權重和比例在期貨合約交易中微乎其微。
⑵ 期貨和現貨的區別是什麼交易機制是否一樣
我認為現貨與期貨沒有什麼區別,交易模式與操作方法是一樣的,只是我認為現貨的門檻低較低,風險相對也比較低,操作難度比較小。交易機制是一樣的,都是T+0的交易機制。
查看原帖>>
麻煩採納,謝謝!
⑶ 期貨交易和現貨交易有何不同之處
第一是交易的對象不同。現貨交易范圍包括全部商品,而期貨交易的對象是交易所制定的標准化合約。合約當中的各項條款,比如說商品數量、商品質量、保證金比率、交割地點、以及交割方式和交易方式都是標准化的,合約當中只有價格一項是通過市場競價交易形成的自由價格。
第二是交易日的不同。在現貨交易當中,買方是為了獲得商品,賣方是為了賣出商品,實現其價值。而期貨交易的目的在於轉移價格風險或者是進行投機獲利。
第三是交易程序不同。現貨交易當中買房要有商品才能夠賣出,買方要支付現金才能購買,這便是現貨買賣的交易程序。而期貨交易能夠把現貨買賣的程序反過來,即便是沒有商品也能夠先賣,不需要商品也是能買的。
第四是交易的保障制度不同。現貨交易以合同法等法律為保障,合同不能兌現時要用法律或仲裁方式解決;而期貨交易是以保證金制度為保障來保證交易者的履約。
⑷ 期貨與現貨交易方式的區別
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的區別:
1. 買賣的直接對象不同
現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商品本身,有樣品、有實物、看貨定價。
期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期貨合約,是買進或賣出多少手或多少張期貨合約。
2. 交易的目的不同。現貨交易是一手錢、一手貨的交易,馬上或一定時期內獲得或出讓商品的所
有權,是滿足買賣雙方需求的直接手段
期貨交易的目的一般不是到期獲得實物,套期保值者的目的是通過期貨交易轉移現貨市場的價格風
險,投資者的目的是為了從期貨市場的價格波動中獲得風險利潤。
3. 交易方式不同
現貨交易一般是一對一談判簽訂合同,具體內容由雙方商定,簽訂合同之後不能兌現,就要訴諸於
法律。
期貨交易是以公開、公平競爭的方式進行交易。一對一談判交易(或稱私下對沖)被視為違法。
4. 交易場所不同
現貨交易一般不受交易時間、地點、對象的限制,交易靈活方便,隨機性強,可以在任何場所與對
手交易。
期貨交易必須在交易所內依照法規進行公開、集中交易,不能進行場外交易。
5. 商品范圍不同
現貨交易的品種是一切進入流通的商品,而期貨交易品種是有限的。主要是農產品、石油、金屬商
品以及一些初級原材料和金融產品。
6. 結算方式不同
現貨交易是貨到款清,無論時間多長,都是一次或數次結清。
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必須每日結算盈虧,結算價格是按照成交價加權平均來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