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合約是有期限股票沒有期限
㈠ 股指期貨推出股票是不是就不能長期持有了。
股指期貨套利交易的目的是在股指現貨和期貨合約間或不同的股指期貨合約間建立正反兩個方向的頭寸。其實質是對基差或合約的價差進行投機。這樣能夠在一個故事波動期內,我們股票買跌的,股指期貨買漲,進行一段期限內的股票保值。建議不要長期持有,視市場情況而定
㈡ 滬深300股指期貨的合同期限是多少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徵求意見稿)中規定,最後交易日與交割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根據計算,每月的第三個周五基本都在當月中旬,有時甚至會在當月的14號、15號就進行交割。這與國外股指期貨通常在月末交割有所不同。
業內人士表示,股票市場通常有「月末效應」,許多法人單位因做賬原因,會頻繁進行交易,因此月末波動會較大。而股指期貨也有「到期日效應」,許多資金會在到期日平倉,導致價格波動。如果兩個市場的波動疊加在一起,會增大市場的波動,對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都將產生較大影響。如今將交割日定在第三個周五,基本就可以在當月中旬進行交割,避免出現月末劇烈市場波動。
㈢ 高手指點下 商品期貨合約有效期最長也就一年對嗎那如何看待主力合約以前的成交量 ,不得其解。 懸賞分
朋友這個問題雖然不大,一般人還真說不清楚。我來試試吧!
1、期貨合約的有效期「最長一年」,你的意思是說行情軟體上從有這個合約,到這個合約消失,是一年時間,確實每個品種上的合約總數,是一年,如現在期貨市場上銅合約就是1010至1109,每前進一個月,逐次前移,如進入十月份交割之後,就是1011和1110了。從這個意義上講,您的描述是對的。
2、「主力合約」的意思是當月期中持倉量和成交量最大的合約。約定束成是如此,實際上移倉的時候,常常會有兩個合約的成交都較大。而且這兩個合約有時候還會「輪漲」或者「輪跌」,我常常利用這一點,在不同合約上進行交易。此外,也可以進行跨月套利。人們在主力合約上交易的原因是主力合約成交量大,容易成交,波動也大,容易獲利。而且主力合約常常離當月還有好幾個月的時間,可以做長線,也可以做短線。所以有主力合約和非主力合約之分。
3、「主力合約」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移動。如過一個交割月後,主力合約就會推移到下一個月期的合約上。我們操作上也會相應移倉。換到新的主力合約上去操作。所以主力合約不是指哪一個合約,而是應該理解為:「最活躍的那個合約」。
4、問題就來了,為了記錄歷史價格,人們必須用一種編制方法,把主力合約的歷史價格記錄下來,便於研究啊。這可能是您提問所涉及到的和實戰相關的核心問題。為了記錄歷史價格,不同的行情軟體採用不同的編制方法。最有代表性的是「連續」和「指數」兩種。如博易大師中的「滬銅連三」和「滬銅連四」指的就是將從當月算起第三個月的價格和第四個月的價格,如「滬銅連三」的價格就是現在的1101合約的價格,而「滬銅連四」則是現在的1102的價格。隨著時間的推移,後面的「滬銅連三」和「滬銅連四」會變成1102和1103,依次類推。這樣,查看「滬銅連三」的K線,就發現它的成交量一直較大,因為常常銅的主力合約就是從現貨月合約往下數三個月的那個合約。這樣就實現了「記錄主力合約歷史價格」的目標。為投資者分析歷史行情提供了數據。
5、另一種是指數編製法,如文華財經,就是將各合約的價格,以成交量為權數進行加權平均計算出來的價格,這種方法也是記錄歷史價格的一種方式。筆者個人的經驗,這種方式更科學一些,我有一個交易規則就是:分析用指數,交易看主力。即分析走勢上,看指數,操作上,在主力上建倉、設置止損等。
6、你所說的「RU1103在2009年11月的成交量是怎麼來?」這個問題就好理解了,實際上RU1103合約在2009年11月的時候是RU1003,現在顯示的當時的成交量是RU1003的成交量,現在早就沒有這個合約了,所以推移成了1103,到了2011年四月你會發現它會成為RU1203了。有點繞,但是情況就是這么情況。
打了半天字,累壞了。不知道你懂了沒有。實際上你的問題很簡單,可是要說清楚,真得費點勁。而且這個問題,確實許多人都弄不明白。
說到這兒了,不懂的話,留言再問我吧。祝你早日轉過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