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期權進行風險管理與用期貨進行風險管理
A. 遠期 期貨 期權的區別(尤其在市場風險管理方面)
風險方面的話,應該是依次遞減的吧。因為遠期是不規范化的合約,到期交割時會有很多不確定性。而期貨,標准化合約,有監管機構和自律機構。期權,買方有行權不行權的選擇權,利益最大化,最大損失是權利金,所以風險有限。
B. 利用期貨,期權進行市場風險管理有哪些不同
一、買賣雙方權利義務不同 期貨交易的風險收益是對稱性的。期貨合約的雙方都賦予了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如果想免除到期時履行期貨合約的義務,必須在合約交割期到來之前進行對沖,而且雙方的權利義務只能在交割期到來時才能行使。 而期權交易的風險收益是非對稱性的。期權合約賦予買方享有在合約有效期內買進或賣出的權利。也就是說,當買方認為市場價格對自己有利時,就行使其權利,要求賣方履行合約。當買方認為市場價格對自己不利時,可以放棄權利,而不需徵求期權賣方的意見,其損失不過是購買期權預先支付的一小筆權利金。由此可見,期權合約對買方是非強迫性的,他有執行的權利,也有放棄的權利;而對期權賣方具有強迫性。在美式期權中,期權的買方可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任何一個交易日要求履行期權合約,而在歐式期權交易中,買方只有在期權合約履行日期到來時,才能要求履行期權合約。
二、交易內容不同 在交易的內容上,期貨交易是在未來遠期支付一定數量和等級的實物商品的標准化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是權利,即在未來某一段時間內按敲定的價格,買賣某種標的物的權利。
三、交割價格不同 期貨到期交割的價格是競價形成,這個價格的形成來自市場上所有參與者對該合約標的物到期日價格的預期,交易各方注意的焦點就在這個預期價格上;而期權到期交割的價格在期權合約推出上市時就按規定敲定,不易更改的,是合約的一個常量,標准化合約的惟一變數是期權權利金,交易雙方注意的焦點就在這個權利金上。
四、保證金的規定不同 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要交納保證金,因為他的最大風險是權利金,所以只需交納權利金,但賣方必須存入一筆保證金,必要時須追加保證金。
五、價格風險不同 在期貨交易中,交易雙方所承擔的價格風險是無限的。而在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的虧損是有限的,虧損不會超過權利金,而盈利則可能是無限的——在購買看漲期權的情況下;也可能是有限的——在購買看跌期權的情況下。而期權賣方的虧損可能是無限的——在出售看漲期權的情況下;也可能是有限的——在出售看跌期權的情況下;而盈利則是有限的——僅以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為限。
六、獲利機會不同 在期貨交易中,做套期保值就意味著保值者放棄了當市場價格出現對自己有利時獲利的機會,做投機交易則意味著既可獲厚利,又可能損失慘重。但在期權交易中,由於期權的買方可以行使其買進或賣出期貨合約的權利,也可放棄這一權利,所以,對買方來說,做期權交易的盈利機會就比較大,如果在套期保值交易和投機交易中配合使用期權交易,無疑會增加盈利的機會。
七、交割方式不同 期貨交易的商品或資產,除非在未到期前賣掉期貨合約,否則到期必須交割;而期權交易在到期日可以不交割,致使期權合約過期作廢。
八、標的物交割價格決定不同 在期貨合約中,標的物的交割價格(即期貨價格)由於市場的供需雙方力量強弱不定而隨時在變化。在期權合約中,標的物的敲定價格則由交易所決定,交易者選擇。
九、合約種類數不同 期貨價格由市場決定,在任一時間僅能有一種期貨價格,故在創造合約種類時,僅有交割月份的變化;期權的敲定價格雖由交易所決定,但在任一時間,可能有多種不同敲定價格的合約存在,再搭配不同的交割月份,便可產生數倍於期貨合約種類數的期權合約
C. 遠期、期貨、期權、互換四種工具各有什麼特點在風險管理中如何應用
在金融工具當中面臨的形式是兩種,一種是遠期,還有一種是保險。實際上人民幣的期權就是一種保險,期權當中只需要交一筆保險費,就可以保證最低收入,可以鎖定最高的支付成本。人民幣期權要付出一點代價,要支付期權費,就像家裡買房子支付保險費一樣。在我們運用工具的時候有一個非常重要的金融工具的區分,所有的金融工具基本上可以分為兩類,一類叫原生工具,一類叫衍生工具。我為什麼講這些東西呢?事實上我們現在面臨的匯率風險,是原生工具的價格波動。所謂原生價格是指它的影響受到成千上萬因素的影響,不是一兩個因素的影響,比如匯率或者利率很難用一個統計模型事先預測,如果我們能夠預測匯率,而且達到 95%的准確度,那什麼工作都不需要做了,但是這個世界上沒有誰通過預測價格成功,只有一個巴菲特預測股票的價格做投資組合賺到錢,其他人很難。即便是索羅斯現在也虧的很厲害,所以證明原生價格很難預測。我們現在研究的股票價格、匯率、石油價格、金屬和煤炭全部都是原生價格很難預測准確,這樣我們就需要另外一個工具去規避它的風險,而且用高效的方法,這就是衍生品。遠期、期貨、期權、互換,這四種實際上只有兩類,一類是用遠期、期貨和互換,這三種實際上是一類。遠期和期貨只是兩個市場交易,都是今天決定未來的交易價格,只是市場不同。互換也是兩個遠期現金流的互換,本質是一類的。只有期權跟他們不一樣,期權是保險,整個的衍生工具基本上是兩類,一個是遠期,一個是期權。有了一個原生工具,一個衍生工具,就可以組合其他的金融產品,就是現在的商業銀行做的大量的結構性的產品,它不是純粹的金融工具是組合的金融工具。
D. 如何利用金融衍生品做好風險管理
如何對金融衍生品進行風險管理
目前來說,金融市場上的金融衍生品可以大致分成四個基礎類別,分別是遠期、期權、期貨和互換。
1.遠期、期貨、期權和互換
企業在生產經營的過程中,對於原材料的價格很敏感,其成本也受原材料價格的直接影響,而利率上漲也會直接加大企業的融資成本。這兩方面構成了企業的價格風險。而金融衍生產品則剛好可以把企業在這兩方面所面臨的價格風險進行規避。因為金融衍生產品的這個特性,其對於企業所面臨價格風險時產生的抵補頭寸就是企業進行有效風險管理的重要資源。而實際操作中,不同的金融衍生產品也在風險管理上有著不同的操作差異。
目前的金融市場中,權利義務對稱型的金融衍生品有遠期、期貨和互換三種。只有買方具有一定權力的則是期權產品,也就是說其損益與前三種金融衍生產品的權利義務對稱不同,呈現的是完全不對稱的價格損益表現。正是由於這些區別,企業在選擇金融衍生產品時就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選擇。當企業的目標是完全化解風險時,就可以選擇損益對稱型的金融衍生品(遠期、期貨和互換)。這種對自稱型的金融衍生品對於現貨頭寸上的損益是可以實現實時抵補的,也就達成了完全化解不確定風險的目標。但當企業的風險管理目標只是想部分消除對自身有損的影響時,可選擇損益不對稱型的金融衍生品,即期權產品。這類最基本的期權產品可以把企業資產控制在一定風險范圍內進行管理。
以上所說的幾種僅為最基本的金融衍生品,在實際金融市場中,有著各種各樣的金融衍生品可以用作企業金融風險的規避工具。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來選擇最適合的金融衍生品進行風險管理。
2.在基礎類別上構建新的金融衍生品
在實際金融市場中,企業的風險管理有著不同的需求,這也就促進了基礎類別的新金融衍生品的發展。總的來說,有組合、重構與現有工具用到新標的市場三種方法可以進行新金融衍生品的創建。
組合是指把兩種基礎類別金融衍生品進行簡單組合,即生成新的金融衍生品,目前市場上,遠期互換即為遠期與互換的組合。可撤銷遠期、范圍遠期與參與遠期則都是由遠期與期權進行組合後構成的不同產品。在組合中,期權間的相互組合可以形成跨式、勒式與蝶式組合。
重構則主要應用於對遠期和期貨兩種基礎類別。如互換重構可以通過重構現金流性質來形成遲設互換或者差異互換。期權重構則是通過對標的資產進行重構形成期貨期權、互換期權與復合期權。
而現有工具用到新標的市場則有力地拓寬了金融衍生品的應用空間。它意味著把標的的范圍從資產拓寬到了風險指數、電力衍生品、房地產互換、商品價格指數、新興經濟金融工具的期貨和期權、災難保險期貨和期權、商品價格指數期貨和期權等。不僅提高了企業風險管理的效率,同時也拓寬了金融衍生品的發展道路。
E. 期貨與期權在風險管理中的作用各是什麼,有什麼區別
目標基本一直 但原理還是區別很大的 期貨的風險管理主要是套期保值及套利等機制
而期權是以權利金的形式鎖定風險
F. 利用期貨、期權進行市場風險管理有哪些不同
1、保證金與權利金
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均要交納交易保證金,但買賣雙方都不必向對方支付費用。期權交易中,買方支付權利金,但不交納保證金。賣方收到權利金,但要交納保證金。
2、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
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具有合約規定的對等的權利和義務。期權交易中,買方有以合約規定的價格是否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的權利,而賣方則有被動履約的義務。一旦買方提出執行,賣方則必須以履約的方式了結其期權部位。
3、買賣雙方的盈虧結構
期貨交易中,隨著期貨價格的變化,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與虧。期權交易中,買方潛在盈利是不確定的,但虧損卻是有限的,最大風險是確定的;相反,賣方的收益是有限的,潛在的虧損卻是不確定的。
4、合約數量
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只有交割月份的差異,數量固定而有限。期權交易中,期權合約不但有月份的差異,還有執行價格、看漲期權與看跌期權的差異。不但如此,隨著期貨價格的波動,還要掛出新的執行價格的期權合約,因此期權合約的數量較多。
期權與期貨各具優點與缺點。期權的好處在於風險限制特性,但卻需要投資者付出權利金成本,只有在標的物價格的變動彌補權利金後才能獲利。但是,期權的出現,無論是在投資機會或是風險管理方面,都給具有不同需求的投資者提供了更加靈活的選擇。
5、部位了結的方式
期貨交易中,投資者可以平倉或進行實物交割的方式了結期貨交易。期權交易中,投資者了結其部位的方式包括三種:平倉、執行或到期。
G. 期權市場的風險管理
當相關標的期權市場出現較大波動的時候,一些下單活動往往變得十分活躍起來,比如說頻繁地取消定單、更改定單和重新下單。在這種緊張的環境中,難免會出現投資者在交易時因為無意識地犯一些愚蠢的小錯誤卻繼而釀成了大損失的情況。對此,設計了獨特的措施來避免這類錯誤的發生。
一,限制了下一交易日的權利金價格的波動范圍,即:期權權利金的波動幅度不能超過該期權的理論價格加/減KOSPI200指數當日收盤的15%。二,也對每單最大交易量做了限制,現行規定是投資者在期貨交易中每單交易量不能超過1000張期貨合約,在期權交易中每單不能超過5000張期權合約。
三,對於期權權利金的變動情況我們也進行了限制。第一,為了防止價格過分劇烈地波動,把期貨合約的價格變動幅度設置為不超過前一交易日期貨收盤價的上下10%。第二,設計了一個「斷路器方案」。也就是說交易系統在市場價格過熱時自動給市場交易加入一個短暫的冷卻期間。舉例來說,當市場價格波幅超過5%時,系統就暫停交易1分鍾或者更長的時間。
四,為防止有人對市場進行惡意操縱,隨時監視會員的持倉情況。會員的期貨凈持倉不能超過5000手,但其中不包括套利和經查屬實的對沖倉位。五,在履約結算方面,規定在開始第一筆交易之前,交易者必須首先繳納500萬韓元的保證金。之後,在每次下單之前,計算機系統將自動對其保證金進行計算並檢查該會員帳戶是否持有足夠的保證金數額。採用的是將期貨和期權持倉合並計算的保證金系統。初始保證金為15%,維持保證金為10%。
此外,還設有一些違約風險保障措施。一個叫做「聯合補償基金」的機構專門負責為資金緊張的會員提供財務幫助。會員根據其交易量的多少向該基金繳納一定資金。目前該基金總額已達8000萬美元。因此,當會員的資金帳戶出現危機時,他可以從以下途徑取得幫助:1、他繳納給交易所的保證金;2、他存在聯合補償基金中的資金;3、其他會員存在聯合補償基金中的資金;4、他在交易所繳納的會員費。
對交易所而言,基於不同的市場情況,可以採取不同的監管措施。例如、1、提高最低初始保證金金額(這是目前正在做的);2、加強對會員期貨持倉量的限制;3、增加一天內對市場風險進行檢查計算和收取額外保證金的次數;4、提高保證金比例;5、降低規定的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6、暫停交易。
H. 如何理解期權交易的人風險管理功能請與期貨交易的風險管理功能進行對比分析
這個你可以在期貨公司的客戶經理這塊去了解一下就可以的啊,所以這點都不難處理的啊
I. 如何使用遠期、期貨、期權三種工具對某項頭寸進行風險管理這三種工具套期保值的效果差異
套保效果的話 期貨跟期權比較好。遠期的話是要實物交割的,期權市場國內現在還沒起步。我們的選擇的比較少。看你風險管理的的具體頭寸是什麼了。
J. 如何理解高風險的期貨和期權卻也是實施風險管理的重要工具
期貨除了投機,還有價格發現和套期保值的特點。此兩點能有效幫助機構迴避風險。而期權能有效對沖風險,且是對沖風險的工具中性價比最高的幾種。
許多金融產品,並不是為投機而生的,比如股票,就是為了股權融資,只是最後,投機屬性變成了它最明顯的屬性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