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期權交易中要素標准化
1. 期貨期權包括什麼
1、外匯期貨期權
是指以貨幣期貨合約為期權合約的基礎資產,也就是期權買方有在期權的到期日期或是以前執行或放棄執行以執行價格購如或售出標的貨幣期貨的權利。
股票指數期貨期權必須用現金交割,清算的現金額度等於指數的現值與敲定價格之差和該期權的乘數之積。
2. 期貨期權
期貨貿易就是以現在的價格買未來的貨;
期權貿易就是以約定的價格選擇買不買未來的貨;
現貨貿易就是以現在的價格買現在的貨。
不知道是不是太通俗了點,與定義有不完全包容的地方,見諒。
3. 什麼是期權合約期權合約的四大基本要素是什麼
一、期權的概念
期權是一種能在未來特定時間以特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特定資產的權利。
期權交易是一種權利的交易。在期貨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在支付了一筆費用(權利金)之後,獲得了期權合約賦予的、在合約規定時間,按事先確定的價格(執行價格)向期權賣方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期貨合約的權利。期權賣方在收取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之後,在合約規定時間,只要期權買方要求行使其權利,期權賣方必須無條件地履行期權合約規定的義務。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擁有有對等的權利和義務。與此不同,期權交易中的買賣雙方權利和義務不對等。買方支付權利金後,有執行和不執行的權利而非義務;賣方收到權利金,無論市場情況如何不利,一旦買方提出執行,則負有履行期權合約規定之義務而無權利。
期權也是一種合同。合同中的條款是已經規范化了的。以小麥期貨期權為例,對期權買方來說,一手小麥期貨的買權通常代表著未來買進一手小麥期貨合約的權利。一手小麥期貨的賣權通常代表著未來賣出一手小麥期貨合約的權利;買權的賣方負有依據期權合約的條款在將來某一時間以執行價格向期權買方賣出一定數量小麥期貨合約的義務。而賣權的賣方負有依據期權合約的條款在將來某一時間以執行價格向期權買方買進一定數量小麥期貨合約的義務。
期權的價格叫作權利金。權利金是指期權買方為獲得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而向期權賣方支付的費用。對期權買方來說,不論未來小麥期貨的價格變動到什麼位置,其可能面臨的最大損失只不過是權利金而已。期權的這一特色使交易者獲得了控制投資風險的能力。而期權賣方則從買方那裡收取期權權利金,作為承擔市場風險的回報。
標的物的權力,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期權交易事實上是這種權利的交易。買方有執行的權利也有不執行的權利,完全可以靈活選擇。
期權分場外期權和場內期權。場外期權交易一般由交易雙方共同達成
期權分買入期權和賣出期權。買入期權是指它給予期權的持有者在給定時間或在此時間以前的任一時刻按規定的價格買入一定數量某種資產或期貨合約的權利的一種法律合同。賣出期權給予其持有者在給定時間或在此時間以前的任一時刻,按規定的價格賣出一定數量某種資產或期貨合約的權利。期權的持有者擁有該項期權規定的權利,他可以實施該權利,也可以放棄該權利,期權的出賣者則
只負有期權合約規定的義務。
期權的要素包括,1、敲定價,即敲定價格,期權合同規定的購入或售出某種資產的價格;2.到期日,期權合同規定的期權的最後有效日期為期權的到期日,3.標的資產,期權合同規定的雙方買入或賣出的資產為期權的標的資產;4.權利金,買賣雙方購買或出售期權的價格稱為權利金或期權的價格。
4. 期貨期權的主要內容
權利金就是期貨期權的價格,是期貨期權的買方為獲取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而必須支付給賣方的費用,又稱為權價、期權費、保險費。對賣方來說,它是賣出期貨期權的報酬,也就是期貨期權的成交價。期權權利金對於期貨期權的買方來說,是其買入期權可能遭受損失的最高限度。對於賣方而言,賣出期貨期權立即可以獲得一筆權利金收入,而不必馬上進行期貨合約的交割。當然,它同時使賣方面臨一定的市場風險,即無論期貨市場的價格如何變動,賣方都必須做好履約的准備。與期貨交易相同,在期權交易中,期權權利金即期權成交價格是期權合約中惟一能在交易所內討價還價的要素,.其他合約要素均已標准化。權利金的最終確定,也必須經過期權買賣雙方的經紀人在交易所大廳通過公開競價才能形成。
執行價格(Exercise Price 或 Strike Price)
執行價格是指期貨期權的買方有權按此價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期貨合約的價格,也是賣方在履行合約時賣出或買入一定數量的期貨合約的價格,又稱為履約價格、敲定價格(Strike Price)、約定價格。這一價格一經確定,則在期權有效期內,無論期權之標的物的市場價格上漲或下跌到什麼水平,只要期權買方要求執行該期權,期權賣方都必須以此執行價格履行其必須履行的義務。
因此,如果期權買方買入了看漲期權,那麼在期權合約的有效期限內,該期權標的物即相關期貨合約的市場價格上漲,且高於該期權的執行價格,期權買方有權以較低的執行價格向期權賣方買人一定數量的相關期貨合約,而期權賣方也必須無條件地以較低的執行價格賣出該期權所規定的標的物。同理,如果期權買方買人了看跌期權,則在期權有效期限內,即使期權合約標的物的市場價格下跌,並遠低於該期權的執行價格,期權買方仍可以以較高的執行價格向期權賣方賣出一定數量的相關期貨合約,而期權賣方也必須無條件地以較高的執行價格買進該期權的標的物。執行價格通常由交易所按遞增的形式給出一組來,投資者在進行期權交易時必須選擇其中一個價格。每種期權有多少種執行價格取決於該種期權的標的物價格波動幅度。在合約掛盤時,交易所一般會先給出幾個執行價格,然後根據價格波動適時增加。在交易開始時,公布一個平值期權和5個實值期權、5個虛值期權。實值、平值和虛值是根據執行價格與標的物價格的關系界定的。執行價格隨著標的物價格的波動會不斷增加,如果價格波動區間很大,就可能衍生出很多的執行價格。標的物價格波動越大,執行價格個數也越多;合約運行時間越長,執行價格越多。離標的物價格太遠的執行價格會因為沒有人願意賣出或買人而沒有交易量。 合約到期日是指期貨期權合約必須履行的時間,是期貨期權合約的終點,一般是在相關期貨合約交割日期之前一個月的某一時間。這是為了讓期權賣方在買方行使期權時為履行義務而必須買入或賣出相關期貨合約時,還有一定的時間在期貨市場上進行反向的期貨合約交易來對沖平倉,使期權賣方有機會來避免他可能不願或不準備進行實物交割局面的出現。歐式期權規定只有在合約到期日方能執行期權,美式期權規定在合約到期日之前的任何一個交易日(含合約到期日)均可執行期權。
5. 詳細敘述下,期貨與期權的區別最好有例子。謝謝!
期權和期貨同屬於金融衍生品,期權跟期貨作為在交易所交易的標准化產品為投資者提供了不同的投資手段。但它們之間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第一,期權與期貨在投資者權利和義務方面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多頭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合同是雙向合同,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必須在有效期內沖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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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權與期貨的保證金制度不同。期權交易中由於期權買方不承擔行權的義務,因此只有期權賣方需要交納保證金。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繳納一定的履約保證金;
>03
第三,期權與期貨的現金流轉不同。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權利金,這是期權的價格;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價格則要根據標的資產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期貨合約面值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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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權與期貨的盈虧特點不同。期權的收益受標的價格、波動率、剩餘期限等的變化而波動,是不固定的,其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費用;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所得權利金,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都面臨著無限收益和無限虧損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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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期權是比期貨更基本的衍生品。期貨可用認購期權和認沽期權簡單的完全復制。
6. 為什麼期權交易是以期貨的標准化合約為基礎的, 這句話是錯的
期權不光有,期貨期權,還有,股票期權,利率期權等等,也就是期貨只是期權的一個標的,它本身並不影響期權的交易方式。
7. 誰能通俗解釋一下期貨和期權的差別
期貨就是做遠合約價格的預測,可以做多和做空,杠桿交易,T+0,和股票相比,多了一個做空的機制還有就是用保證金交易,風險和收益都比股票大
期權就是交易雙方在未來某一個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執行價)來交易某種資產的合約。期權真是一種以小博大的游戲。有四種交易方式,買入看漲期權,賣出看漲期權,買入看跌期權和賣出看跌期權。通俗來說期權就是類似一種生意合同上的定金交易方式。比如,你要買一層樓,現價是10000元/平方米,你預期房價還要上漲,就決定買樓,買樓前要交定金1萬元,交了1萬元定金
就表示你有權利以10000元/平方米的價格買入,不管以後房價漲了15000/平方米,你還是可以以10000元/平方米的價格來買入,如果房價下跌到8000元/平方米,你可以選擇違約,不要定金,最大的損失就1萬元。這就是看漲期權,盈利無限,虧損有限。同理看跌期也是一樣
8. 有沒有簡單一點的方法理解期貨期權啊
什麼是期貨?
期貨的英文為Futures,是由「未來」一詞演化而來,其含義是:交易雙方不必在買賣發生的初期就交收實貨,而是共同約定在未來的某一時候交收實貨,因此中國人就稱其為「期貨」。最初的期貨交易是從現貨遠期交易發展而來,最初的現貨遠期交易是雙方口頭承諾在某一時間交收一定數量的商品,後來隨著交易范圍的擴大,口頭承諾逐漸被買賣契約代替。這種契約行為日益復雜化,需要有中間人擔保,以便監督買賣雙方按期交貨和付款,於是便出現了1570年倫敦開設的世界第一家商品遠期合同交易所———皇家交易所。為了適應商品經濟的不斷發展,1985年芝加哥穀物交易所推出了一種被稱為「期貨合約」的標准化協議,取代原先沿用的遠期合同。使用這種標准化合約,允許合約轉手買賣,並逐步完善了保證金制度,於是一種專門買賣標准化合約的期貨市場形成了,期貨成為投資者的一種投資理財工具。期貨的特點是以小博大、買空賣空、雙向賺錢,風險很大,因此我國對期貨交易的開放十分慎重。期貨的炒作方式與股市十分相似,但又有十分明顯的區別。一、以小搏大 股票是全額交易,即有多少錢只能買多少股票,而期貨是保證金制,即只需繳納成交額的5%至10%,就可進行100%的交易。比如投資者有一萬元,買10元一股的股票能買1000股,而投資期貨就可以成交10萬元的商品期貨合約,這就是以小搏大。二、雙向交易 股票是單向交易,只能先買股票,才能賣出;而期貨即可以先買進也可以先賣出,這就是雙向交易。三、時間制約 股票交易無時間限制,如果被套可以長期平倉,而期貨必須到期交割,否則交易所將強行平倉或以實物交割。四、盈虧實際 股票投資回報有兩部分,其一是市場差價,其二是分紅派息,而期貨投資的盈虧在市場交易中就是實際盈虧。五、風險巨大 期貨由於實行保證金制、追加保證金制和到期強行平倉的限制,從而使其更具有高報酬、高風險的特點,在某種意義上講,期貨可以使你一夜暴富,也可能使你頃刻間一貧如洗,投資者要慎重投資。貨幣基金———金融投資新產品近期,南方現金增利基金在綿陽開始發行,什麼是貨幣基金呢?不少市民仍是一頭霧水。貨幣市場投資基金是被稱為「可以替代儲蓄」的理財產品,到目前為止,市場上共發行了10隻貨幣市場基金,其稅後年收益率穩定在2.34%至3.5%之間,遠高於一年銀行定期存款1.98%的收益,同時,在收益性、流動性、風險度、起購點等方面比人民幣理財更具優勢,因而受到了眾多投資者的青睞,被譽為「准儲蓄」。貨幣市場基金是開放式基金的一種,是僅投資於貨幣市場工具的基金,包括:現金、一年以內(含一年)的銀行定期存款 、大額存單、剩餘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債券、期限在一年內(含一年)的債券回購、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中央銀行票據、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貨幣市場工具。因此它幾乎等同於國家信用,基本上穩賺不賠,而且沒有利息稅。另外,貨幣市場基金還有五大優點:一、起購點低,1000元就可進行申購。二、無交易費用。認購、贖回交易費用全免。三、高流動性。隨時可以申購、贖回,一般可在贖回的第二天拿到錢。四、天天分紅,復利收益。投資收益每日分配,每個月15號現金收益自動轉為基金份額,實際是復利收益。五、信息透明。每日公告收益狀況,直觀及時。同時其收益隨央行利息上調而升高。所以,具備了「本金無憂 、活期便利、定期收益」特點的貨幣基金非常適合追求低風險、高流動性、穩定收益的單位和個人。投資者可持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 軍官證、護照)到具有代銷資格的銀行或證券公司進行申購、 贖回業務。
期權的概念
期權是一種能在未來特定時間以特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特定資產的權利。
期權交易是一種權利的交易。在期貨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在支付了一筆費用(權利金)之後,獲得了期權合約賦予的、在合約規定時間,按事先確定的價格(執行價格)向期權賣方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期貨合約的權利。期權賣方在收取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之後,在合約規定時間,只要期權買方要求行使其權利,期權賣方必須無條件地履行期權合約規定的義務。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擁有有對等的權利和義務。與此不同,期權交易中的買賣雙方權利和義務不對等。買方支付權利金後,有執行和不執行的權利而非義務;賣方收到權利金,無論市場情況如何不利,一旦買方提出執行,則負有履行期權合約規定之義務而無權利。
期權也是一種合同。合同中的條款是已經規范化了的。以小麥期貨期權為例,對期權買方來說,一手小麥期貨的買權通常代表著未來買進一手小麥期貨合約的權利。一手小麥期貨的賣權通常代表著未來賣出一手小麥期貨合約的權利;買權的賣方負有依據期權合約的條款在將來某一時間以執行價格向期權買方賣出一定數量小麥期貨合約的義務。而賣權的賣方負有依據期權合約的條款在將來某一時間以執行價格向期權買方買進一定數量小麥期貨合約的義務。
期權的價格叫作權利金。權利金是指期權買方為獲得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而向期權賣方支付的費用。對期權買方來說,不論未來小麥期貨的價格變動到什麼位置,其可能面臨的最大損失只不過是權利金而已。期權的這一特色使交易者獲得了控制投資風險的能力。而期權賣方則從買方那裡收取期權權利金,作為承擔市場風險的回報。
9. 怎麼做期貨、期權交易呢
證券分為有價證券,證據證券,和憑證證券.
有價證券是指具有一定票面價額,能夠給持票人帶來定期的收益和紅利,並可以自由轉讓和買賣的所有權或債權證書.
他具體包括」股票,債券,和證券投資基金,期權,期貨等」
期權也稱為期權合約是一種賦予權利而不是義務的標准化契約,即在某一段特定時間內,以期權合約成交時雙方同意的期權費,買賣特定價格,特定數量與質量的相關產品。
一方面來講,期權的買入者要支付期權費並獲得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另一方面來講,期權的賣出者收取期權費並在期權買入者選擇執行其期權時承擔相應的義務。
看漲期權給予期權買入者以買進相關產品的權利,看跌期權給予期權買入者以賣出相關產品的權利。相關產品易手的價格就是敲定價格或履約價格。在任何給定的時間,期權可以有不同的履約價格。
期權的持有人行使其權利的過程叫做執行,執行的截止時間叫做期滿。在有效期內任何時間都可以執行的期權叫做美國式期權;而只在期滿時才可執行的期權叫做歐洲式期權。
執行基於期貨合約的期權時,期權的賣出者有義務以履約價格建立與期權買入者所得頭寸相對的期貨頭寸;執行基於股票的期權時,看漲期權的賣出者將有義務以履約價賣出股票、看跌期權的賣出者將有義務以履約價買進股票;執行基於股票指數合約的期權時,無論是看漲還是看跌期權,都最終以履約價格與執行時的股票指數之間的差額為基礎,用現金結算。
期貨(Futures),嚴格說來並不是貨物,而是一種法律合約,是簽訂合約的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天,以約定的價格和數量,買進或賣出該項特定商品。這種商品可能是某種糧油產品或金融產品。簡而言之,期貨就是事先訂好的合約,內容載明了買賣雙方所必須履行的義務。而期貨市場就確保了買賣雙方一定會履行應盡的義務。
期貨合約在期貨交易所交易,並且是每日結算,使買賣雙方皆可順利履約。期貨價格每日都會波動,投資者試圖從這些價格的變動中獲取利潤而避險者則從價格的變動中規避經營風險。
一旦你選定了某一個合適的經紀公司,下一步就是開立期貨交易帳戶。所謂期貨交易帳戶是指期貨交易者開設的、用於交易履約保證的一個資金信用帳戶。開戶手續很簡單,而且經紀公司一般會非常熱心地提供有關幫助。
1、風險揭示
客戶委託期貨經紀公司從事期貨交易的,必須事先在期貨經紀公司辦理開戶登記。
期貨經紀公司在接受客戶開戶申請時,須向客戶提供《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個人客戶應在仔細閱讀並理解後,在該《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上簽字;機構客戶應在仔細閱讀並理解之後,由單位法定代表人在該《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上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2、簽署合同
期貨經紀公司在接受客戶開戶申請時,雙方須簽署《期貨經紀合同》。個人客戶應在該合同上簽字;機構客戶應由法人代表(或委託他人)在該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
個人開戶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留存印鑒或簽名樣卡。機構開戶應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並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本單位期貨交易業務執行人的姓名、聯系電話等。
現在國內期貨市場都實行客戶交易編碼登記備案制度。客戶開戶時應由經紀會員按交易所統一的編碼規則進行編號,一戶一碼,專碼專用,不得混碼交易。期貨經紀公司注銷客戶的交易編碼,應當向交易所備案。
3、繳納保證金
客戶在與期貨經紀公司簽署期貨經紀合同之後,應按規定繳納開戶保證金。期貨經紀公司應將客戶所繳納的保證金存入期貨經紀合同中指定的客戶帳戶中,供客戶進行期貨交易之用。
期貨經紀公司向客戶收取的保證金,屬於客戶所有;期貨經紀公司須向期貨交易所交存保證金。按照中國期貨交易現行法規規定,期貨經紀公司對客戶保證金實行專戶管理,除進行交易結算外,嚴禁挪作他用
二、下單
客戶在按規定足額繳納開戶保證金後,即可開始交易,進行委託下單。所謂下單,是指客戶在每筆交易時向期貨經紀公司業務人員下達的交易指令。交易指令的內容一般包括:期貨交易的品種、交易方向、數量、月份、價格、日期及時間、期貨交易所名稱、客戶名稱、客戶編碼和帳戶、期貨經紀公司和客戶簽名等。通常,客戶應先熟悉和掌握有關的交易指令,然後選擇不同的期貨合約進行具體交易。
國際上常用的交易指令有:市場指令、限價指令、止損指令和取消指令等。我國期貨交易所規定的交易指令有兩種:限價指令和取消指令。交易指令當日有效,在指令成交前,客戶可提出變更或撤銷。
限價指令是指執行時必須按限定價格或更好的價格成交。下達限價指令時,客戶必須指明具體的價位。
1、下單方式
① 書面下單:客戶親自填寫交易單;
② 電話下單:期貨經紀公司須將客戶的指令錄以錄音;
③ 自助下單:通過計算機"熱自助"下單;
④ 網上下單:通過網上交易系統下單。
2、競價方式
在國際上,有公開喊價方式與計算機撮合成交方式。國內期貨交易所一般採用計算機撮合成交方式。計算機撮合成交方式的運行,是遵循"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的。
3、成交回報與確認
當期貨經紀公司的出市代表收到交易指令後,必須以最快的速度將指令輸入計算機內進行撮合成交。當計算機顯示指令成交後,出市代表必須馬上將成交的結果反饋回期貨經紀公司的交易部。期貨經紀公司交易部應將記錄單報告給客戶。成交回報記錄單應包括如下幾個項目:成交價格、成交手數、成交回報時間等。以上程序也可以全部通過計算機"熱自助"下單完成。
客戶對交易結算單記載事項有異議的,應當在下一個交易日開市前向期貨經紀公司提出書面異議;客戶對交易結算單記載事項無異議的,應當在交易結算單上簽字確認或者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方式確認。客戶既未對交易結算單記載事項確認,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對交易結算單的確認。對於客戶有異
10.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10)期貨期權交易中要素標准化擴展閱讀: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