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油期貨合約規則要點
1. 豆油期貨下一個主力合約是什麼
豆油期貨的主力合約是1、5、9三個月份的合約,目前的主力合約已由Y1401移至Y1405,也就是目前的主力合約是Y1405,下一個主力合約就是Y1409。希望幫到你了,歡迎繼續咨詢和開戶。
2. 豆油期貨的合約
交易品種 大豆原油 交易單位 10 噸/手 報價單位 元(人民幣)/噸 最小變動價位 2 元/噸 漲跌停板幅度 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4% 合約月份 1,3,5,7,8,9,11,12月 交易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最後交易日 合約月份第10個交易日 最後交割日 最後交易日後第3個交易日 交割等級 大連商品交易所豆油交割質量標准 交割地點 大連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 最低交易保證金 合約價值的5% 交割方式 實物交割 交易代碼 Y 上市交易所 大連商品交易所
3. 豆油期貨的特點
(一)流通量大,商品率高。近幾年,我國壓榨、食品及飼料行業迅速發展,豆油產量、上下游相關行業規模及商品流通量都非常大。2004年,我國豆油年產量達到577萬噸,其商品率在90%以上,這為豆油期貨交易的開展提供了有利條件。豆油市場是一個競爭性市場,對於眾多的豆油生產、經銷和消費企業來說,都面臨較大的市場風險,套期保值是眾多豆油相關企業規避價格風險的迫切需要。
(二)價格波動大。大豆供給、豆油消費的季節性以及豆油不易儲存的特點,導致豆油的價格波動性較大。同時,大豆、豆油的貿易政策、關稅政策和配額政策對豆油價格也會產生不小的影響。
(三)品種成熟,歷史悠久。芝加哥期貨交易所於1950年7月就推出了豆油期貨合約,多年來一直受到投資者的歡迎,其市場規模不斷擴大,年均交易量增長超過15%。2010年,豆油期貨已經成為世界第六大農產品期貨品種。
(四)具有國際性特徵,與國際市場接軌。大商所上市的豆油期貨合約標的物,無論是進口豆油還是國產豆油,只要達到規定的質量標准,都可以交割,真正體現了容納全球豆油的國際性特徵。
(五)完善的風險管理制度
考慮到豆油與大豆、豆粕的關聯性,大商所借鑒大豆和豆粕期貨合約的風險控制的經驗,並參考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豆油期貨合約風險管理辦法,制定了完善的風險控制制度。同時,為保證市場運行效率,在對市場風險管理量化中,考慮到豆油期貨與大豆、豆粕期貨的高度相關性,在相關數值選取上與大豆合約管理制度基本統一。如遞增保證金單邊持倉量起點設置為40萬手,與大豆相同;豆油期貨合約限倉數額與黃大豆2號期貨合約保持一致等,方便現貨企業,鼓勵期貨公司做大做強。
(六)交割方式多樣,貼近現貨市場,企業可以靈活操作。豆油期貨採用期貨轉現貨、滾動交割等方式,採用廠庫倉單和倉庫倉單相結合的倉單流轉方式,符合現貨流通習慣,便於企業靈活操作和節省成本,高效、快捷地完成交割。
(七)完善了大豆避險體系,實現品種間的套利操作。繼大商所推出的兩大成熟交易品種¾大豆、豆粕之後,豆油期貨的上市,完善了大豆避險體系,從而為國內的油脂加工、貿易、消費企業提供了全面的套期保值操作品種,可以實現品種間的套利操作,真正為企業提供避險的工具,為投資者發現投資機會創造了條件。
4. 簡述期貨合約的主要條款及作用
(一)合約名稱 期貨微操盤
合約的品種名稱及其上市交易所名稱。
(二)交易單位/合約價值
交易單位,是指在期貨交易所交易的每手期貨合約代表的標的物的數量。
合約價值,是指每手期貨合約代表的標的物的價值。
對於商品期貨來說,確定期貨合約交易單位的大小,主要應當考慮合約標的物的市場規模、交易者的資金規模、期貨交易所的會員結構以及該商品的現貨交易習慣等因素。
(三)報價單位
報價單位,是指在公開競價過程中對期貨合約報價所使用的單位,即每計量單位的貨幣價格。
(四)最小變動價位
合約每計量單位報價的最小變動數值。
設置最小變動價位是為了保證市場有適度的流動性。較小的最小變動價位有利於市場流動性的增加,但過小的最小變動價位將會增加交易協商成本;較大的最小變動價位,一般會減少交易量,影響市場的活躍程度,不利於交易者進行交易。
(五)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一般是以合約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為基準確定的。
在我國期貨市場,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設定為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一定百分比。
標的物價格波動越頻繁、越劇烈,該商品期貨合約允許的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就應設置得大一些。
(六)合約交割月份(或合約月份)
合約交割月份,是指某種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月份。
商品期貨合約交割月份的確定一般受該合約標的商品的生產、使用、儲藏、流通等方面特點的影響,如農產品的交割月份受其季節性特點影響。
(七)交易時間
交易時間由交易所統一規定。交易者只能在規定的交易時間內進行交易。
日盤,上下午,每周5天;夜盤,形成連續交易。
(八)最後交易日
最後交易日是指某種期貨合約在合約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過了這個期限的未平倉期貨合約,必須按規定進行實物交割或現金交割。
(九)交割日期
交割日期是指合約標的物所有權進行轉移,以實物交割或現金交割方式了結未平倉合約的時間。
(十)交割等級
交割等級,是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規定的、准許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合約標的物的質量等級。
對於商品期貨來說,期貨交易所在制定合約標的物的質量等級時,常常採用國內或國際貿易中最通用和交易量較大的標准品的質量等級為標准交割等級。
允許用與標准品有一定等級差別的商品作替代交割品。交易所根據市場情況統一規定和適時調整替代品與標准品之間的升貼水標准。
(十一)交割地點
交割地點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規定的進行實物交割的指定地點。
統一指定交割倉庫可以保證賣方交付與買方接收的商品符合期貨合約規定的數量與質量等級。
指定交割倉庫的主要考慮因素:指定交割倉庫所在地區的生產或消費集中程度,指定交割倉庫的儲存條件、運輸條件和質檢條件等。
交易所為金融期貨交易指定交割銀行,必須具有良好的金融資信、較強的進行大額資金結算的業務能力,以及先進、高效的結算手段和設備。
(十二)交易手續費
交易手續費是期貨交易所按成交合約金額的一定比例或按成交合約手數收取的費用。
交易手續費過高會增加期貨市場的交易成本,擴大無套利區間,降低市場的交易量,不利於市場的活躍,但也可起到抑制過度投機的作用。
(十三)交割方式
商品期貨、股票期貨、外匯期貨、中長期利率期貨通常採取實物交割方式;股票指數期貨和短期利率期貨通常採用現金交割方式。
(十四)交易代碼
滬深300指數期貨的交易代碼為IF;
鄭州商品交易所白糖期貨為SR;
大連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貨交易代碼為Y;
上海期貨交易所銅期貨的交易代碼為CU。
5. 豆油期貨交易規則有哪些
你好, 豆油期貨是商品期貨其中一個品種,交易規則同商品期貨的規則。
豆油期貨合約如下:
6. 豆油期貨的交易規則
(一)保證金制度
豆油期貨合約的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5%。交易所保證金實行分級管理,隨著期貨合約交割期的臨近和持倉量的增加,交易所將逐步提高交易保證金。當豆油合約出現連續漲(跌)停板時,交易所將適當提高交易保證金。
1、豆油合約臨近交割期時交易保證金收取標准 交易時間段 交易保證金(元/手) 交割月份前一個月第一個交易日 合約價值的10% 交割月份前一個月第六個交易日 合約價值的15% 交割月份前一個月第十一個交易日 合約價值的20% 交割月份前一個月第十六個交易日 合約價值的25% 交割月份第一個交易日 合約價值的30% 2、豆油合約持倉量變化時交易保證金收取標准 合約月份雙邊持倉總量(N) 交易保證金(元/手) N ≤40萬 手合約價值的5% 40萬手 按上述文字描述規則 50萬手 按上述文字描述規則 60萬手 按上述文字描述規則 3、當豆油合約在某一交易日(該交易日記為第N個交易日)出現漲跌停板單邊無連續報價的情況,則當日結算時,該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按合約價值的6%收取(原交易保證金比例高於6%的,按原比例收取)。若第N+1個交易日出現與第N個交易日同方向漲跌停板單邊無連續報價的情況,則第N+1個交易日結算時起,該豆油合約交易保證金按合約價值的7%收取(原交易保證金比例高於7%的,按原比例收取)。若某期貨合約在某交易日未出現與上一交易日同方向漲跌停板單邊無連續報價的情況,則該交易日結算時交易保證金恢復到正常水平。
(二)漲跌停板制度
交易所實行價格漲跌停板制度,由交易所制定各期貨合約的每日最大價格波動幅度。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各合約漲跌停板幅度。
豆油合約交割月份以前的月份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4%,交割月份的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6%。
新上市合約的漲跌停板幅度為一般月份漲跌停板幅度的兩倍,如合約有成交,則於下一交易日恢復到一般月份的漲跌停板幅度;如合約無成交,則下一交易日繼續執行前一交易日漲跌停板幅度。
當某合約第N+2個交易日出現與第N+1個交易日同方向漲跌停板單邊無連續報價的情況,則在第N+2個交易日收市後,交易所將根據市場情況採取以下風險控制措施中的一種或多種:暫停交易,調整漲跌停板幅度,單邊或雙邊、同比例或不同比例、部分會員或全部會員提高交易保證金,暫停部分會員或全部會員開新倉,限制出金,限期平倉,強行平倉,強制減倉或其他風險控制措施。
(三)限倉制度
交易所實行限倉制度。限倉是指交易所規定會員或客戶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投機頭寸的最大數額。
當豆油一般月份合約單邊持倉大於10萬手時,經紀會員該合約持倉限額不得大於單邊持倉的20%,非經紀會員該合約持倉限額不得大於單邊持倉的10%,客戶該合約持倉限額不得大於單邊持倉的5%。
當豆油一般月份合約單邊持倉小於等於10萬手時,經紀會員該合約持倉限額為20,000手,非經紀會員該合約持倉限額為10,000手,客戶該合約持倉限額為5,000手。豆油合約進入交割月份前一個月和進入交割月期間,其持倉限額為:
單位:手
交易時間段經紀會員非經紀會員客戶
交割月前一個月第一個交易日起 8,000 4,000 2,000
交割月前一個月第十個交易日起 4,000 2,000 1,000
交割月份 2,000 1,000 500
套期保值頭寸實行審批制,其持倉不受限制。
7. 期貨合約的主要條款
1、數量和單位條款
每種商品的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准化的數量和數量單位,統稱「交易單位」。例如,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小麥期貨合約的交易單位為5000蒲式耳(每蒲式耳小麥約為27.24公斤),每張小麥期貨合約都是如此。
如果交易者在該交易所買進一張(也稱一手)小麥期貨合約,就意味著在合約到期日需買進5000蒲式耳小麥。
2、質量和等級條款
商品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准化的質量等級,一般採用被國際上普遍認可的商品質量等級標准。例如,由於我國黃豆在國際貿易中所佔的比例比較大,所以在日本名古屋穀物交易所就以我國產黃豆為該交易所黃豆質量等級的標准品。
3、交易時間條款
期貨合約的交易時間是固定的。每個交易所對交易時間都有嚴格規定。一般每周營業5天,周六、周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一般每個交易日分為兩盤,即上午盤和下午盤,上午盤為9:00-11:30,下午盤為1:30-3:00。
4、報價單位條款
報價單位是指在公開競價過程中對期貨合約報價所使用的單位,即每計量單位的貨幣價格。國內陰極銅、白糖、大豆等期貨合約的報價單位以元(人民幣)/噸表示。
5、合約名稱條款
合約名稱需註明該合約的品種名稱及其上市交易所名稱。以鄭州商品交易所白糖合約為例,合約名稱為「鄭州商品交易所白糖期貨合約」,合約名稱應簡潔明了,同時要避免混淆。
6、交割地點條款
期貨合約為期貨交易的實物交割指定了標准化的、統一的實物商品的交割倉庫,以保證實物交割的正常進行。
7、交割期條款
商品期貨合約對進行實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規定,一般規定幾個交割月份,由交易者自行選擇。例如。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為小麥期貨合約規定的交割月份就有7月、9月 、12月,以及下一年的3月和5月,交易者可自行選擇交易月份進行交易。
如果交易者買進7月份的合約,要麼7月前平倉了結交易,要麼7月份進行實物交割。
8、最小變動價位條款
指期貨交易時買賣雙方報價所允許的最小變動幅度,每次報價時價格的變動必須是這個最小變動價位的整數倍。
9、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限制條款
指交易日期貨合約的成交價格不能高於或低於該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一定幅度。達到該幅度則暫停該合約的交易。例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小麥合約的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為每蒲式耳不高於或不低於上一交易日結算價20美分(每張合約為1000美元)。
10、最後交易日條款
指期貨合約停止買賣的最後截止日期。每種期貨合約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約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約的買賣,准備進行實物交割。例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麥期貨的最後交易日為交割月最後營業日往回數的第七個營業日。
(7)豆油期貨合約規則要點擴展閱讀:
特點
1、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2、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貨價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喊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3、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4、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種類
商品
農產品期貨: 1848年CBOT(美國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誕生後最先出現的期貨品種。主要包括小麥、大豆、玉米等穀物;棉花、咖啡、可可等經濟作物和木材、天膠等林產品。
金屬期貨:最早出現的是倫敦金屬交易所(LME)的銅,已發展成以銅、鋁、鉛、鋅、鎳為代表的有色金屬和黃金、白銀等貴金屬兩類。
能源期貨:20世紀70年代發生的石油危機直接導致了石油等能源期貨的產生。市場上主要的能源品種有原油、汽油、取暖油、丙烷等。
金融
金融期貨合約:以金融工具作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
外匯期貨: 20世紀70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後,浮動匯率制引發的外匯市場劇烈波動促使人們尋找規避風險的工具。1972年5月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率先推出外匯期貨合約。在國際 外匯市場上,交易量最大的貨幣有 7種,美圓,德國馬克,日圓,英鎊,瑞士法郎,加拿大圓和法國法郎。
利率期貨:1975年10月芝加哥期貨交易所上市國民抵押協會債券期貨合約。利率期貨主要有兩類——短期利率期貨合約和長期利率期貨合約,其中後者的交易量更大。
股指期貨:隨著證券市場的起落,投資者迫切需要一種能規避風險實現保值的工具,在此背景下1982年2月24日,美國堪薩斯期貨交易所推出價值線綜合指數期貨。現在全世界交易規模最大的股指合約是 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的 S&P500指數合約。
8. 原油期貨合約及主要規則是什麼
根據已公布的《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貨標准合約》,原油期貨標准合約交易品種為中質含硫原油,交易代碼為SC,漲跌停板不超過上一交易日結算價±4%,交易單位為1000桶/手,合約採取人民幣報價。
三、交割品質
中質含硫原油,基準品質為API度32.0、硫含量1.5%。具體可交割油種及升貼水由能源中心另行規定,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可根據市場發展情況對交割油種及升貼水進行調整。
本合約所稱的原油,是指從地下天然油藏直接開採得到的液態碳氫化合物或其天然形式的混合。
四、指定交割倉庫
由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指定並另行公告。
9. 豆油期貨規定的質量標準是幾級
豆油期貨的大豆油和現貨的大豆油是兩碼事,期貨交易的品種名稱是「大豆原油」,是不能直接食用的,要經過提純後才可以食用。而大豆原油提純後生成的食用油才分為一級、二級等不同等級,也就是我們常見的現貨大豆油的等級。
豆油期貨的質量標准有國標:GB1535,裡面規定了水分及揮發物、雜質、酸值、過氧化值等理化指標,並沒有等級之分。 這就好比石油的原油是沒有等級之分的,而原油提煉出來的汽油、柴油則有等級之分。
10. 期貨豆油漲為什麼豆油所有合約都漲的這么同步,有人操控的嗎
期貨,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
買賣期貨的合同或協議叫做期貨合約。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隨著期貨市場和期貨行業改革的深入推進,期貨行業將進入歷史上最好的發展機遇期。短期內,隨著市場擴容和市場效率提升,期貨行業將有望迎來業績拐點;從長期來看,隨著業務創新的全面鋪開,期貨行業將打開持續。
最小變動價位:指該期貨合約單位價格漲跌變動的最小值。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又稱漲跌停板)是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不得高於或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
期貨合約交割月份:是指該合約規定進行交割的月份。
最後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貨合約在合約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
期貨合約交易單位「手」:期貨交易必須以「一手」的整數倍進行,不同交易品種每手合約的商品數量,在該品種的期貨合約中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