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與現貨的區別
⑴ 現貨與期貨之間的聯系和區別
區別有
一、相同點
1、都是國家嚴格管理,指定授權的特種交易形式,都採用標准化的形式進行交易,必須在國家指定的交易市場進行交易。 2、交易方式相同:都是實行T+0的交易制度(當日開倉當日即可以平倉)及買空賣空制度,當判斷後在行情下跌和持倉合約的情況下,只要提供履約金即可以進行賣出交易,事後買入補倉。 3、交易所指代的商品基本相同,都是大宗生產原材料:大豆、紅小豆、高梁、豆粕、大米、綠豆、膠合板、天然橡膠、銅、鋁、煤炭等等。
4、都實行交易漲跌停板制度。
二、不同點 1、交易的標的不同:中遠期現貨電子交易的交易標的物就是標准化的商品,屬於現貨交易的范疇,而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准化合約,不是現實的商品。 2、交收的形式不同:中遠期現貨電子交易採用隨機交收與即時交收相結合的形式;期貨實行的是必須按合約規定時間進行強制交收的形式。隨時交收--成交之後隨時可以提出交收,經過市場交割部匹配成功就交收;即時交收--成交了就進行現貨交收。 3、期貨交易的風險較中遠期現貨電子交易要大得多。
⑵ 現貨和期貨有哪些區別
1、交易的對象不同。
現貨交易的范圍包括所有商品;而期貨交易的對象是由交易所制訂的標准化合約。
2、交易目的不同。
在現貨交易中,買方是為了獲取實物商品;賣方則是為了賣出實物商品。而期貨交易可以涉及或不涉及實物商品交割,其目的是轉移價格風險或進行投機獲利。
3、交易程序也不同。
現貨交易中賣方要有商品才可以出賣,買方須支付現金才可購買。而期貨交易可以把現貨買賣的程序顛倒過來,即沒有商品也可以先賣,不需要商品也可以買,也就是「買空賣空」。
4、交易的保障制度不同。
現貨交易以《合同法》等法律為保障,合同不能兌現時要用法律或仲裁的方式解決;而期貨交易是以保證金制度為保障來保證交易者的履約。期貨交易所為交易雙方提供結算交割服務和履約擔保,實行嚴格的結算交割制度,違約的風險很小。
5、交易方式不同。
現貨交易是進行實際商品的交易活動。交易過程與商品所有權的轉移同步進行。而期貨交易是以各種商品期貨合約為內容的買賣,對象不是具體的實物商品,而是一紙統一的「標准合同」,即期貨合約。
(2)期貨與現貨的區別擴展閱讀
現貨亦稱實物,指可供出貨、儲存和製造業使用的實物商品。可供交割的現貨可在近期或遠期基礎上換成現金,或先付貨,買方在極短的期限內付款的商品的總稱。期貨的對稱。
現貨交易的特徵是電子交易合同的標准化、雙向交易、對沖機制、當日結算制度、保證金制度、T+0交易制度。
期貨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貨交易特徵有雙向性、費用低、杠桿作用、機會翻番、大於負市場。期貨的交易分類有商品期貨、農產品期貨、金屬期貨、能源期貨、金融期貨、利率期貨、外匯期貨、貴金屬期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