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出期貨合約虧損多少錢
1. 期貨盈虧如何計算
1、計算浮動盈虧。結算機構根據當日交易的結算價,計算出會員未平倉合約的浮動盈虧,確定未平倉合約應付保證金數額。
計算方法是:
浮動盈虧=(當天結算價-開倉價格)×持倉量×合約單位-手續費。
如果帳戶出現浮動虧損,保證金數額不足維持未平倉合約,結算機構便通知會員在第二天開市之前補足差額,即追加保證金,否則將予以強制平倉。如果帳戶是浮動盈利,不能提出該盈利部分,除非將未平倉合約予以平倉,變浮動盈利為實際盈利。
2、計算實際盈虧。平倉實現的盈虧稱為實際盈虧。
多頭實際盈虧的計算方法是:
盈/虧=(平倉價-買入價)×持倉量×合約單位-手續費
空頭盈虧的計算方法是:
盈/虧=(賣出價-平倉份)×待倉量×合約單位-手續費
另外,通過對期貨和股票交易中所採用的結算制度比較可以更好的了解期貨的逐日盯市制度。期貨交易採取的每日清算(逐日盯市)制度使得期貨在清算的方式和現金流量都不同於股票交易。當期貨價格隨著時間變化時,貸記利潤、借記損失,利潤和損失依次累計,在任何一個時點每個期貨保證金帳戶都有一筆凈利潤或凈損失;股票則是簡單的持有直到買賣時才進行清算,之前並無任何資金的轉移。按照這種要求,期貨合約每天都有現金的流入和流出,而股票只是在買賣日才有一次現金的流動。
逐日盯市制度的存在和逐日結算制度的實施使得當期貨價格發生劇烈波動時,期貨交易者將可能會面臨相當大的負現金流的風險,期貨投資者必須計算出為滿足逐日清算條件可能需要的資金,並在整個投資期間設立相應動態的現金流儲備。對交易者而言提高了對資金流動性的要求,對市場而言逐日盯市制度則有助於避免資金信用風險。
2. 期貨合約是怎麼樣的,是怎麼賺錢和虧錢的
標准化合約,有種類交易所,數量規格品級等都是規定好的,跟現貨息息相關。價格上下波動,預測漲就買,預測跌就賣,預測對了就賺錢,預測錯了就虧錢。
3. 賣出期貨合約
您好,期貨合約是保證金交易,的確具有融資功能。
比如說有一個農戶,估計今年7月份會收成50噸黃豆。但是,他擔心黃豆價格到7月份會下跌,所以決定賣空50噸7月份的黃豆期貨。
他在賣空期貨的同時,只需要繳納少量保證金,基本相當於50噸黃豆價值的8%到15%左右。此時,他是沒有現金收入的。但是,從第二個交易日起,他的交易賬戶就會有波動。如果黃豆價格下跌,他的交易賬戶上就會增加相應現金,反之,則會扣除相應的現金。這些變化是實實在在的。
這位農民隨時可以平倉他的空頭頭寸。但是在平倉以前,這個頭寸的盈虧是即時結算的。一般來說,為了真正起到套期保值的作用,他會在7月份平倉。此時,如果黃豆價格每噸下跌x元,他的交易賬戶就盈利50x元。這些盈利正好彌補他收成縮水的損失。相反,如果黃豆上漲,那他的交易賬戶就相應虧損,而這些虧損將由收成的增值所彌補。這就是套期保值。
4. 有關於期貨,虧損多少會爆倉
爆倉就是虧損大於你的帳戶中的保證金。由公司強平後剩餘資金是總資金減去你的虧損,一般還剩一部分。
爆倉有兩種情形,一種情形是指期貨客戶平倉了結頭寸之後,還欠期貨交易所錢,即達到:帳戶浮動盈虧≥賬戶總資金,也即客戶權益≤0
由於行情變化過快,投資者在沒來得及追加保證金的時候,帳戶上的保證金已經不能夠維持原來的合約了,這種因保證金不足而被強行平倉所導致的保證金「歸零」,俗稱「爆倉」,「穿倉」的含義跟「爆倉」一樣。
目前國內基本上不可會出現爆倉現象,國內有漲跌停限制,在維持保證金以下時,期貨公司即自動平倉了。在香港的恆生指數期貨中,恆指是4小時交易制,第二天可能出現大幅跳空或跳高現象,導致倉位做反,一開市即爆倉,甚至為負數。負數即是欠期貨公司的錢,因為期貨經紀公司是貼了錢給期交所,替客戶平的倉。 舉例說明一:資料如例4,8月11日開盤前,客戶沒有將應該追加的保證金交給期貨公司,而9月股指期貨合約又以跳空下跌90點以1060點開盤並繼續下跌。期貨經紀公司將該客戶的15手多頭持倉強制平倉,成交價為1055點。
這樣,該帳戶的情況為:
當日平倉盈虧=(1055-1150)×15×100=-142,500元,
手續費=10×15=150元
實際權益=124,850-142,500-150=-17,800元
即該客戶倒欠了期貨經紀公司17,800元。
發生爆倉時,投資者需要將虧空補足,否則會面臨法律追索。為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需要特別控制好倉位,切忌象股票交易那樣滿倉操作。並且對行情進行及時跟蹤,不能像股票交易那樣一買了之。因此期貨實際並不適合任何投資者來做。
資金項目金額(單位)
8月10日權益 124,850
(+)平倉盈虧-172,500
(+)持倉盈虧 0
(-)手續費50
=8月11日權益 -47,800
爆倉的另外一種情形:重倉操作導致的爆倉,比較常見,重倉操作,比如持倉比達到90%以上,未佔用資金就少,可抵禦反向變動的空間就小。重倉操作是一種盈利快且虧損小的方式,為什麼呢?因為反向變動的話,追加保證金不足,你就爆倉了,這是軟體系統自動給你止損平倉。爆倉後你的帳戶資金並沒有虧損多少,更不會是負數,而是你所持倉合約的價值,這是一筆很大的資金。比如,你1萬美金的本金,持倉佔用資金9000美元,只有1000美元的未佔用資金,反向變動,1000美金虧損完了,追加保證金不足,系統會自動平倉,即爆倉了。這時候你的帳戶資金並不是變為0,而是仍然有9000美元。
5. 請問股指期貨盈利虧損是怎麼計算的。
計算方式:當日盈虧=∑[(賣出成交價-當日結算價)×賣出量×合約乘數]+∑[(當日結算價-買入成交價)×買入量×合約乘數]+(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當日結算價)×(上一交易日賣出持倉量-上一交易日買入持倉量)×合約乘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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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保證金賬面余額低於維持保證金時,交易者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補充保證金,使保證金賬戶的余額)結算價x持倉量x保證金比率,否則在下一交易日,交易所或代理機構有權實施強行平倉。這部分需要新補充的保證金就稱追加保證金。
仍按上例,假設客戶以2700元/噸的價格買入50噸大豆後的第三天,大豆結算價下跌至追加保證金。2600元/噸。由於價格下跌,客戶的浮動虧損為5000元(即<2700-2600)x50),客戶保證金賬戶余額為1750元(即6750-5000)。
由於這一餘額小於維持保證金(=2 700x50X5%x0.75=5 062.5元),客戶需將保證金補足至6750元(2 700x50x5%),需補充的保證金5 000元(6 750 - 1 750〕就是追加保證金。
6. 買賣期貨,虧了錢是算放大了倍數之後的錢還是怎麼樣盈利呢
期貨的本質是與他人簽訂一份遠期買賣商品(或股指、外匯、利率)的合約.
做多一般容易理解,下面拿做空小麥為例,解釋一下期貨原理:
您在小麥每噸2000元時,估計麥價要下跌,您在期貨市場上與買家簽訂了一份(一手)合約,(比如)約定在半年內,您可以隨時賣給他10噸標准麥,價格是每噸2000元.(價值2000×10=20000元,按10%保證金算,您應提供2000元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會跟隨合約價值的變化而變化。)
買家為什麼要同您簽訂合約呢?因為他看漲.
簽訂合約時,您手中並沒有麥.您在觀察市場,若市場如您所願,下跌了,跌到每噸1800元時,您按每噸1800元買了10噸麥,以每噸2000元賣給了買家,合約履行完畢(您的履約保證金返還給您).您賺了:
(2000-1800)×10=2000(元)(手續費一般來回10元,忽略,您的保證金翻了一番。)
實際操作時,您只需在2000點賣出一手麥,在1800點買平就可以了,非常方便.
如果在半年內,麥價上漲,您沒有機會買到低價麥平倉,您就會被迫買高價麥平倉(合約到期必須平倉),您就會虧損,而同您簽訂合約的買家就賺了。
假如您是2200點平倉的,您會虧損:
(2200-2000)×10=2000(元)+手續費,(您的保證金賠光了).
7. 假設期貨交易保證金為10%,那麼出現虧損時將虧損多少呢
保證金5%。維護交易信用,從而保障期貨市場正常運行,如果僅從此角度考慮。那麼最安全保險的方式是設定100%的保證金,如此,期貨投資者將完全沒有違約的機會,但也消除了期貨市場的杠桿功能。
因此,保證金水平的高低將會對控制交易風險及市場流動性方面產生重要影響。如何科學准確地確定我國期貨市場交易保證金的收取量一直是期貨市場各方關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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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期貨合約價值確定。 一般為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這種方法為我國的期貨市場普遍採用。
按價格的變動量確定。主要是依據期貨合約價格的變動量來確定保證金值。這種方法為國外交易所採用。但是,不論採用何種方式確定保證金水平都涉及到交易保證金設定方法的選擇問題。
8. 一萬元炒期貨最多能虧多少和賺多少
不管一萬元能不能玩,記住千萬不要碰期貨平台,國內的平台都是違規的,業務員用利益誘導開戶入金,只會一直虧損下去,越陷越深,天上是不會掉餡餅的,傾家盪產的比比皆是。。如果已經被騙了,金額較大,保留證據,是可以追回的
9. 期貨盈虧如何計算
國內的期貨品種交易單位一般為5噸/手或者10噸/手,大豆是10噸/手。10手賺:(4020-4000)*10噸*10手-手續費。
當日結算價是指某一期貨合約最後一小時成交價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計算結果保留至小數點後一位)。在實際計算時,下列特殊情形下的處理方式請注意:
(1)最後一小時因系統故障等原因導致交易中斷的,扣除中斷時間後向前取滿一小時視為最後一小時。
(2)合約最後一小時無成交的,以前一小時成交價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作為當日結算價。該時段仍無成交的,則再往前推一小時。以此類推。合約當日最後一筆成交距開盤時間不足一小時的,則取全天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作為當日結算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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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處理:
在財政部《商品期貨交易財務管理暫行規定》財商字[1997]44號文中,明確提出:「浮動盈虧,又稱持倉盈虧,是指按合約的初始成交價與結算日的結算價計算的潛在盈虧。」對浮動盈虧有如下規定:交易所「對會員的浮動盈虧,不得作為開新倉所需的保證金計算」。
期貨經紀機構「對客戶的浮動盈虧,應當按日調整客戶的保證金存款賬戶金額。對客戶的浮動盈利,不得作為開新倉所需的保證金計算」;而期貨投資企業「對尚未進行反向交易的已買入或賣出的期貨合約。
因期貨市場價格波動形成的浮動盈虧,企業應根據期貨經紀機構或期貨交易所出具的浮動盈虧清單和資金結算賬單調整保證金賬戶金額,相應地作為一種待處理財產損溢設專戶核算,不計入本期損益,但在年度財務報告中應予說明」,「不能將浮動虧損提前計入本期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