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主力合約到期日
㈠ 股指期貨 主力合約 多久變化一次
成交量大的一般就認為是主力合約,在加上持倉那就更說明是主力合約。
主力合約就是持倉量最大的合約,做這個合約的原因是交易更活躍,更容易成交,主力合約是不斷變化的,主要是離合約到期日近了,所以要移倉到後面的月份,這樣後月的交易量和持倉量都會快速增大.
股指期貨現在是每個月都換一次,9月份將從IF1209換到IF1210, 依次連續這樣換下去。
㈡ 期貨的主力合約怎麼看的
主力合約往往可以通過打開交易軟體的行情報價頁面,從中找到成交量最大的合約就是主力合約,也可以從行情軟體中的「主連」輕松找到。
1、期貨主力合約指的是持倉量最大的合約。一般情況下,持倉量最大的合約成交量也最大。
2、「主連」代表的是不同時期主力合約的連續報價。
3、需要注意的是,期貨與股票不同,因為期貨合約到合約最後交易日後就要交割,所以期貨主力合約的生存周期是有限的,會隨著時間推移而向後面的合約推移變換,也就是平時我們所說的換月。
㈢ 期貨主力合約,一般什麼時候開始移倉
商品期貨主力合約只產生在1月/5月/9月三個合約當中,例如1401,1405,1409會隨著時間輪流的做為主力合約;股指期貨則是當月合約為主力合約。
移倉:以當前持倉合約的相同持倉方向和相同持倉量對所要移至的合約進行開倉,實現倉位的轉移。
期貨與股票不同的是,期貨合約的生存周期是有限的,到合約最後交易日後就要交割。所謂主力合約指的是持倉量最大的合約。一般情況下,持倉量最大的合約,其成交量也是最大的。因為它是市場上最活躍的合約,也是最容易成交的合約,所以投機者基本上都在參與這個合約。
㈣ 期貨合約到期怎麼辦
期貨合約到期要平倉,留到最後交易日交易所會幫你強制平倉。
目前個人客戶不允許實物交割,一般在合約進入交割月以前,就應平倉(或被強行平倉)。
法人客戶的持倉,會被逐漸增加保證金(一般會加大到合約價值的30%),如果到期的合約不交割,會被視為違約,交易所會對該客戶的持倉單拍賣,拍賣的損失由該客戶承擔。如果拍賣不成,交易所對該客戶施行違約罰款,罰款額約為合約價值的20%。
拓展資料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
買賣期貨的合同或協議叫做期貨合約。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
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
期貨手續費: 相當於股票中的傭金。對股票來說,炒股的費用包括印花稅、傭金、過戶費及其他費用。相對來說,從事期貨交易的費用就只有手續費。期貨手續費是指期貨交易者買賣期貨成交後按成交合約總價值的一定比例所支付的費用。
期貨的演算法:
倉位金:總資金*(X%-Y%)。
單筆最大允許虧損額<=總資產*Z%。
單手開倉價:(現價*交易單位*保證金)+手續費。
默認手數(最大開倉):倉位金/單手開倉價。
每筆最大止損點數:最大允許虧損額/開倉手數/交易單位/最小變動價位。
期貨品種波動一個價位的值:最小變動價*交易單位*開倉手數。
㈤ 為什麼很多商品期貨合約的主力合約都是在每年的1月、5月和9月
這一點不是完全確定的,每一個品種都有細微的差別,按照理論上來說,一般近月合約成交量和持倉量會大一些,成為主力合約。比方說目前1809的合約屬於主力合約,但是由於現在9月快到了,很多品種的主力合約賺到了1901,但是卻不是1810、1811等。
這種現象就是題主所提到的跨月主力合約。
主要還是因為期貨與股票不同,期貨交易的是合約,是有時間限制的,到期就得交割,而大多數的期貨交易不會進行實物交割。也就是說,到期之前就得換成其他的合約。如果每個月都得換合約,那麼在操作成本上就會很高,同時也有可能會影響最後的利潤,所以盡量不要過於頻繁的交換合約。
那麼為什麼是1、5、9月呢?
1月是消費旺季之前,東西方的節日基本上都集中在年底,所以,這個時候往往是消費的旺季,行情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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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和9月往往是農產品的收獲期;
㈥ 期貨主力合約(連續數據)的月與月之間的換月時間
豆一連續指的是離交割最近的月份,現在看就是指的1103的行情,因為期貨合約只有未來日期的,過期的合約就會沒有了,要看過去的行情怎麼辦,就是看連續。他並不是合約。1101指的是11年1月,這張合約的交割時間是1月份的中旬,具體日期每個品種都不一樣,到期後沒有平倉有交割資質的辦理交割,沒有交割資質的就會強行平倉不會移到下個合約里。他們之間不存在轉換。因為這些合約都是提前一年就有了,而且也有交易的,所以到合約到期就不存在了,
㈦ 商品期貨主力合約持續幾個月
不同品種不一樣,一個月至幾個月的都有
㈧ 期貨合約交易截止日期是怎麼確定的
期貨合約中,雙方將來必須進行交易的指定日期稱為結算日或交割日。每種期貨合約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約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約的買賣,准備進行實物交割。這個日期對於不同交易所不同期貨是有所不同的。要了解期貨合約到期日,最方便的就是查看英為財情的期貨到期日歷
下面具體詳述:
國際上的商品期貨,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麥期貨的最後交易日為交割月最後營業日往回數的第七個營業日。
國內的商品期貨,商品代碼中顯示了年份和月份,如豆油1005合約,就是10年5月為交割月份;最後交易日是合約交割月份,即5月份的15號,但因為個人戶不可以進交割月份,所以四月份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就要平倉了。
綜合豆油消費、生產和進口的季節性特點和與豆油、豆粕的套利關系,國內豆油的交割月份設計為1、3、5、7、8、9、11、12月。與豆粕期貨合約交割月份一致,與CBOT豆油合約相比,大商所豆油合約少了10月合約、多了11月合約,這樣的設計有利於跨品種和跨市場交易。
總體來說,不同交易所不同期貨是有所不同,最好還是用專業的期貨到期日歷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