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合約風險管理久期
Ⅰ 期貨交易所風險管理制度主要有哪些 / 期貨
期貨交易制度有八種,分別如下:1、保證金制度保證金制度是期貨交易的特點之一,是指在期貨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須按照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通常為5%-10%)繳納資金,用於結算和保證履約。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交易所可以調整交易保證金,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目的在於控制風險。2、漲跌停板制度所謂漲跌停板制度,又稱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波動不得高於或者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停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漲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約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為基準確定的。3、持倉限額制度持倉限額制度是指交易所規定會員或客戶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投機頭寸的最大數額。實行持倉限額制度的目的在於防範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和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於集中於少數投資者。4、大戶報告制度大戶報告制度是與持倉限額制度緊密相關的又一個防範大戶操縱市場價格、控制市場風險的制度。通過實施大戶報告制度,可以使交易所對持倉量較大的會員或投資者進行重點監控,了解其持倉動向、意圖,對於有效防範市場風險有積極作用。5、交割制度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時,按照期貨交易所的規則和程序,交易雙方通過該合約所載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或者按照規定結算價格進行現金差價結算,了結到期末平倉合約的過程。以標的物所有權轉移進行的交割為實物交割,按結算價進行現金差價結算的交割為現金交割。一般來說,商品期貨以實物交割為主,金融期貨以現金交割為主。6、強行平倉制度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會員、投資者違規時,交易所對有關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強行平倉制度也是交易所控制風險的手段之一。我國期貨交易所對強行平倉制度主要規定是當會員結算準備余額小於零,並未能在規定時限內補足的。7、風險准備金制度風險准備金制度是指,為了維護期貨市場正常運轉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因不可預見風險帶來虧損而提取的專項資金的制度。8、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按有關規定定期公布期貨交易有關信息的制度。期貨交易所公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在交易所期貨交易活動中產生的所有上市品種的期貨交易行情、各種期貨交易數據統計資料、交易所發布的各種公告信息以及中國證監會制定披露的其他相關信息。9、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期貨交易結算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組織進行。期貨交易所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它是指每日交易結束後,交易所按當日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同時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會員的結算準備金。期貨交易所會員的保證金不足時,應當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
Ⅱ 期貨合約周期 指的是什麼
周期就是時間,三個月,每個品種都有合約,比如黃金,就有1712 1801 1802等,目前主力合約是1712
Ⅲ 期貨合約到期會如何處理
合約到期時就要進行交割。一般投機者都不會把單拿到交割期,快到交割期時該合約裡面基本上都是現貨上做套保的盤。
期貨到期對於個人必須要平倉,不平也會讓交易所給強平了,要是法人戶可以交割,不交割也會強平。
Ⅳ 風險管理的最後一公里是什麼意思
隨著實體企業對庫存管理和價格風險管理的進一步深入,基差定價在大宗商品中應用普及,基差套利交易也在期貨公司的現貨子公司業務中開展,市場對基差風險管理工具和基差套利交易工具的需求越來越迫切,以基差為標的的風險管理交易工具亟須推出。
企業套期保值對基差工具的需求
基差是指某一商品的現貨價格與該商品在期貨市場的期貨價格之差,即基差=現貨價格-期貨價格。基差主要反映現貨和期貨兩個市場之間的運輸成本和持有成本,現實中還會包含金融屬性因素。因此,受金融屬性和投機因素的影響,基差波動幅度較大(如下圖)。正向市場基差為負,各月份合約的價格差距以持有成本為基礎;反向市場基差為正,現貨市場短缺,近期合約價格高於遠期合約價格。
圖為某油脂企業的豆粕基差走勢
由圖可知,基差可正、可負、可為零,波動范圍在700—-200元/噸,波動幅度較大。
基差變化對套期保值的效果有較大影響。套期保值是用基差風險代替現貨價格風險,從理想狀態上看,企業在整個套期保值過程中,基差沒有發生變化就可能實現完全的套期保值,但是現實中基差受到期現價格變動的影響,而且存在較大幅度的波動,這就需要企業套期保值時對基差做出判斷,避免基差價格波動帶來的套期保值風險。如果是賣出套保,則應選擇基差未來走強的時機進場;如果是買入套保,則應選擇基差未來走弱的時機進場。
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由於期貨價格和基差價格的選擇時機很難一致,對期貨價格的選擇更為重要,這就需要用基差價格工具來管理和規避基差價格變動帶來的不利風險。
表為引入基差工具後的保值效果
升貼水買賣雙方對基差工具的需求
目前,基差定價在粕類、油脂、能源化工、有色金屬行業的運用越來越常見,對基差買賣雙方都具有吸引力。就基差賣方而言,基差定價一是鎖定加工利潤;二是風險轉移;三是合理安排加工銷售進度。就基差買方而言,基差定價一是合理安排采購進度和管理庫存;二是擁有定價主動權。
不過,隨著基差定價在貿易定價中普遍的運用,一些問題也凸顯出來,比如基差報價不連續、不透明,基差波動幅度較大,基差過高買方不好尋找,基差過低賣方不願報價等。如果使基差定價在貿易定價中得到更廣泛的運用,則需要一個公開、公正、公平的基差定價市場,來滿足基差定價雙方的不同需求。
表為引入基差工具後的升貼水買賣選擇
基差套利交易對基差工具的需求
基差交易作為期貨風險管理子公司的主要業務,一方面需要建立期現基差資料庫;另一方面需要建立現貨采購和銷售渠道。做多基差時,可以通過買入現貨做空期貨合約較為容易實現,但做空基差時,需要找到合適的現貨買方,才能通過賣出現貨做多期貨得以實現。因現貨人才和現貨渠道因素,基差交易一直無法做大規模。另外,現貨交易詐騙、違約事件頻發,導致部分風險管理子公司蒙受巨大損失。
與此同時,在股指期現套利中,現貨指數較難復制,目前股指期貨面臨限倉交易,使這一低風險收益投資面臨諸多不便。如果有股指期現套利交易工具,上述問題將會得以解決。
通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市場對以基差為標的的風險管理工具和投資工具的需求較為迫切,推出基差工具顯得非常必要,基差工具將打通價格風險管理的「最後一公里」。
期貨交易所開發基差工具的可行性
我國期貨市場經過20多年的發展,制度越來越健全、規范,國內期貨交易所在合約設計、風險控制、信息技術上更加成熟和完備,同時也積累了豐富的現貨市場資源,這為基差工具的設計和推出提供了良好的軟硬環境。下面就各交易所代表商品的基差工具做簡單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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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為各交易所基差工具的設計
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中提出,積極穩妥推進期貨等衍生品市場創新。基差作為連接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的紐帶,是期現結合橋梁。基差工具的推出不僅符合政策導向,也是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發展的內在要求。因此,期貨市場亟須完善定價機制,更好地發揮期貨市場的價格發現和規避風險的功能。
Ⅳ 如何計算國債期貨合約的久期及基點價值
那是因為3個月期(註:13周相當於3個月)國債期貨報價與3個月期國債期貨清算規則(可以理解為合約價值)在計算方式不同造成的。3個月期國債期貨報價是100減去年化貼現率,而國債期貨的資金清算規則是以合約規模*(100-年化貼現率*3/12)/100,也就是說資金清算考慮到了時間因素,所以在對於計算3個月期國債期貨基點的價值時實際上是要用上它的資金清算規則的計算方式,故此是最後是需要乘以3/12。
Ⅵ 股指期貨投機交易的風險管理有哪些基本要求
投機者在風險管理中有以下五點基本要求:
1.准確預測股指期貨價格的變動,把握趨勢
2.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確定止損點並嚴格執行
3.對獲利目標的期望應適可而止,切忌貪得無厭
4.盡可能選擇近月合約交易,規避流動性風險
5.由於投機機會的稍縱即逝以及市場行情的千變萬化,資金管理非常重要
Ⅶ 什麼是期貨交易所的風險管理
交易所風險主要有2個來源,1個是監控執行力度,2是異常價格波動風險。
監控執行力度包括保證金制度、逐日盯市制度、當日無負債制度、最大持倉限制制度、大戶報告制度等。這一點可以看巴林銀行破產的案例。
異常價格波動風險,其中,大戶操縱和資金風險。
Ⅷ 期貨市場交易中如何進行風險管理
(一)期貨市場風險管理的特點 如前所述,期貨市場中不同主體均面臨期貨價格波動所傳導的風險。但各利益主體面臨的風險又是不一樣的。因此,對各利益主體而言,風險管理的內容、重點以及風險管理的措施也不一樣。 1. 期貨交易者。對於期貨交易者來說,面臨著可控風險和不可控風險:可控風險中最主要的是對交易規則制度不熟悉所引發的,對機構投資者而言,還存在著內部管理不當引發的風險。另外,選擇合法合規的期貨公司也屬於可控風險。 期貨交易者面臨的不可控風險中最直接的就是價格波動風險。投機交易的目的是為了獲取風險報酬,對他們而言,不冒風險是不現實的。問題在於必須在風險與報酬之間取得平銜,不能只想著報酬而忽視風險。一些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投機者可能會選擇比較激進的投機方法,而另一些風險承受能力較弱的投機者會選擇風險較小的投機方法,比如進行套利交易。 對套期保值者而言,存在著導致套期保值失敗的風險或效果極差的風險,除了基差風險屬於不可控風險外,其餘的如頭寸、資金、交割、不熟悉交易規則等原因都可歸類於可控風險,如果強化風險管理,可以避免。 2. 期貨公司和期貨交易所。對於期貨公司和期貨交易所來說,所面臨的主要是管理風險。管理風險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對期貨公司對客戶的管理和期貨交易所對會員的管理。盡管期貨價格的波動是不可控風險,但只有當期貨價格波動導致交易者的風險溢出之後(比如爆倉)才構成期貨公司的風險,同樣,只有當期貨公司的風險溢出之後才構成期貨交易所的風險。因而對期貨公司和期貨交易所而言,嚴格風控制度,防範溢出風險成為風險管理中的重中之重。管理風險的另一重要內容是防止自身管理不嚴導致對正常交易秩序的破壞,以致自身成為引發期貨行業的風險因素:比如,期貨公司或期貨交易所的機房出現嚴重問題,大面積影響客戶交易等。 (二)期貨市場監管的必要性 期貨市場是高風險市場,高風險不僅來自期貨價格的波動性上,期貨行業內各利益主體可能存在的不規范運作將加劇風險的程度。一般而言,期貨市場中各利益主體對期貨交易的高風險性都會有所認知。問題在於期貨交易涉及金額高,利益誘人。在不受制約的情況下,利益主體在成本收益的權衡過程中,很容易出現為追求收益而弱化風險管理的傾向,更為嚴重的是通過惡意違規違法來追求非法利益,從而引發更大的風險。 比如,在國內期貨市場清理整頓之前,一些期貨投機者,為追求超額利潤,承擔了遠超自身能力的風險,一旦出現巨虧或爆倉之後,為減少損失,置誠信於不顧,利用當時法律法規的疏漏,想方設法將責任推給期貨公司。還有,一些資金實力較大的投機者利用交易規則上的漏洞,鋌而走-險,聯^
Ⅸ 利用期貨、期權進行市場風險管理有哪些不同
1、保證金與權利金
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均要交納交易保證金,但買賣雙方都不必向對方支付費用。期權交易中,買方支付權利金,但不交納保證金。賣方收到權利金,但要交納保證金。
2、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
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具有合約規定的對等的權利和義務。期權交易中,買方有以合約規定的價格是否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的權利,而賣方則有被動履約的義務。一旦買方提出執行,賣方則必須以履約的方式了結其期權部位。
3、買賣雙方的盈虧結構
期貨交易中,隨著期貨價格的變化,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與虧。期權交易中,買方潛在盈利是不確定的,但虧損卻是有限的,最大風險是確定的;相反,賣方的收益是有限的,潛在的虧損卻是不確定的。
4、合約數量
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只有交割月份的差異,數量固定而有限。期權交易中,期權合約不但有月份的差異,還有執行價格、看漲期權與看跌期權的差異。不但如此,隨著期貨價格的波動,還要掛出新的執行價格的期權合約,因此期權合約的數量較多。
期權與期貨各具優點與缺點。期權的好處在於風險限制特性,但卻需要投資者付出權利金成本,只有在標的物價格的變動彌補權利金後才能獲利。但是,期權的出現,無論是在投資機會或是風險管理方面,都給具有不同需求的投資者提供了更加靈活的選擇。
5、部位了結的方式
期貨交易中,投資者可以平倉或進行實物交割的方式了結期貨交易。期權交易中,投資者了結其部位的方式包括三種:平倉、執行或到期。
Ⅹ 怎樣理解期貨交易首先是風險管理
期貨交易是加了十倍杠桿的,很容易爆倉,所以想盈利首先要風險管理,及時止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