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期貨合約臨近交割日
① 商品期貨 交割日問題
螺紋鋼期貨合約是按照該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作為最後交易日(若遇節假日順延),交割日是最後交易日後的連續五個交易日。
如果你是散戶不平倉,到交割日你必須要補足相關的資金(你交易時只是繳納了一部分的保證金)才能拿實物的(上海期貨交易所的合約文本對螺紋鋼期貨合約規定是實物交割的),否則算違約,違約會被處罰,你不拿是可以但好像會有相關的倉管費(這方面不太清楚)。建議你不要打算拿到最後交易日才平倉,一般那些商品期貨都主要是炒遠月合約,近月合約一般越接近交割月成交量就越少,且委託買賣的也是很少,這樣你會出現很難找到適合的對手盤進行平倉操作,一般商品期貨的操作主要是對該品種的主力合約(當天成交量最多的交割月品種,一般這種主力合約是有一定時間連續性維持一段時間的,注意相關的持倉量變化,不同期貨品種情況會有不同的具體情況,主要受到相關季節性需求變化影響)進行操作,到相應的時間進行換月轉倉操作(這個要看相關成交量變化,在換月轉倉過程中即將成為主力合約品種的,其成交量會有顯著變化的)。
② 交割日臨近的股指期貨合約可以買嗎
根據大連商品交易所交割細則:個人客戶持倉和焦炭、焦煤、鐵礦石非交割單位整數倍持倉不允許交割。自交割月份第一個交易日起,交易所對個人客戶交割月份合約的持倉予以強行平倉。
根據鄭州商品交易所交割細則: 自進入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起,自然人客戶不得開新倉,交易所有權對自然人客戶的交割月份持倉予以強行平倉。
根據上海期貨交易所交割細則:某一期貨合約最後交易日前第三個交易日收盤後,自然人客戶該期貨合約的持倉應當為0手。自最後交易日前第二個交易日起,對自然人客戶的交割月份持倉直接由交易所強行平倉。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的股指期貨及國債期貨則無此限制。因此我國期貨交易所不允許自然人參與所有商品期貨的交割,只能參與金融期貨交割。
可以留下個聯系方式,有疑問隨時幫你解答。
③ 什麼是期貨的交割日效應
股指期貨的到期日效應(交割日效應)指的是,在股指期貨結算日,目標指數的成交量和波動率顯著增加的現象。到期日效應產生的根本原因是指數期貨採用現金交割的方式進行結算,而套利的平倉交易、套期保值的轉倉交易與投機交易者操縱結算價格的慾望,在最後結算日的相互作用產生了到期日效應。 我國套利交易只有在股指期貨價格高於現貨價格以上才會出現,套利交易者賣出股指期貨,買入現貨。對於期貨到期日仍持有現貨的套利者,需要按照期貨結算價格出清股票。如果套利交易者比較多,同一時間內的賣壓就會集中出現,對指數產生下跌壓力。對於套期保值者,在合約即將到期時需要將空頭合約轉到其他月份去,因此合約到期前當月期貨合約價格將有一定的壓力,而期貨的價格發現作用將影響傳導到現貨指數。該合約的投機者則希望在最後結算日盡量使現貨價格向自己比較有利的方向發展,以達到獲利或者減少損失的目的,因此投機者在最後交易日有操縱價格的意願。
在以上所述的不同因素影響下,股指期貨到期日的交易量、波動率和收益率與平均水平有明顯差異。根據統計,股指期貨到期日買入股票的投資收益率比其他交易日的平均水平要高;以股指期貨到期日為開始的前半個月內買入股票比後半個月買入股票的投資收益率要高。從統計結果來看,股指期貨到期日造成了現貨價格的一個窪地效應。
對於一些股票的投資者,股指期貨到期日後的幾個交易日可以看作買入股票的一個比較好的時機。同樣,在兩個股指期貨到期日中間賣出股票也有輕微的溢價。股票投資者同時要留意該月份出現正向套利空間日期的數量,在出現套利空間的交易日持倉量是否有明顯的增加,如果有條件的話還需要了解機構所持的空單數量是否比較大,這些因素都有可能對股指期貨到期日的現貨指數產生一定壓力。
為了避免結算價格被操縱,中金所將到期日股指期貨交割結算價定為最後交易日標的指數最後2小時的算術平均價,並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股指期貨的交割結算價進行調整。由於時間跨度較大,成分股票權重比較分散,大大降低了被操縱的機會。同時,中金所將股指期貨的結算日定為每月第三個星期五,避開了月末效應、季末效應等其他可能引起現貨波動的因素。中金所在制度上對股指期貨的到期日效應的影響做了充分考慮,但究竟股指期貨的到期日效應對現貨的影響有多大,需要市場來證明。
④ 期貨交割日是什麼意思
割日:就是指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就期貨合約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後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
商品期貨交易中,個人投資者無權將持倉保持到最後交割日,若不自行平倉,其持倉將被交易所強行平掉,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只有向交易所申請套期保值資格並批準的現貨企業,才可將持倉一直保持到最後交割日,並進入交割程序,因為他們有套期保值的需要與資格。
交割日:根據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交割日為交割過程內的第三天。合約買方結算公司必須在交割日將交割通知書,連同一張足額保付支票送抵合約賣方結算公司的辦公室。
⑤ 關於期貨合約中的結束交割日期的理解
不是的,你可以看看他們的合約內容,有明確的交割日期
⑥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到底是什麼意思!!!!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後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
賣開1501合約即是對2015年1月份合約進行操作,它的最後交易日應該是2015年1月14日,所以作為「向交易所申請套期保值資格並批準的現貨企業」,最遲持倉應該到2014年1月14日交易時間內,不能進入交割流程。
但是期貨合約一旦進了交割月份,價格行情有多變幻莫測,而且單子很少很難成交。所以,最遲也要在2014年12月31日前把這個單子平掉。
因為期貨合約是有期限的,最後交易日就是過了最後交易日的當天,不允許交易了,不過在實際的交易過程中,除非是參與套期保值的機構客戶會持有頭寸到最後交易日,一般的投機者都不會這樣操作。
(6)當期貨合約臨近交割日擴展閱讀:
五大交割日
一、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三、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四、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五、最後交割日
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參考資料來源:閩南網—什麼是期貨交割日? 五大標准與非標准交割日定義說明介紹
⑦ 期貨交割日時間
期貨交割日是:期貨買賣雙方簽領交割通知的下一個交易日為交割日。
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⑧ 期貨合約到交割日忘記了平倉,會有什麼問題嗎
期貨合約臨近交割月如果你還未平倉,期貨公司會通知你的,如果你自己不平,期貨公司在交割月前一個月的最後一個交易日會給你強平的。
在交易過程中,期貨交易所按規定採取強制平倉措施,其發生的平倉虧損,由會員或客戶承擔。實現的平倉盈利,如屬於期貨交易所因會員或客戶違規而強制平倉的。
由期貨交易所計入營業外收入處理,不再劃給違規的會員或客戶;如因國家政策變化及連續漲停板、跌停板而強制平倉的,則應劃給會員或客戶。
(8)當期貨合約臨近交割日擴展閱讀:
在期貨交易中發生強行平倉的原因較多,譬如客戶未及時追加交易保證金、違反交易頭寸限制等違規行為、政策或交易規則臨時發生變化等。
而在規范的期貨市場上,最為常見的當屬因客戶交易保證金不足而發生的強行平倉。具體而言,是指在客戶持倉合約所需的交易保證金不足。
而其又未能按照期貨公司的通知及時追加相應保證金或者主動減倉,且市場行情仍朝持倉不利的方向發展時,期貨公司為避免損失擴大而強行平掉客戶部分或者全部倉位,將所得資金填補保證金缺口的行為。
⑨ 期貨合約是什麼時候交割呢
期貨合約交割時間是指合約月份的16日至20日。
期貨交割是指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通過該期貨合約所載商品所有權的轉移,了結到期末平倉合約的過程。
期貨合約交割方式有現金交割、實物交割兩類:現金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日,核算交易雙方買賣價格與到期日結算價格相比的差價盈虧,把盈虧部分分別結算到相應交易方,期間不涉及標的實物交割;實物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日,賣方將相應貨物按質按量交入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買方向交易所交付相應貨款,履行期貨合約。
一般金融證券類期貨合約以現金交易為主,商品期貨合約以實物交割方式為主。
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⑩ 交割日到了為什麼一定要期貨與現貨接近
因為滬深300股指期貨交割結算價格是以交割日滬深300指數最後兩小時的加權平均價格作為交割結算價的.明白嗎?最後的交割結算價以滬深300指數也就是現貨的價格作為結算價.
比如說你現在持有3100點的多頭頭寸.現貨的點位是3000點.今天是交割如,恰好交割結算價為3000點.未平倉的頭寸均以結算價結算.也就是說最後未平倉合約均以3000點作為結算現金撥劃.你雖然持有3100點多頭頭寸,但結算價給你撥劃的資金只有3000*300一手的資金.但你在3100點持有多頭頭寸,那100點就是你的損失.反過來空頭也一樣.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