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合約的價格可變嗎
期貨價格就是期貨合約價格,是一碼事,所謂期貨就是期貨標准化合約,和期貨相對應的就是現貨,也就是你說的標的物,假如:大豆1005合約價格9月25日結算價是3700噸,這句話的意思是:到10月5日交割的大豆合約在9月25的收盤以後結算期貨市場價格是3700元每噸,但是明天繼續交易可能漲,也可能跌,這個合約里的標的物就是一級大豆,是大連期貨交易所規定的質量標准。
如果你只是投機交易,買得就是期貨合約,如果是套保做實物交割,你買得就是大豆,期貨合約和標的物一回事,你買進了合約就等於買進了標的物,你想要標的物的話,你就交割,不想要你就在交割以前平倉。目前,投機交易者是不可以做實物交割的,市場上投機交易的也遠遠大於實物交割的,期貨市場的設立是為了規避遠期風險和發現價格的功能,標的物其實在期貨交易所買賣的量是非常小的。
標的物的交割一定要到交割日,你可以再交割日買進或者賣出標的物,在這以前都是買賣的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在交割日以前買進期貨標准化合約是要付保證金的,一般在百分之十左右浮動。
你要明白的就是買賣期貨其實就是期貨標准化合約,期貨和現貨是相對應的。標准化合約就是一種貨物買賣合同,由交易所規定交易規則和貨物標准,以及交割時間,但是只需要繳納少量的保證金就可以買賣了。所以期貨交易有杠桿作用,可以放大資金,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Ⅱ 標准化的期貨合約中唯一可變的變數是交易價格,為什麼是價格啊,價格沒有確定嗎
價格是是買賣雙方決定的,買漲的人希望價格往上漲,賣跌的人希望往下跌,所有才有價格的上下起伏,金元期貨,服務周到,手續費合理。
期貨合約是由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的標准化的合約。期貨合約的持有者可借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期貨合約它是期貨交易的對象,期貨交易參與者正是通過 在期貨交易所買賣期貨合約,轉移價格風險,獲取風險收益。期貨合約是在現貨合同和現貨遠期合約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但它們最本質的區別在於期貨合約條款的 標准化。在期貨市場交易的期貨合約,其標的物的數量、質量等級和交割等級及替代品升貼水標准、交割地點、交割月份等條款都是標准化的,使期貨合約具有普遍性特徵。期貨合約中,只有期貨價格是唯一變數,在交易所以公開競價方式產生。
Ⅲ 期貨的合約的價格怎麼能夠變動呢既然是合約,那就是按照約定的價格交易啊。看了下其他人對這個的解釋,
這個很簡單啊,也很容易理解啊,你做期貨交易肯定是標准化合約,裡面的內容你想了解那個品種的自己去查看一下。裡面是沒有標注合約價格的,但是這個合約是有市場價格的,你在交易的時候買或賣這一個合約是根據你當時的市場價格來定的,過一段時間市場價格變了,你就依據你平倉的價格是否賺錢或虧錢。如何進行斗爭,交易、生意、買和賣,這個應該懂吧?
Ⅳ 期貨合約的價值不是固定的嗎為什麼還要撮合定價
股指相當於真實的現貨價值,期指價格是人們預期到那個時間可能到達的價格。所有商品的價格都不一定等於價值(包括現貨),因為絕大多數商品的真實價值是不容易確定的。又由於人們觀點不同,預期(預測、猜測)的價值也不可能相同,預期價格更不可能相同,因此,為了更多地滿足買賣雙方的買賣目的,就要靠計算機撮合。隨著交易的延續,交易者的心裡預期也會變化,所以,價格是不斷變化的。
Ⅳ 期貨價格是變動的嗎
期貨的價格是市場對未來該期貨的預期價,隨著時間的過去,肯定是不斷接近該時間點的價格。你簽期貨合約是預定未來的該期貨,所以只要交保證金。在期貨合約到期之時,一般都是無實物交割,但是也有些期貨是可以實物交割的。股指是無實物交割,現貨是滬深300.
Ⅵ 關於期貨的基礎知識,期貨價格是提前就確定的么那為什麼還有價格變動呢
期貨價格是不能提前知道啊,知道的是期貨的一個理論價格,沒什麼參考意義。
所謂期貨價格就是一個未來的價格,比如現在螺紋鋼1310合約的價格是3526,但是有的人覺得這個價格太高了他就會賣出合約,價格就會下跌,有人覺得還能再漲,於是他就不斷買進從而推高價格。所以期貨價格就是現在大家對於到期時點的價格的一種預期,而這個價格的大小取決於多空雙方的力量對比。
直觀上樓主可以參考股票價格,股票價格的漲跌也是取決於多空雙方力量的一個對比。
如果是期權的話它的執行價格才是確定的,就是到期價格的敲定價格就是合約開始訂立的時候所確定的執行價格,但是期權的權利金是會變的。
Ⅶ 期貨價格不是提前確定的么,為何會變動
呃。。。。我也不明白這個問題。。。。我想了想,有可能是這樣。
期貨價格,指的不是期貨合約上那個pre-determined的交易價格,而是期貨(比如黃金)隨著時間的推移而不斷變化的那個市場價。
我一直奇怪mark to market的時候,為什麼future price(期貨價格)跌了,反而持有期貨合約的人受損?根據期貨的payoff=St-K。 如果把future price(期貨價格)理解為St,那就可以理解了。
所以我覺得期貨價格不是合同上那個規定的價格,而是會變得市場價(比如跟黃金市場價)。
不知道對不對啊!
Ⅷ 期貨合約的價格變動問題
期貨交易一般分為對沖平倉和到期交割吧,你賣出5月到期的銅3000/噸的一份合約,5月,銅漲到了3200/噸,如果此時你再賣出,那交易價格應該就是3200了。這時你的倉位是增加了。若是想對沖了結,那你應該是買入合約,但這樣的交易結果是虧損的。
Ⅸ 請問為什麼同一個期貨合約的價格會隨時間而變動
我們都知道,一個期貨品種是分為很多期貨合約的。之所以分為很多合約,是因為期貨本身的設立目的,是為了現貨企業的套期保值。而且期貨可以交割,涉及到具體現貨,於是設立了多個合約方便現貨企業去套保和交割。
比如,期貨螺紋鋼。
它就存在12個期貨合約。可以很明顯的看到,螺紋鋼1810,就是2018年10月份交割的螺紋,跟螺紋鋼1901的價格,是完全不一樣的。那麼,一個期貨品種的不同期貨合約,為什麼價格不一樣呢?
因為這其中涉及到了一個關鍵因素:時間。
當前螺紋鋼1810的價格是4139。而當前螺紋鋼1901的價格是3943。這說明了什麼?這說明,螺紋鋼的投資者們所有的想法經過了博弈後得到了一個結論:2019年1月份的現貨螺紋鋼,要比2018年10月份的螺紋鋼便宜。
這裡麵包含了具體邏輯關系我個人是不知道的,但是,在2018年10月份-2019年1月份的這個時間段內,市場博弈後認為,這其中有很多因素會導致價格走低。可能是限產政策,可能是淡季旺季,也可能是宏觀經濟。
因為期貨品種的價格,都是人們對未來價格的預期。這個預期可以是很多因素。而螺紋鋼每一個期貨合約之間都存在著時間的差異。這個時間段內,可能會發生很多事情,導致人們的預期不同。人們的預期不同,人們對待每一個期貨品種的交易行為都就會不同,於是,便導致了期貨品種的每一個合約的價格,就不相同。
這就是其中的根本原因。
Ⅹ 期貨合約最小變動價位是什麼
最小報價單位由交易所定義,並根據金融工具規模和市場要求而變化。最小報價單位是為提供最佳流動性和較小買賣價差而設定。
最小變動價位是指在期貨交易所的公開競價過程中,對合約標的每單位價格報價的最小變動數值。最小變動價位乘以交易單位,就是該合約價格的最小變動值。例如,大連商品交易所豆粕期貨合約的最小變動價位是1元/噸,即每手合約的最小變動值是1元/噸×10噸=10元。
在期貨交易中,每次報價必須是其合約規定的最小變動價位的整數倍。期貨合約最小變動價位的確定,通常取決於該合約標的商品的種類、性質、市場價格波動情況和商業規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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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期貨交易中,每次報價必須是其合約規定的最小變動價位的整數倍。
某交易所金屬銅期貨合約的價格是53900元/噸,最小變動價位是10元/噸。那麼報價時出現最小可能變動只能是53890或者53910,而不可能是53905、53901之類的(單位都是元/噸)。由於金屬銅的期貨合約每手是5噸,該合約的最小變動值就是10元/噸*5噸=50元。
最小變動價位對市場交易的影響比較密切。一般而言,較小的最小變動價位有利於市場流動性的增加。
最小變動價位如果過大,將會減少交易量,影響市場的活躍,不利於套利和套期保值的正常運作;如果過小,將會使交易復雜化,增加交易成本,並影響數據的傳輸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