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的期貨不能合約月
A. 個人商品期貨可以持有到最後交易日嗎
可以。
最後交易日是指某種期貨合約在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過了這個交易日的未平倉合約,必須按規定進行實物交割或者現金交割。合約的最後交易日必須以現貨、金融工具、或根據期貨合約的協議作結算。
商品交易所對每一種商品期貨都規定有不同的合約月份。因商品而異,一般按商品收獲季節、運輸時期相習慣而定。金屬原料交割月份季節性不強,小麥等農副產品交割月份季節性則強。
有些商品交易所允許買賣雙方或任何一方在交割月份內任意一天交割。同一種商品期貨合約可規定遠近不一的交割月份,近期一個月,遠期最長可達兩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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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的商品期貨品種:
截止2014年10月18日,經中國證監會的批准,國內可以上市交易的期貨商品有以下種類:
(1)上海期貨交易所:螺紋、熱卷、線材、銅、鋁、鋅、鉛、天然橡膠、燃油、黃金、鋼材、白銀、熱軋卷板、瀝青
(2)大連商品交易所:大豆、豆粕、豆油、塑料、棕櫚油、玉米、PVC、焦炭、焦煤、鐵礦石、纖板、聚炳烯、雞蛋、膠板、粳稻
(3)鄭州商品交易所:小麥、棉花、白糖、PTA、菜籽油、早秈稻、甲醇、玻璃、菜籽、菜粕、動力煤、錳鐵、硅鐵。
商品期貨交易時間:
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交易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
B. 怎樣可以進入期貨交割月
期貨交割月份又稱合約月份,是指由商品交易所對某種商品期貨統一規定的進行實物交割的月份,買方客戶或賣方客戶在期貨合約到期時應按照合約規定的數量和質量交付貨款接收貨物或交付貨物接收貨款,以履行期貨合約。是期貨合約交易條件之一。
各交易所的進入交割月的條件:期貨交易所種只有上期所個人客戶可以進入交割月,其餘的交易所都需要是機構客戶才能進入交割月。
所以進入交割月的方法就是:
個人客戶交易上期所的期貨合約
開通一個機構客戶的賬戶進行期貨交易
C. 關於期貨合約代碼和交割月份問題
問題一:博易大師中我顯示的是0903,因為現在0803的合約已經交割完成,不可能還在交易中,你可能需要去把軟體升級,或卸載重裝。
問題二:白糖最後交易日是每月第10個交易日,交割日是在第12個交易日。合約到期:「不能交付或者接收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客戶不得交割;持倉量為非交割單位整數倍的相應持倉不得交割。
進入交割月前,不得交割的客戶應當將交割月份的相應持倉予以平倉。自進入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起,自然人客戶不得開新倉,交易所有權對自然人客戶的交割月份持倉予以強行平倉。不得交割的持倉被配對的,交易所對其處以合約價值(按配對日交割結算價計算)10%的違約金,違約金支付給對方,終止交割;買賣雙方均屬上述情況的,交易所按本條規定比例核算的金額對雙方進行處罰,終止交割。」
D. 自然人進行期貨交易,各交易所關於最後交易日是怎麼規定的
自然人進行期貨交易,股指期貨可以持有到最後交易日,但是商品期貨是不能持有到最後交易日的,具體的說明可以參考我以前的回答https://..com/question/984659922127124419
E. 國內期貨要是在買對方向的話可以一直持有到.倒數第二月的月底再賣嗎
國內的期貨個人投資者可以一直持有到交割月前的一個月。
目前國內大多數期貨合約,個人投資者都不能進入交割月,比如1909的合約意思是2019年9月份交割,那麼個人投資者可以一直持有到8月。那麼無論您是幾月份買入的這個合約,都最多持有到交個月前的最後一個月。
比如股指期貨就是例外,因為股指期貨,自然人可以交割,您可以一直持有到這個合約的最後一個交易日,甚至進入到股指期貨的現金交割環節。
F. 自然人客戶能持有期貨合約進入交割月么
1·鄭商所和大商所的自然人不可以進入交割月,因為不能接受增值稅發票,
2·但是中金所的可以
3··上交所比較復雜,有的品種不可以,有的可以進入交割月,進入交割月又不一定非要交割
4·能進入交個月的品種要進入交割月必須調整持倉到規定手數的整數倍才可以
5·比如:AL,CU,ZN要調整為5手的整數倍;AG要調整為2手的整數倍;AU要調整為3手的整數倍;RB,WR要調整為30手的整數倍
6·個人客戶要在最後交易日前第三個交易日調整到0手
G. 自然人客戶能持有期貨合約進入交割月嗎
有的行,有的不行。
1·鄭商所和大商所的自然人不可以進入交割月,因為不能接受增值稅發票。
2·但是中金所的可以。
3··上交所比較復雜,有的品種不可以,有的可以進入交割月,進入交割月又不一定非要交割。
4·能進入交個月的品種要進入交割月必須調整持倉到規定手數的整數倍才可以。
5·比如:AL,CU,ZN要調整為5手的整數倍;AG要調整為2手的整數倍;AU要調整為3手的整數倍;RB,WR要調整為30手的整數倍。
6·個人客戶要在最後交易日前第三個交易日調整到0手。
H. 同一個期貨品種為什麼有好多個月份的合約
期貨合約代碼是由品種+合約月份組成,滬銅1501代表2015年1月份交割的滬銅合約。
期貨合約不同於股票,期貨合約是有期限的,持有到期必須進行交割。
期貨市場中的投資者不僅有做投機交易的普通自然人客戶、還有進行套期保值的法人客戶、機構投資者。不同月份的期貨合約滿足不同投資者的投資需求。套期保值交易要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以及交割月份在交易所注冊的倉單等選擇合適的套保月份,也可以選擇主力合約。
普通投資者一般只選擇主力合約或遠期合約進行交易。其餘非主力合約,一般都是進行套保和套利交易。
I. 期貨合約自然人為什麼不能持有到交割月
大連和鄭州的品種,不能持有到交割月
上海交易所的品種是可以持倉到交割月
不過正常情況,肯定是得早點平倉
不然越到後面,越無法平倉
J. 期貨投資中,自然人都不能進入交割月嗎
首先你要明白什麼叫交割月,什麼叫交割,交割月是進入交割的月份,而交割是一種行為。而商品期貨分為投機和保值,投機不能交割,保值可以交割。但是對於交割月,上海、大連、鄭州商品交易所明確說明,任何參與市場的行為都可以進入交割月,只不過交割月的保證金比例非常高,一般達到15%到20%左右。所以一般我不會選擇進入交割月的合約進行交易,原因是交割月的持倉量肯定不是最大,所以市場變動的活躍程度明顯減弱,不利於盈利。其次交割月保證金比例非常大,也就是對我的資金佔用率非常大,一次進場白糖1000手,保證金比例是8%,如果我交易的是進入交割月的合約,那麼資金佔用率太高,每次就能進場大概是400手,所以盈利能力明顯下降。所以我建議你交易的是持倉量最大的合約,而不是進入交割月的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