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期貨與期權現狀
㈠ 期貨與期權有什麼區別
期權(options),是期權的買方有權在約定的時間上或時間期限內,按照約定的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相關資產,也可以根據需要放棄行使這一權利,但為了這一權利,合約的買方需要向賣方支付一定金額的費用,即所謂的期權費。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都以遠期交割的合同為標的物,防止市場變動,可提供價格保護。兩者主要區別在於:
期貨交易的標的是商品期貨合同;期權交易的標的是一種權利。
期貨交易是雙向合同,除非在交割期以前平倉,否則雙方均有履約的義務;期權交易是一種單向合同,只賦予買方決定是否執行合同的權利,賣方只能聽從於買方的決定。
期貨價格每時都在變動,每天都有盈虧發生,由於實行逐日結算制度,交易雙方因價格變動而發生現金流轉;期權交易的履約價格事先已確定,合約價格則是買方所付的期權費,在指定的期限內不再改變,不到期交易雙方不發生現金流轉。
期貨交易雙方均有履約義務,故均需交納保證金;期權交易買方只交期權費;賣方有履約責任,需交保證金。
期貨交易不需付出現金,僅付少量的保證金,到期交割才付款,而絕大多數交易者在到期前都平倉了結,因此它不屬現金交易;而期權交易需付比期貨交易保證金多的現金作期權費,因而貼近現金合同。
期貨交易雙方面臨的投資風險與收益一樣大,風險對雙方來說都是無限的;而期權交易買方的風險有限,僅是其所付的期權費,盈利是無限的,且無需立即支付貨款;賣方盈利是有限的,僅是期權費收入,風險卻是無限的。
期貨交易有杠稈作用;期權交易可將投資風險設置在一個可以承受的區域之內,具有比期貨交易更強的杠桿作用。
期貨交易大多數在交割期之前平倉了結;期權交易到期執行、放棄或轉讓期權合約了結。
期權交易可不在交易所,比期貨交易方式靈活,有助於資金周轉,對現有存貨或頭寸的交易者來說,增加了資金報酬率。
利用期貨交易進行套期保值,在避免價格不利變動造成的損失的同時,也必須放棄若價格有利變動可能獲得的利益;利用期權進行套期保值,若價格發生有利變動,可通過執行期權來避免損失,若價格發生不利變動,可放棄期權保護既得利益。
㈡ 股指期貨和期權的區別,以及股指期貨對我國股市的影響
這個跟股票似的,一個是股票,一個是股權。也就是說,在擁有股指期貨的情況下,你就有了行使股指期貨的權利,這就是期權。期權主要是在規定的時間,行使期貨合約的權利。
㈢ 期貨基金的國內現狀
期貨公司分類監管評審結果出爐,國內期貨公司依據評分結果被歸於5類11個級別。獲得高分的期貨公司將在業務擴展和創新方面獲得更多的政策支持。這意味著,市場廣泛預期的國內陽光化期貨基金有可能在部分優質期貨公司平台上得到發展。 中國已成為全球最主要的大宗商品消費國。在商品期貨市場中,中國的有色金屬和農產品(000061 股吧,行情,資訊,主力買賣)期貨成交量已位列世界前茅。
但由於制度發展的滯後,中國受監管的商品期貨基金仍然缺位。這使得國內商品期貨市場的價格發現機制存在缺憾,也使得中國商品期貨市場的定價影響力受到了限制。期貨公司分類監管的推進,使得期貨基金的出現具備了更為充分的條件。不過,期貨基金業務的開展還需要對現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以及《期貨公司管理辦法》進行相應的修訂,或出台監管期貨資產管理業務的具體法規。即便如此,我們依然能從海外的成功經驗中找到中國商品期貨基金的發展路徑。商品交易顧問(Commodity Trading Advisor,CTA)和商品基金經理(Commodity Pool Operator,CPO)是目前海外最為普遍的商品及衍生品資產管理模式。CTA直接或間接地為客戶提供期貨和期權投資建議以獲得盈利,同時包括了對於客戶賬戶的授權操作;CPO負責投資於期貨和期權的資金池的募集與運營。在國內不少地區已經出現了公司形式的、規模可觀的機構化商品投資機構,但分布廣泛、資金規模較小的「工作室」在數量上佔有了絕對優勢。這類帶有「管理賬戶」性質的「工作室」在客戶的賬戶中進行操作,並通過約定的利潤分成獲得收益。這種期貨「工作室」事實上已有了CTA的雛形。此外,與此前一些期貨公司所進行的嘗試相類似,未來與期貨公司有合作關系的券商與信託公司可以向投資者募集資金,再交由期貨子公司負責具體投資操作。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未來期貨公司負責資產管理業務的子公司能夠發揮CTA的交易以及CPO的運營職能,而信託等合作方能夠執行CPO的資金募集功能。對於長期單一依賴經紀手續費的期貨公司而言,在風險隔離的條件下,新業務無疑能帶來更廣闊的盈利空間。更重要的是,機構和個人投資者將有希望通過新的商品期貨資產管理業務獲得介入商品市場的便利途徑。而更進一步的考慮在於,由期貨公司發起成立的商品期貨基金是否會成為未來中國商品期貨市場中的主體?這還有很多不確定性。《合夥企業法》中的有限合夥制度能夠為「期貨公司系」以外的民間期貨私募基金帶來法律支持。有限合夥人制度中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出資額對合夥債務承擔有限責任;普通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責任。這能夠結合有限合夥人的資金優勢和一般合夥人的管理優勢,又使得風險可控。未來更多民間主導的商品期貨基金也能基於這一制度規范自身的發展,但前提是有限合夥制下的商品期貨基金還需要國家法律給予進一步規范。
㈣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4)我國期貨與期權現狀擴展閱讀: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
參考資料:網路-期貨網路-期權
㈤ 介紹期貨與期權
與期貨交易都以遠期交割的合同為標的物,防止市場變動,可提供價格保護。兩者主要區別在於:
期貨交易的標的是商品期貨合同;期權交易的標的是一種權利。
期貨交易是雙向合同,除非在交割期以前平倉,否則雙方均有履約的義務;期權交易是一種單向合同,只賦予買方決定是否執行合同的權利,賣方只能聽從於買方的決定。
期貨價格每時都在變動,每天都有盈虧發生,由於實行逐日結算制度,交易雙方因價格變動而發生現金流轉;期權交易的履約價格事先已確定,合約價格則是買方所付的期權費,在指定的期限內不再改變,不到期交易雙方不發生現金流轉。
期貨交易雙方均有履約義務,故均需交納保證金;期權交易買方只交期權費;賣方有履約責任,需交保證金。
期貨交易不需付出現金,僅付少量的保證金,到期交割才付款,而絕大多數交易者在到期前都平倉了結,因此它不屬現金交易;而期權交易需付比期貨交易保證金多的現金作期權費,因而貼近現金合同。
㈥ 期貨期權的期權現狀
國際市場期貨期權交易區域已經從歐美等發達國家擴展到韓國、印度和巴西等亞洲、南美洲區域,尤其是二元期權交易,因為簡單易懂,門檻較低同時風險預先可控等特點而迅速蓬勃發展,一些傳統金融機構目前均提供櫃台市場(0TC)的二元期權合約,而在線的二元期權則更受到投資者歡迎。期權在國際衍生品市場上表現出的勃勃生機和活力,期權交易儼然已經成為國際交易所衍生產品的主力軍,這也給後起的我國期權市場發展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和難得的機遇。目前全球最大的二元期權交易平台Meetrader已經提供包括期貨期權、外匯期權、指數期權、股票期權等多種期權合約
國內推出期權交易的條件已基本成熟,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成熟的期權理論為國內市場推出期權交易提供了堅實的理論基礎。其次,國際上成功的期權市場運作經驗也為國內推出期權交易提供了有力的經驗支持。最後,國內期貨市場的快速發展和逐步擴大的期市規模為推出期權交易提供了堅強的物質基礎。
此外,國內期貨市場逐步完善的制度建設也為期權交易提供了制度保障,而國內幾大交易所十幾年來對於期權的潛心研究、技術及制度准備為國內推出期權交易提供了有力的後勤保障和實踐基礎。期貨公司研究隊伍的蓬勃壯大和水平的不斷提升為期權市場提供了充足的後備人才,並為投資者教育提供了充裕的師資隊伍。
從監管角度看,在世界范圍,建立集中統一的全國性機構統管證券和期貨、期權市場已成為發展趨勢。我國仿效美國採用了集中立法型監管體制,設有全國性的監管機構,負責總體監管金融市場,而這類機構通常得到政府的充分授權,具有足夠的權威來維護金融市場的正常運行,監管措施具有強制性。
依法確立中國證監會作為股指期權市場的主管部門,將有利於對期權的監管,保障監管的高效性。加之交易所、期貨業協會自律組織的協助,我國對期權等高級衍生品的監管體系已經趨於完善。因此,國內推出期權交易是具備完善有力的監管機制的,並且符合國際期權市場發展路徑。
另外,商品期權對資本市場的重要性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完善衍生品市場的品種體系,活躍期貨、期權和現貨之間的交易;二是提高衍生性市場的操作水平,為期貨、現貨市場的平穩運行和投資者理性參與保駕護航。當然,推動期權市場快速發展應當具備相應的IT技術、對從業人員及客戶的全面培訓及完善相應的風險管理機制等。
據了解,國內三大商品交易所從很早起就開始研究期權。大商所對於期權的研究同樣始於2002年,不過主要集中在大豆期貨期權上。2002年大商所完成了《大豆期貨期權可行性研究報告》,2004年初步制訂了大豆期貨期權合約及相關管理辦法。2004年8月份,大商所成立了期權研究小組,並正式啟動了包含期權交易模式的六期新系統設計工作,2007年該系統上線。
鄭商所自1995年開始研究期權,並在1995年6月份成為國內唯一一家加入國際期權協會的交易所,之後連續多年參加了國際期權市場協會的年會,並多次派人到國外發達期權市場去進行學習。1997年8月份鄭商所設計了期權的交易方案,包括交易細則、操作系統、報價顯示屏等,並在98年進一步完善了期權交易細則。
上期所對於期權的研究起步相對較晚,2002年5月上期所正式成立了銅期權開發課題組,此後圍繞銅期權的品種開發、交易機制建立、風險管理體系等進行了一系列的研究並召開了多次研討會。2004年上期所引入了國際先進的SPAN系統,並加入了FOA(期貨與期權協會)。上期所對於期權的研究目前已經獲得了長足的進展。
此外,各期貨公司其實也早就開始了對期權的研究。例如:南華期貨在很多年前就引入了國際知名的資訊系統Bloomberg和Reuters,這兩個系統中有全球期權市場的最新信息,同時還可以設計大量而豐富的期權策略。
㈦ 期貨與期權行業的前景如何有沒有錢可撈啊
你好!
現在期貨行業真的很不規范,前段時間去一家北三還的一家期貨公司面試,培訓完了,公司讓自己出資金,自己抄,錢不夠的,可以幾個人拼錢。本來是很想在期貨行業工作的,了解了一圈,還是算了,一言難盡。不過從長遠的角度來看,這個行業還是不錯的
我的回答你還滿意嗎~~
㈧ 期貨與期權的聯系區別
期貨的多方(買方)和空方(賣方)都負有到期必須執行的義務。而期權的多方只有權利,而沒有義務;空方只有義務,而沒有權利。以股指期貨和股指期權為例。假如股票指數下跌了:股指期貨的多方是要輸錢給空方的;但是如果是股指期權的話,看漲期權的多方可以選擇不執行期權,只損失期權費而已(看跌期權的多方在股指下跌時會選擇執行期權)。ps:看漲期權是指在某個特定的時刻以某個特定的價格買入某物的權利。看跌期權是指在某個特定的時刻以某個特定的價格賣出某物的權利。
㈨ 什麼叫期貨與期權啊
期貨的英文為Futures,是由「未來」一詞演化而來,其含義是:交易雙方不必在買賣發生的初期就交收實貨,而是共同約定在未來的某一時候交收實貨,因此中國人就稱其為「期貨」。
最初的期貨交易是從現貨遠期交易發展而來,最初的現貨遠期交易是雙方口頭承諾在某一時間交收一定數量的商品,後來隨著交易范圍的擴大,口頭承諾逐漸被買賣契約代替。這種契約行為日益復雜化,需要有中間人擔保,以便監督買賣雙方按期交貨和付款,於是便出現了1570年倫敦開設的世界第一家商品遠期合同交易所———皇家交易所。為了適應商品經濟的不斷發展,1985年芝加哥穀物交易所推出了一種被稱為「期貨合約」的標准化協議,取代原先沿用的遠期合同。使用這種標准化合約,允許合約轉手買賣,並逐步完善了保證金制度,於是一種專門買賣標准化合約的期貨市場形成了,期貨成為投資者的一種投資理財工具。
期權是指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的權力,是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金額(指權利金)後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指美式期權)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指歐式期權)以事先規定好的價格(指履約價格)向賣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的權力,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
期權交易事實上是這種權利的交易。買方有執行的權利也有不執行的權利,完全可以靈活選擇。
期權分場外期權和場內期權。場外期權交易一般由交易雙方共同達成。
期權(Option),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力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使得權力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力,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和約方稱作買方,而出售和約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力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力的義務人。
具體的定價問題則在金融工程學中有比較全面的探討。
期權主要有如下幾個構成因素:①執行價格(又稱履約價格〕。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標的物買賣價格。②權利金。期權的買方支付的期權價格,即買方為獲得期權而付給期權賣方的費用。③履約保證金。期權賣方必須存入交易所用於履約的財力擔保,④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是指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按執行價格買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看跌期權,是指賣出標的物的權利。當期權買方預期標的物價格會超出執行價格時,他就會買進看漲期權,相反就會買進看跌期權。
按執行時間的不同,期權主要可分為兩種,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歐式期權,是指只有在合約到期日才被允許執行的期權,它在大部分場外交易中被採用。美式期權,是指可以在成交後有效期內任何一大被執行的期權,多為場內交易所採用。
參考文獻:http://www.yingshen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