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合約的主要履約形式
Ⅰ 期貨交易有實物交割和對沖平倉兩種履約方式,而實物交割是什麼意思對沖平倉又是什麼意思
實物交割是指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在合約到期時,根據交易所制訂的規則和程序,通過將期貨合約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來把到期的末平倉合約進行了結的行為。商品期貨一般採用實物交割的方式。
期貨交易中的術語,除了賣出平買入的倉外還有一種情況是買入平賣出的倉,因為期貨交易中可以賣出你沒有的貨物,比方說你現在帳面上什麼也沒有,但是有買家要100單位的貨物,你覺得開價可以,就可以賣給他(雖然你沒有)以後你看到有賣家出價還可以(當然是你能賺錢)就可以買來平倉。可以查一查書,比方大學教材之類的
舉個例子:你現在買入1手*月份期銅,此時你的持倉顯示為1手多單,如果你在之後賣出1手相同的合約進行平倉,此時你的持倉為0,後面的行為就屬於對沖平倉,在你沒有平倉之前,你的倉里顯示為1手未平倉多單.平倉後,倉里就沒有持倉.
Ⅱ 買方也可以將期權轉換為期貨合約的方式履約是什麼意思怎樣理解
期權買方可以選擇行權,相應變成期貨合約了。
Ⅲ 傳統的期貨交易方式是什麼
方式:
期貨合約的買方,如果將合約持有到期,那麼他有義務買入期貨合約對應的標的物;而期貨合約的賣方,如果將合約持有到期,那麼他有義務賣出期貨合約對應的標的物(有些期貨合約在到期時不是進行實物交割而是結算差價,例如股指期貨到期就是按照現貨指數的某個平均來對在手的期貨合約進行最後結算)。當然期貨合約的交易者還可以選擇在合約到期前進行反向買賣來沖銷這種義務。
特點:
1.以小博大。期貨交易只需交納5-10%的履約保證金就能完成數倍乃至數十倍的合約交易。由於期貨交易保證金制度的杠桿效應,使之具有 「以小博大」 的特點,交易者可以用少量的資金進行大宗的買賣,節省大量的流動資金。
2.雙向交易。期貨市場中可以先買後賣,也可以先賣後買,投資方式靈活。
3.不必擔心履約問題。所有期貨交易都通過期貨交易所進行結算,且交易所成為任何一個買者或賣者的交易對方,為每筆交易做擔保。所以交易者不必擔心交易的履約問題
4.市場透明。交易信息完全公開,且交易採取公開競價方式進行,使交易者可在平等的條件下公開競爭。
5.組織嚴密,效率高。期貨交易是一種規范化的交易,有固定的交易程序和規則,一環扣一環,環環高效運作,一筆交易通常在幾秒種內即可完成。
Ⅳ 期貨合約的種類
按照標的物的不同,期貨合約可以分為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
商品期貨是指標的物為實物商品的期貨合約,也是最早的期貨交易品種。其種類繁多,主要包括農副產品、金屬產品、能源產品等幾大類。但並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適合做期貨交易,在眾多的實物商品中,一般而言只有具備下列屬性的商品才能作為期貨合約的上市品種:一是價格波動大;二是供需量大;三是易於分級和標准化;四是易於儲存和運輸。
金融期貨是指以金融工具為你的物的期貨合約。作為期貨交易中的一種,金融期貨也具有期貨交易的一般特點。但與商品期貨相比,其合約的標的物不是實物商品,而是金融產品,如證券、貨幣、匯率、利率等.因此金融期貨品種一般不存在質量問題,交割也大都採用差價結算的現金交制方式。根據標的資產的不同,金融期貨又可細分為利率期貨、股價指數期貸和外匯期貨。
利率期貨是指標的資產價格依賴於利率水平的期貨合約。如長期國債期貨、短期國庫券期貨和歐洲美元期貨等。
股價指數期貨的標的物是股價指數。由於股價指數是一種極持殊的商品,它沒有具體的實物形式,雙方在交易時只能把股價指數的點數換算成貨幣單位進行結算,沒有實物的交割。這是股價指數期貨與其他標的物期貨的最大區別。
外匯期貨的標的物是外匯。如美元、德國馬克、法國法郎、英鎊、日元、澳元、加元等。(期貨億家)
Ⅳ 期貨合約的主要條款
1、數量和單位條款
每種商品的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准化的數量和數量單位,統稱「交易單位」。例如,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小麥期貨合約的交易單位為5000蒲式耳(每蒲式耳小麥約為27.24公斤),每張小麥期貨合約都是如此。
如果交易者在該交易所買進一張(也稱一手)小麥期貨合約,就意味著在合約到期日需買進5000蒲式耳小麥。
2、質量和等級條款
商品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准化的質量等級,一般採用被國際上普遍認可的商品質量等級標准。例如,由於我國黃豆在國際貿易中所佔的比例比較大,所以在日本名古屋穀物交易所就以我國產黃豆為該交易所黃豆質量等級的標准品。
3、交易時間條款
期貨合約的交易時間是固定的。每個交易所對交易時間都有嚴格規定。一般每周營業5天,周六、周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一般每個交易日分為兩盤,即上午盤和下午盤,上午盤為9:00-11:30,下午盤為1:30-3:00。
4、報價單位條款
報價單位是指在公開競價過程中對期貨合約報價所使用的單位,即每計量單位的貨幣價格。國內陰極銅、白糖、大豆等期貨合約的報價單位以元(人民幣)/噸表示。
5、合約名稱條款
合約名稱需註明該合約的品種名稱及其上市交易所名稱。以鄭州商品交易所白糖合約為例,合約名稱為「鄭州商品交易所白糖期貨合約」,合約名稱應簡潔明了,同時要避免混淆。
6、交割地點條款
期貨合約為期貨交易的實物交割指定了標准化的、統一的實物商品的交割倉庫,以保證實物交割的正常進行。
7、交割期條款
商品期貨合約對進行實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規定,一般規定幾個交割月份,由交易者自行選擇。例如。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為小麥期貨合約規定的交割月份就有7月、9月 、12月,以及下一年的3月和5月,交易者可自行選擇交易月份進行交易。
如果交易者買進7月份的合約,要麼7月前平倉了結交易,要麼7月份進行實物交割。
8、最小變動價位條款
指期貨交易時買賣雙方報價所允許的最小變動幅度,每次報價時價格的變動必須是這個最小變動價位的整數倍。
9、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限制條款
指交易日期貨合約的成交價格不能高於或低於該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一定幅度。達到該幅度則暫停該合約的交易。例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小麥合約的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為每蒲式耳不高於或不低於上一交易日結算價20美分(每張合約為1000美元)。
10、最後交易日條款
指期貨合約停止買賣的最後截止日期。每種期貨合約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約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約的買賣,准備進行實物交割。例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麥期貨的最後交易日為交割月最後營業日往回數的第七個營業日。
(5)期貨合約的主要履約形式擴展閱讀:
特點
1、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2、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貨價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喊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3、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4、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種類
商品
農產品期貨: 1848年CBOT(美國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誕生後最先出現的期貨品種。主要包括小麥、大豆、玉米等穀物;棉花、咖啡、可可等經濟作物和木材、天膠等林產品。
金屬期貨:最早出現的是倫敦金屬交易所(LME)的銅,已發展成以銅、鋁、鉛、鋅、鎳為代表的有色金屬和黃金、白銀等貴金屬兩類。
能源期貨:20世紀70年代發生的石油危機直接導致了石油等能源期貨的產生。市場上主要的能源品種有原油、汽油、取暖油、丙烷等。
金融
金融期貨合約:以金融工具作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
外匯期貨: 20世紀70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後,浮動匯率制引發的外匯市場劇烈波動促使人們尋找規避風險的工具。1972年5月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率先推出外匯期貨合約。在國際 外匯市場上,交易量最大的貨幣有 7種,美圓,德國馬克,日圓,英鎊,瑞士法郎,加拿大圓和法國法郎。
利率期貨:1975年10月芝加哥期貨交易所上市國民抵押協會債券期貨合約。利率期貨主要有兩類——短期利率期貨合約和長期利率期貨合約,其中後者的交易量更大。
股指期貨:隨著證券市場的起落,投資者迫切需要一種能規避風險實現保值的工具,在此背景下1982年2月24日,美國堪薩斯期貨交易所推出價值線綜合指數期貨。現在全世界交易規模最大的股指合約是 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的 S&P500指數合約。
Ⅵ 期貨有哪幾種結算方式有什麼區別
會員結算和客戶結算。
1、時間
會員結算:每一交易日結束後交易所對每一會員的盈虧、交易手續費、交易保證金等款項進行結算。其核算結果是會員核對當日有關交易並對客戶結算的依據,會員可通過會員服務系統於每交易日規定時間內獲得《會員當日平倉盈虧表》、《會員當日成交合約表》、《會員當日持倉表》和《會員資金結算表》。
客戶結算:期貨經紀公司對客戶的結算與交易所的方法一樣,即每一交易日交易結束後對每一客戶的盈虧、交易手續費、交易保證金等款項進行結算。交易手續費一般不低於期貨合約規定的交易手續費標準的3倍,交易保證金一般高於交易所收取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至少3個百分點。
2、後續工作
會員結算:會員每天應及時獲取交易所提供的結算結果,做好核對工作,並將之妥善保存。
客戶結算:期貨經紀公司在閉市後向客戶發出交易結算單。
(6)期貨合約的主要履約形式擴展閱讀:
組織形式
期貨結算的組織形式有兩種,一種是獨立於期貨交易所的結算公司,如倫敦結算所(LondonClcaringHouse)同時為倫敦的三家期貨交易所進行期貨結算;另一種是交易所內設的結算部門,如日本、美國等國期貨交易所都設有自己的結算部門(以下統稱「結算機構」)。
我國採用的是交易所內設結算機構的形式。獨立的結算所與交易所內設結算機構的區別主要體現在:結算所在履約擔保、控制和承擔結算風險方面,獨立於交易所之外,交易所內部結算機構則全部集中在交易所。
獨立的結算所一般由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及交易所共同參股,相對於由交易所獨自承擔風險,風險比較分散。
Ⅶ 期貨合約的遠期合約
期貨合約與遠期合約雖然都是在交易時約定在將來某一時間按約定的條件買賣一定數量的某種標的物的合約,但他們存在諸多區別,主要有:
(1)標准化程度不同。遠期合約遵循契約自由原則,合約中的相關條件如標的物的質量、數量、交割地點和交割時間都是依據雙方的需要確定的;期貨合約則是標准化的,期貨交易所為各種標的物的期貨合約制定了標准化的數量、質量、交割地點、交割時間、交割方式、合約規模等條款。
(2)交易場所不同。遠期合約沒有固定的場所,交易雙方各自尋找合適的對象;期貨合約則在交易所內交易,一般不允許場外交易。
(3)違約風險不同。遠期合約的履行僅以簽約雙方的信譽為擔保,一旦一方無力或不願履約時,另一方就得蒙受損失;期貨合約的履行則由交易所或清算公司提供擔保。
(4)價格確定方式不同。遠期合約交易雙方是直接談判,並私下確定,存在信息的不對稱,定價效率很低:期貨合約是在交易所內通過公開競價確定,信息較為充分、對稱,定價效率較高。
(5)履約方式不同。遠期合約絕大多數只通過到期實物交割來履行:期貨合約絕大多數是通過平倉來了結。
(6)合約雙方關系不同。遠期合約必須對雙方的信譽和實力等方面做充分的了解:而期貨合約可以對雙方完全不了解。
(7)結算方式不同。遠期合約到期才進行交割清算,期間均不進行結算;期貨合約是每天結算,浮動盈利或浮動與虧損通過保證金賬戶來體現。
期貨合約的條款
Ⅷ 期貨交易的主要制度有哪些
你好,金融期貨交易有一定的交易規則,這些規則是期貨交易正常進行的制度保證,也是期貨市場運行機制的外在體現。
(1)集中交易制度。金融期貨在期貨交易所或證券交易所進行集中交易。
(2)標准化的期貨合約和對沖機制。期貨合約是由交易所設計、經主管機構批准後向市場公布的標准化合約。
(3)保證金及其杠桿作用。為了控制期貨交易的風險和提高效率,期貨交易所的會員經紀公司必須向交易所或結算所繳納結算保證金,而期貨交易雙方在成交後都要通過經紀人向交易所或結算所繳納一定數量的保證金。
(4)結算所和無負債結算制度。結算所是期貨交易的專門清算機構,通常附屬於交易所,但又以獨立的公司形式組建。結算所實行無負債的每日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制度。
(5)限倉制度。限倉制度是交易所為了防止市場風險過度集中和防範操縱市場的行為,而對交易者持倉數量加以限制的制度。
(6)大戶報告制度。大戶報告制度是交易所建立限倉制度後,當會員或客戶的持倉量達到交易所規定的數量時,必須向交易所申報有關開戶、交易、資金來源、交易動機等情況,以便交易所審查大戶是否有過度投機和操縱市場行為,並判斷大戶交易風險狀況的風險控制制度。
(7)每日價格波動限制及斷路器規則。為防止期貨價格出現過大的非理性變動,交易所通常對每個交易時段允許的最大波動范圍作出規定,一旦達到漲(跌)幅限制,則高於(低於)該價格的買入(賣出)委託無效。
Ⅸ 請問期貨與遠期的異同是什麼。還有期貨的主要交易方式是什麼
相同:都是交易的都是未來的東西,不是現(有的)貨。
不同:
期貨的交易對象是標准化的合約(交易所會設計好),合約規模都是固定的。遠期可以由雙方對規模、時間等進行個性化的協商。期貨靈活性不如遠期。
期貨是場內交易,遠期是場外交易。
期貨有交易所做履約擔保,一般不會出現違約。遠期是場外交易,靠交易雙方的自覺,容易出現違約。
期貨的主要交易方式:這個不太明白你想要問的意思,期貨交易就是通過軟體下單,由交易所根據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進行撮合成交,有些企業客戶到期會進入實務交割。
我是期貨公司員工,如有問題可以追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