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期權的履約規則
1. 期權的具體內容
有期權的買賣就會有期權的價格,通常將期權的價格稱為「權利金」或者「期權費」。權利金是期權合約中的唯一變數,期權合約上的其他要素,如:執行價格、合約到期日、交易品種、交易金額、交易時間、交易地點等要素都是在合約中事先規定好的,是標准化的,而期權的價格是是由交易者在交易所里競價得出的。
期權價格主要由內涵價值、時間價值兩部分組成:
1、內涵價值
內涵價值指立即履行合約時可獲取的總利潤。具體來說,可以分為實值期權、虛值期權和兩平期權。
(1)實值期權
當看漲期權的執行價格低於當時的實際價格時,或者當看跌期權的執行價格高於當時的實際價格時,該期權為實值期權。
(2)虛值期權
當看漲期權的執行價格高於當時的實際價格時,或者當看跌期權的執行價格低於當時的實際價格時,該期權為虛值期權。當期權為虛值期權時,內涵價值為零。
(3)兩平期權
當看漲期權的執行價格等於當時的實際價格時,或者當看跌期權的執行價格等於當時的實際價格時,該期權為兩平期權。當期權為兩平期權時,內涵價值為零。
2、時間價值
期權距到期日時間越長,大幅度價格變動的可能性越大,期權買方執行期權獲利的機會也越大。與較短期的期權相比,期權買方對較長時間的期權的應付出更高的權利金。
值得注意的是,權利金與到期時間的關系,是一種非線性的關系,而不是簡單的倍數關系。
期權的時間價值隨著到期日的臨近而減少,期權到期日的時間價值為零。
期權的時間價值反映了期權交易期間時間風險和價格波動風險,當合約0%或100%履約時,期權的時間價值為零。
期權的時間價值=期權價格-內涵價值
3、實值期權、虛值期權以及兩平期權的價格差別
虛值期權和兩平期權的內涵價值為零。
到期日的時間價值為零。 1.股票結算方式
在股票交易中,如果投資者希望買入一定數量的股票,其就必須立即支付全部費用才能獲得股票,一旦買入股票後出現股票價格上漲,那麼投資者也必須賣 出股票才能獲得價差利潤。因此,其結算要求是:交易要立即以現金支付才能達成,而損益必須在交易結束後不再持有標的物時才能實現。在期權市場上,股票類結算方法與此非常類似。
股票類結算方法的基本要求是:期權費必須立即以現金支付,並且只要不對沖部位,就無法實現盈虧。這種結算方法主要用在股票期權和股票指數期權交易中,期權合約的結算與標的資產的結算程序大致相同。
2.期貨類結算方法
期貸類結算方法與期貨市場的結算方法十分相似,也採用每日結算制度。期貨市場通常採用這樣的結算方式。
不過,由於採用期貨類結算方法的風險較大,因此許多交易所只是在期貨期權交易中採用了期貨類結算方法,而在股票期權和股指期權交易中仍採用股票類結算方法。這樣,期權交易的結算程序可以因期權及其標的資產的結算程序相同而大大簡化。 所謂期權合約,是指期權買方向期權賣方支付了一定數額的權利金後,即獲得該的在規定的期限內按事先約定的敲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相關商品期貨合約權利的一種標准化合約, 買方也可以根據需要放棄行使這一權利。期權合約的構成要素主要有以下幾個:買方、賣方、權利金、敲定價格、通知和到期日等。
期權履約
期權的履約有以下三種情況
1 、買賣雙方都可以通過對沖的方式實施履約。
2 、買方也可以將期權轉換為期貨合約的方式履約(在期權合約規定的敲定價格水平獲得一個相應的期貨部位)。
3 、任何期權到期不用,自動失效。如果期權是虛值,期權買方就不會行使期權,直到到期任期權失效。這樣,期權買方最多損失所交的權利金。
期權權利金
前已述及期權權利金,就是購買或售出期權合約的價格。對於期權買方來說,為了換取期權賦予買方一定的權利,他必須支付一筆權利金給期權賣方;對於期權的賣方來說,他賣出期權而承擔了必須履行期權合約的義務,為此他收取一筆權利金作為報酬。由於權利金是由買方負擔的,是買方在出現最不利的變動時所需承擔的最高損失金額,因此權利金也稱作 " 保險金 " 。 在對期權價格的影響因素進行定性分析的基礎上,通過期權風險指標,在假定其他影響因素不變的情況下,可以量化單一因素對期權價格的動態影響。期權的風險指標通常用希臘字母來表示,包括:delta值、gamma、theta、vega、rho等。對於期權交易者來說,了解這些指標,更容易掌握期權價格的變動,有助於衡量和管理部位風險。
Delta值:衡量標的資產價格變動時,期權價格的變化幅度
Gamma:衡量標的資產價格變動時,期權Delta值的變化幅度
Theta:衡量隨著時間的消逝,期權價格的變化幅度
Vega:衡量標的資產價格波動率變動時,期權價格的變化幅度
Rho:衡量利率變動時,期權價格的變化幅度 標的物不同
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投資者權利與義務不同
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合同則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
履約保證不同
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而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
盈虧的特點不同
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
作用與效果不同
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操作上國內沒有期貨期權,可以參照一下權證,他是一種簡單的股票期權。期貨的操作就像目前國內3個交易多是品種一樣,世界上各個交易所的交易規則沒有完全相同,但原理是一樣的,你要看你做什麼品種,然後具體學習這個交易的所的規則。 期權交易場所沒有特定場所,可以在期貨交易所內交易,也可以在專門的期權交易所內交易還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交易與股權有關的期權交易。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期權交易所是全球最大的期權交易所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hicago Board Options Exchange, CBOE);全球最大的二元期權(Binary Options)交易平台是Meetrader(Meetrader Binary Options );歐洲最大期權交易所是歐洲期貨與期權交易所(Eurex)的前身為德意志期貨交易所(DTB)與瑞士期權與金融期貨交易所(Swiss Options & Financ ial Futures Exchange, SOFFEX);亞洲方面,韓國的期權市場發展迅速,並且其交易規模巨大,目前是全球期權發展最好的國家,中國香港地區以及中國台灣地區都有期權交易。國內方面,目前有包括鄭州商品交易所在內的幾家交易所已經對期權在中國大陸上市做出初步研究。
國內如果要進行期權交易可以通過國外在國內設立的一些期權交易平台進行操作。
2. 金融衍生工具中option,forward,futures的區別
option是期權,forward是遠期合約,futures是期貨,是遠期的標准化合約。
1、遠期和期貨的區別:
1)交易場所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所內交易,具有公開性,而遠期合約在場外進行交易。
2)合約規范性不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除了價格,合約的品種、規格、質量、交貨地點、結算方式等內容者有統一規定。遠期合約的所有事項都要由交易雙方一一協商確定。
3)交易風險不同。期貨合約的結算通過專門的結算公司,這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投資者無須對對方負責,不存在信用風險,而只有價格變動的風險。遠期合約的風險來自屆時對方是否真的前來履約,實物交割後是否有能力付款等,即存在信用風險。
4)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合約交易雙方按規定比例繳納保證金,而遠期合約因保證金或稱定金由交易雙方確定,無統一性。
5)履約責任不同。期貨合約具備對沖機制、履約迴旋餘地較大,實物交割比例極低,交易價格受最小價格變動單位限定和日交易振幅限定。遠期合約如要中途取消,必須雙方同意,任何單方面意願是無法取消合約的,其實物交割比例極高。
6)期貨有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如果期貨和遠期都上漲了100塊,期貨的贏利就是100元,而遠期的贏利是100元的貼現值。
7)履約方式不同。期貨交易有實物交割和對沖平倉兩種履約方式,遠期交易最終的履約方式是實物交收。
(2)期貨期權的履約規則擴展閱讀:
option :期權是一種選擇權,表示在特定的時間,以特定的價格交易一定量某種金融資產的權利。
forward:是合約雙方承諾在將來某一天以特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標的物(標的物可以是大豆、銅等實物商品,也可以是股票指數、債券指數、外匯等金融產品)。
futures:標准化的遠期合約,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
1、期貨與遠期的聯系
兩者均為買賣雙方約定於未來某一特定時間以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的產品,期貨交易是在遠期交易的基礎上發展的。
2、期貨與期權的聯系
1) 兩者均為以買賣遠期標准化合約為特徵的交易;
2) 期貨市場價格對期權交易合約的行權價格及權利金的確定均有影響。
3) 期貨市場發育乘數和規則完備為期權交易產生和開展創造條件。期權交易擴大豐富期貨期貨市場的交易內容。
3. 期貨期權的組合條件
1.價格。期權合約中確定的交易價格是雙方約定的,一律被稱之為協定價格,或敲定價格,在合約有效期內這是固定不變的,它不一定就是股票的市價,可以高於或低於市價,當然也可能恰好相等。
2.期限。期權合約是有期限的,過期作廢,一般合約有效期不超過1年,以3個月較為普遍。
3.數量。每個期權合約代表一百個期權基數,期權合約自身價格一般是以期權單個基數為標價,每個基數代表一股股票,一個合約可交易一百股股票,該一百個期權基數是不能分拆開交易的。
4.期權費。期權費是期權合約的價格,它不等於股票的市價或合約到期後的股價,它僅表示權利的價值,是隨股市行情波動而相應調整的。買入方支付期權費,既可購買看漲期權,也可購入看跌期權,同理,賣出方收取期權費,既可出信看漲期權,也可出售看跌期權。
5.交易目的。根據套期保值及投機等目的,人們可交易單個合約,也可結合品種多項合約捆綁式交易。
6.結算。期權交易是通過經紀人在市場上競爭價實現的,這經紀人就是期權清算公司,它是每筆期權交易的中間人,是所有買方的賣方和所有賣方的買方。期權清算公司採用電腦清算每一筆合約,並為其提供擔保,如某個期權賣方不履行義務,公司則必須代為履約。因此,期權買主不用擔心賣方違約。
4. 遠期、期貨和期權的聯系和區別
期貨、期權和遠期的區別是什麼?投資者通常熟悉流行類型的投資,如股票、債券和共同基金。然而,也有其他類型的金融投資提供了他們自己獨特的風險和回報檔案。期貨、遠期和期權是三種類型的金融合約,它們提供了獲取整個世界的資產和風險/回報權衡的途徑。
了解金融衍生品
金融衍生品是兩個或兩個以上交易對手之間的合同,其價值來自於一個或多個基礎資產,如股票、債券、貨幣、市場指數和大宗商品。期貨、遠期和期權是金融衍生品的三個例子。期權和期貨作為標准化合約在交易所交易,而遠期合約則是交易對手之間通過談判達成的協議。衍生品的價格與標的資產的價格直接或反向變化,但它們也可能隨著合約到期前剩餘時間的變化而變化。
期貨合約概覽
期貨合約是一種標准化合約,即:用於買賣在未來某一日期(交割日)交付的特定標的資產的標准化數量和質量。在嚴格遵守交易所規則的期貨交易所進行交易。使用保證金購買,意味著交易者只支付購買價格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從交易賬戶借款。交易價格在整個交易日由供需決定。
期貨合約結算
期貨在每個交易日都以現金結算,這意味著在交易所交易日結束時,它們會被設定一個每日結算價格。在當天結束時,損失方——如果價格下跌,買方或如果價格上漲,賣方——必須向受益方的期貨經紀賬戶支付一筆款項。這個過程被稱為盯市,以確保交易的利潤和損失總是及時支付。
實物結算的金融期貨合同規定,買方有義務在未來某一日期(交割日)以預先設定的價格,從合同賣方收取一定數量和數量的標的金融資產。如果合同到期時你方擁有它,你方必須提貨。例如,如果你購買一份股票期貨合約,除非你在合約到期前賣出,否則你必須買入標的股票。
5. 期貨期權入門:期貨和期權有什麼區別
(1)標的物不同: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商品或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商品或期貨合約選擇權的買賣權利。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保險金後即取得行使或不行使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合同則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
(3)履約保證不同: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交納履約保證金,只要求賣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以表明他具有相應的履行期權合約的財力。
(4)現金流轉不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保險費,這是期權的價格,大約為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價格的5%~10%;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保險費則要根據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期貨合約面值5%~10%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問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5)盈虧的特點不同:期權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是4i固定的,其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保險費;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保險費,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
(6)套期保值的作用與效果不同: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6. 遠期期貨和期權合約的異同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一)標的物不同
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商品或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商品或期貨合約選擇權的買賣權利。
(二)投資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
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保險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合同則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
(三)履約保證不同
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交納履約保證金,只要求賣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以表明他具有相應的履行期權合約的財力。
(四)現金流轉不同
在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保險費,這是期權的價格,大約為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價格的5%~10%;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保險費則要根據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期貨合約面值5%~10%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五)盈虧的特點不同
期權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是不固定的,其虧損則只限於購買期權的保險費;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保險費,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
(六)套期保值的作用與效果不同
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操作上國內沒有期貨期權,可以參照一下權證,他是一種簡單的股票期權。期貨的操作就像目前國內3個交易多是品種一樣,世界上各個交易所的交易規則沒有完全相同,但原理是一樣的,你要看你做什麼品種,然後具體學習這個交易的所的規則。
7. 期貨期權的履約規則是什麼
期貨期權採用美式/歐式行權方式,其合約及規則設計的框架體系與期貨基本一致。如期權採用與期貨市場相同的一戶一碼制度和撮合原則:與期貨共用一個賬戶,期權行權後轉化為期貨持倉,便於期權行權、持倉和對沖管理;採用與標的期貨市場一致的「價格優先、時間優先」交易撮合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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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期貨期權的主要內容
權利金就是期貨期權的價格,是期貨期權的買方為獲取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而必須支付給賣方的費用,又稱為權價、期權費、保險費。對賣方來說,它是賣出期貨期權的報酬,也就是期貨期權的成交價。期權權利金對於期貨期權的買方來說,是其買入期權可能遭受損失的最高限度。對於賣方而言,賣出期貨期權立即可以獲得一筆權利金收入,而不必馬上進行期貨合約的交割。當然,它同時使賣方面臨一定的市場風險,即無論期貨市場的價格如何變動,賣方都必須做好履約的准備。與期貨交易相同,在期權交易中,期權權利金即期權成交價格是期權合約中惟一能在交易所內討價還價的要素,.其他合約要素均已標准化。權利金的最終確定,也必須經過期權買賣雙方的經紀人在交易所大廳通過公開競價才能形成。
執行價格(Exercise Price 或 Strike Price)
執行價格是指期貨期權的買方有權按此價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期貨合約的價格,也是賣方在履行合約時賣出或買入一定數量的期貨合約的價格,又稱為履約價格、敲定價格(Strike Price)、約定價格。這一價格一經確定,則在期權有效期內,無論期權之標的物的市場價格上漲或下跌到什麼水平,只要期權買方要求執行該期權,期權賣方都必須以此執行價格履行其必須履行的義務。
因此,如果期權買方買入了看漲期權,那麼在期權合約的有效期限內,該期權標的物即相關期貨合約的市場價格上漲,且高於該期權的執行價格,期權買方有權以較低的執行價格向期權賣方買人一定數量的相關期貨合約,而期權賣方也必須無條件地以較低的執行價格賣出該期權所規定的標的物。同理,如果期權買方買人了看跌期權,則在期權有效期限內,即使期權合約標的物的市場價格下跌,並遠低於該期權的執行價格,期權買方仍可以以較高的執行價格向期權賣方賣出一定數量的相關期貨合約,而期權賣方也必須無條件地以較高的執行價格買進該期權的標的物。執行價格通常由交易所按遞增的形式給出一組來,投資者在進行期權交易時必須選擇其中一個價格。每種期權有多少種執行價格取決於該種期權的標的物價格波動幅度。在合約掛盤時,交易所一般會先給出幾個執行價格,然後根據價格波動適時增加。在交易開始時,公布一個平值期權和5個實值期權、5個虛值期權。實值、平值和虛值是根據執行價格與標的物價格的關系界定的。執行價格隨著標的物價格的波動會不斷增加,如果價格波動區間很大,就可能衍生出很多的執行價格。標的物價格波動越大,執行價格個數也越多;合約運行時間越長,執行價格越多。離標的物價格太遠的執行價格會因為沒有人願意賣出或買人而沒有交易量。 合約到期日是指期貨期權合約必須履行的時間,是期貨期權合約的終點,一般是在相關期貨合約交割日期之前一個月的某一時間。這是為了讓期權賣方在買方行使期權時為履行義務而必須買入或賣出相關期貨合約時,還有一定的時間在期貨市場上進行反向的期貨合約交易來對沖平倉,使期權賣方有機會來避免他可能不願或不準備進行實物交割局面的出現。歐式期權規定只有在合約到期日方能執行期權,美式期權規定在合約到期日之前的任何一個交易日(含合約到期日)均可執行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