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出期貨合約的份數
『壹』 賣出期貨合約
您好,期貨合約是保證金交易,的確具有融資功能。
比如說有一個農戶,估計今年7月份會收成50噸黃豆。但是,他擔心黃豆價格到7月份會下跌,所以決定賣空50噸7月份的黃豆期貨。
他在賣空期貨的同時,只需要繳納少量保證金,基本相當於50噸黃豆價值的8%到15%左右。此時,他是沒有現金收入的。但是,從第二個交易日起,他的交易賬戶就會有波動。如果黃豆價格下跌,他的交易賬戶上就會增加相應現金,反之,則會扣除相應的現金。這些變化是實實在在的。
這位農民隨時可以平倉他的空頭頭寸。但是在平倉以前,這個頭寸的盈虧是即時結算的。一般來說,為了真正起到套期保值的作用,他會在7月份平倉。此時,如果黃豆價格每噸下跌x元,他的交易賬戶就盈利50x元。這些盈利正好彌補他收成縮水的損失。相反,如果黃豆上漲,那他的交易賬戶就相應虧損,而這些虧損將由收成的增值所彌補。這就是套期保值。
『貳』 計算買賣期貨合約數的公式
當日盈虧=(賣出成交價-當日結算價)×賣出量+(當日結算價-買入成交價)×買入量+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當日結算價)×(上一交易日賣出持倉量-上一交易日買入持倉量) 期貨是保證金制,保證金一般是期貨合約價值的10%,合約價值就是當日的結算價。
當日交易保證金=當日結算價×當日交易結束後的持倉總量×交易保證金比例 這兩個公式是表示當天交易結束後,期貨公司如何對客戶持倉部分的盈虧結算和保證金收取的(沒有考慮客戶當天開倉又平倉的日內交易的盈虧)。
『叄』 一個期貨合約的手數是一定的嗎
1、理論上是可以無限增加的,只要買賣雙方都有足夠的資金
2、實際上,為了防止出現風險(持倉量越高風險就越大),交易所都規定了不同持倉總量下的保證金比例,持倉量越高,保證金比例也越高,直到交易者知難而退
3、舉個例子,某交易所的某個品種,單個月份合約持倉量在20萬手(多空合計)以下時,保證金是5%,20萬手到30萬手時,保證金比例是8%,30萬手到40萬手時,保證金比例是10%,40-50萬手時,保證金比例是15%,50-60萬手時,保證金比例是20%,.......以此類推遞加。
當保證金比例達到一定高度後,參與交易的人會越來越少的,因為此時杠桿效應越來越差了。
4、另一個措施,就是交易者(自然人客戶和法人客戶)、期貨公司的持倉量都有一定限制的。
比如某交易所規定了:任何一個月份的合約(平常月份、交割前一個月、交割月都各有不同),自然人客戶持倉不得超過1000手,法人客戶不得超過1500手,期貨公司不得超過單月合約總持倉量的15%(比如口月份合約目前持倉為10萬手,那麼一個期貨公司最多不能超過1.5萬手)......
『肆』 什麼是平倉,什麼時候賣出期貨合約
平倉就是把你原來開倉的合約平掉,你說的賣出期貨合約就是平倉的意思,就是你本來買入了一份合約(這個合約有可能是空單也有可能是多單,我們不用管它),你覺得時候到了,此時賣掉了這份合約,這就是平倉。
期貨合約是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商品的標准化合約。它是期貨交易的對象,期貨交易參與者正是通過在期貨交易所買賣期貨合約,轉移價格風險,獲取風險收益。期貨合約是在現貨合同和現貨遠期合約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但它們最本質的區別在於期貨合約條款的 標准化。在期貨市場交易的期貨合約,其標的物的數量、質量等級和交割等級及替代品升貼水標准、交割地點、交割月份等條款都是標准化的,使期貨合約具有普遍性特徵。期貨合約中,只有期貨價格是唯一變數,在交易所以公開競價方式產生。
『伍』 買入一份賣出期貨合約是什麼意思
買入的是合約而不是商品,為了防止混淆,一般說法都是用「開倉」
『陸』 期貨合約張數怎麼求
應該是用後面這個,還要乘上個貝塔系數。
『柒』 股指期貨如何計算賣出或買入期貨的合約數 要詳細的過程和解答
期現貨價值比等於β,那麼現貨價值是2.25億元,期貨價值是 合約數量*5700*300(因為滬深300指數合約每點300元),那麼就可以得出下面計算:
(225000000*0.8)/(5700*300)=105.26~106張
因為收益率達到25%,怕收益下降,所以要做賣出套期保值的一個操作。
謝謝!希望對你有幫助。
『捌』 期貨賣出合約一定要和市場上標的物數量一致嗎
首先國內沒有西瓜期貨。
第二,期貨隨時好建倉平倉,不存在平不了倉的情況。
第三,你說的是套保,套保就是為了鎖定利潤控制風險,後面情況怎麼變風險都鎖定了,要平倉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