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合約是怎麼來的
⑴ 期貨合約怎麼產生的,持倉量怎麼會有變化呢,請解釋一下
其實很多東西,,只要舉例就明白了,偏要說的讓人摸 不著頭腦,,或者答非所問,我給你說下你就全明白了:
假設一張新的合約,交易所給出的參考價是1000元一手,那麼大家申報的時候就參照這個價,這時第一個人以1005的價格賣出一手,又第二人以998元的價格買入一手,但由於雙方價錢沒有達成一致,所以不能成交.然後又第三人出價以1005的價格買入一手,則成交了一手,持倉量為1,而998元的價位由於沒有人肯賣出,所以就暫時掛在那裡,直到有人肯出低於或等於998元的價格,第二個人的單子才能成交,所以每一張買單都對應著每一張賣單.
⑵ 期貨合約是怎麼產生的
期貨合約引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訂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實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標准化合約。通常所說的期貨就是指期貨合約。
特點:
1、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2、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貨價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喊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3、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4、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⑶ 什麼是期貨合約的買賣
期貨合約買賣也叫期貨合約交易是現代市場上最常見的衍生金融交易方式之一。在期貨交易所內,按一定規章制度進行的期貨合同的買賣。它最早起源於農產品期貨交易。而真正現代意義上的期貨交易則是以1848年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 的成立為標志的。以後各類商品交易所紛紛成立,在期貨市場上的交易商品種類也越來越多。到20世紀70年代,金融期貨異軍突起,范圍擴大到股票、債券、外匯等。
期貨交易的主要特點是: ①成交和交割不同步。這一點與遠期交易相同。②合約標准化。期貨合約有標准化的數量、質量規定、交割日期等,便於交易。③交易集中於交易所內,以公平競爭方式進行。④交割時可以採用清算方式相互軋抵,以實物交割的只佔很小一部分。⑤交易可以被投資者用來作對沖,也可以被投機者用作賺取投機利潤的工具。
⑷ 期貨合約到底怎麼理解
1。期貨市場誰是誰的提款機。在一個期貨市場交易者成熟起來之前,他其實一直要扮演期貨市場的提款機的角色。在這個市場也就是千分之幾的人能夠最終把期貨市場當做自己的提款機,其他交易者都是期貨市場的供血機、提款機。
2。2%資金開倉是不存在逆勢交易的。期貨交易者奇怪:為什麼只要開倉就會是逆勢賠錢?也許永遠也不知道,如果使用2%資金開倉,懂得一點資金管理的粗糙皮毛,會發現一個嶄新的自我,一個煥然一新的交易新天地。
3。全倉交易即便是順勢也是逆勢。全倉交易等於是背水一戰。如果是滿倉交易,即便是順勢也等於逆勢,因為他們是經受不起最細微、最微弱的動盪,乃至在任何時間單元的行情起伏、波折,一點風吹草動對他們就面臨是滅頂之災。
4。要想不逆勢交易,解決好倉位問題。5。增加自身資金厚度和回撤空間。滿倉交易抵擋不了分時的波動,70%的倉位勉強應對隔夜的風險,半倉抵禦不了逆趨勢的波動,30%經受不起大幅度的回調。
⑸ 期貨合約是如何制訂的
期貨合約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訂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實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標准化合約。
期貨合約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訂的,買賣雙方同意就可以了(不同意,可以不買賣)。
具體可參考:http://ke..com/view/10566.html?wtp=tt
⑹ 期貨是怎麼產生的
在傳統的交易中,我們會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這叫做現貨交易。期貨則是現在簽訂交易合約,但是在將來進行交易。
舉個例子,三郎是個在江戶時代賣飯團的店家,但是近來戰爭的氣氛越來越濃,三郎擔心戰爭發生時會造成米價飆漲,最後會導致他不夠錢買米來做飯團。所以三郎決定在下一季的白米收成前,先用現在價格,和米商把未來的這批米買下來!因此三郎付了訂金給米商,並簽訂了一張『買下未來白米』的契約,而這就是期貨的前身。
期貨和現貨最大的區別在於
•保證金
•保證金即日結算
•到期後通常不用實物交割
只要記住這三點就可以很好地理解期貨了。
保證金:三郎想預定三個月後的米,於是他和米商商定,將三個月後用1000/噸的價格買下一噸米,並且簽訂了一張合約,三郎和米商都沒有交訂金(保證金)。
三個月過去了,米價跌到了950/噸。三郎一想,自己要是不履行合約,而在別人那裡買米,可以便宜個50,於是,他決定違約,在別人那裡買米。結果是三郎賺了50,而米商虧了50。因為三郎在簽訂合約的時候沒有交保證金,所以米商只能自己承擔損失。
為了確保違約的事情不發生,三郎和米商決定在簽訂合約的時候各拿出總金額一定比例的金錢作為保證金,交給村長大人作公證,無論哪一方違約,保證金都歸另一方所有。
於是,三郎和米商愉快地簽了合約,並各拿出了總金額10%也就是100的保證金,這下總該沒有問題了吧?
三個月過去了,米價跌到了500/噸。三郎琢磨著,自己違約的話,會損失100保證金,但是可以便宜500買到米,總的來說還是賺了400,於是三郎又選擇了違約。因為三郎在簽訂合約時所交的保證金(100)不足以彌補米商的虧損(500),所以米商得自己承擔損失。
也就是說,單單靠保證金制度不能杜絕違約的現象出現。
為了更好的讓雙方履行合約,村長想出了第二個辦法,也就是保證金即日結算制度。
現在從頭來過,三郎和米商簽了合約,三郎和米商各交了100的保證金。
誰想到第一天一過去,米價就跌到了900/噸。村長一想,現在三郎的損失已經和保證金一樣了,要是明天米價再跌,三郎肯定要違約。於是村長從三郎的保證金那扣了100,把這100交給了米商,並且,將合約的內容更新為,三個月之後三郎付給米商900購買1噸的米。
三郎算了算,發現村長的做法並沒有影響到他的利益:
米商也算了一下,發現村長的做法也沒有影響到自己的利益:
但是,三郎卻發現,自己的保證金已經為0,為了繼續履行合約,就得在明天之前補上合約金額10%的保證金,也就是900 x 10%=90。
當三郎交了保證金之後,如果明天米價繼續跌,村長又會重復上面的做法,確保雙方無法通過違約來規避損失。
在兩個月之後,三郎的飯團店由於經營不善而倒閉了,這個時候一噸米的價格仍為1050/噸。三郎心想:自己已經不再需要這一噸米了,沒有履行合約的理由,但是如果選擇違約,則會損失保證金100,這可如何是好?
正好,三郎的鄰居吉永開了一家飯店。吉永想預定一個月後的米,村長便撮合吉永和三郎簽訂了一份合約,規定一個月後吉永向三郎支付1050買下1噸米。
三郎通過簽訂一張賣出米的期貨合約,抵消了買入米的期貨合約,不用進行實物交割,還凈賺了50。
三郎發現自己只需要用10%的金額,就可以做上一筆買賣,這種杠桿操作令收益波動變得很大。三郎開始學著在低價買入米的期貨,在高價賣出米的期貨,變成了一個投機者,從此走上了人生巔峰。
總結:
三郎買了米的期貨→建倉
三郎持有米的期貨直到合約到期→持倉
合約到期的時候,三郎交錢換米→交割
在合約到期前,三郎把這張合約(米)賣給其他人→平倉
⑺ 期貨合約是怎麼連接起來的,例如
每當交割一個合約 就會有第二個合約出來 例如 cu1112交割之後就有cu1212出來補這個合約 你可以想像是哪個合約 肯定是上年度或者下年度的k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