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遠期合約和期貨的風險特徵
1. 遠期合約的相關風險
遠期合約與近期合約的風險性比較
遠期合約較近期合約交易周期長,時間跨度大,所蘊含的不確定性因素多,加之遠期合約成交量及持倉量不如近期合約大,流動性相對差一些,因此呈現遠期合約價格波動較近期合約價格波動劇烈且頻繁,正因為如此,在金融衍生工具中, ,對於合約的賣方來說,風險都轉嫁給了買方。
2. 遠期合約和期貨的區別
最大區別就是期貨是標准化的,而遠期合約不是標准化的。
遠期交易是指買賣雙方簽訂遠期合同,規定在未來某一時期進行交易的一種交易方式。
期貨交易與遠期交易的區別如下:
①交易對象不同。期貨交易的對象是交易所統一制定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遠期交易的對象是交易雙方私下協商達成的非標准化合同,對所交易和買賣的商品沒有任何限制。
②功能作用不同。期貨交易的功能是規避風險和發現價格。期貨交易是眾多的買家和賣家根據期貨市場的規則,通過公開、公平、公正、集中競價的方式進行的期貨合約的買賣,易於形成一種真實而權威的期貨價格,指導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同時又為套期保值者提供了迴避、轉移價格波動風險的機會。遠期交易盡管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起到調節供求關系,減少價格波動的作用,但由於遠期合同缺乏流動性,所以其價格的權威性、分散風險的作用大打折扣。
③履約方式不同。期貨交易有實物交割與對沖平倉兩種履約方式,其中絕大多數期貨合約都是通過對沖平倉的方式了結的。遠期交易履約方式主要採用實物交收方式,雖然也可轉讓,但已簽訂合約的最終履約方式是實物交割。
④信用風險不同。期貨交易中,以保證金制度為基礎,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每日進行結算,信用風險較小。遠期交易從交易達成到最終完成實物交割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在此期間市場會發生各種變化,各種不利於履約的行為都有可能出現。如買方資金不足,不能如期付款;或賣方生產不足,不能保證供應;市場價格趨漲,賣方不願按原定價格交貨;市場價格趨跌,買方不願按原定價格付款等等,這些都會使遠期交易不能最終完成,加之遠期合同不容易轉讓,從而使得遠期交易具有較高的信用風險。
⑤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交易有特定的保證金制度,按照成交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向買賣雙方收取保證金。而遠期交易是否收取或收取多少保證金由交易雙方商定。
3. 期貨與遠期合同的區別
遠期和期貨的區別在於交易場所不同、合約的規范性不同、交易風險不同、保證金制度不同、履約責任不同等。
期貨和遠期的區別在於:
1、交易場所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所內交易,具有公開性,而遠期合約在場外進行交易。
2、合約的規范性不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除了價格,合約的品種、規格、質量、交貨地點、結算方式等內容者有統一規定。遠期合約的所有事項都要由交易雙方一一協商確定,談判復雜,但適應性強。
3、交易風險不同。期貨合約的結算通過專門的結算公司,這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投資者無須對對方負責,不存在信用風險,而只有價格變動的風險。遠期合約須到期才交割實物、貨款早就談妥不再變動,故無價格風險,它的風險來自屆時對方是否真的前來履約,實物交割後是否有能力付款等,即存在信用風險。
4、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合約交易雙方按規定比例繳納保證金,而遠期合約因不是標准化,存在信用風險,保證金或稱定金是否要付,付多少,也都由交易雙方確定,無統一性。
5、履約責任不同。期貨合約具備對沖機制、履約迴旋餘地較大,實物交割比例極低,交易價格受最小價格變動單位限定和期貨日交易振幅限定。遠期合約如要中途取消,必須雙方同意,任何單方面意願是無法取消合約的,其實物交割比例極高。
平倉只平掉當前持倉,並不會建立新的頭寸;而反手不僅會平掉原持倉,還會建立新的反方向的頭寸。
以上就是關於「期貨和遠期有什麼區別」的簡單介紹,希望能幫到大家。期貨交易能讓生活富足也能讓財產縮水,做交易時要控制好風險,保住本金才是第一重要的。要做好炒期貨,肯定要從期貨開戶開始。期貨開戶的期貨公司有很多家,選擇一家可靠的、期貨手續費又便宜的期貨公司就好了。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4. 期貨市場的風險有哪些特徵
期貨市場風險的特徵:
1.風險存在的客觀性
這種客觀性一方面體現了市場風險的共性,就是說,在任何市場中,都存在由於不確定性因素而導致損失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期貨市場風險的客觀性也來自期貨交易內在機制的特殊性。
2.風險因素的放大性
期貨市場的風險與現貨市場的風險相比具有放大性的特徵,主要有以下五方面原因:
(1)相比現貨價格,期貨價格波動較大、更為頻繁。
(2)期貨交易具有「以小博大」的特徵,投機性較強,增加風險產生的可能性。
(3)期貨交易是連續性的合約買賣活動,風險易於延伸,引發連鎖反應。
(4)期貨交易量大,風險集中,盈虧幅度大。
(5)期貨交易具有遠期性,未來不確定因素多,預測難度大。
3.風險與機會的共生性
期貨交易存在著獲取高額利潤的可能,即高收益與高風險並存。
4.風險評估的相對性
實際收益是一種客觀存在,而預期收益的評估則根據不同的交易主體、不同的交易成本、不同的客觀條件而有所不同,因此,預期收益與實際收益發生偏離的風險具有一定的主觀意識,具有相對性。
5.風險損失的均等性
對於所有參與期貨交易的雙方來說,期貨風險可能帶來的損失都是客觀存在的、均等的。
6.風險的可防範性
期貨市場風險的產生與發展存在著自身的運行規律,根據歷史資料、統計數據對期貨市場變化過程進行預先測定,對期貨市場風險進行防範,達到規避、分散、減弱風險的目的。
5. 請比較遠期和期貨有哪些區別
從鯨選財經那個弄來的,你看一下,可以解決你的問題
要回答你的幾個問題,首先需要知道的一點是金融產品的兩種交易方式,exchange(交易所)和over-the-counter(簡稱OTC)。交易所的話,就是所有想要交易的人在一個中央平台集中下單成交,像納斯達克,紐約證交所,Chicago Board Options Exchange等,都是屬於這一類的。OTC的話,是比如一個交易員像購買一個公司債券,他打電話給他的中介商(broker)詢問是否有人正好想要出售這個債券。換句話說,這是一個完全點對點的交易方式,並沒有一個集中的交易地點。兩種方式相比,exchange最大的優點是流動性(liquidity)--由於大家都是在一個集中的地方下單交易,買家和賣家更容易找到對方來促成交易。除了流動性,exchange還降低了對手風險(counter-party risk)。對於OTC市場來說,流動性和對手風險都是它的弱項,而它的強項則是產品的特異化(customization)。由於參與交易的只有買家和賣家兩方,只要雙方都同意,交易的金融產品可以帶有各種常見或者不常見的條款,使得產品非常的不標准化。有了以上的背景,現在來看你的具體問題。
1. 標准化指的是一個產品的各方面參數的是否有規范。用小麥期貨舉一個例子。一個小麥期貨合同需要明確很多參數,例如一個合同是多少量的小麥,小麥的品質/品種,合同到期的時間,物理交割的話,交割地點是哪裡等等。有了這樣一個規范之後,一個交易所上的所有小麥期貨合同都會遵照這個規范來。這樣的一大好處就是促進流動性--越是標准化的東西,交易起來就越是方便,不容易出現A想買X種小麥一種量在一個隨機的日期交割,B想賣Y種小麥另一個量在另一個隨即的交割日期。而流動性對於一個金融產品而言,是其是否成功的一個重要因素。但是在某些情況下,可能一個交易員就是需要買賣某些帶有特殊條款的「期貨」,那在這個情況下,因為這個特殊的「期貨」不滿足普通交易所對於期貨的要求,交易員就只能找到中介商進行OTC交易,也就是遠期合同了。所以說標准化是有利有弊,要看具體的需求了。
2. 這里的風險指的應該主要是對手信用風險(counter-party credit risk)而非市場風險。換句話說,風險來自於當你賺錢對方虧錢的時候,對方無力履行合約/支付你盈利所導致的你的損失,而非直接來自金融產品本身價格變動所帶來的風險。從這個角度上,期貨比遠期合同的對手信用風險要小。遠期合同可能有保證金,也可能沒有保證金,並且很多情況下在合同到期之前,也不會有任何結算,這使得實際的對手信用風險非常大。期貨的話,保證金是肯定有的,並且根據每天的收盤價格,保證金帳戶每天都會有結算(mark-to-market),如果金額不足的話,就會需要追加保證金(margin call)。(這裡面本身就是一個復雜的系統,還牽涉到期貨在settle之後你的對手其實是clearing house而非和你成交的那個賣家/買家,clearing house又有很多防止損失的措施,就不具體展開了,上面提到的只是比較重要的幾點)
3. 這個問題需要真正的大牛來回答了。但是至少從上面的內容中,我們可以看到有些所謂的「優點」都是相對的,在不同的情況下,「優點「可能會變成缺點。
4. 即期價格應該就是spot price吧?如果是的話,那麼它指的就是你如果現在去市場上購買現貨的價格。即期價格,期貨價格和遠期價格(spot price, future price and forward price)
6. 期貨市場風險的特徵有哪些
1.風險存在的客觀性
這種客觀性一方面體現了市場風險的共性,就是說,在任何市場中,都存在由於不確定性因素而導致損失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期貨市場風險的客觀性也來自期貨交易內在機制的特殊性。
2.風險因素的放大性
期貨市場的風險與現貨市場的風險相比具有放大性的特徵,主要有以下五方面原因:
(1)相比現貨價格,期貨價格波動較大、更為頻繁。
(2)期貨交易具有「以小博大」的特徵,投機性較強,增加風險產生的可能性。
(3)期貨交易是連續性的合約買賣活動,風險易於延伸,引發連鎖反應。
(4)期貨交易量大,風險集中,盈虧幅度大。
(5)期貨交易具有遠期性,未來不確定因素多,預測難度大。
3.風險與機會的共生性 期貨微操盤
期貨交易存在著獲取高額利潤的可能,即高收益與高風險並存。
4.風險評估的相對性
實際收益是一種客觀存在,而預期收益的評估則根據不同的交易主體、不同的交易成本、不同的客觀條件而有所不同,因此,預期收益與實際收益發生偏離的風險具有一定的主觀意識,具有相對性。
5.風險損失的均等性
對於所有參與期貨交易的雙方來說,期貨風險可能帶來的損失都是客觀存在的、均等的。
6.風險的可防範性
期貨市場風險的產生與發展存在著自身的運行規律,根據歷史資料、統計數據對期貨市場變化過程進行預先測定,對期貨市場風險進行防範,達到規避、分散、減弱風險的目的。
7. 遠期合約的期貨比較
期貨合約是遠期合約的發展產物,是遠期合約的標准化。但這兩者之間仍有很大的不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合約產生的方式不同。
(2)合約內容的標准化不同。
(3)合約的交易地點不同。
(4)價格的確定方式不同。
(5)交易風險不同。
(6)合約的流動性不同。
(7)結算方式不同。